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网店代销合同范本
代理商姓名: (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
供 货 商: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平等协商,遵循诚实信用原则达成网店代理/代销协议如下:
第一条 乙方授权甲方在个人网店以乙方代理商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单店授权,多个网址无效。该网店开在__________________网,网址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用户名(帐号)为__________。
如果是独立网店,只填网址就可。
第二条 甲方必须按照乙方的委托授权的范围和内容,享有权利,同时应认真履行职责,维护乙方的合法权益。
第三条 甲方超越代理权实施的民事行为,由甲方自己承担法律责任。如果是为了乙方的利益而实施的行为,事后经过乙方的追认,乙方才承担法律责任。
(一)甲方订货,双方约定供货细则如下:
1、乙方所供产品,必须符合产品质量标准,如出现产品质量问题,乙方无条件退换并承担邮费;
2、甲方将电子订单(高档产品目录和中低档产品目录)填写好后发给乙方并支付相应款项,乙方在约定时间内将订单内产品快递给甲方,由甲方负责销售,未经乙方同意甲方无权申请退货退款。
4、如是支付宝交易,甲方应在收到产品的7日之内上网确认款项,超过7日则需要按每日1%加付迟延付款违约金,如无故拖欠货款达7日,乙方有权单方终止代理合同,不承担赔偿责任。
5、甲方收到货物有异议,需在收到货物的3日之内向乙方提出,否则视为无异议。如甲方所提异议乙方不认可,则需第三方权威机构鉴定货物质量等问题,费用由提出异议方先行垫付,最终由责任方承担,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处理。
6、分销商网店标价不得低于供应商的指导价,如果恶意炒作低价,供应商有权取消其代销资格,谢绝发货。所有产品成交价格可自由更改打折,可实行包邮、送包装、送赠品、满多少送多少等店铺活动我们不予干涉。
7、甲方在收到货物后单方提出终止合同,需在提出终止合同10日内退回货物并支付违约金,乙方有权以货款抵扣违约金。
(二)代发货。
乙方提供代发货,由乙方直接发货到代理商的客户手中,代发货免手续费,乙方保证不在产品中泄露甲方的代理身份。
代发货邮费收取办法:
国内快递10元,超重部分每公斤10元。(价格不分地区远近,使用EMS特快专递)
新疆西藏20元,超重部分每公斤15元。
以上邮费包含邮局填单、纸盒包装等费用。
第五条 甲方应按乙方之规定在其指定网店合理发布或使用乙方产品图片,如遇图片整改,甲方应积极配合,否则乙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第六条 乙方作为供货方的义务仅针对货物本身做解答,原则上不负责任何网店操作及行业知识技巧的解答,但是为了提高广大代理的专业知识和营销技巧,乙方会不定期安排时间对所有代理进行集中培训,日常客服不做网店及销售技巧咨询。
第七条 甲方必须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会员用户名、网店地址等信息(即:附件一)。这些信息乙方将严格保密并保证不透露给第三方。甲方填写资料后可享受一件起批,否则按照普通批发对待。如甲方资料中有不真实信息,乙方有权随时终止代理合作关系,并拒绝承担因终止合作构成的任何经济损失。
第八条 网店代理/代销在代理其间及代理结束后应对其所知悉的乙方的商业秘密予以保密。
仅网店代理商自己能在其指定网店使用图片,如未经允许擅自将乙方图片发布到互联网上、允许任何第三人使用或进行其他任何网络经营活动,该行为属盗用图片及图片侵权,一旦发现,乙方法务部门将用法律手段严格处理,因此产生的差旅、诉讼以及律师等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九条 乙方责任:
1、保证发货速度,即有现货且下单及时可以24小时内发出,无现货款式7天内发货,法定节假日顺延;
2、保证产品质量合格并完好发出。如有质量问题可在收货后5日内将物品寄回,包退包换;
3、每月至少上一次新款,乙方会定期通知代理商更新产品款式,代理商也可随时向乙方免费索取最新产品目录及图片(数据包)下载地址,请随时关注网站公告;
4、随时接受网店代理商的销售信息反馈,听取意见接受建议,共同成长;
5、负责商品售给甲方后一年内的维修,如:脱胶、断线等可修复问题。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质保一年),来回邮费由甲方承担;
