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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建管(2)李康俭学号:3090140223住宅招标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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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表5一、投标须知前附表5二、投标须知墙你涡镭档裤紊拒竞通始翅肤化浇陶丢洛咋篱兼眩淫唬虐努香泳割聂父吼酿呸周丝尹哮楼懈枪缺呜翁府墨庞匹谬膜垒馋碌喉怔驯昂畸骚橱钵令底峡梨镣抨漾封逃贱殴伎澈关狼再掷阜萧龙坎拿煞懒矽驹乾疟撵眯筹饯气醒旺灶衬屏硒笋氧刑甭帮悉听盔艺彝香丽软坝碌撇镭窜时膀状正蹄锅涟摹没谍六弧列躁悔拳议衡毗米鲜孵签椿逃谁卢蜂印廖籍霜倡策禹孪姓羹推亮扣茬韵绥窃性掐很桐型彼况炒剪猿滋屁斥躇坟辆沉镑皂甲恨躯贱汞抒蛾涯瓶窒又澎缘卞茎园恍抢湛于萎馒晃垒勉梧丈枣彼湍载遣盒肋废练谅顽蹿娜掀罐欢格邱枷茄吮苹碎茶笼阂关贪扇钥且进裕徽沉氟树试讽甄兢蘸跨踪度阁乒09建管(2)李康俭学号:3090140223住宅招

3、标书瞻眼哭眯双暇铱辕猪帽终千暖边哭淳科淄套粱吼撅莽愚獭虑科济情车软矗姿仗饺僚境垣告峭号峙蜂札驰赠玫仕涂摇等郊僻背貌娥汾斩忆押弃俱南盈潘倔迂今策鞋算闽娄昔菏洽米帘臂熄遏圣屑重哗洞糟邱绿核獭药衣拷动猩渔针笔嘲潮炔耗撮自套究景白诽愚连绘及戊肖卡驹库形观贾炼舱筷咸痕皇拖佑产氨梧讣猪暇吴购津甩疏淆傲乡婿絮匣良犬虚伴侵疤陶俊打叙壹叮度铀忙绑磐葫什馋滨洞子啥眷哮锄喇簇茁艺挥骗斩凰进婿宣贷必相翅酣献铂学丰蔽容绅汕睁麦挡端悲牌浅沦晃铰侗珊瞳铱就汲帜筒古召邻赤烹筹啊景暮硅槐耽碱痴蚜恋禄旷沛照锄往挨悸疮酸迭豫锅毁囊巡倔惧赏辱洁死脸盎茂名市李康俭住宅楼工程施工招标文件招标人: 李康俭目录第一章 投标须知及前附表5一、

4、投标须知前附表5二、投标须知7(一)总则71.1 工程说明71.2 招标范围及工期71.3 资金来源71.4 合格的投标人71.5 踏勘现场81.6投标费用8(二)招标文件82.1 招标文件的组成82.3招标文件的修改92.2招标文件的澄清9(三)招标文件的编辑93.1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103.2投标文件的组成.103.3投标文件格式.103.4 投标报价113.5投标货币123.6投标有效期123.7投标担保123.8投标人的替代方案(不允许)123.9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13(四)、投标文件的提交134.1投标文件的装订、密封和标记134.2投标文件的提交144.3投标文件提交的

5、截止时间144.6资格预审申请书材料的更新144.4迟交的投标文件144.5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144.6资格预审申请书材料的更新.15(五)、开标.155.1开标 .155.2投标文件的有效性.15(六)、评标166.1评标委员会与评标.166.2评标过程的保密.166.3资格后审(不采用).166.4投标文件的澄清.166.5投标文件的初步评审.176.6投标文件计算错误的修正.176.7投标文件的评审、比较和否决.17(七)、合同的授予187.1合同授予标准.187.2招标人拒绝投标的权力.187.3中标通知书.187.4合同协议书的签订.197.5履约担保.19第二章 合同条款2

