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合作协议书项目合作协议由:安徽建德景观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和项目技术负责人(以下简称乙方)甲方(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籍贯 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作协议如下:第一条甲乙双方自愿合作园林景观工程项目,根据具体项目,甲方负责项目启动资金;乙方以人民币出资5万元及技术管理和客户资源。第二条 各合作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第三条本合作经营期限为三年。如果需要延长期限的,在期满前六个月办理有关手续。第四条双方共同经营,合作执行项目合作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合伙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全体合伙人按合作比例承担。第五条 企业固定资产与
2、合作人无关;利润盈余按照取得的净利润的甲方50%、乙方50%的比例分配。第六条 合作项目债务按照甲方50%、乙方50%比例负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债务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十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负担的部分。第七条每年项目总利润的百分之十进行固定投入。销售利润分红,一年结算。第八条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第九条 本协议一式贰份,合作人各一份。本协议自合伙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第十条 自协议签订之日起,乙方需要负责绿化技术和市场开发及跟进,甲方负责管理及日常事务。 第十一条 本协议有效期暂定三年,自双方代表(乙方为本人)签字之日起计算,即从_ _年_ _月
3、_ 日至_ _年_ _月_ _日止。第十二条 争议处理1、对于执行本合同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2、如果双方通过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则提交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三条 本协议到期后,双方均未提出终止协议要求的,视作均同意继续合作,本协议继续有效,如果不再继续合作的,退出方应提前三个月向另一方提交退出的书面文本,并将己方的有关本合同项目的资料及客户资源都应交给另一方。第十四条 违约处理如果一方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非违约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的执行,并依法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害。 第十五条 协议解除1、 一方合伙人有违反本合协议的,另一方有权解除合作协议;2、 合作协议期满;3、 双方同意终止协优议的;4、 一方合伙人出现法律上问题及做对企业有损害的,另一方有权解除合作协议。第十六条 未尽事宜,双方可再协商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同等本协议有效。第十七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地址: 地址:合同签订地点: 合同签订时间:年月日甲方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乙方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