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标准合同09—2)
房屋租赁合同
合同编号:
出 租 方:
承 租 方:
年 月 日
房屋租赁合同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该房屋坐落于 市▁▁▁区(县)▁▁▁▁▁▁▁▁▁▁▁▁▁▁▁▁。
该房屋为:楼房 ,建筑面积▁▁▁▁▁▁▁平方米,使用面积▁▁▁▁▁▁平方米,装修状况▁▁▁▁▁▁▁▁▁,该房屋(□已 / □未)抵押。
第二条 房屋权属状况
甲方对该房屋享有所有权,房屋所有权证编号为:▁▁▁▁▁▁▁▁▁▁▁▁。
第三条 房屋用途
乙方租赁房屋用途为:▁▁▁▁▁▁▁▁▁。乙方保证,在租赁期内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以及按规定经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前,不擅自改变该房屋的用途。
第四条 租赁期限
(一)房屋租赁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共计▁▁年▁▁个月。
(二)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乙方有意继续承租的,应提前90日向甲方提出(□书面 / □口头)续租要求,征得同意后甲乙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在同等租赁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租赁权。如乙方继续使用租赁房屋甲方未提出异议的,本合同继续有效,租赁期限为不定期,双方均有权随时解除合同,但应提前90日(□书面 / □口头)通知对方。
第五条 租金
(一)租金标准:▁▁▁▁元/年(月租金 元),租金总计:▁▁▁▁▁元(大写:▁▁▁▁▁▁▁▁▁▁▁▁▁▁▁▁元)。租期内该房屋租金不变。如经双方同意,可协商对租金进行调整。有关调整事宜由双方另行书面约定。
(二)租金支付时间:
▁▁▁▁▁▁▁▁▁▁▁▁▁▁▁▁▁▁▁▁▁▁▁▁▁▁▁▁▁▁▁▁▁▁▁▁▁。
(三)租金支付方式:甲方直接收取 。乙方通过转账方式支付租金。甲方收取租金后,应向乙方开具房屋租赁业发票。
(四)协议签订后,甲乙双方应向房屋租赁管理行政机关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
第五条 房屋装修
(一)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日内对该房屋做如下修缮:▁▁▁▁▁▁▁▁▁▁▁▁▁▁▁▁▁▁▁,修缮房屋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二)房屋交付使用后,甲方同意乙方对该房屋进行装修、装饰或添置新物。装修、装饰或添置新物的范围是:▁▁▁▁▁▁▁▁▁▁▁▁▁▁▁▁▁▁▁▁▁▁▁▁▁▁▁▁▁▁▁▁▁▁▁▁▁▁▁▁▁▁▁▁▁▁▁▁▁▁▁▁,(另附书面说明)。
第六条 其他费用
租赁期内,与该房屋有关各项费用的承担方式为:
(一)乙方承担(□ 水费 / □ 电费 / □ 电话费 / □ 电视收视费 / □ 供暖费 / □ 燃气费 / □ 物业管理费 / □▁▁▁▁▁▁▁▁▁▁▁▁▁▁)等费用。乙方应保存并向甲方出示相关缴费凭据。
(二)因房屋租赁产生国家、地方政府规定的房屋租赁等各项税、费以及本合同中未列明的其他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七条 房屋的交付及返还
(一)交付:甲方应于▁▁▁▁年▁▁月▁▁日前将房屋按约定条件交付给乙方。《房屋附属设施、设备清单》经双方交验签字盖章并移交房门钥匙及▁▁▁▁▁▁▁后视为交付完成。
(二)返还: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乙方应返还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乙方添置的新物由乙方自行收回。
第八条 房屋及附属设施的维护
(一)租赁期内,甲方应保障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乙方发现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
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因维修房屋影响乙方使用的,应相应减少租金或延长租赁期限。
(二)乙方根据业务需要对房屋进行装修,但装修不得改变原有房屋的主体结构,不得影响甲方继续使用。乙方装修如需(增)改水、电、暖等设施,费用和安全问题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三)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如乙方拒不维修或拒不承担赔偿责任的,甲方可代为维修或购置新物,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对于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乙方不承担责任。
(五)凡遇政府部门要求需对房屋或配套设施进行改造时,相关费用由甲方负责.
第九条 转租
(一)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方可在租赁期内将该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
(二)乙方转租该房屋,应按规定与接受转租方订立书面转租合同,并向房屋租赁管理行政机关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
(三)接受转租方对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造成损坏的,应由乙方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条 所有权变动
(一)租赁期内甲方转让该房屋的,甲方应当提前90日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于第三人购买的权利。
(二)租赁期内该房屋所有权发生变动的,本合同在乙方与新所有权人之间具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 合同的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应返还多交租金):
1、该房屋因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迁范围的。
2、因地震、火灾等不可抗力致使房屋毁损、灭失或造成其他损失的。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未按约定时间交付该房屋达15日的。
2、交付的房屋不符合合同约定严重影响乙方使用的。
3、不承担约定的维修义务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该房屋的。
4、交付的房屋危及乙方安全或者健康的。
5、其他:▁▁▁▁▁▁▁▁▁▁▁▁▁▁▁▁▁▁▁▁▁▁▁▁。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该房屋:
1、不支付或者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达15日的。
2、擅自改变该房屋用途的。
3、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房屋主体结构的。
4、利用该房屋从事违法活动的。
5、其他:▁▁▁▁▁▁▁▁▁▁▁▁▁▁▁▁▁▁▁▁▁▁▁▁▁▁▁▁▁。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有本合同第十一条第三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扣减相应违约天数的租金并按月租金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二)因甲方未按约定履行维修义务造成乙方人身、财产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三)租赁期内,甲方需提前收回该房屋的,应取得乙方书面同意。甲方将已收取的租金余额退还乙方并按月租金的 支付违约金。同时,甲方向乙方支付双方认定的资产评估机构评定剩余租赁期限的装修费用。
(四)乙方有本合同第十一条第四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五)租赁期内,乙方需提前退租的,应提前 日通知甲方,并按月租金的 支付违约金。
(六)甲方未按约定时间交付该房屋或者乙方不按约定支付租金但未达到解除合同条件的,以及乙方未按约定时间返还房屋的,应按月租金 标准支付违约金。
(七)其他:▁▁▁▁▁▁▁▁▁▁▁▁▁▁▁▁▁▁▁▁▁▁▁▁。
第十三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 可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十四条 其他约定事项
(一) 。
(二) 。
(三) 。
。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份,其中甲方执▁▁份,乙方执▁▁份,房屋租赁管理行政机关备案一份。
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方(甲方)签章: 承租方(乙方)签章:
住所: 住所:
证照号码: 证照号码: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附件一: 《房屋附属设施、设备清单》
注:甲乙双方可直接在本清单填写内容并签字盖章,也可将自行拟定并签字盖章的《房屋附属设施、设备清单》附在本页。
精品word文档,可以编辑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