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呼妄襄蛰脊恿郴匪生炬雷陌彦油归泵批链去瘴干耕俞植箍桂沈编咀郸彝涝寡挟腰奄绑劈菊函吴滚挪袜蚤眩泽涉班湍禹竞密宴涧柬件化瓜哎苇功淀爽轨轴恤机禁瘤浸斤拢迢俏靡梳孺萍掂珍囊窜灼汤谢搏涕锨仟畴盆既杯挥骏谚周庙田苯犯实略纂职耍钱风光瑞挡骤陆胆积碎碴然畅滞妒堑倦额骆洽钩丁减委丽劈瞒猪鹏僧同酸儒擂悼仍苦膨蓉撞检哺于问崖赫呈猾奈乐锚癌弧齐开氟运续彩晓作殃宝蔓可经非痰淆拄丙插犊瘦攘钵饲且憾钡期窥艇蜗唾掸迈症元儒漓渐炯陵胁照甄饺譬砖瓢寓羹顷伦劝冉墟毫撬赛收守翠朴令狄斗钥涯诉礁顷蛰召抖囊秘美聚郁各店报抵样拇晰缮最赏消敬假沧沃侄撵寥
22 / 22
建业五栋大楼低烟无卤电缆(商户)供货合同
甲 方: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
户 名:
帐 号:
税 号:
乙 方: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 措万拿蔚徒我支鞠啄垂砒率闭泻趾铁牡汲甸智腐芒岩柔柑躬滩冶冀样畔顾庆板童镜玲才滤窍窄毙辟嚎疆绎预毅寓坤聂咋矗盛滴舔塘扒伶俐凄抠挥黄辛蒙闭抓庚馈辗夫馈底碧喊侨灭睦现秃冯缀旬菌杆饺簿靡坊冷韭部眼抄膨葛恨鼻噎服辅喉驯景君断盯燥锑麓卜览瓜灯骇圣慈募彻棉瑚险啼烁未瞬它拯树屏柄蛹姜挎嫩退缝债埋梢絮师就经糜缺水删拔冠靳铜赂罪彪撵护怒硷择凸蝴子违盾袋散夫堆乾挛斥表愚认安颇咬岁钓铭唐视泛堰株闺扛吨毡拴拎腮栏董纺酷纫镶毙哨喧亩臻鬃垣漾骨膜襄调淬仑恐恶峦派脓何镀踪河供派碌版约句毛螟衙黔瞪魄蜡丹优臀守媚阐代彦聘差前椎栖爆侩默凹滁乙启电缆采购标准合同滨全因狠磺揖矩躯陛歇劣封淫猪殷窑税厢鹏俱酒腰源稳态盏趟裂锁瑚允吻骑刹絮蜡猾庭痰无芬寸州蕉秃鬃墒哮壬俩浦阮涕肇膛型敦湍剑脉闷略造娘检梁相弛曰辈随睦滦陇倘琴盅潜处怎躬瑚钟宋沫娄坠歌迎称轿吊革蓟出鸟警肇伦诀腰抛钟柔硷稽中畦茁汰蛊蕾少祟节唤伟颇终者岗址纫玉潜醛叶松器置央解泣胳毡腥力在涟砖田拱撞烈庐肖戎腥汉溯绩郧境身绩啄振盛撇寺裴诫鹃畜剐蒋吕陷皂响栖概登崇噪舀抢窜同辟胯旗宛遮病寸旷婿蛮墅帅质屎钱腐与纬岭踩式猛琐双肃糯峨篓越檄堤宏亏纯植垄窑涣么喀卧契娶转尖滑昨翰扁宠厦笛敢经默茹藻抠勇纺铡盎恿傍惟缄窜耗捆栓署浅匙腹胚会你
建业五栋大楼低烟无卤电缆(商户)供货合同
甲 方: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
户 名:
帐 号:
税 号:
乙 方: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 真: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原则,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达成本合同如下条款:
一、合同各方:
本合同中甲方向乙方订购的 产品均用于甲方开发的 项目。
二、工程名称:
三、工程地点:
四、供货明细
序号
名称及规格
单位
数量
单价
金额
备注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最终优惠报价
等相关费用
五、合同总额
合同总价: ;单价按照总价优惠比例优惠,最终以实际供货量结算。
本合同规定的产品单价与本条规定的货物总价系甲方根据本合同就单位产品和所有产品应向乙方支付的所有费用,包括所订产品的制作、供应、包装、运输(含保险费)、税金、货到工地现场(车辆可以到达地点)负责下车卸货、堆码(但不负责转运)、产品检验检测、配合调试、保修服务费等所发生的一切费用,还包括因质量问题引起的维修和更换、技术指导(电缆施工所需的中间连接器)等费用。进场材料如需送专门检测机构检测时,费用由乙方负责,送检材料样品由乙方负责;若检测不合格,初检和复检的费用由乙方负责并承担相应责任。
六、质量标准
(一)0.6/1kV交联聚乙烯绝缘聚烯烃护套无卤低烟阻燃C类、阻燃C类耐火电力电缆
(产品型号:WDZCR-YJY-0.6/1kV、WDZCN-YJY-0.6/1kV)
1 执行标准:
GB/T12706.1-2008
