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订单培养、定向就业合作协议书甲方:普汇(北京)国际教育文化交流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充分发挥甲方的地域就业优势及乙方的招生、办学优势,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本着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原则,在相互信任、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双方自愿达成以下订单培养、定向就业合作协议,并承诺严格遵守本协议各项条款。一、合作内容:甲方就乙方推荐生源进行指定专业的培训及实习就业安置。 二、合作的模式:1、乙方根据本方优势就双方所合作的项目进行招生或前期培训工作;2、经甲方考核合格及综合考评达标的乙方生源,甲方安置专业对口的岗位上,具体工资待遇、福利
2、、工作时间等以所在岗位实际标准为准;三、双方的责任、权利与义务: 1、甲方的责任、权利与义务:(1)甲方从总体上负责项目的开发、建设、规划并保证向乙方提供培训就业项目的真实性和有效性;(2)负责企业用人情况及企业对专业知识和技能方面的具体需求的调研,制定出符合实际的课程设置,使理论及实操教学更具针对性、使用性,并据此提出招生计划方面的可行性报告和意见;(3)负责提出招生条件和生源入学时的面试录取工作;(4)负责与乙方生源签署订单培训、定向就业协议书;(5)乙方生源至甲方后,甲方负责聘请优秀讲师对乙方学员进行理论课程培训,实操课程指导,为生源进行考试前辅导,并适时与乙方共同研究改进培训与考试内容
3、;(6)在乙方生源理论培训、实操及实习期间,生源的学习、工作、生活、思想教育等由甲方管理,乙方予以全力配合;乙方生源不能继续完成培训、实训、实习、就业、违章违纪、不辞而别,甲方负责与乙方沟通后将生源退回,但甲方所收取的费用不予退还;甲方按照本协议约定岗位安置乙方生源实习就业,如乙方生源因个人原因拒绝或放弃实习就业机会或岗位,甲方所收取的费用不予退还;甲方勒令退学或乙方生源因故退学的,甲方负责与乙方沟通后,按国家及相关部门规定处理;乙方生源在甲方理论及实操教学结束且经考核合格、综合考评达标后,甲方未能按照本协议约定岗位安置铁路相关岗位工作,甲方退还培训费;(7)甲方负责组织生源参加考取专业职业资
4、格证书且对考试成绩合格的学员颁发证书工作(证书费用乙方生源自理);(8)甲方负责组织生源购买团体意外伤害保险,保险责任期间应当覆盖生源培训与实习的全过程,即至生源学毕结业为止,并负责接洽因生源个人原因出险与保险公司的理赔工作;(9)在甲方理论及实操教学结束且经考核合格、综合考评达标后,甲方为生源颁发甲方主管部门的结业证书或生源已考取的其他证书并负责组织乙方生源到甲方订单企业实习、就业,以约定的订单企业为主体安排,不排除以市场经济运作的相关专业同等性质、同等级别、同等待遇的用人单位;甲方对乙方生源分配时生源所签订的就业确认书或分配记录做为甲方安置乙方生源的就业凭证,甲方须将复印件发送给乙方。(1
5、0)负责协调乙方生源与实习就业企业双方的关系及签署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事宜。(11)凡准确反映乙方生源学习、生活以及工作情况的音像、文字、照片等资料,甲方有权在本专业招生宣传或媒体报道以及上级对甲方专业教学状况评估检查等方面进行使用。乙方及乙方生源应对此表示理解和支持。并保证在使用后不提任何异议与要求;2、乙方的责任、权利与义务:(1)乙方须向甲方提交办学资质或公司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2)乙方认可甲方所表述培训就业工作制定的规范和具体工作安排和要求,对乙方在本方开展的培训就业事项和行为独立承担相应责任和义务;(3)乙方不得进行夸大
6、、虚假宣传,做出与事实项目不符的承诺,包括但不限于教学、培训、实训、实习、就业等;(4)负责按照甲方提供的市场需求拟订招生计划和进行招生工作,报名生源需经甲方面试合格后方可最终录取;(5)乙方收取协议规定以外的其他费用,与甲方无关,乙方需承担全部责任,造成甲方经济损失及名誉损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6)负责到甲方报到前乙方生源的思想、品德、文化课、专业基础课的教育教学以及生活管理、学籍管理工作;(7)负责协助甲方协调乙方生源在培训、实习、就业期间的相关事宜;(8)负责按照甲乙双方商定的费用标准收取培训费,并在乙方生源到甲方报到时按照约定标准交纳给甲方。四、违约责任:1、甲乙双方各自承担由于己方
7、工作失误而导致的一切后果与责任;2、在协议执行过程中,由于不可抗力及国家法律、政策变动等因素而造成工作中断或本协议无法继续履行等其它损失,双方互无责任。五、协议的变更与解除: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经双方达成书面协议后,方可对本协议的有关条款进行修改;2、在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经双方达成书面协议后,方可解除本协议;3、协议双方中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协议条款,导致协议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或协议履行成为不必要,另一方有权变更、解除协议,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违约方承担;4、协议主体由于不可抗力导致协议不能履行的,共同协商变更或解除协议。六、争议解决:在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如双方发生争议,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协
8、商失败时,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七、其他事宜:1、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商定的内容以协议、纪要、附件、洽商等形式存在,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具有同等效力;2、本协议执行过程中,所有补充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即成为本协议附件的有效组成部分;3、未经对方许可,甲乙双方都不得将本协议内容透露给第三方;若确有需要,需事先征得对方许可;4、本协议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效力,并由甲乙双方分别保存;5、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八、合作期限: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甲方:普汇(北京)国际教育文化交流有限公司 (盖章)乙方: (盖章)甲方代表签字:乙方代表签字:签定日期: 年 月 日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