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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DGJ 62-84 送电线路基础设计技术规定
水利电力部电力规划设计院关于颁发
《送电线路基础设计技术规定SDGJ 62-84》(试行)的通知
(84)水电电规送字第032 号
《送电线路基础设计技术规定SDGJ 62-84》为水利电力部电力规划设计院院颁标准,并作为部颁
规程SDJ 3-79 的补充和具体化。现批准颁发试行。本规定由东北电力设计院协助我院负责管理工
作,在试行过程中,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及有关资料寄我院并抄送东北电力设计
院,以便今后修订时参考。
一九八四年八月十日
附加说明
本规定是在电力规划设计院的组织下,委托东北电力设计院主编,并由西北、西南、河南电力设计
院和武汉供电局(设计室)等单位组成编写组。第一章至第五章由东北电力设计院起稿,第六章至第
九章分别由西北电力设计院、武汉供电局(设计室)、西南电力设计院和河南电力设计院起稿。在各
章编制过程中,华东、中南、华北、江苏电力设计院均参加了讨论。武汉水利电力学院土力学教研
室参加了附录F 的编写并参加了各章的讨论。
电力规划设计院
一九八四年八月
主要符号
K1--与土抗力有关的基础上拔稳定的设计安全系数;
K2--与基础重力有关的基础上拔稳定的设计安全系数;
K3--基础倾覆稳定的设计安全系数;
K4--普通钢筋混凝土基础的强度设计安全系数;
K5--按抗拉强度计算混凝土构件的设计安全系数;
T--作用于基础顶面上的设计上拔力;
Na--作用于基础顶面上的设计下压力;
H--作用于基础顶面上的设计水平力;
ht--基础的上拔深度;
hc--基础的上拔临界深度;
h--基础埋深;
D--基础底板的计算直径或岩石锚孔直径;
B--正方形基础底板的边长;
Qf--基础自重力;
γ0--土的计算容重;
C--土的凝聚力;
φ--土的内摩阻角;
α--回填上的计算上拔角;
β--回填上的计算等代内摩阻角;
R--修正后地基土的容许承载应力;
Rs--允许地基内出现局部塑性变形的容许承载应力;
[R]--地基土的基本容许承载应力;
Ru--爆扩桩大端处上拔土的极限承载应力;
[Rd]--爆扩桩等效下压容许承载应力;
τp--钻孔(灌注)桩基础受压时,桩身与周围土的极限摩阻力;
τa--钢筋与砂浆或细石混凝土的计算极限粘结强度;
τb--砂浆或细石混凝土与岩石的计算极限粘结强度;
τs--岩石等代极限剪切强度;
G0--基础底板正上方土的重力;
M--作用于基础底板底面上的弯矩;
A--基础底面面积;
S0--作用于倾覆类基础上部的水平力;
b0--倾覆类基础侧面的宽度或直径。
1 总则
1.1 本规定以现行《架空送电线路设计技术规程》SDJ 3-79(以下简称《SDJ 3-79》)为依据进行编
制。适用于新建35~330kV 架空送电线路基础的设计。
1.2 杆塔基础的型式,应根据线路的地形、施工条件、地质特点和杆塔形式,并根据节约混凝土量,
降低造价的原则综合考虑确定。
1.3 基础的基本型式,一般采用如下几种:
1.3.1 装配式基础
这种基型包括用单个或多个部件拼装而成的预制钢筋混凝土基础、金属基础和混合结构基础。在铁
塔线路上适用于缺少砂、石、水的地区,或在严冬现场浇制基础有困难的地区,一般用于地下水较
深的塔位。
1.3.2 混凝土和普通钢筋混凝土浇制基础
选用这种基型时,一般在现场附近应具有砂、石、水的施工条件,并可根据节约混凝土用量,降低
造价的原则合理选定混凝土或普通钢筋混凝土基础。
1.3.3 掏挖基础
这种基型系将基柱的钢筋骨架和混凝土直接浇入人工掏挖成型的土胎内,宜用于掏挖和浇灌时无水
渗入基坑的粘性土中,它能充分发挥原状土的承载性能。但在施工时必须采取可靠的人身安全和保
证质量的措施。
1.3.4 机扩桩基础
这种基型系将基柱的钢筋骨架和混凝土直接浇人机扩成型的土胎内,其特点和施工要求与掏挖基型
类似。
1.3.5 爆扩桩基础
这种基型系将基柱的钢筋骨架和混凝直接浇入爆扩成型的土胎内宜用于可以爆扩成型的硬塑和可
塑状态的粘性土中,在中密的、密实的砂土以及碎石土中也可采用。
