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管线拆除施工合同书 甲方(委托方)湖北黄冈广电数字传媒有限公司 乙方(承包方)黄冈市荣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结合管线拆除具体情况,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为明确双方责任,分工协作,互相制约,发挥较好的经济效果。共同履行以下条款。一、项目名称:管线拆除施工二、项目性质及内容: 1、团黄路 (龙王小学农科所) 3.6公里 2、西湖二路(安居小区结核医院)1.6公里 3、西湖一 路(党校台架堤边水工队)1.7公里 4、小东门路(人防大楼中商百货)0.9公里 5、宝塔路 (南华台架西湖三组台架)2.7公里 6、新港大道(二砖台架东源饭店门口)4.5公里 7、东门路 (农
2、行黄商台架) 3.1公里 8、赤壁路(报社后门旺达门口)4.7公里 9、连心桥路(学生街口工行门口台架)0.5公里 共计路程:23.3公里 三、付款方式:甲方预付乙方一万元开工费,拆除结束后甲方按乙方上交光缆实际米数的结算施工费,结算金额为每公里2000元人民币,共计人名币肆万元整。 四、工期:2012 年 8 月20日 至 2012 年 9月15日。 五、要求:1、乙方施工过程中需保证光缆完整,拆除光缆每根需达到500米以上,因光缆断裂损坏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2、乙方拆除的光缆交还甲方回收,甲方回收每根长度为500米以上光缆,低于500米光缆不予结算。其他拆除的废旧电缆、电杆等由乙方负责处理。3、完工后,甲方若验收发现乙方施工要求不合格,一切问题由乙方负责并处理,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4、因乙方人为因素推迟工期,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每延期一天罚款1000元。不可抗力造成施工延期除外。 六、安全工作:一切施工措施、工具等均由乙方自行解决,乙方确保施工安全,防止事故,若发生一切事故均由乙方负责,甲方概不负责。 七、违约责任: 若出现违约依据合同法解决 八、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协议生效期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附件:回收旧光缆明细表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