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医院科室制度(医院科室制度上墙安排)十三项医疗核心制度一、 首诊负责制度二、 三级医师查房制度三、 疑难病例讨论制度四、 会诊制度五、 危重患者抢救制度六、 手术分级管理制度七、 查对制度八、 死亡病例讨论制度九、 医生交接班制度十、 护理分级制度十一、 病历管理制度十二、 病历书写规范十三、 临床用血审核制度十四、 院长职责十五、 办公室工作制度院办公室工作制度十六、 院公室主任职责十七、 行政会议制度十八、 财务管理制度十九、 工会主席职责二十、 总务科工作制度二十一、 医务科工作制度二十二、 医务科职责二十三、 合作医疗县级定点医疗机构职责二十四、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工作职责二
2、十五、 医保专管员、协管员工作职责二十六、 合作医疗专管员职责二十七、 合作医疗住院管理制度二十八、 医保科管理制度、医保科工作职责二十九、 医保科工作制度三十、 医务科科长职责三十一、 医保科管理制度三十二、 检验科工作制度三十三、 检验科消毒隔离制度三十四、 放射科工作制度三十五、 检验科消毒隔离制度三十六、 B超室主治医师职责三十七、 B超室主任(副主任)医师职责三十八、 临床科主任职责三十九、 总住院医师职责四十、 住院病人管理制度四十一、 护理部工作制度四十二、 护理质量管理制度四十三、 值班、交接班制度四十四、 治疗室工作制度四十五、 治疗室消毒隔离制度四十六、 注射室消毒隔离制度
3、四十七、 病房消毒隔离制度四十八、 病室规范要求四十九、 手术室工作制度五十、 手术室安全管理制度五十一、 供应室工作制度五十二、 供应室安全管理制度五十三、 供应室消毒员职责五十四、 供应室消毒隔离制度五十五、 洗衣房工作制度五十六、 洗衣房消毒隔离制度五十七、 挂号、收费员职责五十八、 急诊科工作制度五十九、 内科工作制度六十、 预防保健科工作制度六十一、 妇幼保健科工作制度六十二、 骨外科工作制度六十三、 换药室工作制度六十四、 门诊工作制度六十五、 门诊部主任职责六十六、 传染病管理制度六十七、 针灸理疗科工作制度六十八、 针灸理疗科主任职责六十九、 麻醉药品管理制度七十、 药械科科长
4、职责七十一、 药房负责人职责七十二、 药品调剂人员职责七十三、 病房急救药柜管理制度七十四、 中医科七十五、 妇科七十六、 外科七十七、 门诊七十八、 新农合:政策公示栏,药物目录公示栏,报账流程图,报账公示栏,具体内容:2008年医院管理年:(十三项核心制度)一、首诊负责制度(一)、第一次接诊的医师或科室为首诊医师和首诊科室,首诊医师对患者的检查、诊断、治疗、抢救、转院和转科等工作负责。(二)、首诊医师必须详细询问病史,进行体格检查、必要的辅助检查和处理,并认真记录病历。对诊断明确的患者应积极治疗或提出处理意见;对诊断尚未明确的患者应在对症治疗的同时,应及时请上级医师或有关科室医师会诊。(三
5、)、首诊医师下班前,应将患者移交接班医师,把患者的病情及需注意的事项交待清楚,并认真做好交接班记录。(四)、对急、危、重患者,首诊医师应采取积极措施负责实施抢救。如为非所属专业疾病或多科疾病,应组织相关科室会诊或报告医院主管部门组织会诊。危重症患者如需检查、住院或转院者,首诊医师应陪同或安排医务人员陪同护送;如接诊医院条件所限,需转院者,首诊医师应与所转医院联系安排后再予转院。(五)、首诊医师在处理患者,特别是急、危、重患者时,有组织相关人员会诊、决定患者收住科室等医疗行为的决定权,任何科室、任何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或拒绝。二、三级医师查房制度(一)、医疗机构应建立三级医师治疗体系,实行主任
6、医师(或副主任医师)、主治医师和住院医师三级医师查房制度。(二)、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或主治医师查房,应有住院医师和相关人员参加。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查房每周2次;主治医师查房每日1次。住院医师对所管患者实行24小时负责制,实行早晚查房。(三)、对急危重患者,住院医师应随时观察病情变化并及时处理,必要时可请主治医师、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临时检查患者。(四)、对新入院患者,住院医师应在入院8小时内查看患者,主治医师应在48小时内查看患者并提出处理意见,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应在72小时内查看患者并对患者的诊断、治疗、处理提出指导意见。(五)、查房前要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如病历、X光片、各项
