渡口乡中心校多媒体教室管理制度一、多媒体教室为专用教学场所,未经批准,一律不得作为它用。多媒体室内所有设备,一律不得出借。二、对教师要进行专业培训,全面掌握多媒体教学设备的操作技能,以便教师正确使用设备。三、多媒体教室由专人负责,定期进行设备维护保养,维修情况应填写使用维修登记表。四、教师使用多媒体教室,需向教务处提出申请,由教务处统一安排。使用过程中,要爱护设备,严格执行操作规程。认真填写多媒体教室使用登记表。设备运行发生故障,应立即停机,及时报告管理人员进行处理。如属违章操作或造成人为事故,需追究责任。五、使用多媒体教室的教师不得自行在计算机上安装和卸载系统软件。六、认真操作,保护设备,各相关设备的开与关,不宜过于频繁,间隔时间不宜过短,尤其是投影机关后,等风扇停转彻底冷却后,才能切断总电源。七、使用人员和学生应保持室内整洁、卫生。禁止在多媒体教室内吃东西、乱扔果皮瓜壳及纸屑,禁止在教室内吸烟。八、对未经杀毒的外接存储器,一律不准插入多媒体电脑内使用。九、专职人员要定期清洁、维护,保持设备运行良好,延长其使用寿命。十、因违反操作规程,造成设备损坏,使用人员要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十一、使用结束时,按操作规程关闭设备电源,关好门窗,经管理人员认真检查后方可离开,保证安全。十二、加强安全教育,注意防火、防盗、防磁、防雷、防触电、防计算机病毒。 渡口乡中心校 201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