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欧利金天泰集团 欧利金天泰集团人力行政部展柜采购合同合同编号: 甲方(买方): 地址: 乙方(卖方): 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相关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精品柜采购供应事宜,达成如下一致意见,特订立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 商品名称、型号、单价名称物名称长度:米单价:元/米总价:元总价(元)精品地柜吊楣合计人民币:114972元(大写:拾壹万肆仟玖佰柒拾贰圆整)注:1、本合同项下精品柜和吊楣安装工费为人民币50元/米或平米,总长度暂估为:151.47米,合计总金额为7573.6元。本合同总价款合计暂估为:人民币122545.6元(大写:壹拾贰万贰仟伍佰
2、肆拾伍圆陆角),不含税。2.本合同商品单价固定,长度为暂估量,最终结算金额以现场施工安装的实际长度计算。3、乙方承诺合同签订后 日内将货发到甲方指定地点。4、单价:材料费、加工费、包装费、运杂费、装卸费、材料检测费、损耗(包括成活前的一切损耗)、保险、质保期内的售后服务。补货价格执行合同约定单价。第二条 付款方式:现金或者银行转账。合同签订当日,甲方预付乙方总价款的 %作为定金。乙方货物运抵甲方指定地点,甲方支付至总货款的 %。乙方完成安装,交甲方验收合格后 日内支付至总价款的 %,剩余 %安装完成交甲方验收合格后 天内无发生质量问题和补货完成办理结算手续后一次性付清剩余价款。甲方向乙方付款时
3、,乙方必须提供等额税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第三条 商品交付及安装地点及方式1、商品交付及安装地点: ,乙方保证按和合同的约定品牌、规格、数量、时间向甲方提供合格产品,并负责运输至甲方指定交货地点以及卸入甲方指定地点,按甲方要求完成安装。2、交货方式:甲方指定杨铁振负责签字验收并加盖公章,非甲方指定人员签字验收,甲方不予结算任何费用,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第四条 柜子使用材料及工艺做法精品柜:高密度板做油漆面板,细木工板做结构支撑,批聚酯腻子打磨,高级聚酯漆油漆;5mm8mm浮法清玻;T5日光灯,射灯为雷诺LED灯和光源,雷诺变压器,照明线路采用国标2.5平方电线,电线穿线管。吊楣:
4、四面全部做烤漆处理,中间带LED灯。第五条 产品质量和验收标准: 1、乙方交付安装的商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河南省地方标准及甲方的特别要求,确保柜子安装质量合格率为100%。 2、按照相关规范产品的规格、颜色允许偏差率在3%范围内。3、完全满足相关技术要求及甲方使用要求。4、甲方对产品的质量要求不限于安装后的任何时间内,如对于需要在使用过程中才能发现质量缺陷的材料,在甲方提出质量异议后,乙方应在2个工作日内组织人员进行维修,对于不能维修的应予以无偿更换。乙方应赔偿因质量问题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第六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2、甲方有权利对进场的各种材料进行各种形式
5、的检验,乙方必须充分配合并接受检查结果。甲方负责验收人在送货单上签字作为收货依据及结算依据。3、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及时进行验收。4、甲方有权调整货物交付或安装时间和数量,但应当于原定交付安装日前 日通知乙方。乙方接到通知后应无条件执行新的交付安装时间或供货量。5、甲方为乙方安装提供场地便利。确保场地符合安装施工条件。第七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向甲方交付并安装货物。2、乙方负责按照甲方的要求在甲方指定地点安装,安装费用安按本合同第一条表中约定执行。3、材料进场时,乙方必须提安装柜子所需各种材料合格证、质量保证书、检测报告证件。乙方所提供的验证资料必须齐全、真实、有效,随货同行
6、。4、对数量、规格、颜色、品牌、产地等与约定不符或有其他表面瑕疵的,乙方应无条件按甲方要求进行维修或者重做或者更换。5、乙方保证其产品不侵害第三方关于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6、乙方决定合适的运输方式,运费由乙方自行承担。货物在运输、装卸货过程中所发生的安全事故或者给第三人造成的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由乙方负全责。7、乙方承担货物交付并完成安装经甲方验收之前的一切风险。8、乙方接到甲方对于交货时间调整或者数量的通知后,应按照调整后的时间数量交付货物,不得依次为借口提前或延迟交货,否则,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9、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己方或者是他方人员人身伤害及经济损失赔偿由乙方承担全
7、部责任。 10、乙方进入甲方现场人员必须听从甲方管理人员的管理,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乙方工作人员,乙方必须给予配合。第八条 违约责任1、任何一方如要求解除合同,必须提出充分理由,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可解除合同。提出解除合同一方须向另一方支付合同价款总额20%的作为补偿金。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乙方应赔偿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2.1乙方履行合同不符合要求,经甲方催告,乙方以明示或默示拒绝更正的;2.2乙方迟延履行合同超过7日的;2.3乙方提供产品因侵害第三方知识产权被第三方起诉的。3、逾期交货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交付总货款的千分之五做为