1.3.6 岩石锚桩基础
这种基型系将锚筋和砂浆或混凝直接浇入岩孔内。宜用于山区覆盖土层较浅的塔位。
1.3.7 钻孔(灌注)桩基础
这种基型系将的钢筋骨架和混凝直接浇入钻成或冲击成型的深孔内。它是一种深基础的形式,如杆
塔位于跨河地段的淤泥、流砂等软弱地基而且在技术经济上使用浅基础不合理时,可考虑使用。
1.3.8 联合基础
这种基型系将四个塔脚的基柱用一个底板联成整体,为了增加底板的刚度一般在底板上浇以横梁与
基柱联成整体。当荷载大,地基差,用其它基型在技术上有困难时,方可采用。
1.4 本规定第2 章至第5 章的设计规定主要适用于1.3.1~1.3.4 和1.3.8 的基型,1.3.5~1.3.7
的基型在第7 章至第9 章未作规定的,仍按照第2 章至第5 章的规定。
1.5 无论基础承受上拔、下压或倾覆荷载,当地质条件合适时应尽量采用原状土承载力的基型,以
达到提高承载力,减小变形。
1.6 基础设计必须保证地基的稳定性和结构的强度。对处于弱地基的转角、终端杆塔的基础应进行
地基的变形验算,并使地基变形控制在使用的容许范围内。
1.7 基础的设计荷载取用杆塔传至基础的静态作用力,除高度在50m 以上的杆塔,在基础作用力中
应遵照《SDJ 3-79》考虑阵风动力影响外,其它情况以及在安装和断线情况下的冲击影响均不必考
虑。
1.8 对原状土承受上拔的掏挖基础、机扩桩基础和爆扩桩基础,计算上拔稳定时上拔深度应扣除表
层非原状土层的厚度。当地面有植土或耕土层时,一般应去掉0.3~0.5m。
1.9 在计算基础的拔和倾覆稳定时,土的物理力学指标的选取,要考虑送电线路塔位地质条件的分
散性和季节性影响。当遇有不同土层时,可取用分层指标的加权平均值。
1.10 本规定有关土体上拔和倾覆稳定计算,分原状土和回填土两种。回填土按已夯实考虑,即基
坑回填土夯实程度已达到现行施工验收技术规范中要求的夯实标准。
1.11 基础上拔稳定(按土抗力计算)分别采用与土抗力有关的设计安全系数K1 和与基础重力有关
的设计安全系数K2;倾覆稳定采用设计安全系数K3,并不应小于表1.1 规定的数值:
1.12 计算基础倾覆稳定和按土重法计算上拔稳定时,土的计算容重、计算上拔角和计算等代内摩
阻角,必须根据勘测提供的土类和状态资料按本规定2.3.3 和4.3 查取。
1.13 12 基础设计应考虑地下水位季节性的变化。位于地下水位以下的基础容重和土容重应按其浮
容重考虑。一般对混凝土的浮容重取12kN/m3、钢筋混凝土的浮容重取14kN/m3、土的浮容重取
8kN/m3~11kN/m3,但当计算直线杆塔基础上拔稳定时,对塑性指数大于10 的亚粘土和粘土可取天
然容重。
1.14 基础应考虑地下水(包括周围环境水)和土壤对基础材料的腐蚀可能性,必要时,应采取有效
的防护措施。
1.15 基础埋深应考虑冻胀影响(包括对基础的冻裂),对冻胀土的基础最小埋深可按《工业与民用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TJ 7-74(试行)(以下简称《TJ 7-74》规范)考虑。
1.16 在计算基础的地基和结构强度时,应按本《规定》,本《规定》未包括的可结合送电线路基
础特点,参照有关规范进行设计。
1.17 地基土的分类、名称和物理力学特性,除注明者外均按《TJ 7-74》规范的标准确定。
1.18 对湿陷性黄土、多年冻土、高原季节性冻土、膨胀土等构成的塔基,应参照有关规范进行设
计。
1.19 对饱和砂土和饱和轻亚粘土构成的特殊重要的跨河高塔塔基,应考虑基土由地震引起液化的
可能性,并采取稳定地基土和基础抗震措施。
1.20 基础外形尺寸宜符合钢模板模数化的要求。
2 基础上拔稳定计算
2.1 适用条件
2.1.1 基础上拔稳定计算,应根据抗拔土体的状态分别采用剪切法和土重法。
剪切法适用于原状土体;土重法适用于回填抗拔土体。
注:原状抗拔土体系指处于天然结构状态的粘性土和经夯实达到天然状态密实度的砂类回填土。
2.1.2 原状抗拔土体的基型有机扩型[图2-1(a)和图2-1(b)]和掏挖型[图2-1(c)]。回填抗拔土体
的基型有装配式的[图2-2(a)、图2-2(b)和图2-2(c)]、浇制的[图2-2(d)和图2-2(e)]以及拉线
盘[图2-2(f)和图2-2(g)]等基型。
表
2.2 剪切法
