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级配碎石拌和站验收申请表申请单位: 拌和站名称:级配碎石拌合站设计里程:拌和站验收报审表(TA1)工程项目名称:新建铁路哈尔滨至齐齐哈尔铁路客运专线工程 施工合同段:HQTJ-1标 编号:致: 哈齐客专监理站:根据施工承包合同和设计文件的要求,我单位已完成 级配碎石拌合站的建设 并自检合格,报请验收。 附:级配碎石拌合站验收申请表 承包单位(章): 专业工程师: 项目负责人: 日 期: 年 月 日 项目监理机构意见: 项目监理机构(章): 专业监理工程师: 监理分站长/总监理工程师: 日 期: 年 月 日 建设单位意见(如需要): 建设单位(章): 专业工程师: 总工程师: 日 期: 年 月
2、日 注:本表一式4份,承包单位2份,监理、建设单位各1份;级配碎石拌和站基本情况工程标段名称所属项目管理机构名称所承担工程项目区段及内容段线下所有级配碎石供应级配碎石拌和站名称和地点占地面积860m2搅拌设备规格型号WCZ600生产能力600T/h拌和站负责人职称架子队队长电话技术负责人职称工程师电话本拌和站级配碎石种类:级配碎石040mm 级配碎石拌和站验收评分表(一)(自检)序号项目验收内容及扣分标准扣分小计主控项目一般项目一场地设施建设1. 拌和站应采取围墙封闭式管理。2. 拌和站内拌和区、原材存放区、运输车辆停放区、办公生活区应实行分区设置。3. 拌和站内所有生产场地、道路、拌和区、原
3、材存放区应采取混凝土硬化处理。4原材料存放应按待检区与使用区分开设置。5. 拌和站内排水系统设置齐全,拌和站场地无大面积积水。6. 拌和站内变配电站等固定电力设施(备)应设置网栅围栏等安全防护屏障;动力和照明线应分开架设;用电应做到“三相五线制” 和三级配电两级保护;所设照明设施应能满足夜间施工安全要求。7. 拌和站内应设置工地试验站或试验分室。8. 拌和站内应设置场地平面布置图、拌和站组织机构及负责人公示牌、生产工艺流程牌、拌和站管理制度牌、安全生产牌和消防保卫卫生牌。 1. 拌和站内拌和区、原材存放区、运输车辆停放区、办公生活区已分区设置,但分区无明显的区位标志牌,每区扣1分。 2. 拌和
4、站内场地硬化处理不能满足承载力要求,破损、起灰较重,每处扣1分;场地偏小,道路过窄,上料坡过陡,不能满足安全行车要求,扣2分。 3. 拌和站场地不平整,造成站内局部积水,每处扣1分。 4. 拌和站内用电未做到“一机一箱一闸一漏”,每处扣1分;触电保护器无效,每个扣0.5分;其他用电违章情况,每项扣0.51分。 5. 散装水泥、掺和料储存罐未按规定要求安装避雷设施或安装的避雷设施失效,扣2分。 6. 拌和站内未设置宣传栏(牌)扣1分;设置位置不醒目,扣1分。 7.拌和站所设置安全文明标志的制作与安装与铁路建设项目现场安全文明标志要求不符的,每处扣0.5分。 8. 拌和站的设施、标志损坏、污染未更
5、换、修复或清洗,每处扣0.5分。结论级配碎石拌和站验收评分表(二)(自检)序号项目验收内容及扣分标准扣分小计主控项目一般项目二人员设备配置1. 拌和站站长、技术负责人、试验员、专(兼)职安全员应是本企业职工。2.站长应具有二年以上拌和站管理工作经验,技术负责人应具备助理试验工程师资质,且具有二年及以上试验工作经验。3. 拌和站内应设置骨料清洗设备。搅拌站应配有自动计量装置,强制式搅拌机,以及满足生产需要的备用发电机。4.搅拌机总装机能力应满足施工需要。5. 拌和站内所有的计量器具应经过标定并在有效期内。 1.搅拌站操作人员(含配有自动计量装置的强制式搅拌机操作人员)未经设备供应商培训上岗,扣2