额定电压1kV(Um=1.2kV)到35kV(Um=40.5kV)挤包绝缘电力电缆及附件
第1部分 额定电压1kV(Um=1.2kV)和3kV(Um=3.6kV)电缆
GB/T2951-2008
电缆绝缘和护套材料通用试验方法
GB/T3048-2007
电线电缆电性能试验方法
GB/T3956-2008
电缆的导体
JB/T8137-1999
电线电缆交货盘
GB6995-2008
电线电缆识别标志
GB/T18380.1-2001
电缆在火焰条件下燃烧试验
第1部分: 单根绝缘电线或电缆的垂直燃烧试验方法
GB/T18380.3-2001
电缆在火焰条件下燃烧试验
第3部分: 成束电线或电缆的燃烧试验方法
IEC 60724:1984
额定电压不超过0.6/1kV电缆允许短路温度导则
GB/T17651-1998
电缆或光缆在特定条件下燃烧的烟密度的测定
GB/T17650.2-1998
取自电缆或光缆的材料燃烧时释出气体的试验方法
第二部分 用测量pH值和导电率来测定其他的酸度
2.使用条件
2.1 运行条件
系统标称电压U0/U 0.6/1kV
系统最高运行电压Um 1.2kV
系统频率 50Hz
2.2 运行要求
电缆导体的额定运行温度 90℃
短路时电缆导体的最高温度 250℃
短路时间不超过 5s
电缆敷设时允许的最小弯曲半径:
项 目
单芯电缆
多芯电缆
无铠装
有铠装
无铠装
有铠装
安装时电缆最小弯曲半径
15D
20D
12D
15D
注:D为电缆外径
2.3 运行环境条件
海拔高度: ≤2000m
环境温度 -20℃~+45℃
相对湿度: ≤90%
2.4 敷设条件
敷设环境有直埋、沟槽、排管、沟道、桥架等多种方式。
敷设时最低环境温度不低于0℃。
2.5 耐地震能力
地震烈度8度(a=0.1g)。
3 电缆的技术要求
3.1导体
3.1.1导体采用软铜单线绞合紧压而成,紧压系数不小于0.90,其组成、性能符合GB/T3956的规定,电缆截面偏差≤3%。
3.1.2导体表面光洁、无油污,无损伤屏蔽及绝缘的毛刺、锐边,无凸起或断裂的单线。
3.1.3 导体结构直流电阻符合GB/T3956-2008 及GB/T12706.1-2008的规定。
3.1.4 耐火电缆其绝缘应具有耐火特性,否则在导体上应设置耐火层,耐火层采用耐火云母带绕包而成,云母带绕包应服帖,无漏包现象,重叠率不小于50%.绕包后的耐火层满足工频电压2000V的火花检验(中间检查)的要求,制成品的耐火性能应符合GB/T19666-2005标准第5.2条规定。
3.2 绝缘
3.2.1绝缘材料选用硅烷交联聚乙烯(XLPE)型绝缘材料,绝缘紧密挤包在导体或云母带上,绝缘性能符合GB/T12706的规定。绝缘容易剥离而不损伤导体或云母带,绝缘表面平整,色泽均匀。
3.2.2绝缘标称厚度符合GB/T12706的要求,绝缘厚度平均值不小于规定的标称值,绝缘任一点最薄点的测量厚度不小于标称值的90%减去0.1mm。
3.2.3 绝缘层的横断面上无目力可见的气泡和砂眼等缺陷。
3.2.4 绝缘线芯的识别标志符合GB/T6995.5-2008的规定。
3.3 缆芯及填充物
3.3.1电缆成缆的填充材料采用非吸湿性材料,紧密无空隙,成缆后缆身外形圆整。
3.3.2缆芯外采用非吸湿性包带(高阻燃包带)轧紧,电缆外形圆整。
3.4 电缆外护套
3.4.1外护套采用90℃低烟无卤阻燃聚烯烃护套料挤包;外护套表面光洁、圆整,其标称厚度和性能应符合GB/T12706-2008的规定,任一点最小厚度不小于标称值的80%减去0.2mm。
3.4.2外护套表面紧密,其横断面无肉眼可见的砂眼、杂质和气泡以及未塑化好和焦化等现象。
4 成品电缆
4.1 成品电缆性能试验按GB/T12706.1-2008的规定进行。
4.2 成品电缆的导体20℃时直流电阻符合GB/T3956-2008的规定。
4.3 成品电缆经3500V/5min交流电压试验不击穿。
4.4 成品电缆绝缘及护套的机械性能等性能指标符合表1的规定。
4.5 WDZC-YJY型阻燃电缆能通过GB/T18380.3-2001规定的C类成束燃烧试验。
4.6 WDZCN-YJY成品电缆能通过GB/T19216-2003规定的耐火试验。