7、有关检查报告及所需要的检查器材等。查房时,住院医师要报告病历摘要、目前病情、检查化验结果及提出需要解决的问题。上级医师可根据情况做必要的检查,提出诊治意见,并做出明确的指示。(六)、查房内容:1、住院医师查房,要求重点巡视急危重、疑难、待诊断、新入院、手术后的患者,同时巡视一般患者;检查化验报告单,分析检查结果,提出进一步检查或治疗意见;核查当天医嘱执行情况;给予必要的临时医嘱、次晨特殊检查的医嘱;询问、检查患者饮食情况;主动征求患者对医疗、饮食等方面的意见。2、主治医师查房,要求对所管患者进行系统查房。尤其对新入院、急危重、诊断未明及治疗效果不佳的患者进行重点检查与讨论;听取住院医师和护士的
8、意见;倾听患者的陈述;检查病历;了解患者病情变化并征求对医疗、护理、饮食等的意见;核查医嘱执行情况及治疗效果。3、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查房,要解决疑难病例及问题;审查对新入院、重危患者的诊断、诊疗计划;决定重大手术及特殊检查治疗;抽查医嘱、病历、医疗、护理质量;听取医师、护士对诊疗护理的意见;进行必要的教学工作;决定患者出院、转院等。三、疑难病例讨论制度(一)、凡遇疑难病例、入院三天内未明确诊断、治疗效果不佳、病情严重等均应组织会诊讨论。(二)、会诊由科主任或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主持,召集有关人员参加,认真进行讨论,尽早明确诊断,提出治疗方案。(三)、主管医师须事先做好准备,将有关材料整理
9、完善,写出病历摘要,做好发言准备。(四)、主管医师应作好书面记录,并将讨论结果记录于疑难病例讨论记录本。记录内容包括:讨论日期、主持人及参加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病情报告及讨论目的、参加人员发言、讨论意见等,确定性或结论性意见记录于病程记录中。 三、指导本专业的下级医师完成日常检查诊断任务。四、参加和指导主管范围内某些疑难病例的检查,审效,签署其诊断报告。五、督促,指导下级医师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及技术规程。严防差错事故发生。六、负责指导本专业下级医师的业务学习,指导主治医师进行科研工作,向主任提供考核意见,承担进修生、实习生的教学工作。四、会诊制度(一)、医疗会诊包括:急诊会诊、科内会诊、科间
10、会诊、全院会诊、院外会诊等。(二)、急诊会诊可以电话或书面形式通知相关科室,相关科室在接到会诊通知后,应在15分钟内到位。会诊医师在签署会诊意见时应注明时间(具体到分钟)。(三)、科内会诊原则上应每周举行一次,全科人员参加。主要对本科的疑难病例、危重病例、手术病例、出现严重并发症病例或具有科研教学价值的病例等进行全科会诊。会诊由科主任或总住院医师负责组织和召集。会诊时由主管医师报告病历、诊治情况以及要求会诊的目的。通过广泛讨论,明确诊断治疗意见,提高科室人员的业务水平。(四)、科间会诊:患者病情超出本科专业范围,需要其他专科协助诊疗者,需行科间会诊。科间会诊由主管医师提出,填写会诊单,写明会诊
11、要求和目的,送交被邀请科室。应邀科室应在24小时内派主治医师以上人员进行会诊。会诊时主管医师应在场陪同,介绍病情,听取会诊意见。会诊后要填写会诊记录。(五)、全院会诊:病情疑难复杂且需要多科共同协作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重大医疗纠纷或某些特殊患者等应进行全院会诊。全院会诊由科室主任提出,报医政(务)科同意或由医政(务)科指定并决定会诊日期。会诊科室应提前将会诊病例的病情摘要、会诊目的和拟邀请人员报医政(务)科,由其通知有关科室人员参加。会诊时由医政(务)科或申请会诊科室主任主持召开,业务副院长和医政(务)科长原则上应该参加并作总结归纳,应力求统一明确诊治意见。主管医师认真做好会诊记录,并将会诊
12、意见摘要记入病程记录。医疗机构应有选择性地对全院死亡病例、纠纷病例等进行学术性、回顾性、借鉴性的总结分析和讨论,原则一年举行2次,由医政(务)科主持,参加人员为医院医疗质量控制与管理委员会成员和相关科室人员。 (六)、院外会诊。邀请外院医师会诊或派本院医师到外院会诊,须按照卫生部医师外出会诊管理暂行规定(卫生部42号令)有关规定执行。五、危重患者抢救制度(一)、制定医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和各专业常见危重患者抢救技术规范,并建立定期培训考核制度。(二)、对危重患者应积极进行救治,正常上班时间由主管患者的三级医师医疗组负责,非正常上班时间或特殊情况(如主管医师手术、门诊值班或请假等)由值班医
