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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神华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差旅费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差旅费的管理,本着勤俭节约和从严管控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国家相关政策、中国神华《关于规范办公费等七项费用核算的通知》(神华财〔2010〕417号)和《中国神华能源公司分子公司负责人职务消费管理办法》(中国神华财〔2012〕450号)、中国神华《七项费用管理办法(试行)》(中国神华财〔2013〕159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差旅费是指企业在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因办理公务、参加会议、外出培训等活动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差旅补助等,出国人员在国内发生的差旅费也包括在内。
第三条 各单位、各部门对差旅管理执行事前审批制度,出差审批单的内容必须要包括出差事由、预计时间、出差地点、交通方式、预计费用等信息。参加会议、培训和学习的人员,还应出具经审批的组织单位的有关文件。
第四条 出差审批单是出差人员报销差旅费的有效依据。
出差前,出差人员需填写《出差审批单》,单位人员由单位负责人审批;部门副职及以下人员由部门负责人和公司分管领导审批,部门负责人由公司分管领导审批,公司领导由常务副总经理审批,常务副总经理由总经理审批。出国人员经公司批准外,执行国家、神华集团和中国神华的相关规定。
出差后,出差人员持《出差审批单》、相关文件和合法的票据办理差旅费报销事宜,司机报销差旅费时除提供以上单据外,还得提供《公务派车单》。如实际出差时间、路线超出批准范围的,必须予以详细说明,并重新补办《出差审批单》。
无出差审批单的,财务部门不予办理差旅费报销手续。
第五条 本办法适用于榆林神华能源公司本部及所属各单位。
第二章 报销标准
第六条 公司员工到榆林市、鄂尔多斯市、忻州市三市(含所辖旗县)以外公出伙食补助实行总额包干,市内交通费按出差天数在标准范围内凭票据实报销,住宿费按实际住宿天数在标准范围内凭票据实报销。具体标准为
单位:元/日
序号
项目
类别
住宿费
伙食补助
市内交通费
合计
一般城市
省会城市
北京、上海及特区
一般城市
省会城市
北京、上海及特区
一般城市
省会城市
北京、上海及特区
1
公司领导
700
900
1000
50
150
150
150
900
1100
1200
2
总助级、公司副三总师级
550
600
600
50
100
100
100
700
750
750
3
部门正职(含主持工作副职)
360
450
500
50
30
50
80
440
550
630
4
部门副职及部门助理级
340
430
480
50
30
50
80
420
530
610
5
一般工作人员
300
360
400
50
30
50
80
380
460
530
第七条 公司员工到榆林市、鄂尔多斯市、忻州市三市(含所辖旗县)以内公出以及公司机关人员到基层单位和基层单位人员到公司机关公出时,不得报销差旅费。如所在单位确不能提供住宿的,凭票在标准范围内据实报销。公司机关现场办公人员回公司本部办理公务的,一律不得报销差旅费。三市住宿标准如下:
单位:元/日
序号
项 目
人员类别
住宿费
伙食补助
市内交通费
合计
1
公司领导
650
650
2
公司级副三总师
450
450
3
部门正职(含主持工作副职)
360
360
4
部门副职及部门助理级
340
340
5
一般工作人员
300
300
第八条 出差人员的长途交通费,根据出差人员乘坐交通工具舱位的标准,实行凭票据实报销。具体乘坐标准为:
交通工具
人员级别
汽车
火车(动车、高铁)
飞机
轮船
公司领导
据实
软卧(一等座)
公务舱
二等舱
公司级副三总师
据实
软卧(一等座)
经济舱
二等舱
部门正职(含主持工作副职)
据实
硬卧(二等座)
二等舱
部门副职及部门助理级
据实
硬卧(二等座)
二等舱
一般工作人员
据实
硬卧(二等座)
三等舱
第九条 住宿费报销办法
(一)报销住宿费必须提供新版正规发票,原则上为正规机打发票,且日期与出差日期相符。
(二)外出参加会议的,参加会议通知中收取的会议费包含食宿费用的,不予报销伙食和住宿费用。
(三)出差人员因特殊情况造成住宿费超标的,凭住宿发票和有效证明经公司分管财务领导审批后,可据实报销。
(四)公务出差住宿天数按实际住宿天数计算,市内交通费补助和伙食补助按出发日至返回日的日历天数计算。
(五)对公司股东方统一组织安排的会议,住宿费按会议通知文件中所列酒店的标准据实报销。
第十条 交通费报销办法
(一)市内交通费按出差天数在标准范围内凭票据实报销,必须提供正规发票,如出租车票及其它市内交通费票据。自带交通工具或接待单位提供交通工具的,不再报销市内交通费(三市范围内执行公司公务租车相关规定)。
(二)出差人员要严格按照标准乘坐交通工具,严禁超标准乘坐交通工具。对出差任务紧急需要突破公司规定的,由所在单位(部门)负责人事前征得公司分管领导和公司分管财务领导批准,方可据实报销。