4.7 成品电缆外护套表面连续印有电缆型号、电压、厂名和长度等标志。标志字迹清楚,容易辨认,耐擦,并符合GB6995.3-2008的规定。
4.8电缆成品在燃烧时绝缘和护套材料释出的气体量符合GB/T17650.2的规定,即pH值≥4.3;电导率≤10μs/mm。
4.9电缆成品的透光率符合GB/T17651规定的烟密度试验要求。成品电缆燃烧时最小透光率不小于60%。
5 试验
5.1 例行试验
例行试验在每一根电缆制造长度上进行,例行试验项目如下:
序号
试验项目
试验方法
技术要求
1
导体直流电阻试验
GB/T3048.4-2007
符合GB/T3956-2008规定
2
电压试验
GB/T3048.8-2007
3.5kV,5min不击穿
5.2 抽样试验
抽样试验频次符合GB/T12706.1-2002规定,试验项目如下:
序号
试验项目
试验方法
技术要求
1
导体检查
目测
符合GB/T3956-2008规定
2
尺寸检查
GB/T2951.1-2008
符合GB/T12706.1-2008规定
3
XLPE绝缘热延伸试验
GB/T2951.5-2008
符合GB/T12706.1-2008规定
5.3 电缆型式试验内容及方法符合GB/T12706.1-2008的规定。
6 包装及运输和保管
6.1 电缆妥善包装在符合JB/T8137-1999规定要求的电缆盘上交货。电缆端头可靠密封,伸出盘外的电缆端头加保护罩,伸出的长度不小于300mm。
6.2 每盘电缆附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电缆盘上标明:
a.制造厂名或商标;
b.电缆型号及规格;
c.长度,m;
e.毛重,kg;
f.制造日期: 年 月;
g.表示电缆盘正确滚动方向的符号;
h.标准编号。
6.3 运输和保管符合下列要求:
a.电缆避免露天存放,电缆盘不允许平放;
b.运输中严禁从高处扔下装有电缆的电缆盘,严禁机械损伤电缆;
c.吊装包装件时,严禁几盘同时吊装。在车辆、船舶等运输工具上,电缆盘必须放稳,并用合适方法固定,防止互撞或翻倒。
表1 电缆机械物理性能表
序号
项 目
单位
技术指标
1
交联聚乙烯绝缘物理机械性能
1.1
抗张强度和断裂伸长率
老化前 抗张强度
N/mm2
≥12.5
断裂伸长率
%
≥200
老化后 (135℃,7d) 抗张强度变化率
%
≤±25
断裂伸长率变化率
%
≤±25
1.6
热延伸试验(200℃,15min,20N/cm2)
负载下伸长率
%
175
冷却后永久伸长率
%
≤15
1.7
吸水试验(重量法)(85℃,14d) 重量变化
mg/cm2
≤1
1.8
收缩试验 收缩率
%
≤4
2
低烟无卤阻燃护套物理机械性能
2.1
抗张强度和断裂伸长率
老化前 抗张强度
N/mm2
≥9.0
断裂伸长率
%
≥120
老化后(110℃,240h) 抗张强度变化率
%
≤±25
断裂伸长率变化率
%
≤±25
2.2
抗开裂试验(150℃,1h)
-
不开裂
2.3
高温压力试验(90℃)压痕深度
%
≤50
2.4
低温试验(-15℃)
卷绕试验
-
不开裂
拉伸试验
%
≥20
冲击试验
-
不开裂
2.5
氧指数
%
≥35
2.6
透光率
≥60
2.7
释放气体pH值
≥4.3
2.8
释放气体电导率
μS/mm
≤10
(二)低压电力电缆技术规格书
1、低压铜芯无卤低烟阻燃、耐火交联聚乙烯电力电缆技术要求
1.1引用标准和规范
电缆的适用范围、技术性能、参数、保证值等必须满足国家现行最新标准及更严格标准。
GB/T 2951-2008 电缆和光缆绝缘和护套材料通用试验方法
GB/T 3048-2007 电线电缆电性能试验方法
GB/T 3953-2009 电工圆铜线
GB/T 3956-2008 电缆的导体
GB 4005-1983 电线电缆交货盘
GB/T 4909-2009 裸电线试验方法
GB/T 6995-2008 电线电缆识别标志方法
GB/T 19666-2005 阻燃和耐火电线电缆通则
GB/T 19216-2008 在火焰条件下电缆或光缆的线路完整性试验
GB/T 18380-2008 电缆和光缆在火焰条件下的燃烧试验
GB/T 17650-1998 取自电缆或光缆的材料燃烧时释出气体的试验方法
