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攸县威斯汀年代酒店
管理合同
2013年12月
目 录
第一章 合作双方.......................................2
第二章 名词定义.......................................2
第三章 合作关系.......................................5
第四章 筹建顾问.......................................6
第五章 开业前的筹备工作...............................7
第六章 开业后的管理工作...............................8
第七章 文化主题策划...................................9
第八章 品牌和软件的维护...............................9
第九章 合作年期.......................................9
第十章 收费标准......................................10
第十一章 违约、争议与终止..............................11
第十二章 一般规定 .....................................12
第十三章 合同的生效....................................13
附件1:酒店地图
附件2:品牌与软件的使用和维护
附件3:市场推广
附件4:财务、权限与采购
附件5:人事与培训
附件6:年度计划与预算
附件7:集团管理系统
第一章 合作双方
1.1 甲方为:攸县威斯汀年代酒店;在湖南省攸县注册;法定地址:湖南攸县县城;法定代表:孙书琳女士;职务:董事长。
1.2 乙方为:长沙承和酒店策划管理有限公司;在中国长沙注册;法定地址:中国湖南省长沙市高桥现代商贸城三栋二单元2905室;法定代表:帅贵历;职务:董事长。
乙方是由酒店业资深职业经理人帅贵历和雍朝彬先生依托香港康年国际酒店集团的后盾资源,在长沙注册,主要服务于高档精品酒店、私人会所、高档酒楼的开业筹备与管理、顾问咨询培训、委托管理等方式的一家管理公司。
第二章 名词定义
经双方接受后,下列之各措辞,用于本合同以及所有有关之附加或更改文件时,有以下之定义。
2.1 合同定义
“合同”一词是指本合同及其附件,和以后经双方签署明确指定为修改或补充本合同之附加文件。
2.2 酒店定义
“酒店”是指由甲方拥有的威斯汀年代酒店,包括在合同期内的增建或改建部份,地址:株洲攸县县城。
2.3 会计制度定义
管理公司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颁发的“企业会计制度”和其他规定。
2.4 经营设备定义
2.4.1. 所有家具、陈设及酒店专用设备;
2.4.2. 办公室家具和设备;
2.4.3. 经营所需设备,包括:瓷器、玻璃器皿、布草、制服、银器、用具及其它类似物品;
2.4.4. 一般酒店经营所需的其它陈设和设备。
2.5 经营总收入定义
“经营总收入”一词是指经营酒店所产生之全部收入,包括:酒店客房、餐饮、娱乐、交通服务、旅游服务、电话、图文传真、固定资产和仪器的出租、存款利息、各种赔偿收入和各项辅助服务所获之收入,外租面积的租金,以及以其它任何方式获得归于酒店之收入。
2.6 经营毛利润定义
“经营毛利润”一词是指酒店的经营总收入减去酒店以下各项费用后的所余部分:
2.6.1 在经营过程中全部消耗了之经营用品的成本;
2.6.2 酒店全体职员的薪酬,包括有关福利之所有支出;
2.6.3 各类水、电、煤、煤气、煤油、通讯及公用事业费用;
2.6.4 办公室及行政费用;
2.6.5 维修费用;
2.6.6 依据本合同规定有关酒店经营而投保的各种已付及应付之保险费用;