6、分;试验员、专(兼)职安全员、电工、修理工、装载机司机、自卸车司机无国家规定上岗证上岗或证件过期失效,每人次扣1分。 2.未对拌和站作业人员进行进场安全教育,每人次扣0.5分;未在操作人员上岗前进行技术交底,每人次扣1分。 3. 管理、技术人员岗位职责未上墙,每次扣分1分。 4.配料系统未满足二级以上碎石级配的要求,扣2分。 5. 搅拌设备安装不平稳、不牢固,扣2分;无接地接零保护,每处扣1分;传动部位无安全防护或安全防护损坏未恢复,每处扣1分;料斗无保险装置或装置无效,每处扣1分;拌和楼控制室、搅拌机房以及机动车辆无消防器材或消防器材失效,每处扣0.5分;搅拌设备或工作区其他安全防护缺失或损
7、坏未恢复,每处扣0.5分。 6.涉及级配碎石配合比的计量器具缺失或损坏失效,每件扣5分。 7. 拌和楼控制室、搅拌机房设备操作规程上墙,装载机、自卸车操作规程上机或定点停放处上墙,其他操作规程张贴或悬挂于作业场所合适位置,未设置的每件扣1分,其他要求不符的每件扣0.5分;设备标识张贴或悬挂于设备或设备旁合适位置,未设置的每件扣1分,其他要求不符的每件扣0.5分。 8.未建立人员管理名册、设备管理台帐和检查记录,每项扣1分;记录不全,每项扣0.5分。结论级配碎石拌和站验收评分表(三)(自检)序号项目验收内容及扣分标准扣分小计主控项目一般项目三原材质量控制1.主体工程用水泥、掺和料应使用储存罐储存
8、。2.液体外加剂应储存罐或入库储存,固体外加剂应采用库房存储。3. 砂石料应使用带棚有墙料仓存放,待检仓与已检仓应分开。 1.散装水泥、掺和料未按不同厂家、品种、标号、批次分罐保存,每一混装罐,仅属不同批次的混装扣1分,其他情况扣5分。 2.储存袋装水泥库房防湿防潮差,每房扣1分;房内地面未作硬化处理,或垛高超过10袋,或垛堆距墙少于0.5m,每垛扣1分;水泥未架空存放,每垛扣1分;未按生产厂、品种、强度等级、批号分别堆码,每一混放处,仅属不同批次的混放扣1分,其他情况扣5分。 3.袋装掺和料未架空存放,或垛高超过10袋,每垛扣1分;未按生产厂、品种、等级、批号分别堆码,每一混放处,仅属不同批
9、号的混放扣1分,其他情况扣5分。 4.砂石料未分不同粒径、不同品种分仓存放,或分料仓未用隔墙隔开,每一混放处扣5分;仓底未用级配碎石硬化,扣2分。 5.进场原材在未检验判定合格前与合格原材混放,每一混放处扣5分。 6. 站内材料无标识,或未按铁路建设项目现场安全文明标志规定设置标识,每批材料扣1分;标识内容不全,或不正确,扣0.5分。 7. 库房、易燃物品存放区未设置足够的消防器材或消防器材失效,每处扣1分。 8.未建立原材料管理台帐,每类扣1分;记录不全,每类扣0.5分。结论级配碎石拌和站验收评分表(四)(自检)序号项目验收内容及扣分标准扣分小计一般项目四生产过程控制 1级配碎石生产前,未进
10、行计量装置自校标定记录,扣2分;未进行搅拌站和搅拌机检查并记录,扣2分;上料斗地坑积水未清除,扣2分。 2生产过程中搅拌站操作人员无试验室提供的级配碎石配合比,扣20分;实际拌和记录显示的级配碎石配合比与搅拌站操作人员出示的级配碎石施工配合比指标上有较大不一致,扣1025分;指标略有超标扣1分。 3级配碎石配合比标识牌未悬挂于操作间前醒目位置,或标识牌不符合铁路建设项目现场安全文明标志要求,或标识牌内容不全,或有错误,或未及时更新,扣1分。 4搅拌时间不符合要求,扣2分。 5进入作业现场的人员未戴安全帽,扣1分;作业中的料斗下有人员工作和行走,扣2分;作业现场(包括拌和楼控制室)有无关人员和车