2.2.1 采用剪切法计算上拔稳定时,按公式(2.1a)和(2.1b)计算。临界深度hc 按(表2.1)查取。
2.2.2 原状抗拔土体的基型,当埋入软塑状态的粘性土中且上拔深度ht 大于临界深度hc 时,尚应
符合公式(2.2)的要求:
2.2.3 尺寸相同的相邻基础,同时作用设计上拔力时,当采用图2-6 所示的计算简图,并按公式
(2.1a)或公式(2.1b)计算上拔稳定时,公式右侧各项计算值的总和,在下列情况下应乘以系数ηt。
L≥D+2λht 或L≥D+2λhc 时,ηt=1.0;
L=D 和ht(或hc)≤2.5D 时,ηt=0.7;
L=D 和2.5D<ht(或hc)≤3.0D 时,ηt=0.65;
L=D 和3.0D<ht(或hc)≤4.0D 时,ηt=0.55;
D+2λht>L>D(或D+2λhc>L>D)时,ηt 可按插入法确定。
式中 L--相邻上拔基础中心距离(m);
λ--与相邻抗拔土体剪切面有关的系数,当ht≥1.0D 时,可按表2.3 查取。
2.2.4 砂类土的计算内摩阻角φ,可按土工实验室或其它野外鉴定方法确定,亦可根据其密实度按
表2.4 确定。粘性土的内摩阻角φ和凝聚力c,可用下列方法确定:
2.2.4.1 土工实验室的饱和不排水剪或相当于饱和不排水剪的其它方法;
2.2.4.2 当一般粘性土具有塑性指数Ip 和天然孔隙比e 的土工资料时,可按表2.5 确定。
当作为初步估计土体抗拔力时可采用表2.6 的数值。
2.3 土重法
2.3.1 采用土重法计算上拔稳定时,临界深度hc,按表2.7 查取。
2.3.2 自立式铁塔基础的上拔稳定按表2.8 中的公式计算、拉线盘的上拔稳定按表2.9 中的公式计
算。
2.3.3 按土重法计算基础上拔稳定时,土的计算容重γ0 和计算上拔角α,必须按表2.10 采用。
2.3.4 尺寸相同的相邻基础,同时作用设计上拔力时,当采用图2.7 所示的计算简图,并按表
2.8 中公式计算上拔稳定时,公式中右侧的Vt 项,在下列情况下应减去ΔVt。
3 基础下压和地基计算
3.1 基础承受压力时,底面处的压应力同时符合公式(3.1)和公式(3.2)的要求:
式中 R--修正后地基土的容许承载应力(N/m2);
P--作用于基础底面处的平均压应力(N/m2);
一般按3.4.1 确定;
Pmax--作用于基础底面处的最大压应力(N/m2);
一般按3.4.2 确定。
3.2 地基土的容许承载力可按下列方法确定:
3.2.1 当基础宽度小于或等于3.0m,埋深为0.5~1.5m 时,地基土的基本容许承载应力[R],可根
据土的物理指标按附录1 或其它可靠的方法确定;
3.2.2 当基础宽度大于3.0m 或埋深大于1.5m 时,地基土的容许承载应力应按公式(3.3)加以修正。
此时,基础宽度小于3.0m 按3.0m 计;大于6.0m 按6.0m 计;埋深小于1.5m 按1.5m。
式中 γB--基础底面以下土的天然容重(水下取浮容重)(N/m3);
γt--基础底面以上土的加权平均容重(水下取浮容重)(N/m3);
h--基础埋深(m);
B--基础底面宽度(m),对长方形底面取短边、对圆形底面取A(A 为底面面积);
mB 和mh--分别为基础宽度和埋深的承载应力修正系数,按表3.1 查取。
表3.1 mB 和mh 系数
3.3 直线塔地基土的容许承载应力可按公式(3.4)确定:
式中 RS--地基土的容许承载应力(N/m2),此时,允许地基内出现局部塑性变形;
γB、γt、h 和B 同公式(3.3);
NB、Nh、Nc--与天然内摩阻角φ(可安2.2.4)有关的承载应力系数,按附录A 确定;
c--地基土的凝聚力,可按2.2.4 确定。
3.4 在下列荷载作用下,基础底面处所产生的压力可按下列公式计算。
3.4.1 当轴心荷载作用时,底面处的平均压应力按公式(3.5)计算:
3.4.2 当单向偏心荷载作用时,底面处的最大和最小压应力按公式(3.6)和公式(3.7)计算:
G0--基础底面正上方土的重力(N);
Mx 和My--作用在基础底面X 和Y 方向的力矩(N·m),如图3-1 所示;
Wx 和Wy--基础底面绕X 和Y 轴的抵抗矩(m3);
b 和l--基础底面X 和Y 方向的宽度(m),如图3-1 所示。
3.5 当地基压缩层范围内有软弱下卧层时,应按公式(3.13)进行验算:
