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合伙协议甲方:姓名_ 性别_ _ 出生日期 身份证号:乙方:姓名_ 性别_ _ 出生日期 身份证号:丙方:姓名_ 性别_ _ 出生日期 身份证号: 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自愿达成如下合伙协议: 一、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 (1)、三方共同经营位于 门面的 药店。 (2)、药店实行独立核算。 二、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期满另议。 三、出资额、方式、期限 (1)、甲方以 方式出资,计人民币 元(大写: ),占总出资额的 %。 乙方以 方式出资,计人民币 元(大写: ),占总出资额的 %。 丙方以 方式出资,计人民币 元(大写: ),占总出资额的 %。(2)、甲
2、、乙、丙三方的出资,于 年 月 日以前交齐,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应对应交未交金额数计付银行利息。 (3)、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元 (大写: 整)。合伙期间甲、乙双方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方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至时予以返还。 四、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以财务报表为依据,按出资比例分配。 (2)、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的出支额为据,按比例承担。 五、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1)、入伙:需承认本合同;需经甲、乙、丙三方同意;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2)、退伙: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伙;不得在合伙不利时退伙;退伙
3、方需提前三个月告知另二方并其同意;退伙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金钱结算;未经合伙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按总投资额的1%支付给赔偿金。 (3)、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自己的出资。转让时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转让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 六、合伙负责人及其他合伙人的权利 (1)、甲方( )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是:员工招聘、辞退、工资、社会福利、购销、调存、费用审核支出、财务、日常行政管理事务。甲方的权限由甲方的指定代理人行使。 (2)、乙方、丙方( )的权利:参予合伙事业的管理;听取合伙负责人开展业务情况的报告;检查合
4、伙帐册及经营情况;共同决定合伙重大事项。 七、合伙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1.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合伙期届满;合伙三方同意终止合伙关系;合伙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合伙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2.合伙终止后的事项:即行推举清算人,并邀请_中间人(或公证员)参与清算;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合伙人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合伙人出资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八、纠纷的解决 甲、乙、丙三方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法院。 九、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双方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本合同正本一式叁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字) 年 月 日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丙方:(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