2.6.7 市场推广及宣传广告费用;
2.6.8 经营业务所需的审计师费和专业服务费用;
2.6.9 应付给政府的营业税;
2.6.10 按本合同第十章条文中要支付乙方的相关费用。
不减去部分包括以下各项:
2.6.11 资本性及投资性费用的摊销,包括固定资产折旧和筹建期开办费用摊销;
2.6.12 土地使用费;
2.6.13 因甲方建造或增建酒店向银行或其它机构、个人借贷所应支付贷款利息及有关费用;
2.6.14 因业主不能提供足够的流动资金,造成酒店经营业务所必须的银行贷款或其它贷款所需支付的利息及有关款项;
2.6.15 房产税;
2.6.16 所得税;
2.6.17 家具、设备更新费用;
2.6.18 与经营无关的核数、法律和其它专业费用;
2.6.19 业主事务费用;
2.6.20 业主财产保险;
2.6.21 其它营业外支出;
2.6.22 资本性的汇兑损失;
2.6.23 重置储备金的拨款和开支。
2.7 客房营业额
“客房营业额”是指经营酒店客房所取得的收入,包括:客房房费;不包括:在客房使用的电话费(含市话和长话)、洗衣费、客房内酒水、服务费,也不包括:酒店餐厅、酒水、康乐、电话、和电传等其它酒店项目的收入,以及酒店设备、场地的使用费、租赁费等收入。
2.8 商业或服务标志定义
“商业或服务标志”一词是指在销售和推广公司的商品及服务的过程中,用以代表和标志其产品和服务,以避免与其它公司的产品和服务相混淆的文字、象征标记、设计图案(或其组合),而不论是否已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正式登记。
2.9 部分开业定义
从酒店工程完工、验收和接管后的一个月为模拟运作期,并在获得政府有关部门颁发相关的营业许可证或临时许可文件后可开始部分开业。此阶段在酒店全面开业时结束。
2.10 开业定义
2.10.1 酒店的开业应经双方同意后决定,并应在:
A. 家私、装置和设备已实质上装配完毕以后。
B. 已取得酒店经营所需之执照和许可证以后。
C. 双方认为该酒店已能在完整的营业基础上,提供豪华的服务予客人以后。
2.10.2 酒店的开业预计为2014年01月18日。
2.11 不可抗力定义
下述情况均构成不可抗力之事件。
A. 战争、侵略、反叛、革命、暴动及内战。
B. 政府以统治者身份所作出的措施、政府条例和命令。
C. 任何因自然力量发生而被影响以及不可合理预测或抗拒的事故。
D. 劳工纠纷。
E. 其他非乙方可合理控制的, 而严重地影响乙方经营酒店能力的事故。
2.12 季度定义
一年的四个季度为1月1日至3月31日,4月1日至6月30日,7月1日至9月30日和10月1日至12月31日。在本合同条文内若某季度的时段属于但短于上述任何一个季度时,须按比例计算,以该季度的日期总数和90天对比。
2.13 开业准备金预算
乙方将编制用于实施开业前服务的开业准备金预算,其总额约为总投资的5%-8%。该总投资为扣除酒店房屋租赁的总投资。经甲方和乙方协商后可适当调整。该开业准备金预算包括但不限于:
2.13.1 开业筹备费用:
员工招聘后的工资和培训、设备调试及试运转能耗、办公租赁、办公用品及消耗、邮电通讯、交通差旅、交际应酬、市场拓展及广告宣传费用、各类证照申办等费用。
2.13.2 酒店开业物资采购费用:
各类家具、可移动设备、工具、陈设、器皿、布件、工作服、车辆、印刷品、客用品、办公用品、清洁用品、食品原料、酒水饮料、礼品以及库存,等等。
2.14 成员酒店定义
成员酒店指通过与乙方签订合作关系的酒店, 包括在建中和在经营中的酒 店,合作关系的模式包括全权管理、特许经营、承包租赁和合资合作形式。甲方通过本合同,将成为乙方的成员酒店。
2.15 高级管理人员定义
高级管理人员是指酒店总经理、部门经理级的管理人员。
2.16 酒店管理层定义
酒店管理层是指由酒店经理、部门经理级主管级人员所组成的管理层。
第三章 合作关系
3.1 甲方与乙方的合作关系涵盖以下三方面的内容:
