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商代理协议委托方:重庆万湖商业管理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代理方: 重庆祥丹房地产顾问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为提高 项目的投资效益,减少投资风险,在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将其下属 项目的招商执行工作交由乙方负责。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就相关事项达成以下条款:一、 项目概况及代理范围1、代理项目: 重庆南坪浪高凯悦大厦6楼 。2、招商面积(建筑面积):约7000平米(以甲乙双方合同签署当日甲方提交给乙方的浪高凯悦大厦6楼的实际剩余存量表为准)。2、乙方在对甲方负责的总原则下,竭诚为甲方就本项目提供招商代理服务。3、有关后期商业经营管理委托事宜,
2、双方另行协商为准。二、合同期限及任务1、合同期限:自2016年 11月20日起至2017 年 6月 30日止。2、合作期保底任务:合作到期,乙方成功招商的商家入驻率达到合同签署时甲方浪高凯悦大厦6楼剩余存量的80%。三、 委托项目招商租赁政策本合同项目相关招商租赁政策,包括租金、租期等,均由甲方确定,甲方拥有最终决定权,乙方应根据市场情况,制订相关租赁政策,报甲方同意后予以执行,甲方根据市场情况,有调整招商政策的权利。四、 委托内容(指甲方委托乙方):1、乙方负责为该项目选择租赁对象,包括各种专业店及相关配套服务项目等,同时将不同类型租户在工程条件上的基本要求以及设施配备情况(包括荷载、卸货、
3、停车、动线走道等各细节方面)提供甲方综合考虑。2、乙方负责与目标客户安排会面并展开磋商,并根据需要安排实地考察。3、乙方负责全程谈判目标商家,并负责培训招商工作人员。4、乙方对甲方委托的各商业项目制订招商方案,并具体实施。5、乙方负责根据市场租金现状,制定招商策略、拟订租赁价格及相关租赁条件,经甲方同意执行后,与目标客户商定合作细则并负责各类租务文件的拟定。6、乙方在招商过程中,负责协助开展相关项目的宣传推广工作。7、协助甲方完成商业规划方案。8、协助甲方收取租赁押金和租金。9、其他双方认可的委托事项。五、甲方权利与义务1、甲方权利A、在招商过程中所涉及的甲方产业之商家租金,由甲方现场财务主管
4、保管并办理相关票据手续。B、享有乙方开展该项目作业中所有资料的索取权利。C、拥有乙方与该项目有关的所有策略及商业行为的最终决策权。2、甲方义务A.向乙方提供该项目的相关合法文件。B.根据本合同约定,支付乙方服务费用。六、乙方权利和义务1、乙方权利A.根据本合同约定,按时收取相关服务费用。B.每周与甲方召开工作例会,汇报本周工作及下周工作内容。C.乙方系独家代理,在代理期限内所有甲方自有及其他渠道推荐并成交的客户均视为乙方业绩,且在签定租赁合同并为成交客户办理接房后15个工作日内按合同约定佣金提取比例提取。2、乙方义务A. 保证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招商及商业顾问。B. 根据相关资料、相关条件、相
5、关情况提交该项目的相关方案供甲方审核,经甲方确认后予以实施。C. 负责该项目招商过程中的各项日常招商管理工作。D. 承担该项目乙方人员的工资等相关费用。E. 协助甲方与招商客户签订该项目相关合同。F. 未经甲方书面承诺,乙方对社会和客户承诺的事项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G配合招商客户按甲方要求进行租赁商铺的交接办理,并按甲方要求对租赁商户收取装修保证金、对租赁商户进行二次结构调整及变更的部分根据甲方成控部的价格核算,收取相应的成本维护费。七、业绩目标与业绩确认1、客户确认:以最终合同签订客户为有效客户。2、业绩确认:以签订正式的租赁合同为准。3、佣金结算时间:租赁商户按甲方要求办理完商铺交接后,1
6、5个工作日内甲方即按本合同约定佣金比例全额发放乙方应提租赁佣金。八、费用及其支付办法招商服务费用以招商佣金来结算招商佣金计算公式为:招商佣金=客户租赁区域首月月租金 *2.0。招商佣金结算:1、佣金支付时间:招商佣金按乙方配合客户与甲方签定正式合同并正式完善接房手续,按甲方规定及要求缴纳完相关费用后(包含并不限于预约租金、押金、装修保证金、预约物业管理费等),15个工作日内支付给乙方。2、佣金支付方式:甲乙双方约定招商代理服务费汇入乙方指定银行帐户:公司名称:重庆祥丹房地产顾问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信银行重庆北城天街支行银行帐号:7422510182600043763乙方收取招商代理服务费时应按规定提供正式税务发票给甲方;九、其他条款:1.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一致后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 履行中产生纠纷,双方应本着友好的态度互相谅解,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请法院解决。3. 本合同壹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4.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甲方: 重庆伟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乙方:代表: 代表: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