式中 Fz--软弱下卧层顶面处的附加压应力(N/m3)根据底面形状分别按公式(3.14)、公式(3.15)和
公式(3.16)计算;
Pcz--软弱下卧层顶面处土重力的压应力(N/m2);
R--软弱下卧层顶面处修正后地基土的容许承载应力(N/m3)。
式中 Pc--基础底面处土重力的压应力(N/m2);
Z--基础底面至软弱下卧层顶面的距离(m);
θ1--地基的压应力扩散角,一般取θ1=22°;当土层为密实的碎石土,密实的砾、粗、中砂以及
老粘土时,取θ1=30°;当Z≤1/4B(或1/4b,或1/4D)时,按θ1=0°计算。
3.6 地基压缩层的计算深度,可按《TJ 7-74》规范确定。
3.7 两相邻受压基础的中心距离L<B+2Ztgθ1(或L<b+2Ztgθ1 或L<l+2Ztgθ1)时,软弱下卧层
顶面处的附加压应力PZ 尚应加上相邻基础对该层的附加压应力。
3.8 对某些不特殊变形要求的杆塔基础,其地基的变形可参照《TJ 7-74》规范有关规定进行计算。
计算荷载:对砂类土地基可采用《SDJ 3-79》规程的运行荷载;对粘性土地基可采用《SDJ 3-79》
规程的长期荷载。
4 基础倾覆计算
4.1 本章所提出的计算方法,适用于基础埋深h 与基础侧面宽度b0 之比不小于3 的电杆和窄基铁
塔的刚性基础(图4-1)。
4.2 电杆基础的倾覆承载力,在一定深度范围内随埋深增加而显著增长。必要时,用增设卡盘以增
大倾覆承载力。一般宜采取增设上卡盘的方法,位置在三分之一埋深入。
4.3 计算电杆基础极限倾覆力Sj 或极限倾覆力矩Mj 时,可假定土壤达到极限平衡状态,计算简图
见图4-2。
4.4 在倾覆力作用下,电杆基础计算宽度b 等于实际宽度b0 与空间增大系数k0 的乘积。
ξ--土的侧压力系数;粘土可取0.72;亚粘土、轻亚粘土可取0.6;砂土可取0.38。
当基础为双基杆组成(图4-3)时,基础计算宽度b 可按下列两种情况中取其较小计算值,但此时L
取不大于2.5b0。
式中 b0--电杆基础的宽度或直径(m)。
4.5 不带卡盘的电杆基础,当基础埋深等确定后,极限倾覆力Sj 或极限力矩Mj 应符合公式(4.1)
或公式(4.2)的要求:
4.6 计算带上卡盘的电杆基础时,当埋深及上卡盘位置确定后,按公式(4.3)求卡盘的计算长度L1,
计算简图见图4-4。
d1--上卡盘厚度(m);
d2--上卡盘宽度(m);
y1--地面至上卡盘的距离(m);
表4.4 F1 和θ值
上卡盘全长L 上=L1+b0(b0 为卡盘处的电杆宽度)。
4.7 采用上下卡盘时,按公式(4.4)和公式(4.5)求得上下卡盘的总压力后再按公式(4.3)和公式
(4.6)求得上、下卡盘的计算长度,计算简图见图4-5。
式中 Sj 按公式(4.1)计算的极限倾覆力(N);
y2 地面至下卡盘的距离(m);
d3 下卡盘厚度(m);
d4 下卡盘宽度(m);
4.8 窄基铁塔整体式基础的极限倾覆力矩,当基础埋深和断面尺寸选定后,根据有、无台阶两种情
况按公式(4.7)和(4.8)验算。
4.8.1 无台阶基础倾覆稳定计算,计算简图见图4-6。
4.8.2 带一个台阶基础倾覆稳定计算,计算简图见图4-7
4.9 计算联合基础的倾覆稳定,当仅考虑基础重力和底板上土重力时,倾覆稳定的设计安全系数按
1.11 条采用k2 值。
5 基础强度计算和构造
5.1 普通钢筋混凝土基础强度的设计安全系数K,4 不应小于1.7;按抗拉强度计算混凝土的设计
安全系数K5 不应小于2.7。
5.2 预制钢筋混凝土基础的混凝土标号不宜低于C20 级;普通钢筋混凝土基础的混凝土标号不宜低
于C15 级;混凝土基础的混凝土标号不应低于C10 级。
5.3 混凝土的设计强度和弹性模量应按表5.1 采用。
5.4 预制钢筋混凝土基础宜采用Ⅱ级和Ⅲ级钢筋;浇制钢筋混凝土基础宜采用Ⅰ级钢筋。钢筋受拉
和受压的设计强度Rg 和Rg′,Ⅰ级为240MN/m2;Ⅱ级为340MN/m2,但当钢筋直径为28mm 及以上
时,应取320MN/m2;Ⅲ级为380MN/m2,但当全截面的纵向钢筋均为受拉时,应取340MN/m2。
5.5 计算钢筋混凝土或混凝土基础主柱强度,当主柱埋于回填土基抗并与底板固接时,可不考虑侧
向土压力对内力计算的有利因素;当主柱埋于原状土中时,应考虑侧向土压力的作用(参照附录C)。
5.6 钢筋混凝土主柱的正截面强度应按下列方法计算。