13、师负责,重大抢救事件应由科主任、医政(务)科或院领导参加组织。(三)、主管医师应根据患者病情适时与患者家属(或随从人员)进行沟通,口头(抢救时)或书面告知病危并签字。(四)、在抢救危重症时,必须严格执行抢救规程和预案,确保抢救工作及时、快速、准确、无误。医护人员要密切配合,口头医嘱要求准确、清楚,护士在执行口头医嘱时必须复述一遍。在抢救过程中要作到边抢救边记录,记录时间应具体到分钟。未能及时记录的,有关医务人员应当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据实补记,并加以说明。(五)、抢救室应制度完善,设备齐全,性能良好。急救用品必须实行“五定”,即定数量、定地点、定人员管理、定期消毒灭菌、定期检查维修。六、手术分
14、级管理制度(一)、手术分类根据手术过程的复杂性和手术技术的要求,把手术分为四类:1、四类手术:手术过程简单,手术技术难度低的普通常见小手术。 2、三类手术:手术过程不复杂,手术技术难度不大的各种中等手术; 3、二类手术:手术过程较复杂,手术技术有一定难度的各种重大手术;4、一类手术:手术过程复杂,手术技术难度大的各种手术。(二)、手术医师分级所有手术医师均应依法取得执业医师资格,且执业地点在本院。根据其取得的卫生技术资格及其相应受聘职务,规定手术医师的分级。1、住院医师2、主治医师3、副主任医师:(1)低年资副主任医师:担任副主任医师3年以内。(2)高年资副主任医师:担任副主任医师3年以上。4
15、、主任医师(三)、各级医师手术范围1、住院医师:在上级医师指导下,逐步开展并熟练掌握四类手术。2、主治医师:熟练掌握三、四类手术,并在上级医师指导下,逐步开展二类手术。3、低年资副主任医师:熟练掌握二、三、四类手术,在上级医师参与指导下,逐步开展一类手术。4、高年资副主任医师:熟练完成二、三、四类手术,在主任医师指导下,开展一类手术。亦可根据实际情况单独完成部分一类手术、开展新的手术。5、主任医师:熟练完成各类手术,特别是完成开展新的手术或引进的新手术,或重大探索性科研项目手术。(四)、术审批权限1、正常手术:原则上经科室术前讨论,由科主任或科主任授权的科副主任审批。2、特殊手术:凡属下列之一
16、的可视作特殊手术,须经科室认真进行术前讨论,经科主任签字后,报医政(务)科备案,必要时经院内会诊或报主管院领导审批。但在急诊或紧急情况下,为抢救患者生命,主管医师应当机立断,争分夺秒,积极抢救,并及时向上级医师和总值班汇报,不得延误抢救时机。(1)手术可能导致毁容或致残的;(2)同一患者因并发症需再次手术的;(3)高风险手术;(4)本单位新开展的手术;(5)无主患者、可能引起或涉及司法纠纷的手术;(6)被手术者系外宾,华侨,港、澳、台同胞,特殊人士等;(7)外院医师来院参加手术者、异地行医必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七、术前讨论制度(一)、 对重大、疑难、致残、重要器官
17、摘除及新开展的手术,必须进行术前讨论。(二)、 术前讨论会由科主任主持,科内所有医师参加,手术医师、护士长和责任护士必须参加。(三)、 讨论内容包括:诊断及其依据;手术适应证;手术方式、要点及注意事项;手术可能发生的危险、意外、并发症及其预防措施;是否履行了手术同意书签字手续(需本院主管医师负责谈话签字);麻醉方式的选择,手术室的配合要求;术后注意事项,患者思想情况与要求等;检查术前各项准备工作的完成情况。讨论情况记入病历。(四)、 对于疑难、复杂、重大手术,病情复杂需相关科室配合者,应提前2-3天邀请麻醉科及有关科室人员会诊,并做好充分的术前准备。 八、查对制度一、临床科室1、开医嘱、处方或
18、进行治疗时,应查对患者姓名、性别、床号、住院号(门诊号)。2、执行医嘱时要进行三查七对:操作前、操作中、操作后;对床号、姓名、药名、剂量、时间、用法、浓度。3、清点药品时和使用药品前,要检查质量、标签、失效期和批号,如不符合要求,不得使用。4、给药前,注意询问有无过敏史;使用剧、毒、麻、限药时要经过反复核对;静脉给药要注意有无变质,瓶口有无松动、裂缝;给多种药物时,要注意配伍禁忌。5、输血时要严格三查八对制度(见护理核心制度-六、查对制度)确保输血安全。二、手术室1、接患者时,要查对科别、床号、姓名、年龄、住院号、性别、诊断、手术名称及手术部位(左、右)。2、手术前,必须查对姓名、诊断、手术部