8、迟延违约金。 4、如乙方因所供货物不符合合同要求,导致甲方遭受损失,乙方应赔偿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并承担违约责任。5、如乙方未按时将货物送到甲方指定地点导致甲方遭受损失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20作为违约金,并赔偿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6、如甲方未按合同的约定支付货款,乙方可停止供货并要求甲方赔偿相关的经济损失。7、甲乙双方特别约定本合同权利义务不得转让,如违反本约定,除转让行为无效外,违约方应支付另一方合同总价款的20的作为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另一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8、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或者继续履行,双方互不承担责任,任何一方都有权解除合同,但应及时通知另一方
9、。所谓不可抗力,是指双方无法预见、无法避免并无法克服的客观情况。第九条 争议解决方式合同履行发生争议的,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诉。第十条 其他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本合同与补充协议不一致的地方,以补充协议为准。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执 叁份,乙方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下无正文,改动处无盖章无效甲 方(公章): 乙 方(公章):代表人: 代表人:电话: 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代理记帐业务约定书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自愿达成以下乙方为甲方提供会计代
10、理服务相关事项的业务约定:一、 乙方为甲方提供以下会计代理服务:建账、记账(总分类账、二级明细账)、填制财务报表、税务报表、国税申报、地税申报(含网上申报)。甲方如有其他服务要求,需在约定书中注明,口头商定无效。 二、甲方在每月25日至次月15日前,按时将本单位所发生合法的经济业务票据传给乙方(乙方可上门取送票据,每月壹次)并提供纳税申报所需要的各种印章(公章、财务章、人名章等)。因甲方票据传递、提供各种印章及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资料不及时,造成乙方延误各种纳税申报的,责任由甲方自负。三、在甲方按时传递经济业务票据及按时提供各种印章的情况下,乙方应按时为甲方代理纳税申报,造成延误各税种申报的,
11、责任由乙方负责。四、乙方丢失票据,书写、计算错误而引起的税务罚款及滞纳金,责任由乙方负责;甲方账外逃税、提供的虚假票据、提供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引起的税务责任,由甲方负责。 五、甲方的出纳每月应主动与乙方会计核对银行账及现金账余额。六、甲方在签订业务约定书的同时付款,否则无效,到期后乙方接受甲方付款的视为约定延续,若到期后未续约付款的,约定终止,双方不再相互承担责任。七、甲方在业务约定期间内如有地址、电话、开户银行及账号、税务登记、工商登记等发生变化应在非报税期内三天、报税期内(每月25日至次月15日)当天通知乙方,不能及时通知乙方由此而产生的后果,由甲方自负。 八、业务约定到期或终止时,如果甲
12、方聘用乙方工作人员,乙方对业务约定期间的凭证、账目、税务出现的问题概不负责。 九、甲方为:1.纯地税户 2.国地税户3.一般纳税人,每月凭证不超过一本,无特殊核算要求(超出要求范围的,服务费另行协商)。十、约定期限: 年 月至 年 月,付款方式:每 ,另每会计年度账本及报表资料费贰佰元,工商年检代理费贰佰元,残保金代理费贰佰元; 年 月 日合计收取 元。十一、本业务约定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付款后生效。本约定书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进行协商解决。十二、会计每月25日至次月1日联系取票据,以下列举部分单据: 1、企业本月开具的发票及与之相对应的收款凭证(进账单、
13、现金送款单、现金收入凭单、出库单、发票领用存情况等);2、企业取得的购货发票及与之相对应的支出凭证(支票根、电汇单、现金支出凭单、入库单等);3、企业取得的费用发票(交通费、差旅费、通讯费、广告费、业务宣传费、房租、水电费、办公费、运费、汽油费、保险单据等)及与之相对应的支出凭证(支票根、电汇单、现金支出凭单等);4、银行缴税税票,利息单,进账单,支票存根,电汇单及其它各种银行票据;5、企业自制原始凭单:工资单,折旧单等;6、一般纳税人发票汇总表(一套),作废发票(联次齐全),抵扣票认证清单,金税卡;7、其它需要的资料_8、凭证报表由乙方暂存,待工作完成后,年度终了时返还客户。 注意:月末取票后企业如开具收入发票须立即通知乙方。甲方: 乙方: 联系人: 联系人: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电子邮件/ QQ: 地址: 第 5 页 共 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