6、正式代理后乙方会提供常用的相关专业知识资料,并会不定期对所有网店代理商进行集中培训,请关注网站公告。
第十条 因本合同产生的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合同签订地法院管辖。
第十二条:本合同附件为合同内容的有效组成部分。
第十四条:代理终止或解除后,甲方因立即停止使用乙方的所有图片及有关资料,否则因此产生的所有诉讼、差旅以及律师等费用由甲方承担。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或者公章:
合同签订日期: 合同签订日期:
合同签订地点:
附见1:甲方联系资料
省/市/区及详细地址:
邮政编码:
固定电话:
手机号码:
邮箱:
阿里旺旺淘宝用户名:
阿里旺旺贸易通用户名:
常用QQ:
日期: 年 月 日
代理记帐业务约定书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自愿达成以下乙方为甲方提供会计代理服务相关事项的业务约定:
一、 乙方为甲方提供以下会计代理服务:建账、记账(总分类
账、二级明细账)、填制财务报表、税务报表、国税申报、地税申报(含网上申报)。甲方如有其他服务要求,需在约定书中注明,口头商定无效。
二、甲方在每月25日至次月15日前,按时将本单位所发生合法的经济业务票据传给乙方(乙方可上门取送票据,每月壹次)并提供纳税申报所需要的各种印章(公章、财务章、人名章等)。因甲方票据传递、提供各种印章及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资料不及时,造成乙方延误各种纳税申报的,责任由甲方自负。
三、在甲方按时传递经济业务票据及按时提供各种印章的情况下,乙方应按时为甲方代理纳税申报,造成延误各税种申报的, 责任由乙方负责。
四、乙方丢失票据,书写、计算错误而引起的税务罚款及滞纳金,责任由乙方负责;甲方账外逃税、提供的虚假票据、提供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引起的税务责任,由甲方负责。
五、甲方的出纳每月应主动与乙方会计核对银行账及现金账余额。
六、甲方在签订业务约定书的同时付款,否则无效,到期后乙方接受甲方付款的视为约定延续,若到期后未续约付款的,约定终止,双方不再相互承担责任。
七、甲方在业务约定期间内如有地址、电话、开户银行及账号、税务登记、工商登记等发生变化应在非报税期内三天、报税期内(每月25日至次月15日)当天通知乙方,不能及时通知乙方由此而产生的后果,由甲方自负。
八、业务约定到期或终止时,如果甲方聘用乙方工作人员,乙方对业务约定期间的凭证、账目、税务出现的问题概不负责。
九、甲方为:1.纯地税户 2.国地税户3.一般纳税人,每月凭证不超过一本,无特殊核算要求(超出要求范围的,服务费另行协商)。
十、约定期限: 年 月至 年 月,付款方式:每 ,另每会计年度账本及报表资料费贰佰元,工商年检代理费贰佰元,残保金代理费贰佰元; 年 月 日合计收取 元。
十一、本业务约定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付款后生效。本约定书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进行协商解决。
十二、会计每月25日至次月1日联系取票据,以下列举部分单据:
1、企业本月开具的发票及与之相对应的收款凭证(进账单、现金送款单、现金收入凭单、出库单、发票领用存情况等);
2、企业取得的购货发票及与之相对应的支出凭证(支票根、电汇单、现金支出凭单、入库单等);
3、企业取得的费用发票(交通费、差旅费、通讯费、广告费、业务宣传费、房租、水电费、办公费、运费、汽油费、保险单据等)及与之相对应的支出凭证(支票根、电汇单、现金支出凭单等);
4、银行缴税税票,利息单,进账单,支票存根,电汇单及其它各种银行票据;
5、企业自制原始凭单:工资单,折旧单等;
6、一般纳税人发票汇总表(一套),作废发票(联次齐全),抵扣票认证清单,金税卡;
7、其它需要的资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凭证报表由乙方暂存,待工作完成后,年度终了时返还客户。
注意:月末取票后企业如开具收入发票须立即通知乙方。
甲方: 乙方:
联系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QQ: 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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