3.1.1 顾问关系
在酒店的建造过程中,乙方是甲方的酒店顾问。乙方以其对酒店经营、管理方面的认识和经验,协助甲方和其工程方面的顾问、承建商和供应商在酒店设计、设备选型和施工方面达到经营管理方面的使用要求。乙方不能承担或代替法律专家、工程专家的专业责任,但为了让乙方能毫无保留,充分地把情况按照乙方的经验和判断反映给甲方考虑,甲方同意豁免乙方对其建议所可能引起的一切法律或经济责任。
3.1.2 品牌和管理软件授权使用者
甲方通过与乙方签定本合同,酒店参加了乙方组织的承和顾问,需与其他的成员酒店在市场和经营中共同维护承和的品牌和形象,并可使用乙方的管理软件、共享承和的基本建设和资源、规模效益,从而提高酒店本身的效益和竞争力。
3.1.3 委托管理
在酒店筹备开业和开业后的日常运作中,乙方是甲方在酒店的独家代理人,负责以正规、高标准、有系统的管理体制处理酒店的日常事务,在过程中维护酒店的长期和现时利益,把项目的潜力高度发挥,并代表甲方对客人提供优质的服务,对员工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发展,以及为社会创造效益。
3.2 在本合同筹备开业和开业后的日常运作期间,乙方代表甲方全权执行所有在酒店管理中的一切事务,并严格按照本合同附件2至7内的制度运作。
3.3 甲方没有授权乙方签署任何期票、担保书、贷款合同或其它负责文件,或代表甲方或酒店贷入任何款项,或接受他人的财产作为抵押,或发行酒店或其服务设施的会员卡而涉及融资性的预收款(但不包括一般性的订房预付款,旅行社的银行担保等)。
第四章 筹建顾问
4.1 乙方作为甲方筹建期的酒店顾问,在筹建期间将奉行如下目的来提供酒店顾问服务:
4.1.1 协助甲方按市场现况与发展估计、酒店的自身条件和甲方的要求与方向为酒店制定最适合的定位;
4.1.2 以乙方对酒店的经营和管理知识和经验,协助甲方制定和挑选最佳的工程方案和设备;
4.1.3 以乙方对酒店的经营和管理知识和经验,协助甲方在施工过程中解决问题或做出最佳决定;
4.2 乙方在筹建期分阶段地逐步向甲方提供各阶段的工程技术咨询意见,以确保酒店按乙方的要求建设和配备到位,其顾问工作如下:
4.2.1 研制经营方案;
4.2.2 提供甲方有关星级酒店的建设标准;
4.2.3 协助甲方制定规划与建筑设计任务书和内装修设计任务书;
4.2.4 与甲方选定的设计公司配合,定期沟通。提供项目设计所需要的相关参数及资料;
4.2.5 对甲方所聘用的工程顾问、设计师、承建商和供应商所呈交的方案(包括总体规划设计方案,建筑设计图,机电设计图纸及内装修设计图等)给予建议,并参加评选工作;
4.2.6 施工期间前往工地现场进行观察,参加工程会议,并向甲方提出建议;
4.2.7 观察验收,并向甲方提出建议。
4.3 甲方应在上述工作的安排中,给予乙方充裕的时间准备和提供乙方相关的全部资料。
第五章 开业之前的筹备管理工作
5.1 乙方作为甲方代理人, 在开业之前将奉行如下目的进行管理工作:
5.1.1 为酒店的筹备工作做出有系统、有计划性的管理;
5.1.2 将酒店的筹备工作以高效率的水平运行;
5.1.3 为酒店开业后的高度规范化的运作打下良好基础;
5.1.4 为酒店建立一支具备专业水平的优良队伍;
5.1.5 为酒店员工培养良好的学习意识形态,建立正确的价值观和服务态度;
5.1.6 为酒店的业务建立好客源渠道;
5.1.7 通过周详和充足的准备,使酒店的采购工作能得到合适而节约的目的;
5.1.8 成功的开业庆典。
5.1.9 在酒店品牌及知名度的平台上开始发展、积累、巩固酒店的无形资产和社会效益。
5.2 乙方在酒店开业之前执行如下工作:
5.2.1 编制酒店开办费预算;
5.2.2 建立筹备开业指挥部;
5.2.3 编制酒店组织架构及人手;
5.2.4 编制酒店各部门经营概念及市场策略;
5.2.5 编制员工工资标准和福利待遇;
5.2.6 编制企业识别设计(包括酒店内各营业点标志);
5.2.7 编制及实施采购计划(包括印刷品);