19、位、配血报告、术前用药、药物过敏试验结果、麻醉方法及麻醉用药。3、凡进行体腔或深部组织手术,要在术前与缝合前、后清点所有敷料和器械数。4、手术取下的标本,应由巡回护士与手术者核对后,再填写病理检验送检。三、药房1、配方时,查对处方的内容、药物剂量、配伍禁忌。2、发药时,查对药名、规格、剂量、用法与处方内容是否相符;查对标签(药袋)与处方内容是否相符;查对药品有无变质,是否超过有效期;查对姓名、年龄,并交代用法及注意事项。四、血库1、血型鉴定和交叉配血试验,两人工作时要双查双签,一人工作时要重做一次。2、发血时,要与取血人共同查对科别、病房、床号、姓名、血型、交叉配血试验结果、血瓶(袋)号、采血
20、日期、血液种类和剂量、血液质量。五、检验科1、采取标本时,要查对科别、床号、姓名、检验目的。2、收集标本时,查对科别、姓名、性别、联号、标本数量和质量。3、检验时,查对试剂、项目,化验单与标本是否相符。4、检验后,查对目的、结果。5、发报告时,查对科别、病房。六、病理科1、 收集标本时,查对单位、姓名、性别、联号、标本、固定液。2、 制片时,查对编号、标本种类、切片数量和质量。3、 诊断时,查对编号、标本种类、临床诊断、病理诊断。4、 发报告时,查对单位。七、放射线科1、 检查时,查对科别、病房、姓名、年龄、片号、部位、目的。2、 治疗时,查对科别、病房、姓名、部位、条件、时间、角度、剂量。3
21、、 发报告时,查对科别、病房。八、理疗科及针灸室1、 各种治疗时,查对科别、病房、姓名、部位、种类、剂量、时间、皮肤。2、 低频治疗时,并查对极性、电流量、次数。3、 高频治疗时,并检查体表、体内有无金属异常。4、 针刺治疗前,检查针的数量和质量,取针时,检查针数和有无断针。九、(心电图、脑电图、超声波、基础代谢等)1、 检查时,查对科别、床号、姓名、性别、检验目的。2、 诊断时,查对姓名、编号、临床诊断、检查结果。3、 发报告时查对科别、病房。其他科室亦应根据上述要求,制定本科室工作的查对制度。九、医生交接班制度一、 病区值班需有一、二线和三线值班人员。一线值班人员为取得医师资格的住院医师,
22、二线值班人员为主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三线值班人员为主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进修医师值班时应在本院医师指导下进行医疗工作。二、 病区均实行小时值班制。值班医师应按时接班,听取交班医师关于值班情况的介绍,接受交班医师交办的医疗工作。三、 对于急、危、重病患者,必须做好床前交接班。值班医师应将急、危、重患者的病情和所有应处理事项,向接班医师交待清楚,双方进行责任交接班签字,并注明日期和时间。四、 值班医师负责病区各项临时性医疗工作和患者临时情况的处理,并作好急、危、重患者病情观察及医疗措施的记录。一线值班人员在诊疗活动中遇到困难或疑问时应及时请示二线值班医师,二线值班医师应及时指导处理。二线班医师不能
23、解决的困难,应请三线班医师指导处理。遇有需经主管医师协同处理的特殊问题时,主管医师必须积极配合。遇有需要行政领导解决的问题时,应及时报告医院总值班或医政(务)科。五、 一、二线值班医师夜间必须在值班室留宿,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遇到需要处理的情况时应立即前往诊治。如有急诊抢救、会诊等需要离开病区时,必须向值班护士说明去向及联系方法。三线值班医师可住家中,但须留联系方式,接到请求电话时应立即前往。六、 值班医师不能“一岗双责”,如即值班又坐门诊、做手术等,急诊手术除外,但在病区有急诊处理事项时,应由备班进行及时处理。七、 每日晨会,值班医师应将重点患者情况向病区医护人员报告,并向主管医师告知危
24、重患者情况及尚待处理的问题。十、新技术准入制度一、新技术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实施。二、实施者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开展新业务、新技术申请表,提供理论依据和具体实施细则、结果及风险预测及对策,科主任审阅并签字同意后报医政(务)科。三、医政(务)科组织学术委员会专家进行论证,提出意见,报主管院长批准后方可开展实施。四、新业务、新技术的实施须同患者签署相应协议书,并应履行相应告知义务。五、新业务、新技术实施过程中由医政(务)科负责组织专家进行阶段性监控,及时组织会诊和学术讨论,解决实施过程中发现的一些较大的技术问题。日常管理工作由相应控制医师和监测医师完成。六、新业务、新技术完成一定例数后