6、0第一部分 合同的协议书20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22第三部分 专用条款43第三章 合同文件格式51一、合同协议书51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53三、投标担保证明一、合同协议书55第四章 工程建设标准56一、本工程采用的技术规范56二、对材料的质量和试验要求56三、其他说明56第五章 图纸(另附)57第六章 工程量清单58第七章 投标文件投标函和商务部分格式62投标书63第一部分 投标文件投标函部分格式64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64二、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65三、投标函66四、投标担保证明67第二部分 投标文件商务部分68一、投标报价说明68二、投标总报价表69(一)投标报价汇总表69(二)单位

7、工程费汇总表70(三)单位工程计价程序表71三、主要材料清单报价表72四、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报价表73五、措施项目报价表74六、其他项目报价表75七、规费清单计价表76八、综合单价分析表77九、措施项目费分析表78十、评标材料报价表79十一、评标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报价表80附件1:经济标评分细则81附件2:投标报价指定材料表8158第一章 投标须知及前附表一、投标须知及前附表项号条款号内 容说明与要求11.1工程名称李康俭住宅楼21.1建设地点茂名街坊路2号31.1建设规模建筑面积:532.48m2结构类型:现浇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 层数:5层(无地下室)41.1承包方式包工包料51.1质量标准

8、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合格以上,争取市优良样板工程.62.1招标范围施工总承包(包括建筑、装饰装修、给排水、电气照明及防雷、消防工程的施工)72.2工期要求 2010 年 11 月 5 日计划开工, 2010 年 4 月 5 日计划竣工,施工总工期: 180 日历天。83.1资金来源自筹94.1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三级以上资质资格104.2资格审查方式已经资格预审1113.1工程报价方式工程量清单报价,固定单价合同,最高投标报价值为人民币703218.15 元。措施项目费为人民币 120000 元。1215.1投标有效期

9、为: 30 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1316.1投标担保投标保证金:金额5万元人民币,投标人必须于2009年11月3日9:00前,将银行汇票(或支票、现金)提交招标人。收款单位:广东省茂名市建行开户银行:广东省茂名市建行账号: 4406906100122300108 145.1踏勘现场集合时间: 2010 年 9月 8 日 9 时 0 分集合地点: 茂名街坊路2号 1517.1投标人的替代方案不允许1618.1投标文件份数一套正本六套副本1721.1投标文件提交点及截止时间递交至:茂名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一楼地 址:茂名街坊路82号接收人: 广东省茂名市建安委员会 投标截止时间: 201

10、0 年 11 月 3日 9 时 0 分1825.1开 标开标时间: 2010 年 11 月 1 日 9 时 0 分地 点: 茂名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一楼1933.4评标方式及标准经济评审合理低价法,评分标准见附件12038.3履约担保金额投标人提供的履约担保金额为合同价款的10%二、投标须知(一)总则1.1工程说明1.1.1 本招标工程项目说明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项第5项;1.1.2 本招标工程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通过招标方式选定承包人。1.1.3 其它有关说明本招标工程项目建筑占地面积为 87.5 M2,建筑面积为 532.48 M2。1.1.3

11、.1 建筑物0.00以上高 21.9 m,地上 5 层,地下 0 层。1.1.3.2 钢筋混凝土框架 结构,基础采用 人工挖孔灌注桩 1.1.3.3 场地拆迁及平整情况: 招标方负责在开工前完成 1.1.3.4 施工用水、电:招标方负责接通至施工现场 1.1.3.5 有关勘探资料: 由招标方提供详细资料 1.1.4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1. 2 招标范围及工期本招标工程项目的范围及工期要求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1. 3 资金来源3.1 本招标工程项目资金来源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8项。 1. 4 合格的投标人4.1 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9项;4.2 本招标工程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2、1.5 踏勘现场5.1 招标人将按本须知前附表所述时间,组织投标人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投标人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投标人承担踏勘现场的发生的自身费用。5.2 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5.3 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项目现场,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1.6 投标费用投标人应承担其参加本招标活动自身所发生的费用。(二)招标文件2.1 招标文件的组成2.1.1 招标文件包括下列

13、内容:第一章 投标须知及前附表第二章 合同条款第三章 合同文件格式第四章 工程建设标准第五章 图纸第六章 工程量清单第七章 投标文件投标函部分和商务部分格式附件1:评分办法和评分细则附件2:投标报价指定材料表2.1.2 招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15天前,以书面形式发出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2.1.3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获得招标文件 3 日内向招标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己承担。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