(三)经批准乘坐飞机出差的人员,由市区往返机场的专线车费,可凭票据实报销(指三市范围外)。
(四)由于公司为每位员工统一购买了一份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因此出差人员乘坐飞机后,不再报销当次航班航空旅客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五)使用电子机票报销差旅费原则上需附登机牌,财务部门计算补助天数时按登机牌日期为准。
(六)集团另有规定的按集团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 出差期间发生的资料复印、打印、传真、快递、托运等公杂费用可凭票据实报销。
第十二条 经公司批准到外地疗养的人员,疗养往返路途按差旅费标准报销,疗养费由公司审批后据实报销。
第十三条 出差人员不予预借差旅费。
第十四条 培训、学习以及外借人员差旅费报销:
(一)在职员工到外地培训、学习,只按差旅费标准报销往返的路费、市内交通费和伙食补助,培训期间不再补助市内交通费;培训单位不安排食宿的,住宿费和伙食补助按差旅费标准执行。
(二)在职员工外借和组织委派外地工作等,工资关系留公司的,应由双方单位签订协议,协议应对伙食补助、住宿费和交通费等费用进行约定,并报公司财务部门备案。
协议约定由公司承担费用的,只按差旅费标准报销往返的路费、市内交通费、伙食补助,外借期间不再补助市内交通费和伙食补助,住宿费凭票据实报销(目的地在家庭居住地的除外),但最高不得超过本人差旅费住宿标准的60%,时间在6个月(含)以上的不再发放租房补贴。
(三)出差人员到家庭居住地出差,不得报销住宿费和伙食补助。如遇特殊情况,经公司总经理审批后在标准范围内凭票据实报销。
(四)公司派在职员工陪护工伤人员时,陪护者在居住地的不予报销住宿费,在居住地以外的按出差对待。
第十五条 员工根据《劳动法》的规定报销应享受的探亲费用,须持有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出具的探亲假条,按下列标准报销:
(一)探亲假条上必须写明探亲的详细地址。
(二)可乘坐汽车卧铺、火车硬卧、轮船三等舱,凭票据实报销车船费用。
(三)探亲途中一般不得住宿,如确需住宿,发生的住宿费在本人限额标准以内的,凭票据实报销。
(四)职工探亲期间发生的伙食费、行李物品寄存费、托运费以及参观游览等开支均由个人自理,不得报销。
(五)探亲的路途时间,单程一般不得超过3个日历天数。
第十六条 员工调入公司执行下列规定:
(一)调入员工的配偶、父母、l6周岁以上的子女和必须赡养的家属,比照其本人差旅费标准据实报销交通费。
(二)夫妻双方都是工作人员而又同时调动的,按职务高的标准据实报销交通费。
(三)工作人员调动,一般不准乘坐飞机,确需乘坐飞机的,需由公司分管财务领导审批。
(四)工作人员调动的行李、家俱、书籍等邮寄托运费用,凭票据实报销(包装费用自理)。
(五)员工调出公司的,榆林神华能源公司不承担任何差旅费用。
第十七条 未经审批,参加各地举办的学习班、研讨班、培训班的,单位不予报销差旅费用。
第十八条 公司员工出差返回单位后,应在十天内报账。
第十九条 出差人员在出差期间发生的非工作需要游览或参观等费用,以及由出差地到游览地或参观地的交通费用,一律由其本人自理,单位不予报销。
第二十条 对于符合规定标准报销差旅费的由财务负责人审批,对于超过规定标准报销差旅费的需由公司分管财务领导审批。
第二十一条 各单位、各部门要严格出差审批,减少出差人次,提高办事效率,堵塞各项漏洞,控制费用支出。
第二十二条 严禁工作人员伪造、虚开和涂改各项审批单和票据,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除取消本次出差补助外,按公司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第三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由榆林神华能源有限责任公司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自2014年7月1日起执行,原差旅费相关制度和办法同时废止。
附件:1.榆林神华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差旅费标准汇总表
2.榆林神华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出差审批单
3.榆林神华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差旅费报销单
4.榆林神华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司机差旅费及车辆费
统计表
附件1
榆林神华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差旅费标准汇总表
序号
项目
类别
住宿费
伙食补助
市内交通费
合计
三市辖区内
三市辖区外
三市辖区外
三市辖区内
三市辖区外
一般城市
省会城市
北京、上海及特区
一般城市
省会城市
北京、上海及特区
一般城市
省会城市
北京、上海及特区
1
公司领导