11、辆,扣1分;现场无专(兼)职安全员巡视,或专(兼)职安全员巡视未佩戴袖标(牌),扣1分;其他违章行为,扣1分。 6未建立级配碎石生产记录,扣2分;记录不全,扣1分。 7. 级配碎石出站没有运输单,扣1分。结论五环境保护1. 拌和楼应实行全封闭设置。2. 拌和站内应设置砂石、车辆、场地等清洗设备。3.拌和站应设置废水废油、生活污水净化设施。4. 临近居民区拌和站施工产生的噪声不能大于现行建筑施工场界噪声界限(GB 12523)的规定。 1. 拌和楼灰尘污染空气,扣1分;水泥、石粉等材料进料,周围粉尘较大时,不采取措施继续进料,扣1分。 2. 拌和站内设置砂石、车辆、场地等清洗设备能力不能满足要求
12、,扣1分;级配碎石装载车出站即入市区道路的,未在出站前清洗车轮,扣1分。 3.设置的废水废油、生活污水净化设施能力不能满足要求,扣1分。 4每次级配碎石拌和作业完成后,未清洗机具、清理现场,场地不整洁,扣1分。 5每次级配碎石运输完,运输车辆不清洗,或不入定点位置,扣1分。 6未设专人进行搅拌站的定期清理、打扫,定时洒水抑尘,保持拌和站内卫生,扣1分。结论验收小组意见: 验收代表签字:级配碎石拌和站验收评分表(一)(监理单位初验)序号项目验收内容及扣分标准扣分小计主控项目一般项目一场地设施建设1. 拌和站应采取围墙封闭式管理。2. 拌和站内拌和区、原材存放区、运输车辆停放区、办公生活区应实行分
13、区设置。3. 拌和站内所有生产场地、道路、拌和区、原材存放区应采取混凝土硬化处理。4原材料存放应按待检区与使用区分开设置。5. 拌和站内排水系统设置齐全,拌和站场地无大面积积水。6. 拌和站内变配电站等固定电力设施(备)应设置网栅围栏等安全防护屏障;动力和照明线应分开架设;用电应做到“三相五线制” 和三级配电两级保护;所设照明设施应能满足夜间施工安全要求。7. 拌和站内应设置工地试验站或试验分室。8. 拌和站内应设置场地平面布置图、拌和站组织机构及负责人公示牌、生产工艺流程牌、拌和站管理制度牌、安全生产牌和消防保卫卫生牌。 1. 拌和站内拌和区、原材存放区、运输车辆停放区、办公生活区已分区设置
14、,但分区无明显的区位标志牌,每区扣1分。 2. 拌和站内场地硬化处理不能满足承载力要求,破损、起灰较重,每处扣1分;场地偏小,道路过窄,上料坡过陡,不能满足安全行车要求,扣2分。 3. 拌和站场地不平整,造成站内局部积水,每处扣1分。 4. 拌和站内用电未做到“一机一箱一闸一漏”,每处扣1分;触电保护器无效,每个扣0.5分;其他用电违章情况,每项扣0.51分。 5. 散装水泥、掺和料储存罐未按规定要求安装避雷设施或安装的避雷设施失效,扣2分。 6. 拌和站内未设置宣传栏(牌)扣1分;设置位置不醒目,扣1分。 7.拌和站所设置安全文明标志的制作与安装与铁路建设项目现场安全文明标志要求不符的,每处
15、扣0.5分。 8. 拌和站的设施、标志损坏、污染未更换、修复或清洗,每处扣0.5分。结论级配碎石拌和站验收评分表(二)(监理单位初验)序号项目验收内容及扣分标准扣分小计主控项目一般项目二人员设备配置1. 拌和站站长、技术负责人、试验员、专(兼)职安全员应是本企业职工。2.站长应具有二年以上拌和站管理工作经验,技术负责人应具备助理试验工程师资质,且具有二年及以上试验工作经验。3. 拌和站内应设置骨料清洗设备。搅拌站应配有自动计量装置,强制式搅拌机,以及满足生产需要的备用发电机。4.搅拌机总装机能力应满足施工需要。5. 拌和站内所有的计量器具应经过标定并在有效期内。 1.搅拌站操作人员(含配有自动