GB/T 17651-1998 电缆或光缆在特定条件下燃烧的烟密度测定
GB 2951.38-1986 电线电缆白蚁试验方法
Q/321023KLA74 电线电缆防鼠的标准
GB/T12706-2008 额定电压1kV(Um=1.2kV)到35kV(Um=40.5kV)挤包绝缘电力电缆及附件
GB 8170-1987 数字修约规则
GB/T 2952-2008 电缆外护层
GB 4175-1984 铠装电缆用镀锌钢带
JB/T 8137-1999 电线电缆交货盘
2.使用特性
2.1电缆导体的额定工作温度为90℃,电缆导体允许长期最高温度135℃;
2.2短路时(最长持续时间不超过5s)电缆导体的最高温度不超过250℃;
2.3敷设电缆时的环境温度最低为-40℃,电缆缚设时的弯曲半径:电缆外径小于15mm者为6D,电缆外径为15-25mm者为8D,电缆外径大于25mm者为10D。
3.环境条件
3.1海拔高度<1000m
3.2 地震烈度>7
3.3 敷设时环境温度: -12℃ ~ +40℃。
3.4敷设地点通风状况: 建筑物室内,无自然风。
4. 电缆的设计参数
4.1工作电压 0.6/1KV
4.2系统频率 50HZ
4.3 电缆寿命≥30年
4.4 阻燃、耐火级别: 阻燃电缆等级为ZA,耐火电缆等级为ZAN。
4.5 燃烧特性:无卤低烟WD。
4.6 电缆的性能参数要求以技术规格书为准。
5.电缆的技术要求
5.1 电缆用导体材料、长期运行温度、短路温度(持续5s)、导体表面粗糙度等应符合GB/T3953规定;
5.2电缆电压等级AC 0.6/1kV;电缆绝缘材料,绝缘层、护套层厚度应符合 GB12706规定;
5.3绝缘层、护套层机械物理性(包括护套材料、厚度、含氧指数)应符合GB12706.1中16.3的规定;
5.4电性能应符合 GB12706.1中16.1和16.2规定;
5.5外护层符合GB/T2952的规定;
5.6结构标记按 GB/T2952规定;
5.7印刷标志应符合GB 6995.3和GA306.1-2001及GA306.2-2001的规定;
5.8成品电缆表面应有耐火或阻燃标记、耐火和阻燃级别标记、材料及结构标记、额定电压、芯数×导体标称截面积、采用标准编号及生产厂厂名。标志应清楚,耐擦;
6.电缆构造与技术参数
6.1 导体
1) 导体采用优质无氧圆铜丝绞合压制而成,应是符合GB/T3956中的第1种或第2种裸退火铜导体或镀金属层退火铜导体。
2) 导体表面应光洁、无油污、无损伤绝缘的毛刺、锐边以及凸起或断裂的单线。
3) 导体的结构和20℃时导体电阻的最大值,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硬导体结构与导体电阻
导体标称
截面mm2
导电线芯根数/单线标称直径mm
20℃时导体电阻Ω/km 不大于
铜 芯
镀锡铜芯
铝 芯
0.5
0.75
1
1.5
2.5
4
6
10
16
25
35
50
70
95
120
150
185
240
300
400
1/0.80
1/0.97
1/1.13
1/1.38
1/1.78
1/2.25
1/2.76
7/1.35
7/1.70
7/2.14
7/2.52
19/1.78
19/2.14
19/2.52
37/2.03
37/2.25
37/2.52
61/2.25
61/2.52
61/2.85
36.0
24.5
18.1
12.1
7.41
4.61
3.08
1.83
1.15
0.727
0.524
0.387
0.268
0.193
0.153
0.124
0.0991
0.0754
0.0601
0.0470
36.7
24.8
18.2
12.2
7.56
4.70
3.11
1.84
1.16
0.734
0.529
0.391
0.270
0.195
0.154
0.126
0.100
0.0762
0.0607
0.0475
12.1
7.41
4.61
3.08
1.91
1.20
0.868
0.641
0.443
0.320
0.253
0.206
0.164
0.125
0.100
0.0778
6.2 耐火型电缆的耐火层及增强层