650
700
900
1000
50
150
150
150
650
900
1100
1200
2
总助级、公司副三总师级
450
550
600
600
50
100
100
100
450
700
750
750
3
部门正职(含主持工作副职)
360
360
450
500
50
30
50
80
360
440
550
630
4
部门副职及部门助理级
340
340
430
480
50
30
50
80
340
420
530
610
5
一般工作人员
300
300
360
400
50
30
50
80
300
380
460
530
15
附件2
榆林神华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出差审批单
年 月 日
单位 (部门)
姓 名
预计
天数
月 日至 月 日共计 天(天数大写)
交通方式
出差事由
途经路线
起点站
途 经
终点站
主要
领导
常务副总经理
分管业
务领导
业务部门
预计费用
备 注:
附件3
榆林神华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差旅费报销单
单 位 或 部 门
姓 名
职 别
单据张数
事 由
预 借 款
起止日期
起止地点
车船机票 费
市内交
通 费
过路过
桥 费
其它
住 宿 费
伙食补助
合计
月
日
月
日
标准
天数
应报数
实支数
标准
天数
金额
小 计
人民币(大写)
万 仟 佰 拾 元 角 分 ¥:
单 位 负责人
分管财
务领导
财 务
负责人
主 管
会 计
出差人
年 月 日
附件4
榆林神华能源公司司机差旅费及车辆费统计表
年 月 日
姓名
单据张数
预借款
起止日期
起止地点
出差事由
车辆费用
住宿费
伙食补助
小计
合计
燃油费
修理费
停车费
过路过桥费
其他
小计
月
日
月
日
标准
天数
应报数
实支数
标准
天数
金额
小计
人民币(大写)
万 仟 佰 拾 元 角 分 ¥:
财务负责人: 业务部门负责人: 会计主管: 经办人: 2010年读书节活动方案
一、 活动目的:
书是人类的朋友,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为了拓宽学生的知识面,通过开展“和书交朋友,遨游知识大海洋”系列读书活动,激发学生读书的兴趣,让每一个学生都想读书、爱读书、会读书,从小养成热爱书籍,博览群书的好习惯,并在读书实践活动中陶冶情操,获取真知,树立理想!
二、活动目标:
1、通过活动,建立起以学校班级、个人为主的班级图书角和个人小书库。
2、通过活动,在校园内形成热爱读书的良好风气。
3、通过活动,使学生养成博览群书的好习惯。
4、通过活动,促进学生知识更新、思维活跃、综合实践能力的提高。
三、活动实施的计划
1、 做好读书登记簿
(1) 每个学生结合实际,准备一本读书登记簿,具体格式可让学生根据自己喜好来设计、装饰,使其生动活泼、各具特色,其中要有读书的内容、容量、实现时间、好词佳句集锦、心得体会等栏目,高年级可适当作读书笔记。
(2) 每个班级结合学生的计划和班级实际情况,也制定出相应的班级读书目标和读书成长规划书,其中要有措施、有保障、有效果、有考评,简洁明了,易于操作。
(3)中队会组织一次“读书交流会”展示同学们的读书登记簿并做出相应评价。
2、 举办读书展览:
各班级定期举办“读书博览会”,以“名人名言”、格言、谚语、经典名句、“书海拾贝”、“我最喜欢的___”、“好书推荐”等形式,向同学们介绍看过的新书、好书、及书中的部分内容交流自己在读书活动中的心得体会,在班级中形成良好的读书氛围。
3、 出读书小报:
2010年读书节活动方案
一、 活动目的:
书是人类的朋友,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为了拓宽学生的知识面,通过开展“和书交朋友,遨游知识大海洋”系列读书活动,激发学生读书的兴趣,让每一个学生都想读书、爱读书、会读书,从小养成热爱书籍,博览群书的好习惯,并在读书实践活动中陶冶情操,获取真知,树立理想!
二、活动目标:
1、通过活动,建立起以学校班级、个人为主的班级图书角和个人小书库。
2、通过活动,在校园内形成热爱读书的良好风气。
3、通过活动,使学生养成博览群书的好习惯。
4、通过活动,促进学生知识更新、思维活跃、综合实践能力的提高。
三、活动实施的计划
1、 做好读书登记簿
(1) 每个学生结合实际,准备一本读书登记簿,具体格式可让学生根据自己喜好来设计、装饰,使其生动活泼、各具特色,其中要有读书的内容、容量、实现时间、好词佳句集锦、心得体会等栏目,高年级可适当作读书笔记。
(2) 每个班级结合学生的计划和班级实际情况,也制定出相应的班级读书目标和读书成长规划书,其中要有措施、有保障、有效果、有考评,简洁明了,易于操作。
(3)中队会组织一次“读书交流会”展示同学们的读书登记簿并做出相应评价。
2、 举办读书展览:
各班级定期举办“读书博览会”,以“名人名言”、格言、谚语、经典名句、“书海拾贝”、“我最喜欢的___”、“好书推荐”等形式,向同学们介绍看过的新书、好书、及书中的部分内容交流自己在读书活动中的心得体会,在班级中形成良好的读书氛围。
3、 出读书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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