25、,科室负责及时总结,并向医政(务)科提交总结报告,医政(务)科召开学术委员会会议,讨论决定新业务、新技术的是否在临床全面开展。七、科室主任应直接参与新业务、新技术的开展,并作好科室新业务、新技术开展的组织实施工作,密切关注新项目实施中可能出现的各种意外情况,积极妥善处理,做好记录。十一、病历管理制度一、建立健全医院病历质量管理组织,完善医院“四级”病历质量控制体系并定期开展工作。四级病历质量监控体系:1、一级质控小组由科主任、病案委员(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科护士长组成。负责本科室或本病区病历质量检查。2、二级质控部门由医院行政职能部门有关人员组成,负责对门诊病历、运行病历、存档病案等,每
26、月进行抽查评定,并把病历书写质量纳入医务人员综合目标考评内容,进行量化管理。3、三级质控部门由医院病案室专职质量管理医师组成,负责对归档病历的检查。4、四级质控组织由院长或业务副院长及有经验、责任心强的高级职称的医、护、技人员及主要业务管理部门负责人组成。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全院各科室病历质量的评价,特别是重视对兵力内涵质量的审查。 二、 贯彻执行卫生部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试行)(卫医发2002190号)、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卫医发2002193号)及我省医疗文书规范与管理的各项要求, 注重对新分配、新调入医师及进修医师的有关病历书写知识及技能培训。三、加强对运行病历和归档病案的管理及质量监控。
27、1、病历中的首次病程记录、术前谈话、术前小结、手术记录、术后(产后)记录、重要抢救记录、特殊有创检查、麻醉前谈话、输血前谈话、出院诊断证明等重要记录内容,应由本院主管医师书写或审查签名。手术记录应由术者或第一助手书写,如第一助手为进修医师,须由本院医师审查签名。2、平诊患者入院后,主管医师应在8小时内查看患者、询问病史、书写首次病程记录和处理医嘱。急诊患者应在5分钟内查看并处理患者,住院病历和首次病程记录原则上应在2小时内完成,因抢救患者未能及时完成的,有关医务人员应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据实补记,并加以注明。3、新入院患者,48小时内应有主治医师以上职称医师查房记录,一般患者每周应有2次主任医
28、师(或副主任医师)查房记录,并加以注明。4、重危患者的病程记录每天至少1次,病情发生变化时,随时记录,记录时间应具体到分钟。对病重患者,至少2天记录一次病程记录。对病情稳定患者至少3天记录一次病程记录。对病情稳定的慢性病患者,至少5天记录一次病程记录。5、各种化验单、报告单、配血单应及时粘贴,严禁丢失。外院的医疗文件,如作为诊断和治疗依据,应将相关内容记入病程纪录,同时将治疗文件附于本院病历中。外院的影像资料或病理资料,如需作为诊断或治疗依据时,应请本院相关科室医师会诊,写出书面会诊意见,存于本院住院病历中。四、出院病历一般应在3天内归档,特殊病历(如死亡病历、典型教学病历)归档时间不超过1周
29、,并及时报病案室登记备案。五、加强病历安全保管,防止损坏、丢失、被盗等,复印病历时,应由医护人员护送或再病案室专人复印。六、依据省病历质量管理评价奖惩暂行办法的要求与规定,建立科室及个人病历书写质量评价通报制度和奖罚机制。十二、病历书写规范(按照2010版要求书写)十三.临床用血审核制度一、临床用血审核制度是执行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的核心制度,严格执行临床用血审 核制度确保患者安全规范用血。二、血库必须按照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采供血机构购进血液,不得使用无血站(库)名称和许可证标记的血液。 三、各科室用血,必须根据输血原则,严防滥用血源。四、预约血办法:患者需输血时,应由临床主管医师逐项认真填
30、写输血单,值班护士按医嘱行“三对”后,给病人采交叉血,试管上应贴标签,并注明科别、姓名、床号、住院号、于输血前一天送血库(急症例外)。五、血库工作人员根据临床各科室预约血量,应及时与血站联系,备好各型血液,保证临床用血量,不得有误。六、血库工作人员接受标本时,应逐项进行认真核对,无误后将标本收下备血。七、凡血库所备各型血液,应有明显的标志,分格保存在4摄氏度冰箱内,并随时观察冰箱内温度变化。八、血库工作人员应严格按照血液交叉试验操作规定进行交叉试验,必要时复查血型,并观察全血,应无脂血、无溶血,血袋应密封,绝对无误,方可发出。九、取血护士在取血时,应认真核对本科受血者姓名、床号、住院号、血型及