5.6.1 矩形截面双向偏心受拉(双向拉弯)构件(图5-1),其正截面为双向对称配筋时,纵向钢筋截
面面积应符合公式(5.1)、(5.2)和(5.3)的要求:
式中 Ag--正截面的全部纵向钢筋截面面积(m2);
Agx--正截面平行于X 轴两侧钢筋的截面面积(m2);
Agy--正截面平行于Y 轴两侧钢筋的截面面积(m2);
T0--作用于计算截面上的纵向拉力(N);
e0x--T0 沿X 轴方向的偏心距(m);
e0x--T0 沿Y 轴方向的偏心距(m);
Zx--平行于Y 轴两侧纵向钢筋截面面积重心间距(m);
Zy--平行于X 轴两侧纵向钢筋截面面积重心间距(m);
n--截面内纵向钢筋总根数;
nx--平等于X 轴方向一侧钢筋根数;
ny--平等于Y 轴方向一侧钢筋根数;
5.6.2 圆形截面偏心受拉(拉弯)构件截面的纵向钢筋截面面积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5.6.2.1 当e0>rg/2(图5-2),按公式(5.4)计算。
5.6.2.2 当e0≤rg/2 时,可按公式(5.7)或公式(5.8)计算。
当不考虑钢筋应力塑性分布(图5-4)时,可按公式(5.7)计算:
当考虑钢筋应力塑性分布(图5-5)时,可按公式(5.8)计算:
5.7 混凝土基础主柱正截面强度可按下列方法计算。
5.7.1 当塔脚主材锚入底板中且有可靠锚固措施[图5-6(a)和图5-6(b)]或底脚螺栓锚入底板中
[图5-6(c)]且符合5.14 要求时,尚应符合公式(5.9)的要求:
式中 Tx--计算截面(X-X)上作用的轴向拉力(N);
Mx--计算截面上作用的弯距(N·m);
Aj--计算截面上的折算面积(m2);
Aj≈Ah+20Ag(Ah 为计算截面内的混凝土面积,Ag 为计算截面内的钢材面积);
Wh--混凝土计算截面的弹性抵抗矩(m3);
γs--截面弹塑性抵抗矩与弹性抵抗矩的比值(矩形截面γs=1.75;圆形截面γs=2.0);
Rf--混凝土的抗裂设计强度(N/m3);
Kf--抗裂设计安全系数,Kf=1.25。
5.7.2 当塔脚主材或底脚螺栓锚固不符合5.7.1 的要求时,应按混凝土构件考虑,计算截面(X-X)
强度应符合公式(5.10)的要求:
式中 K5--混凝土抗拉设计安全系数,按5.1 确定;
Rl--混凝土的抗拉设计强度(N/m2)。
5.8 钢筋混凝土底板强度计算
5.8.1 计算截面的弯矩可按下列公式计算。
5.8.1.1 矩形底板承受轴向压力(图5-7)时,可按公式(5.11)和公式(5.12)计算:
式中 σ--底板压应力(N/m2),σ0=Na/bl(Na 为作用于底板上的轴向压力,不包括底板上土的压力);
b1 和l1--底板处柱截面的长度和宽度(m)。
5.8.1.2 矩形底板单向偏心受压(图5-8)时,可按公式(5.13)和公式(5.12)计算:
M2-2 按公式(5.12)计算。
5.8.1.3 矩形底板双向偏心受压或双向压弯(图5-9)时,可按公式(5.13)和公式(5.14)计
算:
5.8.1.4 矩形底板轴心受拉、单向和双向偏心受拉(拉弯)时,其M1-1 和M2-2 可将公式(5.11)~
(5.14)中的Na 用Ta(作用于底板的轴心拉力)代之求得。
5.8.2 矩形底板的正截面强度一般按单筋截面考虑,其纵向受拉钢筋截面面积可近似按公式(5.15)
和公式(5.16)计算:
式中 Ag1 和Ag2--垂直于M1-1 和M2-2 截面的底板下部(下压时)或上部(上拔时)纵向受拉钢筋截面
面积(m2);
h0--底板计算截面的有效高度(m)。
5.8.3 底板在下压荷载作用下,当无上部纵向钢筋和腹筋时,矩形截面柱作用于矩形底板的冲切强
度可参照《钢筋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TJ 10-74》(试行)(以下简称《TJ 10-74》规范)的第72 条验
算。圆形和圆环形截面柱作用于底板的冲切强度可按公式(5.17)验算:
5.8.4 底板在上拔荷载作用下(图5-10),当无腹筋时可近似按公式(5.18)验算底板混凝土的抗剪
切强度。
5.9 混凝土底板强度计算。
5.9.1 底板在下压荷载作用时,基底压应力σ(不包括土重力及底板重力)不得大于表5.2
的[σ0]值。
