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私人借用协议书编号:协议编号甲方(借出方):姓名/名称: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联系地址:联系电话:乙方(借入方):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地址:联系电话:鉴于甲方愿意将下列物品借予乙方,并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第一条 租借物品1.1 甲方同意将以下物品借予乙方使用:(详细列出物品、数量、品牌、规格等)1.2 乙方承诺在物品使用期间将对其进行妥善保管,并不得以任何形式转借、出售或抵押给第三方。第二条 使用期限2.1 租借物品的使用期限为_(起始日期至终止日期)。2.2 若乙方需要延长使用期限,应提前书面通知甲方,并经甲方同意。第三条 使用条件3.1 乙方在使用物品期间,应遵守相关法
2、律法规的规定,并保证不进行任何非法活动,不违背公序良俗,不侵犯他人合法权益。3.2 乙方不得将物品用于商业目的,除非经甲方书面同意。第四条 保证金4.1 乙方应在签署本协议时向甲方支付一定数额的保证金,作为对使用物品进行妥善保管和返还给甲方的承诺。4.2 若物品在归还时存在损坏或丢失,乙方同意由保证金扣除相应费用,并应补足损失。4.3 若物品在归还时完好无损,甲方应将保证金全额退还给乙方。第五条 归还义务5.1 租借物品使用期满或提前终止,乙方应按照约定时间和地点将物品归还给甲方。5.2 归还时,物品应保持与租借时相同的完好状态,除正常磨损外不得有其他损坏。第六条 违约责任6.1 若乙方违反本协议的任何内容,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收回物品。6.2 若因乙方的过错导致物品损坏或丢失,乙方应负责修复或全额赔偿。第七条 争议解决7.1 本协议的解释、履行和争议解决均适应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7.2 若因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八条 通知方式8.1 双方的通知均应以书面形式进行。8.2 如其中一方变更联系方式,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本协议正本二份,甲方和乙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借出方):签名:日期:乙方(借入方):签名: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