1、铜陵县省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情况报告2014年以来,铜陵县创建省食品安全示范县工作在市、县党委和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省、市食安办的精心指导下,认真按照省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方案和评估验收标准的要求,全面落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健全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着力解决食品安全突出问题、督促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努力营造社会共治格局,示范县创建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一、对标落实,整体推进示范县创建(一)加强领导,落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县政府成立了由县长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的创建省食品安全示范县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组织和协调示范县创建工作,同时下设办公室,设在
2、县食安办,各乡镇政府也成立了相应的创建机构。县政府多次召开政府常务会议、食安委会议、专题会议、推进会等,研究部署示范县工作。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争创全省食品安全示范县”。县乡两级均成立了食安委和食安办,县直成员单位和各乡镇政府均明确了分管领导和联络员。制定印发了铜陵县创建省食品安全示范县活动实施方案,明确了相关部门和乡镇创建工作职责。县政府将食品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纳入对乡镇年度目标管理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县食安办负责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工作。认真落实食安委成员单位责任,建立了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层层签订目标责任状,为确保完成创建各项工作任务奠定了坚实基础。另外,县食安办
3、积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多次召开乡镇分管领导和市场所负责人会议,实行周通报、月调度机制,重点研究示范县创建工作。县食药监局建立了局领导联系乡镇创建工作制度,确定5名领导具体负责创建工作,使示范县创建工作扎实有序推进。(二)重心下移,建立县乡村三级监管体系。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把食品安全工作作为重点工作来抓,制定印发了铜陵县食品安全工作意见、铜陵县食品安全工作考核办法、铜陵县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主要工作职责等一系列文件,做到食品安全工作领导重视、责任明确、措施得力。整合了工商局、质监局、食药监局职责,成立了铜陵县市场监管局,并划入了县卫生局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职能,加挂铜陵县食品药品监
4、督管理局牌子,承担县域内食品生产、流通和餐饮消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将原县商务局承担的生猪屠宰监管职能划入县农业局。按区域在各乡镇设立了市场监管所,并加挂食品药品监管所牌子,成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乡镇食安办做到了“六有”:有场所、有人员、有牌子、有制度、有记录、有经费。推行乡镇食品安全监管“四员”制度,充实调整“四员”队伍256人,全面推进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关口前移、重心下移,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县乡村三级食品安全监管体系。(三)四大环节,构建全覆盖监管体系。1、食用农产品监管能力明显提升。对全县食用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种养殖大户等企业(单位)全部建立了监管档案。加
5、强农药管理,严格执行安全间隔期(休药期)规定,确保农产品农药残留不超标。加强农产品抽样监测工作,2014年监督抽样检测农产品51个批次,合格率100%;蔬菜快检样本600个次,合格率98.8%;“瘦肉精”监测样本2000余份,结果显示全部为阴性;水产品抽检未发现孔雀石绿、氯霉素及硝基呋喃类等禁用药物。制订了2015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方案和计划,继续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力度,力争抽检合格率不低于去年。加大屠宰环节和市场查验力度,确保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认真开展食用农产品“三品一标”认证登记工作,今年15月申报无公害农产品数量12个,目前,全县“三品一标”认证的农产品总数110个,同时对获证企