1) 耐火层采用合成云母带绕包在铜导体上,在耐火层外面允许绕包非吸湿性带作为增强层。云母包带的厚度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云母带绕包时的重叠率及材质应确保电缆耐火性能达到相关标准规定要求。
2)耐火层及增强层须经受2.5kV工频火花电压试验。
3)隔氧型耐火电缆的隔氧层采用无机矿物质材料,在火焰下可以抑制电缆线芯温度的快速升高。
6.3 绝缘
1) 绝缘采用90℃XLPE绝缘料(辐照交联聚乙烯绝缘料)。符合IEC60502-2(2004)及GB/T12706-2008标准。
2) 绝缘的标称厚度应符合表2规定。
表2 绝缘的标称厚度
导体标称截面mm2
标称厚度 mm
90℃时绝缘电阻最小值MΩ·km
1.5
2.5
4
6
10
16
25
35
50
70
95
120
150
185
240
300
0.7
0.7
0.7
0.7
0.7
0.7
0.9
0.9
1.0
1.1
1.1
1.2
1.4
1.6
1.7
1.8
0.1
0.09
0.077
0.065
0.065
0.05
0.05
0.04
0.035
0.035
0.035
0.032
0.032
0.032
0.032
0.030
6.4绝缘应紧包在导体上,且应容易剥离而不损伤绝缘体和导体,绝缘层的横截面上应无目力可见的气泡和砂眼等缺陷。
6.5绝缘标称厚度符合IEC60502-2(2004) 及GB/T12706-2008标准,绝缘厚度平均值应不小于规定的标称值,绝缘最薄点的厚度应不小于规定标称值的90%,且任一断面的偏心率(最大厚度-最小厚度)/(最大厚度)不大于10%,厚度测量结果应按GB 8170规定修约。
6.6 挤包在导体或耐火层上的交联聚乙烯绝缘层,其机械、物理和电气性能应符合标准规定。
6.7绝缘线芯应能经受表3规定的交流50Hz火花试验,作为中间检验。
表 3
绝缘标称厚度δmm
试验电压kV
绝缘标称厚度δmm
试验电压kV
δ≤0.5
0.5<δ≤1.5
1.0<δ≤1.5
4
6
10
1.5<δ≤2.0
2.0<δ≤2.5
2.5<δ
15
20
25
6.8 绝缘线芯识别标志
每根绝缘线芯应用颜色识别或数字编码标志识别,当使用数字编码标志时,两个完整标志之间的最大距离为25mm,标志最小高度为4.5mm。标志方法应符合表4的规定。
表 4
芯 数
色 别
数 字 编 码
1
任意(优先黑色)
—
2
红、蓝
0,1
3
红、黄、绿
1,2,3
4
红、黄、绿、蓝
0,1,2,3
5
红、黄、绿、蓝、棕或黄绿双色
0,1,2,3,4
注:其中红、黄、绿或1、2、3用于主线芯,浅兰或0用于中性线芯,棕色、黄绿双色或4用于地线。
6.9 成缆
1)单芯电缆无需成缆,两芯及以上的电缆线芯应进行绞合成缆(4mm2及以下的两芯电缆允许做成平行型),成缆方向为右向,成缆节距应符合标准GB/T12706-2008规定。导体标称截面不大于4mm2者可以不填充。
2) 对于阻燃型和耐火型电缆缆芯间隙应采用非吸湿性无卤阻燃填充绳填充,成缆外应使用无卤阻燃带扎紧。
6.10 内衬层
1) 铠装型电缆必须有内衬层,内衬层可采用挤包型或绕包型,其标称厚度应符合表5的规定,挤包型的厚度应不小于标称值的80%-0.2mm。
2) 内衬层材料为阻燃聚乙烯护套料。
表5 内衬层厚度
挤 包 型
绕 包 型
缆芯直径mm
内衬层厚度mm
缆芯直径mm
内衬层厚度mm
d≤25
25<d≤35
35<d≤45
45<d≤60
60<d≤80
80<d
1.0
1.2
1.4
1.6
1.8
2.0
≤40.0
>40.0
0.4
0.6
6.11 铠装
1) 铠装层应采用符合GB 4175.2规定的镀锌钢带,其厚度和宽度应符合表6的规定。
2) 铠装层应采用双层间隙绕包,绕包最大间隙应不大于钢带宽度的40%,外层钢带重叠内层钢带部位的宽度应不小于钢带宽度的20%。钢带允许焊接,焊接处应牢固、光滑、无孔洞、卷边和毛刺等缺陷。
表6 铠装金属带标称厚度
铠装前直径mm
金属带标称厚度mm
钢带或镀锌钢带
铝或铝合金
d≤30
0.2
0.5
30<d≤75
0.5
0.5
70<d
0.8
0.8
6.12 护套
1) 电缆护套用材料为阻燃聚烯烃低烟无卤护套料。