5.2.8 管理各类用品的收货和仓库储存;
5.2.9 编制各部门运作手册、各种服务标准及酒店规章制度;
5.2.10 编制整体招聘计划及实施员工招聘;
5.2.11 编制员工手册;
5.2.12 编制酒店各部门培训大纲及培训计划、实施酒店员工培训(包括 实地模拟培训);
5.2.13 编制酒店开业前市场推广计划、包括市场调研、价格结构、传媒广告等;
5.2.14 开展市场推广、销售和公关工作;
5.2.15 编制、筹备及实施开业典礼方案;
5.2.16 协助业主办理各类证照;
5.2.17 接收经营与后勤场地;
5.2.18 编制酒店开业后年度营业预算。
5.3 酒店验收
乙方将协助甲方在酒店建筑设备安装及完成时之接收程序,甲方答应在一段合理时间内执行所有必要措施弥补乙方向其提出之合理建议。
第六章 开业之后的管理工作
6.1 乙方作为甲方代理人,在开业之后奉行如下目标来执行日常管理工作:
6.1.1 按照市场的需求及变化适当及相应地调整酒店经营方案与策略,争取最高的经营效益;
6.1.2 不断开拓新的客源渠道;
6.1.3 挖掘酒店潜力,包括开发新的产品和服务种类;
6.1.4 不断检讨日常操作系统的设计与运作,使成本受到有效的控制;
6.1.5 保持酒店高质素的服务水平;
6.1.6 维护高效率的管理体系,并保持操作程序高度规范化;
6.1.7 通过经常性的培训提高员工管理和技能水平,培养良好的学习意识形态,防止酒店的企业精神面貌老化;
6.1.8 建立及维护其它优良的企业文化,如:提倡正确的价值观,鼓励优秀的表现及行为;
6.1.9 对物业及其设施设备的高水平维护保养,确保酒店的营运顺畅,保障提升酒店物业的价值;
6.1.10 在酒店知名度的平台上再发展、积累、巩固酒店的无形资产,同时创造酒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6.2 乙方在开业之后执行如下日常管理工作:
6.2.1 编制酒店年度经营计划与预算;
6.2.2 按照市场的需求及变化调整酒店的各营业点的经营概念及市场 策略;
6.2.3 按照市场的需求及变化调整酒店组织架构及人手;
6.2.4 按照市场的需求及变化调整员工工资标准和福利待遇;
6.2.5 编制、与甲方商定和执行每年的物业和设备的添置、翻新计划与预算 ;
6.2.6 维护酒店的物业和设备;
6.2.7 按乙方的指引定期检讨和更新各部门的运作手册、各种服务标准及酒店的规章制度;
6.2.8 按乙方的指引每年编制酒店各部门培训大纲及培训计划、实施酒店员工培训;
6.2.9 按乙方的指引每年编制酒店市场推广计划、包括市场调研、价格结构、广告等;
6.2.10 开展市场推广、销售和公关工作;
6.2.11 安排年度检查,并按检查报告执行改进措施。
第七章 文化主题策划
7.1 酒店文化主题策划的工作目标:
7.1.1 使文化艺术融入酒店空间使之具备高层次的魅力,以吸引世界各地不同的客人;;
7.1.2 为酒店树立良好的对外形象,使酒店能获得更多的商业价值;
7.1.3 使客人能通过入住酒店体验到当地的文化、生态环境,以获得不同的风俗人文体验。
7.2 酒店文化主题策划的工作内容:
7.2.1 了解酒店本身的自然环境、民族历史渊源、人文环境、时代特征、政治和经济背景、艺术色彩、经营特色等因素;
7.2.2 确定酒店的文化定位;
7.2.3 确定酒店的设计主题;
7.2.4 为酒店的功能布局提供建议;
7.2.5 为酒店的品牌形象提供建议;
7.2.6 为酒店的视觉传达提供建议;
7.2.7 为酒店的服务意识传达提供建议。
第八章 品牌和软件维护
8.1 甲方承诺不会将任何乙方的商业或服务标志、软件和制度泄漏或用于其它不属于本酒店运作的用途。
第九章 合同年期
9.1 本合同的第一个合作期将由本合同批准生效日起至开业的第180天为止,以后每一个合作期为半年。在每一个合作期满前,如甲方或乙方中的任何一方不愿意在该合作期满后继续合作下去,须在该合作期满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向对方提出,双方商定期满时各项事宜的安排,否则本协议自动顺延至下一个合作期。