6、业进行全覆盖监督检查和抽样检验,对抽检不合格产品实行退出机制并及时予以公告。2、食品生产加工逐步规范。结合日常巡查,对118家食品生产加工单位全部建立了监管档案。加大监管力度,督促企业严格执行进货查验和记录制度,日常监管记录做到真实、完整、规范。对发现问题的立即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并督促整改到位,问题较重的立案查处。建立小作坊登记备案制度,对符合条件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全部实行实名登记并纳入监管范围,2014年以来,完成小作坊规范整治22户,其中豆制品小作坊6户。积极开展食品生产企业员工参与食品安全监督活动,在企业厂区显著位置张贴了“有奖举报提示宣传牌”,做到了食品生产企业的全覆盖,发放100
7、0余份食品生产企业“告员工书”明白纸,进一步增强了食品生产企业员工自觉遵守食品安全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严格执行各项管理制度,积极举报生产企业内部违法违规行为。3、食品流通监管继续加强。强化日常监督检查,食品流通监管档案齐全,食品流通企业严格执行进货查验和记录制度,制度执行较规范,对日常检查中发现问题的要求进行限期整改。强化批发市场食品安全监管,制定了批发市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方案。市场内食品经营户能亮证经营,推行量化分级管理。市场内猪肉经营户均索取检验检疫合格证明,监督经营企业(单位)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特别是进货查验和记录制度。今年完成10户食品流通示范户整治任务,继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4
8、、餐饮示范创建全面推广。强化日常监督检查,对全县924家餐饮服务单位全部建立了监管档案。开展日常监督检查,餐饮单位能够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和记录制度,制度执行较规范。扎实推进餐饮单位量化分级管理,餐饮量化分级A、B等级合计覆盖率达85.3%,在餐饮单位显著位置张贴量化分级公示牌,积极引导公众寻找“笑脸”就餐。(四)督查指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严格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督促指导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认真落实食品安全首负责任,建立健全了食品安全知识培训、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进货查验、不合格食品召回,食品事故处置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制定了食品安全的各项防范措施。积极开展诚信体系建设。各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100%
9、建立了信用档案。加强动态管理,对食品违法违规企业在县政府网等媒体进行曝光,实施食品安全“黑名单”、失信惩戒等制度。强化从业人员教育培训。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能够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对食品从业人员每年开展不少于40小时的食品安全教育培训。二、重点突破,攻坚克难整治薄弱环节(一)示范引领,加强小餐饮示范店和示范街争创。加大小餐饮整治力度,制定了工作方案,开展了小餐饮食品安全整顿规范工作,餐饮食品安全监管水平明显提升。积极开展食品安全示范街、小餐饮整治示范街和小餐饮整治示范店创建活动,全面打造了建设路和南湖路两条食品安全示范街,2014年安排小餐饮示范店改造经费60万元,小餐饮整治规范示范店158家,
10、比例达31.6%。通过示范街和示范店的创建,以点带线、以线扩面,以几个点带动一个行业,以几个行业带动我县食品安全整体提升。(二)层层推进,落实农村自办家宴备案。加强农村自办家宴安全监管,出台了农村自办家宴管理办法,制定了农村自办家宴备案制度流程图,规定农村自办家宴由各行政村(社区)上报,乡镇食安办受理,并将信息反馈乡镇食药监所,由乡镇食药监所负责监管。加强对农产村土厨师的建档、体检、培训、教育,按要求落实农产村自办家宴申报、备案和现场指导,有效避免家庭集体聚餐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三)从严把控,推进五个食用农产品市场准入。在农贸市场实行食品农产品准入制度,对猪肉、豆制品、冻制品、蔬菜、水
11、产品五个食用农产品建立市场准入准出制度,制定准入条件,加强日常监管及快速检测机制建设,明确市场开办者主体责任,市场经营者落实进货查验制度和销售记录档案。三、提升亮点,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长效机制(一)“四员”作用进一步发挥。食品安全“四员”制度进一步完善,充实调整“四员”队伍256人,天门镇蟠龙村将四员延伸到村民组,进一步延伸了监管触角,加大了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覆盖面。铜陵县出台“四员”工作职责,明确四员工作任务;加强“四员”培训,注重提升监管水平;加强机制建设,制定了投诉举报、事故处置、自办家宴备案流程图;出台“四员”考核办法,实行以奖代补方式,切实提高“四员”履职能力和工作积极性,充分发挥他们在