16、计量装置的强制式搅拌机操作人员)未经设备供应商培训上岗,扣2分;试验员、专(兼)职安全员、电工、修理工、装载机司机、自卸车司机无国家规定上岗证上岗或证件过期失效,每人次扣1分。 2.未对拌和站作业人员进行进场安全教育,每人次扣0.5分;未在操作人员上岗前进行技术交底,每人次扣1分。 3. 管理、技术人员岗位职责未上墙,每次扣分1分。 4.配料系统未满足二级以上碎石级配的要求,扣2分。 5. 搅拌设备安装不平稳、不牢固,扣2分;无接地接零保护,每处扣1分;传动部位无安全防护或安全防护损坏未恢复,每处扣1分;料斗无保险装置或装置无效,每处扣1分;拌和楼控制室、搅拌机房以及机动车辆无消防器材或消防器
17、材失效,每处扣0.5分;搅拌设备或工作区其他安全防护缺失或损坏未恢复,每处扣0.5分。 6.涉及级配碎石配合比的计量器具缺失或损坏失效,每件扣5分。 7. 拌和楼控制室、搅拌机房设备操作规程上墙,装载机、自卸车操作规程上机或定点停放处上墙,其他操作规程张贴或悬挂于作业场所合适位置,未设置的每件扣1分,其他要求不符的每件扣0.5分;设备标识张贴或悬挂于设备或设备旁合适位置,未设置的每件扣1分,其他要求不符的每件扣0.5分。 8.未建立人员管理名册、设备管理台帐和检查记录,每项扣1分;记录不全,每项扣0.5分。结论级配碎石拌和站验收评分表(三)(监理单位初验)序号项目验收内容及扣分标准扣分小计主控
18、项目一般项目三原材质量控制1.主体工程用水泥、掺和料应使用储存罐储存。2.液体外加剂应储存罐或入库储存,固体外加剂应采用库房存储。3. 砂石料应使用带棚有墙料仓存放,待检仓与已检仓应分开。 1.散装水泥、掺和料未按不同厂家、品种、标号、批次分罐保存,每一混装罐,仅属不同批次的混装扣1分,其他情况扣5分。 2.储存袋装水泥库房防湿防潮差,每房扣1分;房内地面未作硬化处理,或垛高超过10袋,或垛堆距墙少于0.5m,每垛扣1分;水泥未架空存放,每垛扣1分;未按生产厂、品种、强度等级、批号分别堆码,每一混放处,仅属不同批次的混放扣1分,其他情况扣5分。 3.袋装掺和料未架空存放,或垛高超过10袋,每垛
19、扣1分;未按生产厂、品种、等级、批号分别堆码,每一混放处,仅属不同批号的混放扣1分,其他情况扣5分。 4.砂石料未分不同粒径、不同品种分仓存放,或分料仓未用隔墙隔开,每一混放处扣5分;仓底未用级配碎石硬化,扣2分。 5.进场原材在未检验判定合格前与合格原材混放,每一混放处扣5分。 6. 站内材料无标识,或未按铁路建设项目现场安全文明标志规定设置标识,每批材料扣1分;标识内容不全,或不正确,扣0.5分。 7. 库房、易燃物品存放区未设置足够的消防器材或消防器材失效,每处扣1分。 8.未建立原材料管理台帐,每类扣1分;记录不全,每类扣0.5分。结论级配碎石拌和站验收评分表(四)(监理单位初验)序号
20、项目验收内容及扣分标准扣分小计一般项目四生产过程控制 1级配碎石生产前,未进行计量装置自校标定记录,扣2分;未进行搅拌站和搅拌机检查并记录,扣2分;上料斗地坑积水未清除,扣2分。 2生产过程中搅拌站操作人员无试验室提供的级配碎石配合比,扣20分;实际拌和记录显示的级配碎石配合比与搅拌站操作人员出示的级配碎石施工配合比指标上有较大不一致,扣1025分;指标略有超标扣1分。 3级配碎石配合比标识牌未悬挂于操作间前醒目位置,或标识牌不符合铁路建设项目现场安全文明标志要求,或标识牌内容不全,或有错误,或未及时更新,扣1分。 4搅拌时间不符合要求,扣2分。 5进入作业现场的人员未戴安全帽,扣1分;作业中