31、交叉结果、储血号和供血者姓名、采血时间、血型等输血单上的各项目,无误后方可将血液拿出血库。十、如果输血出现反应,应由临床主管医师向血库说明情况,并与血站一并查明原因。十一、血库工作人员必须保证入库、出库血量,库存血量账目清楚,认真保管,非经院领导批准,不得私自销毁。1.办公室会议制度院长办公室会:由院长主持,副院长、院级领导或根据会议内容,可吸收相关人员参加。院务周会:由正、副院长或分管领导主持,各行政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每周一次,传达上级指示和文件精神,通报院办公会议决定,小结上周工作,布置本周工作。院办公室负责记录并做好会前各项准备工作。科主任例会:科主任例会由分管院长负责,主要内容为总结
32、上月工作,包括医疗质量,重危病人抢救治疗情况,管理制度落实情况,服务态度以及科研工作情况,布置下月任务,听取意见,解决问题,一般每月召开一次。科务会:由科室正、副主任主持,全科人员参加。每月一次,检查各项制度和工作人员职责的执行情况,总结和布置工作。护士长例会:由护理部主任主持,各科室、病区护士长参加。每周一次,总结上周护理工作,布置本周护理工作。门诊例会:由医务科或门诊部正、副主任主持,所有在门诊工作的各科负责人参加,每月一次,研究解决医疗质量、工作人员的服务态度、急诊抢救、病人就诊以及门、急诊管理等有关问题,协调各科工作。晨会:由病房负责医师或护士长主持,全病房人员参加。每晨上班十五分钟内
33、召开,进行交接班,听取值班人员汇报,解决医疗、护理以及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布置当日工作。工休座谈会:由病房护士长或指定专人召开,工休代表参加。院每季一次,科室一般每月一次,听取并征求住院病员及家属的意见,增强团结,改进工作。办公室工作制度1安排各种行政会议,负责会议记录及文件、报告、计划、总结等文字的起草,负责会议纪要、决议的印发,并督促、检查执行情况,及时向院长汇报,协助院长处理日常行政事务工作,沟通职能科室的联系。2做好来访、参观人员的接待工作,做到安排周密、妥当、热情。3做好行政文件的收发、登记、编号、传阅、收回及保管工作,根据文件内容,提出贯彻意见。4做好全院文书档案的收集、整理
34、、立卷、存档工作,执行保密制度。5及时处理信访工作,做到有登记、有结果、不积压、不拖延、重大问题及时向领导报告。6加强对档案室、打字室、救护车的管理及各类人员的考勤,适时安排医院的总值班工作。7完成院领导交办的临时性工作,并随时汇报。院办公室工作制度 一 、在院长领导下进行工作,认真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二、安排各种行政会议,负责会议记录以及文件、报告、计划、总结等文字材料的起草,负责会议纪要、决议的印发,并督促检查执行,及时向院长汇报情况。协助院长处理日常行政事务工作,经常与职能科室沟通联系。 三、负责行政类文件的收发、登记、编号、传阅、收回及保管工作,针对文件内容,提出拟办意见;对上级
35、机关和有关单位的通知及时汇报有关领导并请示办理意见。四、组织文件的打印装订工作,做到准确及时、字迹清楚,无特殊情况不得拖延。 五、做好全院文书档案的收集、整理、立卷存档工作,执行保密制度。 六、搞好对档案室、计算机网管室、文印室、救护车的管理,适时安排医院总值班工作。 七、做好来访、参观等内外宾接待工作,做到安排周密、妥当、热情。八、及时处理信访,做到有登记,有结果,不积压,不拖延,重大问题及时向领导报告。九、院领导交办的临时性工作要尽快完成并随时汇报。十、负责会议室管理工作,管理院长、书记办公室的清洁卫生。十一、负责行政公章的使用、管理工作。十二、负责总机室及电话的管理。十三、负责部门的档案
36、管理工作。院行政总值班制度一、院总值班由院领导、职能科室中层干部参加,负责处理非办公时间的医务、行政和临时事宜,及时传达、处理上级指示和紧急通知,签收机密文件,承接未办事宜;处理下班时间发生的突发事件,协调科室工作。 二、值班时间:每天正常上班时间以外的时间,均由总值班负责。 三、值班期间要负责检查临床工作人员的劳动纪律、医德医风情况。 四、值班人员要严格坚守工作岗位,如巡视病房或有事离开值班室时,要及时将电话转移到移动电话上,以便联系。五、值班期间发生的重要问题,如值班人员无力解决,要立即向有关领导汇报。 六、做好值班记录,于第二日上班后向院办公室交班,简要通报值班情况,并由院办公室负责安排