σ0、σmax、σc 和σ′c 如图5.11 所示。
5.9.2 底板在上拔荷载作用时,截面应符合下列要求:
5.9.2.1 锥台形底板的σ值(图5-12)不大于表5.2[σ0]时,Y-Y 截面可不进行强度验算,X-X 截面
尚应符合公式(5.9)的要求。
5.9.2.2 阶梯形底板[图5-13(a)]1-1 或2-2 截面的剪切强度应符合公式(5.19)的要求,X-X 截面
尚应符合公式(5.9)的要求。
5.10 钢筋混凝土拉线盘的强度计算。
5.10.1 正截面的纵向受拉钢筋面积可近似按图5-14 中的Q1e1 对1-1 截面和Q2e2 对2-2 截面产生
的弯矩求得。当短边b 很小时尚应对正截面的受压区进行混凝土的强度验算。
5.10.2 拉线盘截面应符合剪切强度的要求,对无腹筋截面宜按公式(5.18)验算,此时Q0=qx;
b0=b(短边长度)。
5.11 普通钢筋混凝土电杆卡盘的强度计算。
5.11.1 正截面纵向受拉钢筋截面面积,可按双筋截面计算,亦可按单筋截面计算,但此时应验算
受压区混凝土强度。
5.11.2 卡盘截面尚应符合剪切强度的要求,对有腹筋截面,应符合《TJ 10-74》规范第
48 条~56 条的要求;对无腹筋截面,可按公式(5.18)验算,此时,Q0=qx;b0=b(图5-15)。
5.12 石材的底盘、拉盘、卡盘当为矩形截面时,正截面强度应符合公式(5.20)的要求:
式中 Ks--石材的强度设计安全系数,底盘取Ks=3.0,卡盘取Ks=4.0,拉盘取Ks=5.0;
Rγ--石材的极限抗弯强度,一般由试验确定,但不应小于7MN/m2;
γs 和Wh--与公式(5.9)意义相同。
5.13 受上拔力作用的底脚螺栓,当与设计上拔力呈对称布置时,单根截面的净面积应按公式(5.21)
计算:
式中 n--根数;
T--设计上拔力(N);
[σg]--钢材许可应力(N/m2)(按《SDJ 3-79》确定)。
5.14 基础的构造要求:
5.14.1 现场浇制的主柱,其截面尺寸不宜小于450mm;
5.14.2 基础底板厚度,浇制者不宜小于200mm,预制者不宜小于100mm;
5.14.3 底板纵向受拉钢筋直径不宜小于8mm,间距不宜大于200mm,其保护层厚度,浇制者不宜小
于35mm(有垫层或干燥持力层)和70mm(无垫层或非干燥持力层),预制者不宜小于15mm;
5.14.4 承受拉力的底脚螺栓,直径不宜小于22mm,间距不宜小于4 倍直径;
5.14.5 计算中充分利用其强度时,在C15 级混凝土中的Ⅰ级钢螺栓其锚固长度不小于25 倍直径,
此时,下端应设置弯钩或锚板,如不符合上述要求时,应采取可靠的锚固措施;
5.14.6 钢筋混凝土电杆的受拉主杆底部和基础底板应采取可靠的抗拉连接措施;
5.14.7 其它截面的强度计算以及其它构造要求,应符合《TJ 10-74》规范的要求。
6 装配式基础
6.1 装配式基础的设计必须因地制宜地做好基础类型的选择,并应根据运输条件选定单个构件最大
运输重量和尺寸;在设计计算上,除上拔和下压稳定应符合本规定第2 章至第5 章有关规定外,结
合装配式基础特点,必须按照力学原理和试验经验采用合理和符合实际情况的计算简图(铰接与固
接);对于主柱侧向和底板滑移稳定,除了从计算上保证安全系数外,还应对施工工艺提出相应的
措施,并严格保证回填土的夯实要求。
6.2 装配式基础的预制构件宜在工厂加工,有条件时可采用预应力钢筋混凝土构件。
6.3 装配式基础应结合工程特点和施工条件,因地制宜地选用技术上先进合理的类型。按承截能力
大小和结构性质,常用的有以下几种类型:
6.3.1 直柱单盘类(直柱固接型和直柱铰接弄)底盘用一块板式壳与柱连接成的单腿装配式钢筋混
凝土基础。
6.3.1.1 直柱固接型(图6-1)一般用于风化岩石或坚硬地基土壤的直线塔;
6.3.1.2 直柱铰接型(图6-2)用于易挖深坑的较均匀土质的地基,为减小搬运重量,底板可分块拼
接,为减小主柱侧向变形,宜加卡盘,一般用于直线塔,也可用于荷载不大的耐张和小转角塔。
6.3.2 塔腿埋入类(底脚直埋型和主材直插型)将单个塔腿或主材伸入坑底与底板连接组成。
6.3.2.1 底脚直埋型(图6-3)宜用于直线塔;
6.3.2.2 主材直插型(图6-4)用于易挖深坑,土质较均匀的地基,底盘可用锥壳,重量较轻,一般
用于直线塔。