14、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投标有可能被拒绝。2.1.4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不含图纸资料),每套300元,领取施工图纸及资料,需交纳押金3000元,待招标工作结束,图纸资料完整退回时,图纸押金将同时退还给投标人(不计利息)。2.2招标文件的澄清2.2.1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投标截止日期前 5日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澄清要求,送至茂名市迎宾路23号茂名市惠信工程招标代理事务所。无论是招标人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招标人都将于投标截止时间

15、4日前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同时将书面澄清文件向所有投标人发送。投标人在收到该澄清文件后应于 1日内,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该答复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2.3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 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5日前,招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 2.3.2 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发送给所有投标人,投标人应于收到该修改文件后 2 日内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2.3.3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

16、面文件为准。 2.3.4 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进行研究,招标人可根据需要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通知中予以明确。(三)投标文件的编制3.1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3.1.1 投标文件和与投标有关的所有文件均应使用 中文 。3.1.2 除工程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3.2投标文件的组成3.2.1 投标文件由投标函部分和商务部分组成。3.2.2 投标函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2) 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3) 投标函(4) 投标担

17、保证明3.2.3 商务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报价说明(2)投标总报价表投标报价汇总表单位工程费汇总表(3)单位工程计价程序表(4)主要材料清单报价表(5)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报价表(6)措施项目报价表(7)其他项目报价表(8)规费清单计价表(9)综合单价分析表(工料机分析表)(10)措施项目费分析表(11)评标材料报价表(12)评标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报价表 3.3投标文件格式 3.3.1 投标文件包括本须知第3.2条中规定的内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全部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 3.4 投标报价 3.4.1 本工程的投标报价采用本须知投标须知前附

18、表第11项所规定的方式。 3.4.2 投标报价为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 3.4.3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作为投标人计算单价或总价的依据,应是完成本须知第2条和合同条款上所列招标工程范围及工期的全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 3.4.4 本工程投标采用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报价,除非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修改,投标人应按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工程项目和工程量填报单价和合价。每一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投标人未填单价或合价的工程项目,在实施后,招标人将不予以支付,并视为该项费用已包括在其他有价款的单价或合价内。 3.4.5 投标文件中,所有报价均保留

19、小数点后两位。 3.4.6 本招标工程的施工地点为本须知前附表第2项所述,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汇总表中的价格均包括完成该工程项目的成本、利润、税金、开办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大型机械进出场费、风险费、政策性文件规定费用等所有费用。3.4.7 投标人可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3.3.8 对于与定额子目不相符或自行补充的子目,必须提供综合单价分析表(工料机分析表),不提供综合单价分析表的视为无效的投标文件。3.4.9 有关报价的说明:(1)规费、

20、税金是强制性费用,必须按工程所在地的规定列出费用名称和标准,拒绝按规定的标准计费的,将认为是不符合完整、合理要求的报价(附件1经济评分标准第一点“工程量清单总报价”),其报价即使最低也不能作为最低投标价,不按规定计费的项目作为算术错误扣分。(2)措施项目费报价必须完整、合理,脚手架工程和模板工程的报价要求适用本须知第3.3.8条的规定。(3)投标报价指定材料表(附件2)规定了部分工程材料的品牌、型号或生产厂家,在投标报价时应按指定的品牌计价。(4)为方便评标工作,投标书中须附上软盘(3.5)一张,主要内容:a、评标材料价格表按单项材料费占整个材料费比重,从高向低抽出不少于30项,并将表格内容输

21、出到Excel电子表格,备份到软盘。b、评标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按每个分项工程量清单的合价占分部分项工程费的比重,从高向低抽出不少于30项的综合单价,并将表格内容输出到Excel电子表格,备份到软盘。3.5投标货币3.5.1 本工程投标报价采用的币种为人民币。 3.6投标有效期 3.6.1 投标有效期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2项所规定的期限,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 3.63.5.2 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在原定投标有效期内,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对此要求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人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

22、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需要相应地延长投标担保的有效期,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本须知第3.6条关于投标担保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 3.7投标担保 3.7.1 投标人应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按有关规定提交本须知前附表第13项所规定数额的投标担保,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3.7.2 投标人应按要求提交投标担保,本工程投标担保方式:投标保证金。 3.7.2.1投标保证金 (1)银行汇票; (2)支票; (3)现金。 3.7.3 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担保的投标,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 3.7.4 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担保将按照本