37、值班人员。七、值班人员有权组织人员集中力量解决临时发生的问题,有权调用医院机动车辆。 八、值班人员遇有特殊情况不能值班时,由院办公室安排人调换值班,但不得擅自找人代替。 九、每班交班前,清扫室内卫生,认真做好交接班。总务科工作制度一、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政府有关方针政策和医院规章制度。二、督促全科人员根据各自的职责分别制定的工作制度、计划,并随时进行不定期抽查、补充完善。三、实行专人采购,库房监督。严禁购买低质伪劣物品,力争作到质优价廉,节省开支。四、实行购、管结合。库房根据需要提供物质采购计划,经审核批准后按计划进行采购。做到入库验收、发放有标准、支出有记载,收有凭、支有据,帐目清楚,帐物相符。
38、五、主动、及时为全院各科室特别是临床科室服务,做到三下(下收、下送、下修)、二通(水通、电通)、两不漏(不漏水、不漏电)、两满意(职工满意、病人满意)。六、执行各级政府有关临工雇用、待遇、辞退的规定。认真贯彻医院有关临时工管理条例,定时组织临时工学习,提高临时工的业务及思想素质。总务科科长职责一、在院长、副院长领导下,负责全院的后勤工作,教育职工树立后勤工作为医疗第一线服务的思想,坚持下送、下收、下修,不断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 二、负责组织物资、设备的采购、建档、保管,后勤设备维修、水、电、气供应,房屋修缮、院容整顿等,保证医疗、教学、科研、预防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经常深入科室了解医疗
39、及有关部门的需要,根据人力、物力和财力的可能,制定工作计划,检查督促执行情况,研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改进工作,总结经验。 四、组织后勤人员学习专业知识,提高业务水平。 五、组织做好进修、实习人员的生活住宿安排。院长职责一、在上级的领导下,根据党的方针政策全面领导医院工作,包括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人事、财务和基建、总务等工作。 二、领导制定医院发展规划、改革方案和工作计划,按期布置、检查、总结工作,并向领导机关汇报。三、负责组织、检查医疗护理工作,定期深入门诊、病房,并采取积极有效措施,不断提高医疗质量。四、负责组织、检查临床教学、人才培养和业务技术学习。 五、负责领导、检查医院重要科研计划
40、的拟定和开展情况,采取积极措施,支持新技术,新项目的引进和应用。 六、教育员工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和良好的医德,加强职工思想政治工作,改进医疗作风和工作作风,改善服务态度,开展优质服务,促进医院精神文明建设。 七、经常督促检查以岗位责任制为中心的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的执行,严防差错事故的发生。 八、根据国家人事制度,组织领导对医院员工的考核、任免、奖惩、调配及提升等工作。九、加强对后勤工作的领导,检查督促财务收入开支,审查预决算,对开支较大的物资采购计划要严格审查把关,关心员工生活,创造条件,改善生活和福利设施。 十、及时研究处理员工对医院工作的意见。 工会主席职责一、根据医院党支部
41、和上级工会要求,组织工会委员结合医院实际研究制定工会工作计划和措施,并进行督查和落实。二、组织工会专兼职人员学习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及上级有关文件,不断提高工会工作者的素质和工作能力。三、根据工会所承担的职代会职责,积极筹备职代会的召开,认真贯彻职代会的决议,充分发挥职代会的作用。四、深入实际调查研究,认真做好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发挥工会组织的纽带作用,当好党支部的参谋。五、依靠工会专兼职干部,开展多种形式的文体活动,丰富职工的文化生活。六、主持召开工会委员会及小组会,负责协调工会与其他部门的联系。七、加强工会经费管理,合理使用,严格把关。八、完成医院党支部和上级工会交办的其他任务。院办公室主
42、任职责一、在院长、副院长领导下,负责全院的行政管理工作。二、负责办理承上启下,对外联系有关工作事宜。三、安排各种行政会议,做好会议记录。负责草拟有关文件、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并协助督促检查贯彻执行情况。四、负责本室人员的政治学习,领导有关人员做好保密、印鉴、打字、档案管理、外勤、派车、收发、群众来信来访、参观及外来客人接待等工作。五、负责协调各科室间的关系。六、负责院领导临时交办的其它工作。财务科科长职责一、在院长、副院长的领导下,负责组织、协调全科会计核算、财务管理工作的正常运行,并对院行政负责。二、加强全科的思想政治教育,组织科内的政治业务学习,有计划地培养人才,促进全科人员政治素质和业务