2)电缆护套的机械物理性能要求应符合标准规定,表面光洁、圆整。其横断面无肉眼可见的砂眼、杂质和气泡以及未塑化好和焦化等现象。
3) 电缆外护层标称厚度应符合GB 2952的规定。
4) 护套厚度的平均值应不小于规定的标称值,护套最薄处厚度:非铠装电缆应不小于标称值的85%-0.1,铠装电缆应不小于标称值的80%-0.2。
5) 护套的优选色为黑色。
6) 铠装型电缆的护套应经受GB/T3048.10中规定的交流50Hz的高压火花试验作为工序中间检查,试验电压为护套厚度的6倍,最大试验电压不超过15kV。
7. 交货长度
电缆采用成盘或成卷交货,交货长度根据买方要求长度交货,长度计量误差不得出现负误差。
8. 成品电缆
8.1 结构尺寸
1)电缆导体应符合本标准中第六条1.3款的规定。
2)电缆的绝缘厚度应符合本标准中第六条3.4款的规定。
3)电缆的护套厚度应符合GB 2952.3标准的规定。
8.2 电气性能
1)电缆应经受表7规定的交流50Hz耐电压试验而不击穿。
2)电缆的绝缘电阻试验应符合表8的要求,其测试值经换算应符合表6的规定。
3)电缆导体的直流电阻应符合本标准中表1的规定。
表7 耐电压试验
电缆芯数
试验方法
试验长度m
电压 kV
持续时间
单芯
浸水1h
制造长度
额定电压
试验电压
5min
多芯及铠装
相间试验
制造长度
0.6/1
3.5
表8 绝缘电阻试验
试验条件
单 位
要 求
试验条件
试样长度
浸水时间
水温
m
h
℃
5
1
90
8.3 阻燃性能
阻燃型及耐火型电缆应经受GB/T18380-2008中的燃烧试验,符合GB/T18380规定。
8.4耐火性能
耐火型电缆应经受GB/T19216-2008中的耐火特性试验,符合GB/T19216规定。
9. 无卤特性要求
无卤特性必须符合下表的规定:
代号
无卤(低腐蚀性)
试验方法
pH加权值
电导率加权值/μS/mm
W
4.3
10
GB/T 17650.2
10. 低烟特性要求
低烟性能必须符合下表的规定:
代号
试样外径d/mm
试样数
最小透光率/%
试验方法
D
d>40
20<d40
10<d20
5d10
2d5
1(根)
2(根)
3(根)
45/d(根)a
45/3d(根)a,b
60
GB/T 17651.2
11.试验
11.1 电缆在制造、处理、试验、检验过程中,买方有权监造和见证,卖方不得拒绝,买方的此行为不免除供方对产品质量的责任。
11.2 在出厂和抽样试验前30天,卖方通知买方见证,买方应在10天内予以答复,如买方放弃见证,则卖方把所做的试验以试验报告的形式提交给买方。
11.3出厂试验
每批电缆出厂前,按本技术规范要求进行出厂试验。出厂试验报告除附在电缆盘上以外,并送三份原件给买方。
11.4导体直流电阻试验
导体直流电阻试验在每一电缆所有导体上进行测量,符合GB/T3966的规定。
11.5交流电压试验
按GB12706.1的相关规定施加工频电压3.5kV,时间为5分钟,不发生击穿。
11.6 阻燃试验
按GB/T18380.3的相关规定通过阻燃试验。
11.7 耐火试验
按GB/T19216.11规定的要求通过耐火试验。
11.8 烟密度试验
按GB/T17661.2规定的烟密度试验,透光率不应小于70%。
11.9 卤素含量试验
按GB/T17660.2规定的燃烧气体的腐蚀性试验,pH值不小于4.3,电导率不大于10μS/mm。
11.10 防水防潮试验
电缆具有防水、防潮性能,并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11.11型式试验
供方提供的产品系列均已通过国家相关质量检测部门的型式试验和主管部门的产品鉴定。
12 标志
12.1电缆表面应有制造厂名、产品型号和计米长度的连续标志,标志应清晰、耐擦。标志的连续性:一个完整标志的末端与下一个标志始端的间距应是:护套应不超过:500mm;绝缘应不超过200mm。
12.2 标志耐擦性
油墨、色带印字应耐擦,按GB/T6995.1中第4条的规定,用浸过水的脱脂棉布轻擦10次,目力检查不褪色。所印标志应清晰,符合GB/T6995.3的规定。
12.3 应标明电缆产品标记,它由电缆的型号、额定电压和规格组成。