21、的料斗下有人员工作和行走,扣2分;作业现场(包括拌和楼控制室)有无关人员和车辆,扣1分;现场无专(兼)职安全员巡视,或专(兼)职安全员巡视未佩戴袖标(牌),扣1分;其他违章行为,扣1分。 6未建立级配碎石生产记录,扣2分;记录不全,扣1分。 7. 级配碎石出站没有运输单,扣1分。结论五环境保护1. 拌和楼应实行全封闭设置。2. 拌和站内应设置砂石、车辆、场地等清洗设备。3.拌和站应设置废水废油、生活污水净化设施。4. 临近居民区拌和站施工产生的噪声不能大于现行建筑施工场界噪声界限(GB 12523)的规定。 1. 拌和楼灰尘污染空气,扣1分;水泥、石粉等材料进料,周围粉尘较大时,不采取措施继续
22、进料,扣1分。 2. 拌和站内设置砂石、车辆、场地等清洗设备能力不能满足要求,扣1分;级配碎石装载车出站即入市区道路的,未在出站前清洗车轮,扣1分。 3.设置的废水废油、生活污水净化设施能力不能满足要求,扣1分。 4每次级配碎石拌和作业完成后,未清洗机具、清理现场,场地不整洁,扣1分。 5每次级配碎石运输完,运输车辆不清洗,或不入定点位置,扣1分。 6未设专人进行搅拌站的定期清理、打扫,定时洒水抑尘,保持拌和站内卫生,扣1分。结论验收小组意见: 验收代表签字:级配碎石拌和站人员考核情况登记表单位名称:中铁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哈齐客专项目部一分部 日期:序号被考核人核查资质证件情况结论备注考核人(
23、签字):级配碎石拌和站验收登记表单位名称:中铁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哈齐客专项目部一分部 验收日期:参加验收人员:验收小组意见及建议:验收结论:验收方代表: 被验收方代表:级配碎石拌和站验收检查表(一)单位名称: 负责人及电话: 日期:项目检查内容检查项目标准检查情况存在的问题自控体系质保、安全、环保管理制度及组织机构是否齐全,是否上墙质量责任追究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必须有奖罚制度)不合格产品及材料控制程序是否建立,处理记录是否齐全是否制定温控措施(有无冬夏季热工计算)应急处理预案是否制定合理,是否有演习记录搅拌工艺参数是否有技术交底标识牌是否齐全(包括材料、设备、安全、环保、拌和站简介)各种原材料
24、进场、试验台帐是否建立是否有生产搅拌记录和级配碎石运输记录是否有生产过程中误差调整记录人员要求人员职责分工是否明确,岗位制度是否建立人员配备、资格要求是否满足生产、设备、安全、维修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搅拌机操作手是否掌握误差调整方法,(现场考核)是否建立人员培训制度(查记录)级配碎石拌和站验收检查表(二)单位名称: 负责人及电话: 日期:项目检查内容检查项目标准检查情况存在的问题拌和站现场要求及文明生产拌和站占地能否满足生产要求砂石料仓及水池是否设置遮阳棚,其他建设标准是否符合要求。骨料仓存储地是否有采暖设施砂、石料仓分区是否合理,标识是否清楚料仓储备是否满足生产需要场地是否硬化、整洁、无扬尘生产区与生活区是否分开设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