第十章 收费标准
10.1 筹建期顾问及开业筹备管理费
甲方同意自本合同生效后,付予乙方筹建期顾问及开业筹备管理费人民币15万元(大写壹拾伍万元整),在合同生效后1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
10.2 开业后管理费
合同到期时(180天到期),如有必要续需乙方管理,则按每月2万元人民币计算管理费。
10.3 委派、顶岗和差旅费
10.3.1 乙方作为管理公司,负责开发品牌和软件,储备人材,提供策划、指导、支援、培训、监督等服务。
10.3.2 酒店管理班子以总经理为首,由乙方委派。负责按照管理公司的政策和利用上述管理公司的资源,将酒店的管理运作水平达致本合同内的目标。
10.3.3 乙方为甲方在本酒店经营管理的全权独家代理人, 负责招聘管理班子包括酒店总经理、房务经理、餐饮经理。如甲方愿意推荐到酒店担任职务的人员,经乙方考核、认可后才聘任。乙方负责设置酒店岗位定额,并据此负责招聘和培训各级管理人员、服务人员和工作人员。乙方并可根据酒店规章制度和运营需要,解聘、解雇或开除上述人员。
10.3.4 费用方面,酒店管理班子的工资福利和其相应的差旅及其它办公费用在酒店内开支,乙方员工为履行本合同职责时所产生的差旅费由甲方支付。
10.3.5 此外,如在日常运作上本应属于酒店管理班子岗位内的职责范围,但由于在岗人员经验不足、岗位空置、特殊情况如开业或其它典礼等,而需要管理公司调遣其它员工或集团内其它成员酒店的员工前来支援,则酒店需要支付该等岗位工资的130%和给予前来支援该等岗位的集团员工相应的福利,同时为防止集团内各成员酒店发生往来帐,所有调遣费用以预付方式处理。
第十一章 争议、违约与终止
11.1 合同的争议
11.1.1 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提交酒店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进行裁决。
11.1.2 在法院的裁决过程中,除双方有争议的部分外,本合同其它部分应继续履行。
11.2 合同违约
11.2.1 若任何一方在本合同期限内无合法理由提前终止本合同,视为严重违约,违约一方需向对方支付违约金10万元(大写壹拾万元);任何一方提出合法理由不能执行本合同规定之责任时,双方应尽可能通过面谈,友好协商解决,如不能解决再通过11.1的程序解决。
11.2.2 合同任何一方如对违约一方不采取行使权利的行动,并不能被视为放弃其于对方随后有任何违约事件时,可采取行动之权利。
11.3 合同终止
11.3.1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未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收到乙方应收之费用,酬劳及报销款,乙方有权在发出书面通知后十五天,在不影响其权利和索赔权的基础上,终止此合同,不再另行通知,也不负赔偿责任。
11.3.2 若发生以下情况,任何一方亦可以书面通知终止本合同。
A.当酒店被严重损坏及破毁而甲方决定不对酒店进行修葺和重建,所有经营终断损失保险赔偿款项应由甲方及乙方根据各方利益比率公平分配。
B.当酒店无力偿付债项、破产,财产受法院扣押、清算、接收或清盘。
11.4 责任终止--不可抗力
如因不可抗力情况发生而导致一方或双方未能执行其据本合同规定必要执行的职责,一方或双方对此可免其咎,概不负责。
第十二章 一般规定
12.1 继承和转让
12.1.1 甲方和乙方均有权转移本合同下之全部权利与责任予乙方集团拥有同等利益之子公司或附属公司,则其在本合同下之权利和责任相应自动转移,但需要以书面通知对方,并提供双方相应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与该子公司或附属公司的合同,其与对方的承认函,公司执照和董事会决议等证明文件。