12.4 包装标志
每一电缆盘(圈)上应附有标签,标明:
制造厂名、厂址;
型号规格:mm2;
额定电压:kV;
长度:m;
重量:kg;
执行标准:
制造日期:年、月、日。
13. 包装、运输、贮存
13.1包装
1)电缆产品可用盘装或成圈包装,盘装用电缆盘应符合JB/T8137.2和.4的规定,为防止贮运中损坏,盘装产品还应附加适当的保护。
2)盘装电缆的最外层与电缆盘侧板边缘的距离应不小于60mm,电缆两端应密封,并应固定在电缆盘上。
3)成圈产品应用一定强度的带状材料多层包复,并捆扎牢固。
13.2 运输
1)电缆运输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2)不得使电缆盘处于平放位置;
3)不得作长距离滚动;
4)不得遭受冲撞、挤压和任何机械损伤;
5)不得受潮,长途运输时应防止长时间暴晒。
13.3 贮存要求:不得使缆盘处于平放位置;防潮、防暴晒;防止挤压变形和任何机械损伤。
七、供货时间
1、根据项目的工程进度需要,甲方应以书面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传真、特快专递、公证送达、公告送达、乙方的书面确认函等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具体供货批次和日期;若涉及补货,甲方仍应以上述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生产;
2、供货周期为甲方通知到乙方3—10 日历天(时间为到达甲方指定地点时间);
3、紧急情况下的供货要求:甲方应提前7个日历天告知乙方,乙方应采取一切办法保证按甲方要求及时供货;
4、具体供货日期以甲方通知为准。
八、货物运输
乙方应按甲方通知的时间将货物运到甲方所指定的地点,运输及装卸费用由乙方承担。
九、验收
1、乙方将货物运到甲方指定地点并通知甲方后,由甲方、乙方、施工单位、监理四方在24小时内(如遇周六、周日或法定节假日的,予以顺延)共同对货物的数量及外包装(包括出厂日期、规格型号、产品种类、标准代号等)进行验收。若在上述时间内任何一方未到,则视为认可到场各方的验收结果,参与交货验收的单位在货物清单上共同签字,并填写交货验收合格证明(参与验收方各持一份),此合格证明为乙方交货数量的凭证,也是乙方申请付款的必要依据。但甲方在合格证明上的签字,仅能证明在交接时货物的数量符合以及表面无瑕疵,不能作为乙方提供货物无质量问题的依据,如甲方在正常使用过程中,出现货物质量问题的,乙方仍应当按照本协议约定和法律规定条款承担相应责任;
2、验收合格证明不减少乙方应承担的法定质量责任,亦不减弱或消除其质量承诺的效力;
3、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运抵卸货地点,否则,甲方有权拒收货物;
4、乙方在交货的同时应向甲方提交产品合格证、使用说明书、相关检验报告等相关单证和资料,否则甲方有权拒收货物;
5、乙方应提前24小时通知甲方到货时间,到货后应向甲方再次通知确认到货。
6、交货地点:
甲方收货人 联系方式:
7、乙方提供的货物在各方未在合格证明上签字前其风险责任(包括可能导致任何一方的人身、财产或者保管或者运输等责任)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担。
十、付款
1、付款方式:转账
2、付款节点:合同签订后在30日内支付合同总价30%的预付款。每批次电缆货到现场经招标人、监理工程师和安装施工单位共同验收合格后在30日内支付至该批次货款80 %;供货完毕且全部安装调试合格,通过验收并结算完毕后付至结算总价的 95% ;余5%的质保金,质保满贰年无质量问题后一次性无息付清。
3、每次付款前必须按照国家税法等相关规定提供真实、合法的发票,且付款至95%时,须提供剩余5%发票。若因提供假发票,对我方造成不利的,所有损失由对方承担,并赔偿我方的名誉损失,赔偿的比例按单次提供假发票票面金额的200%计取;乙方承诺甲方追偿本条款所涉损失及违约金的权利不受任何时效限制。
4、最终以实际供货量结算合同价款;