6.3.3 角锥支架类(金属支架型和混凝土构件支架型)由支柱与底板组成角锥型,顶点与塔腿连接,
承受上部传来的荷载,为减轻单件运输重量,底板由多根板条或类似轨枕的单件组成,整基都是由
较轻的杆件拼装而成。
6.3.3.1 金属支架型(图6-5)由金属三角架与用钢筋混凝土板条拼接成的底板,连接成角锥型空间
结构,适用于地基承载力较高的地区,一般用于荷载较大的直线塔,亦可用于耐张和小转角塔;
6.3.3.2 混凝土构件支架型(图6-6)底板为钢筋混凝土轨枕式梁组成,支柱与底板连接成角锥型空
间结构,全部均为钢筋混凝土杆件组合而成,用于地基承载力较高的地区,一般用于耐张和转角塔。
6.3.4 人字型类(图6-7)由人字形的双斜支柱与小底盘(板或壳)连接而成,构件较少,安装方便。
一般用于耐张和小转角塔。
6.3.5 花窗式金属基础(图6-8)该基础由塔腿主材的延伸部分与底板的金属“花窗”底盘连接而成,
全部由角钢组成,宜用于地质条件较好的山区直线塔。
6.4 装配式基础的部件设计应考虑如下原则:
6.4.1 单个部件的重量应根据山区及平地的运输条件而定,部件外形力求简单;
6.4.2 部件之间的连接节点宜少而简单,混凝土构件孔位设计尺寸应考虑到综合安装误差;
6.4.3 各混凝土构件间应尽量采用穿孔方法,当采用预埋件时,设计应提出铁件凸出部分的防碰要
求。
6.5 对于直柱铰接型基础,主柱与底板的连接,应保证构造上“不动铰”节点的性能,以便与计算
原则相一致。当缺乏试验资料时,可参照下列方法确定其侧向稳定、最大弯矩和强度计算。
6.5.1 倾覆稳定应符合公式(6.1)的要求:
式中 σmax--主柱侧向土压应力最大值(N/m2),按公式(6.4)和(6.8)计算;
m--土压力参数(N/m3),按表4.1 查取;
h--设计地面至底板上平面的距离(m);
k0--主柱的空间增大系数,按表4.2 查取;
k3--倾覆稳定设计安全系数,按1.11 确定。
6.5.2 滑动稳定应符合公式(6.2)和公式(6.3)的要求:
式中 RB--作用于底板上的水平力(N),可按公式(6.5)、(6.9)计算;
T--上拔力(N);
Na--下压力(N);
Qf--基础自重力(N);
μ--土与基础接触面间的摩阻系数,一般由试验确定,当无试验资料时亦可参照附录D 选用;
kh--基础滑移稳定的设计安全系数,按表6.1 查取。
6.5.3 主柱侧向土压应力最大值σmax,作用于底板上的水平力RB,主柱最大弯矩Mmax 及其位置x
可按下列公式计算:
式中 H--作用于基础主柱顶面的水平力(N);
b0--主柱的宽度或直径(m);
l--主柱顶面A 至底板上边B 的距离(m)。
无卡盘主柱(图6-9)
有卡盘主柱(图6-10)
6.5.4 强度计算。
6.5.4.1 当主柱与底板为铰接型,地基反力均匀分布时,底板的钢筋混凝土板为上下对称配筋,锥
壳底板的径向和环向均为受力钢筋,可按《TJ 7-74》规范有关规定计算。
6.5.4.2 环形断面的主柱强度可按《TJ 10-74》规范有关规定计算。
6.6 角锥支架类装配式基础的计算,可按放置在地基上的杆系静定结构分析内力。
6.7 人字型类(图6-7)装配式基础除验算整体上拔稳定外,还应验算单柱上拔稳定和下压强度,以
及单柱上拔及下压引起的底盘滑移。
6.8 花窗式金属基础的强度计算见附录G,设计花窗式金属基础应采取以下措施:
6.8.1 在底板下应放置100~200mm 厚的砂石垫层并预夯平,或用低标号混凝土垫层代替;
6.8.2 底板花窗网格空隙不得大于400 mm×400mm,上填大块石;
6.8.3 回填土时,底板与坑壁间,以及横撑处应填块石挤实。
6.9 装配式基础的钢筋混凝土及金属构件的构造,除遵守国家建委现行的规范要求外,根据线路基
础的特点,尚应符合下列要求:
6.9.1 梁、板构件
6.9.1.1 保护层不宜小于15mm;
6.9.1.2 在支承连接处,根据构造适当加密箍筋。
6.9.2 支柱
6.9.2.1 保护层不宜小于25mm(不包括环形构件及预应力构件),用于无地下水时不宜小于20mm;
6.9.2.2 纵向受力钢筋直径不宜小12mm;箍筋直径不得小于4mm;箍筋间距不宜大于300mm,且绑
扎时不得大于15 倍纵向受压钢筋直径和焊接时不得大于20 倍纵向受压钢筋直径;在柱端部和连接
交搭处的纵向钢筋应加强;在端部2-3 倍住宽的长度范围内,箍筋间距一般为50~100mm;