12.1.2 在合同期间,如果甲方希望转让或将全部或大部分的酒店转让给 第三者(下称被转让方),须保证转让或转移后本合同继续生效,除非乙方愿意终止履行本合同。并在乙方请求下甲方应随时提交乙方一份甲方公司和被转让方之资本持有人、合伙人,或独资者之名单和地址。
12.1.3 任何方式的出售、或不管是甲方失去50%以上的股份,致使甲方在实质上已经失去本合同意义上的法律地位,在本合同中都被视作是转让。
12.1.4 在没有得到乙方的书面认可之前,甲方不得与被转让方签署转让文件,否则乙方可单方面终止本合同。如甲方得到乙方许可,在其与被转让方签订的转让文件中,被转让方必须明确作出承认并履行本合同赋予原甲方的所有权利义务的承诺。
12.1.5 如本合同因转让而终止的话,甲方要承担向乙方赔偿的责任。
12.2 司法或行政因素
在合同期间,如因甲方原因致使酒店的财产被查封、扣押或拍卖,帐户被冻结致使资金无法周转,而该任何一种或几种情形使得乙方无法正常履行本合同的,乙方有权提前30日通过书面通知甲方的形式而解除本合同,并视为甲方违约。
12.3 在本合同期内,任何一方如欲将酒店的经营项目以承包、租赁、加盟或委托管理的形式授予第三者,必须获得对方同意。
12.4 除非得到乙方同意,甲方承诺酒店的经营范围将不包括对外承接酒店或与其经营内容相同的业务,包括酒店顾问、管理、承包、租赁、投资、合资、合作、人员输出、培训、联营等活动。
12.5 保险
在酒店经营过程中,以酒店资金向保险公司投保公众责任险、雇员忠诚险、车辆险等甲、乙双方认为合适的险种,其中公众责任险的受益人除酒店外,要包含乙方。若发生的事件未作保险,或虽在保险范围之内,但保险获赔额不足以支付各种外来权利要求、索赔、诉讼、损失责任等支出,而事件的发生并非因乙方恶意、故意所致 ,则甲方免除乙方承担一切赔偿的责任。
第十三章 合同的生效
13.1 “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13.2 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
13.3 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湖南攸县威斯汀年代酒店 长沙承和酒店策划管理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签字): 法人代表(签字):
日期: 日期:
附件2: 品牌与软件的使用和维护
1. 乙方授权甲方在酒店的经营场所内和市场推广上(本合同期内),可以使用乙方的品牌和乙方所代理的品牌,并可在运作中使用其软件及相应内容的增减和更新。
2. 甲乙双方必须遵守乙方“VI手册(视觉识别手册)”中的使用规则。
3. 乙方的软件清单如下:
3.1 一线操作手册
l 行政部(人事、工程、保安)操作手册
l 财务部(会计、出纳、采购)操作手册
l 餐饮部(楼面、厨房、吧台)操作手册
l 营销部(策划、销售、公关)操作手册
l 客房部(楼层、前台、PA) 操作手册
l 紧急情况处理手册
l 酒店服务功能设计指南
l 年度质量检查手册
l 培训质检部操作手册
l 行政值班经理手册
l 总经理手册
3.2 筹建期操作手册
l 酒店筹建期采购及印刷计划指南
l 酒店筹建期场地接收检查清单
l 酒店筹建期工作计划指南
l 酒店筹建期培训大纲
l 酒店财务月度报告编写指南
l 酒店各部门工作月度报告编写指南
l 酒店各部门年度经营计划编写指南
l 酒店开办费用预算编写指南
l 酒店开业典礼筹备方案指南
l 酒店年度经营预算编写指南
l 酒店人事制度指南
l 筹建期操作手册使用指南
l 4D管理模式及6常管理办法
3.3 部门经理手册
l 行政部经理手册
l 财务部经理手册
l 餐饮部经理手册
l 客房部经理手册
