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环境保护设施运营资质认可管理办法(试行)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文件环发199976号关于颁布环境保护设施运营资质认可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1999-03-31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环境保护局,国务院各有关部门: 为加强对环境保护设施的监督管理,规范环境保护营业的发展,促进环境保护设施运营的市场化,我局制订了环境保护设施运营资质认可管理办法(试行)。现予颁布,请遵照执行。 附件:1、环境保护设施运营资质认可管理办法(试行) 2、环境保护设施运营资质证书申请表 一九九九年三月三十一日附件:环境保护设施运营资质认可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环境保护设施运行状况的监督,提高环
2、境保护设施运行管理的水平,发挥环境保护投资效益,促进环境保护设施运营的市场化,根据国务院关于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建立和组织实施环境保护资质认可制度职能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环境保护设施运营,是指专门从事环境保护设施运营或污染治理业务的环保企业(服务方)接受排污单位(委托方)的委托,进行环保设施专业化运营或污染物的处理。环境保护设施运营实行社会化有偿服务,服务方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承担委托责任,保证环境保护设施正常运行和污染物达标排放。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环境保护设施运营资质认可,是指国家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从事环境保护设施运营管理单位的技术水平、资金能力、管理水平、人员业务素质
3、等从业条件的审查和认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环境保护设施运营管理的单位,可申请环境保护设施运营资质证书(以下简称运营证书)。 第四条 运营证书暂分为生活污水、工业废水、除尘脱硫、有毒有害废气、生活垃圾和工业固体废弃物六个专业类别。 第五条 运营证书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统一管理和核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配合组织实施。市、县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运营证书使用过程中的查验与监督。第二章 申请条件和程序 第六条 申请运营证书的单位,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符合国家规定,依照法定程序批准设立,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工业企业内部负责环境保护设施专业化、企业化运营管理的单位可
4、以不具备法人资格; (二)有稳定的组织机构和固定的工作场所; (三)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财务状况,具备与其业务规模相适应的债务偿还能力; (四)具有相应的实验或检验设备,有健全的技术和质量管理制度;(五)具有从事环境保护设施运营管理的经历,并且负责运营的设施正常运行一年以上,达到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六)单位主管人员具备相应的工程设计、调试及运营管理经验,对设施的技术原理、工艺流程、运行条件、运行影响因素及处置对策措施有比较全面的了解,同时具有相应专业的工程技术人员和经过系统专业培训的上岗操作人员。 第七条 申请运营证书的单位,须填写申请表,并同时提供下列有关申报材料: (一)企业法人营
5、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二)办公、实验或检验场所证明; (三)两个(含两个)以上环境保护设施运营管理的实例,包括:运营项目简介,委托运营合同,用户意见,设施运行监测数据; (四)上一年度财务状况。 第八条 运营证书申请单位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申请单位向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提出申请,领取运营证书申请表一式三份,并按要求填写。 (二)申请单位应将运营证书申请表和申报材料报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初审并签署意见,然后报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审核。 (三)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经过材料审查和组织现场检查,对符合条件的,核发运营证书。 第九条 专业性环境保护企业无环境保护设施运营
6、经历的和工业企业内部负责环境保护设施专业化、企业化运营管理的单位,可参照本办法的规定,申请临时运营证书,一年后经审查合格换发运营证书。 第三章 管理和监督 第十条 运营证书的持证单位,在机构、人员、资产、运营专业范围等资质条件发生较大变化时,应及时向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备案,办理变更手续。 第十一条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对运营证书的颁发和使用情况,每年组织年检,并进行不定期的抽查。持证单位每年12月份按照检查内容,提供书面材料,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年检手续。检查和抽查的主要内容为: (一)持证单位资质; (二)工作人员资质; (三)履行合同情况; (四)设施运营管理制度及制
7、度执行情况; (五)设施运营管理状况; (六)设施排放达标情况。 第十二条 持证单位必须严格按照运营合同的内容负责。如果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视情况轻重,责令限期整改、给予通报批评或者吊销运营证书,对造成严重后果的,有关部门依法追究其经济和法律责任: (一)因运营管理不当,达不到有关规定和标准,或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经济损失的; (二)因条件变化,已无能力开展设施运营活动的; (三)违反本办法有关规定的,涂改、伪造和转借运营证书的; (四)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检查或不按期办理年检的; (五)连续两次年检不合格的。 第十三条 运营证书有效期为三年。获证单位可在运营证书期满前半年
8、向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延期申请,由其签署意见后报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组织对延期申请进行复审,复审合格的,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换发新的运营证书。 第四章 附则 第十四条 运营证书和运营证书申请表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统一印制。 第十五条 本办法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负责解释,并另行制订实施细则。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2010年读书节活动方案一、 活动目的:书是人类的朋友,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为了拓宽学生的知识面,通过开展“和书交朋友,遨游知识大海洋”系列读书活动,激发学生读书的兴趣,让每一个学生都想读书、爱读书、会读书,从小养成热爱书籍,博览群书的好习
9、惯,并在读书实践活动中陶冶情操,获取真知,树立理想! 二、活动目标: 1、通过活动,建立起以学校班级、个人为主的班级图书角和个人小书库。 2、通过活动,在校园内形成热爱读书的良好风气。 3、通过活动,使学生养成博览群书的好习惯。4、通过活动,促进学生知识更新、思维活跃、综合实践能力的提高。 三、活动实施的计划 1、 做好读书登记簿 (1) 每个学生结合实际,准备一本读书登记簿,具体格式可让学生根据自己喜好来设计、装饰,使其生动活泼、各具特色,其中要有读书的内容、容量、实现时间、好词佳句集锦、心得体会等栏目,高年级可适当作读书笔记。 (2) 每个班级结合学生的计划和班级实际情况,也制定出相应的班级读书目标和读书成长规划书,其中要有措施、有保障、有效果、有考评,简洁明了,易于操作。 (3)中队会组织一次“读书交流会”展示同学们的读书登记簿并做出相应评价。 2、 举办读书展览: 各班级定期举办“读书博览会”,以“名人名言”、格言、谚语、经典名句、“书海拾贝”、“我最喜欢的”、“好书推荐”等形式,向同学们介绍看过的新书、好书、及书中的部分内容交流自己在读书活动中的心得体会,在班级中形成良好的读书氛围。 3、 出读书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