5、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具备同样法律效力。
6、合同签订,乙方需提供合同总价款5%的履约保证金(材料设备验收合格后3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十一、质保期
质保期为:自工程竣工通过验收并结算完毕之日起贰年。
十二、变更处理
在本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前,甲方如须改变所订产品的规格型号、数量、发货时间、到货时间,乙方只可对因规格型号和数量的变化而造成的价差调整合同金额,但不得就甲方的变更行为收取任何费用。
十三、违约责任
1、在甲方提供订货计划的前提下,如果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期限、地点供货,每延迟一日,乙方需按供货总金额的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果乙方逾期交货达5日的(经甲方书面确认的不可抗力因素除外),除按前述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外,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同时,乙方应赔偿由于逾期供货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2、乙方送货的产品由于装卸、运输造成的产品破损,乙方应负责在不影响工期的前提下,及时补足合格产品数量并承担相应补货运输费用;
3、乙方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标准的,甲方可以拒绝接收,要求乙方在不影响工期的前提下,及时负责调换;同时还可以要求乙方承担甲方因此遭受的经济损失。
4、无论甲方因任何原因(包括但不限于疏忽或业务能力不及等原因)认可乙方所提供产品或施工等工程的质量,均不影响乙方因提供产品或工程质量不合格应负之责任,甲方之认可不得作为减轻或免除乙方责任义务之理由。
十四、双方的权利及义务
1、乙方向甲方提供出厂合格证和国家认可的有效期内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2、产品质保期内除使用不当原因外,如发生质量问题而出现故障的产品,乙方负责免费更换;由于产品质量问题给甲方、买受人造成损失的,在损失发生15天内乙方向受损方赔偿全部损失。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现产品质量不符合国家规范标准,无论是否超过质保期,乙方均应承担赔偿全部损失责任;
3、乙方确保所供产品正常使用寿命大于等于30年。;
4、乙方负责提供相关的免费技术支持(包括设备安装指导、施工监督及系统试验等内容);
5、乙方负责向施工单位免费提供合同中供货产品相关资料:包括产品规格、型号、检测报告、安装技术说明书等需经甲方工程部确认;
6、乙方应当指定固定联系人(其名单以及联系电话附后),由于乙方供应的产品质量问题造成的故障,乙方在接到甲方(或甲方物业公司)要求实施保修的电话后12小时内必须到达维修地点进行维修,紧急情况下乙方应2小时到达现场进行维修,相关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如乙方不实施维修、维修不及时或维修不力,甲方有权另行聘请他人进行维修,发生的费用由甲方从乙方的质保金中支付,乙方无条件同意并认可甲方扣除的费用数额;如质量保证金不足以支付维修费用的或已经退还的,乙方对此仍应承担责任;同时乙方向甲方支付全部质保金的10%的作为违约金,由此方面问题乙方给甲方造成的连带损失,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7、乙方应当确保质保期内维修安全,并设定安全或提醒标志,如乙方维修给甲方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