43、素质的不断提高。三、按照医院及科室有关规定,对各岗位进行考勤、考核,并以次决定人员的录用、调配。四、负责会计电算化管理工作,协调计算机及会计软件系统的运行工作。五、根据医院提供的事业发展规划和各部门(科)提供的基础计划,结合实际预测,编制年度财务预算,报医院通过以便执行。六、按照有关财务管理制度要求,结合医院财务管理实际,建立适合医院财务管理制度,并督促有关岗位或部门实施。七、定期进行财务成果分析的编制工作,向医院提供每年度的财务分析报告,为医院领导及时提供真实、完整的经济信息,以利领导决策。八、组织对全院各部门的会计核算,财产物资清查,会计业务指导及督查工作。九、负责联系和协调医院与各上级业
44、务往来单位的工作。完成院领导布置的各项临时性的全院性的工作。十、对医院的各项经济业务进行严格审查,熟练掌握有关财政、财务法规、制度及开支范围的标准。财务科工作制度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财经方针、政策及医院制定的各项财务制度。财会人员要以身作则,奉公守法,不徇私情。二、建立健全财务人员岗位责任制,做到事事有人管,人人有专责,办事有要求,工作有检查。既要明确分工,又要密切协作。三、正确编制年度和季度的财务计划(预算),办理会计业务,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期限,报送会计月报、季报和年报(决算)。四、组织合理收入,严格控制支出。凡是该收入 要抓紧收回,不符合财务开支标准和开支计划的要拒付。临时必需的开支应
45、按审批手续办理。五、当好领导参谋,进行经济活动分析,及时汇报业务收支、财产管理等情况,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经济核算和管理工作。六、医院对外所有开支均应取得合法的原始凭证(如发票、账单、收据等)。原始凭证由经手人、验收人和主管负责人签字后,经财务会计审核制单后,出纳付款结算。一切空白纸条,不能作为正式凭据。出差或因公借款,须经院长签字批准,任务完成后及时办理结帐报销手续。七、会计 员要及时清理债权、债务,防止拖欠,避免呆帐。八、财务科应与有关科室配合,定期对房屋、设备、家俱、药品、器械等医院资产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清查库存,防止浪费和积压。九、银行帐号和支票不得出借给任何单位和任何个人。签发空白支票时
46、须严格登记,不得签发空头支票,领用支票要办理手续,支票领出不得转让他人,并在5天内交回注销支票填错,不得涂改,应加盖作废章以示作废,丢失支票要立即向银行挂失。十、每月核对银行存款,填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发现差错及时查询,做到账账相符。十一、库存现金不得超过银行规定限额或以“白条”顶现金库存。严禁挪用公款,或以长补短,出现差错应如实反映,经领导研究处理。十二、当日收入的现金当日送交银行,编制日报表。收款收据存根及复核,并签章。发现差错后以更正的立即更正,需要赔偿的应及时汇报领导,酌情给予赔偿处理。十三、做好原始凭证、账本、工资清册、财务决算等核算资料的归档、整理、装订工作。财务管理制度一、根据
47、国家对医院实行“全额管理、差额补助、超支不补、结余留用”的预算管理办法,医院各项收支均应纳入预算内管理。二、预算编制按照事业发展计划,采取院领导、财务科、业务部门相结合的办法。由财务科拟定医院年度预算,经院长办公会审议通过,报主管部门批准后,由财务科统一掌握执行。三、收支预算要参考上年预算执行情况和对预算年度的预测编制。支出要量入为出,略有结余。四、根据权责发生制的要求,门诊、住院患者当日发生的费用,当日入帐、当日结算,及时报帐,严格执行收费标准,应收不漏。五、业务医疗服务、横向医疗联合、咨询服务等所得收入,均应纳入预算管理,由财务科统一核算。六、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制度、开支标准和开支范围,按照批准的预算和计划所规定的用途,建立健全支出管理制度和手续,提高资金使用效果。七、购置大型、贵重仪器设备和大型修缮(拆改建)项目,要事先进行可行性论证和评议,提出可行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