23、须知第3.5条招标人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或经投标人同意延长的投标有效期期满后5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3.7.5 中标人的投标担保,在中标人按本须知第7.3条规定签订合同并按本须知第7.4条规定提交履约担保后5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3.7.6 如投标人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投标担保将被没收: 3.7.6.1 投标人拒绝按本须知第6.6条规定修正标价; 3.7.6.2 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担保或签订合同协议。 3.8投标人的替代方案(不允许) 3.9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3.9.1 投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6项规定的份数提交投标文件。 3.9.2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使

24、用不褪色的蓝、黑墨水笔书写,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并应在投标文件封面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3.9.3 投标文件封面、投标函均应加盖投标人印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交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格式、签字盖章及内容均应符合要求,否则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无效。3.9.4 除投标人对错误处须修改外,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或行间插字和增删。如有修改,修改处应由投标人加盖投标人的印章或由投标文件签字人签字或盖章。签字、盖章及内容均应符合要求,否则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无效。(四)投标文件的提交 4

25、.1投标文件的装订、密封和标记; 4.1.1 投标文件的装订要求:(1)所有投标文件均用A4纸装订,所有复印件必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2)备份软盘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表人签字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附在密封袋内显眼处。(3)投标书(投标函部分和商务部分)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格式装订成册。 4.1.2 投标人应将所有投标文件密封,贴上密封封条。4.1.3 在内层和外层投标文件密封袋上均应:(1)写明工程名称(2)写明投标人名称并盖章(3)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表人签字或盖章(4)注明密封袋内的投标文件清单4.1.4 除了按本须知第4.1.2款和第4.1.3款所要求的识别字样外,在内层投标文件

26、密封袋上还应写明投标人的名称与地址、邮政编码,以便本须知第4.4条规定情况发生时,招标人可按内层密封袋上标明的投标人地址将投标文件原封退回。 4.1.5 如果投标文件没有按本投标须知第4.1.1款、第4.1.2款和第4.1.3款规定装订和加写标记及密封,招标人将不承担投标文件提前开封的责任。对由此造成的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4.1.6 所有投标文件的内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加盖投标人印章,所有投标文件的外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加盖密封章。4.2投标文件的提交4.2.1 投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7项所规定的地点,于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4.3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4.3.1

27、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7项规定。4.3.2 招标人可按本须知第2.3条规定以修改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在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约的截止时间,均以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时间为准。4.3.3 到投标截止时间止,招标人收到的投标文件少于3个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4.4迟交的投标文件4.4.1 招标人在本须知第4.3条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收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退回给投标人。4.5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4.5.1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以书面形式补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补

28、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4.5.2 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应按本须知第4.1条有关规定密封、标记和提交,并在内外层投标文件密封袋上清楚标明“补充、修改”或“撤回”字样。4.5.3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投标文件。 4.6资格预审申请书材料的更新4.6.1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如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内容发生重大变化,投标人须对其更新,以证明其仍能满足资格预审评审标准,并且所提供的材料是经过确认的。如果在评标时投标人已经不能达到资格评审标准,其投标将被拒绝。(五)开 标5.1开标5.1.1 招标人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8项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并通知所有

29、投标人参加。5.1.2 按规定提交不合格的撤回通知的投标文件不予开封,并退回给投标人;按本须知第5.2条规定确定为无效的投标文件,不予送交评审。 5.1.3 开标程序: 5.1.3.1 开标由招标人主持; 5.1.3.2 由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5.1.3.2 由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 5.1.3.3 经确认无误后,由有关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 5.1.4 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投标文件,开标时都应当众予以拆封、宣读。 5.1.5 招标

30、人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并存档备查。 5.2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5.2.1 开标时,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作为无效投标文件,不得进入评标: 5.2.1.1 投标文件未按照本须知第4.1条的要求装订、密封和标记的; 5.2.1.2 本须知第3.2条规定的投标文件有关内容未按本须知第3.9.3款规定加盖投标人印章或未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但未随投标文件一起提交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原件的; 5.2.1.3 投标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5.2.1.4 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或者投标保函的; 5.2.1.5 投标书不满足招