6.9.2.3 支柱宽度不宜小于150mm。
6.9.3 锥壳底板
6.9.3.1 锥壳底板除正锥放置[图6-11(c)]外,亦可倒锥放置[图6-11(a)和图6-11(b)];
6.9.3.2 锥壳构造除符合《TJ 7-74》规范第121 条有关壳面倾角α、壁厚t、边梁尺寸Lb[图6-
11(c)]和混凝土标号等规定外,如减小壁厚必须有试验根据;
图6-11 锥壳
6.9.3.3 锥壳内外交角宜作成弧形;
6.9.3.4 锥底底厚H 不得小于100mm,倒锥壳底部受压时不得开孔;
6.9.3.5 预制小锥壳保护层,壳壁不得小于15mm,底部不得小于25mm;
6.9.3.6 壳体配筋按内力配置径向和环向钢筋,边梁配筋要加强,壳内锚固径向钢筋的环箍直径一
般为20~30mm,当环箍直径受限制时,可用环箍加焊“十字撑”,壳壁按构造配置的钢筋,当壁
厚t 小于100mm 时,其直径采用6mm,此时其间距不得大于200mm;
6.9.3.7 锥壳在放置螺栓及拉环等处应做局部加强;
6.9.3.8 锥壳底板的土胎应符合《TJ 7-74》规范的规定,如采取其他办法,必须有足够的实践经
验。
6.9.4 金属构件及其它
6.9.4.1 直插型金属腿主柱截面不得小于塔腿下部主材:
6.9.4.2 预埋钢板厚度不宜小于6mm,锚筋直径不宜小于8mm;
6.9.4.3 底脚螺栓等传力构件,应有可靠的锚固措施;
6.9.4.4 预留螺栓孔的周围应予哿,如穿在锥壳底部径环筋缝隙间,当开孔大于100mm 时,周围应
采用φ12 的环筋加强;
6.9.4.5 外露金属件,除热镀锌外,可根据侵蚀的严重程度采取相应的附加防腐措施。
7 爆扩柱基础
7.1 采用爆扩桩基础,除土质条件应符合1.3 要求外,并应具备可靠的爆扩成型工艺。工程使用时
应做试桩,以取得成型的设计尺寸和混凝土质量的保证。
7.2 拉线的爆扩桩基础,可采用单桩或双桩[图7-1(a)、(b)、(c)]。电杆基础[图7-1(d)]和铁塔
基础,可采用单桩[图7-1(e)]或桩基。
7.3 爆扩桩和桩基的基本构造,应符合下列要求:
图7-1 常用的爆扩桩基础类型
7.3.1 桩柱的直径d 不宜小于200mm,也不宜大于500mm;
7.3.2 扩大端直径D=(2~3.5)d(d 为桩径),不宜大于1.2m,宜为扁球状,但高厚比应符合刚性基
础要求;
7.3.3 桩的埋深h(单柱自地面或桩基自承台底面至扩大端中心水平面的距离)与扩大端直径D 之比
值宜为3~6,h 宜用3~7m;
7.3.4 桩与桩的中心间距应等于或大于1.5~1.8 倍扩大端直径D;
7.3.5 桩柱的配筋与锚固长度应符合表7.1 要求;
7.3.6 承台底面应设置在冻胀性基土的标准冻结深度以下;
7.3.7 承台的尺寸,除应按计算和符合上部结构的要求确定外,厚度不宜小于400mm,周边距边桩
中心的距离不宜小于桩柱的直径d;
7.3.8 承受上拔和下压力反复作用的桩基承台,除配置抗正负弯矩的主筋外,箍筋宜做成闭口形;
7.3.9 承台的主筋按计算确定,但对矩形承台其主筋直径不宜小于12mm,间距不宜小于200mm;
7.3.10 桩和承台的混凝土标号不得小于C15 级;
7.3.11 拉线基础的锚杆锚入扩大端球体内的长度不得小于30 倍锚杆直径且下端应设弯钩,当不能
符合要求时,应采取其它可靠的锚固措施;
7.3.12 桩柱的配筋与锚固长度应符合表7.1 的要求。
表7.1 桩柱的配筋与锚固长度
注:本表的锚固长度lm 适用C15 级混凝土和Ⅰ级钢光面钢筋。
7.4 爆扩单桩的容许力宜通过现场静荷载试验确定,也可按下列方法确定。
7.4.1 容许下压力[Na]可按公式(7.1)确定:
式中 [Rd]--爆扩单桩下压容许承载应力(可按表7.2 和表7.3 选用)(N/m2);
Ad--爆扩桩扩大端的水平投影面积(m2)。
7.4.2 容许抗拔力[T]可按下列方法确定:
对在中密或密实的砂类土中的桩深h 不小于4D 和对在粘性土中的桩深h 不小于3D 时的单桩容许抗
拔力(图7-2),可按公式(7.2)计算:
图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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