12、协助执法、隐患排查、信息报告、宣传引导等方面的作用。各乡镇完成四员工作职责,投诉举报、农村自办家宴、事故处置流程图等制度上墙工作,把制度落实到最基层,确保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二)检验监测体系进一步优化。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加挂县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牌子,依托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的资源优势,委托送检,提升质量和效率。在各乡镇食药监所设置食品和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室,确定专人负责,配备快速检测箱、试剂盒,开展2轮业务培训,加强快速检测工作,提升食品现场定性速测能力。加大检验检测经费投入,食品检验检测经费列入财政预算,2014年县财政拨付食品检验检测经费56万元。分别以
13、民生工程和保障项目形式加强对重点环节、重点品种、重点时段的监控,有针对性地安排抽检计划,并按规定程序发布检测抽检信息。按照国家、省和市布置的食品抽检和风险监测要求完成400批次抽检任务,并及时汇总上报抽检监测信息。加大食品监督抽检的频次,完成食品抽检2524批次,合格率达96.3%;检测饮用水715批次,合格率达67%。针对检验不合格的单位和检测中发现的问题对相关单位进行了行政处罚和约谈。(三)应急管理体系进一步加强。县乡二级成立了食品安全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食品安全应急管理工作分管领导,落实了具体负责的部门和具体工作人员。加强制度建设,制定了食品安全事件防范应对规程,建立了食品安全和
14、农产品质量安全重大信息报告制度,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事故应对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置各类食品安全事件。加强应急演练。县政府制定了铜陵县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铜陵县级以下食品安全事件处置办法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应急预案;2014年9月开展了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桌面推演。乡镇政府印制了食品安全事件处置流程图;辖区所有食品生产经营,大中型食品经营企业制定了应急预案,能按食品安全法的要求落实食品安全事故处理措施。加强能力建设,组建了应急队伍和专家库,举办了食品安全应急管理培训班,食品安全应急能力明显提升。积极应对舆情处置,加强媒体、网络舆情监测工作,建立舆情监测和报告体系,完善食品安全信息发布机制。妥善处
15、理本单位监测和上级通报的舆情信息,及时回复舆情信息。(四)社会共治格局进一步巩固。印发了铜陵县创建省食品安全示范县宣传工作方案;组织开展了食品安全宣传周、食品安全知识大讲堂等科普宣传活动;依托广播电视、报刊、网络、户外广告等媒体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各乡镇都设立食品安全知识固定宣传栏、文化墙;在今日铜陵报上开辟专栏刊登食品安全知识和示范县创建宣传4期;积极开展食品安全“进社区、进校园、进农村、进机关”等活动,发放宣传资料20000余份;通过手机短信发送食品安全知识96000条,实现了全覆盖;向中小学生发放食品安全知识宣传单25000余份,各中小学校每学期坚持上一节食品安全教育课,举办一次食品安
16、全知识讲座;县食药监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管人员和协管员参加上级培训22期150人次,开展系统内部培训18期750 人次,培训覆盖率达100%;县农业局组织各类培训72场次,受训人员总计1900人次,做到了农产品质量监管人员培训全覆盖。胥坝乡重兴村依托大型电子屏优势,白天滚动播放食品安全知识,晚上播放电影加挂食品安全信息字幕,起到很好的宣传效果。通过一系列宣传培训活动开展,社会公众和中小学生食品安全知识知晓率显著提升。建立联动机制,有效发挥社会公众、新闻媒体、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作用,全力推进12331举报电话体系建设,建立了12331投诉举报中心,明确了投诉举报工作部门和工作人员,拓宽社会监督和群
17、防群控途径。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有奖举报制度,县财政设立20万元食品安全举报奖励专项资金,兑现举报奖励资金2人,切实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企业自律、政府监管、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制保障”的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已初步形成。 总之,在上级部门的关心指导下,通过全县人民的共同努力,我县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如:执法力量明显不足,从业人员素质不高,农村食品市场监管力度还需加大等。下一步,我们将在巩固创建省食品安全示范县活动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健全完善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不断规范食品市场秩序,着力提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全面推进我县食品安全工作再上新台阶。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