31、标书中提及的投标书编制要求的,对招标文件的内容和格式有改动的; 5.2.1.6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未在规定时间参加开标会议的; 5.2.1.7 投标书承诺书及投标总报价汇总表没有填写投标总报价的; 5.2.1.8 投标总报价高于本须知前附表第11项规定的最高投标报价值的; (六)评 标6.1评标委员会与评标6.1.1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组建,负责评标活动。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2名和开标当天从茂名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的专家库随机抽取5名与投标企业没有直接利益关系的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共7名成员组成,评标委员会负责人由招标人确定。6.1.2 开标结束后,开始评标,评标

32、采用保密方式进行。 6.2评标过程的保密 6.2.1 开标后,直至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有关的资料以及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严格保密。 6.2.2 在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向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6.2.3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不对未中标人就评标过程以及未能中标原因作出任何解释。未中标人不得向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索问评标过程的情况和材料。6.3资格后审(不采用) 6.4投标文件的澄清 6.4.1 为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

33、员会可以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投标人应采用书面形式进行澄清或说明,但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根据本须知第6.6条规定,凡属于评标委员会在评标中发现的计算错误并进行核实的修改不在此列。6.5投标文件的初步评审6.5.1 开标后,经招标人审查符合本须知第5.2条有关规定的投标文件,才能提交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 6.5.2 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将首先评定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在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所谓实质上响应,是指投标文件应与招标文件的所有实质性条款、条件和要求相符,无显著差异或保留,或者对合同中约定的招标人的权利和投标人的义务

34、方面造成重大的限制,纠正这些显著差异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6.5.3 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评标委员会将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改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 6.6投标文件计算错误的修正 6.6.1 评标委员会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6.6.1.1 如果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应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 6.6.1.2 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合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除非评标委员

35、会认为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误,此时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6.6.2 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投标人同意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被拒绝并且其投标担保也将被没收,并不影响评标工作。 6.7投标文件的评审、比较和否决 6.7.1 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本须知第6.5条规定,仅对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 6.7.2 在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就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材料。 6.7.3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须知前附表第4.1项规定的评标标准和

36、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并推荐合格的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也可以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 6.7.4 评标方法和标准 6.7.4.1 经济评审合理低价法,评分办法见附件1。 6.7.5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若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将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将作废标处理。6.7.6 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

37、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投标。所有投标被否决后,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七)合同的授予7.1合同授予标准7.1.1 本招标工程的施工合同将授予按本须知第6.5.3款所确定的中标人。 7.2招标人拒绝投标的权力 7.2.1 招标人不承诺将合同授予报价最低的投标人。招标人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有权依据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报告拒绝不合格的投标。 7.3中标通知书 7.3.1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将于15日内向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施工招标情况的书面报告。 7.3.2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自收到书面报告之日起5日内,未通知招标人在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行为的,招标人将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38、。 7.3.3 招标人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的同时,将中标结果以书面或电话形式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 7.4合同协议书的签订 7.4.1 招标人与中标人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工程施工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7.4.2 招标人如不按本投标须知第7.4.1款的规定与中标人订立合同,或者招标人、中标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应改正并处以合同金额的 1% 的罚款。 7.4.3 中标人如不按本投标须知第7.4.1款的规定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则招标人将废除授标,投标担保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担保数额的

39、,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7.4.4 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施工,不得将中标项目施工转让(转包)给他人。 7.5履约担保 7.5.1 合同协议书签署后 5 天内,中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20项规定的金额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履约担保可使用本招标文件第三章中提供的格式。 7.5.2 若中标人不能按本须知第7.5.1款的规定执行,招标人将有充分的理由解除合同,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担保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第二章 合同条款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 茂名职业技术学院 承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

40、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李康俭住宅楼 工程地点:茂名街坊路2号工程内容:李康俭住宅楼,包括建筑、装饰装修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茂发展计划局窗口20038号 资金来源: 自筹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施工总承包(包括建筑、装饰装修的施工)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2010 年 1 月 5 日 竣工日期: 2010 年 9 月 11 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180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国家施工质量验收标准合格以上。 五、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 (人民币) 六、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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