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借用协议书甲方:(出借单位)乙方:(借用单位)由于乙方车辆出入原因需借用甲方位于西固区沿沟42号大门前地面用于通行。甲方本着与人方便的初衷,与乙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1、乙方在不影响甲方方便出行的前提下安全通行。乙方每年向甲方支付伍仟元作为门前地面使用费。2、乙方在借用土地期间必须保证不对甲方的大门、人员、车辆、围墙、房屋、地面及地面下水管、下水道等造成破坏及损害,否则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3、乙方在借用道路期间必须保证安全通行,否则造成的一切安全责任由乙方自负。4、乙方按照混凝土不小于30厘米的要求对甲方门前借用地面进行硬化,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乙方硬化的地面在使用中出现开裂,破碎等影响甲方使用、美观等情况的,乙方必须及时修复,否则,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5、乙方在甲方门前设置2个石墩并加锁固定,防止其他单位及个人使用。乙方在借用地面期间必须听从甲方的指挥、监督,不得由乙方以外的单位及个人使用,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禁止乙方通行。6、甲方大门前道牙及人行道属于市政设施,乙方不得进行损坏及变更,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7、未尽事宜双方将协商解决。8、本协议书一式二份,双方签字后生效。甲方: 乙方:此文档可自行编辑修改,如有侵权请告知删除,感谢您的支持,我们会努力把内容做得更好最新可编辑word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