l 营销部经理手册
l 总经理工作指引
附件3: 市场推广
成员酒店须参与公司推广和销售的运作系统,其条例如下:
1. 网络订房
为创造一个均等竞争的市场环境,乙方为成员酒店联系各网络订房和团购中心。
2.业务拓展(暂略)
3.特别推广(各节假日活动)
附件4: 财务、权限与采购
1. 酒店财务(甲方负责)
1.1 酒店的财务年度从每年1月1日起至同年12月31日止。
1.2 财务制度
甲乙双方共同制定酒店财务制度,该财务制度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颁发的企业会计制度和其他相关规定。
1.3 会计帐簿
酒店应按照酒店财务制度的规定,记存一份完整的酒店经营事务的会计帐薄。在必要时,甲方或其代表人有权在酒店视察及稽核会计帐薄。然而该行为要尽可能避免妨碍酒店的正常经营运作。(甲方负责)
1.4 财务报告
年度内,酒店管理层将于每月终止后十二天内呈交予甲方一份由酒店总经理或总会计师签发的月度损益报表和资产负债表,明列该月酒店的营业成绩及资产负债情况。
在每一财务年度终止后六十(60)天内,酒店管理层应向甲方呈交一份酒店在该财务年度的资产负债表及损益报表。
甲方在收到资产负债表及损益报表后三十天内没有以书面提出反对,视为已被批准。
1.5 酒店的财务审计须聘请中国注册会计师审查、稽核。(甲方负责)
1.6 酒店按照国家的有关法律和税收条例的规定缴纳或代扣代缴各项税金。(甲方负责)
1.7 酒店经营的一切外汇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外汇管理条例及规定办理。
2. 银行帐户(甲方负责)
2.1 甲方选定的银行开设酒店主要帐户。该帐户将用于酒店由开业到经营期的所有资金。
2.2 上述帐户在合同有效期内均由酒店管理层直接控制,支票及其它提款文件将由酒店机要行政人员和甲方指派的财务人员或甲方代表联同核准签署后方能盖章。
2.3 酒店管理层须在甲方需要时,即时提供酒店的银行户口及帐中的情况,在本合同期满或终止时,凡是有关甲方的一切款项,扣除乙方按本合同规定应得的款项,都须转移给甲方。
3. 酒店税务(甲方负责)
3.1 酒店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和税收条例的规定缴纳因酒店经营而产生的应付税项或代扣代缴的各项税金。
3.2 在本合同期内,甲方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法及有关规定纳税,并在缴交期限过期前支付所有应由甲方所承担的税项。其中包括房地产税项,企业所得税和酒店土地使用费等。
4. 甲方权限
4.1 甲方拥有酒店的一切债权、债务。
4.2 甲方全权拥有酒店及其各部分包括其租借产业,除甲乙双方在本合同内已同意的外,将不会有产业抵押,设定债权或其他负担,并提供其酒店产业所有权或使用权的证据给予乙方。
4.3 同时,在本合同期限,甲方同意:
A、保持其对酒店全权拥有或租借产业形式之基本权益。
B、不参与对乙方正常合法经营酒店有所影响的任何约束行动。
C、进行合法的各种必要行动以保护上述权益。
D、支付及清还任何与酒店有关的租金、特许费和其他应付的款项等等,
并在一切抵押及负债到期时清还。
4.4 甲方在处置酒店财产时,应以不影响本合同的履行为原则,否则须征得乙方同意。
4.5 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同意甲方正式授权的高级职员、会计师、代理人及法律委任人等人员有权在任何合理的时间进入酒店任何地方进行视察及调查,不过上述行动要尽可能避免妨碍酒店的经营。
5. 乙方权限
5.1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代表甲方执行所有在酒店的管理及市场推广范围内的一切事务。
5.2 乙方在甲方的领导下全权负责酒店的管理、经营及酒店具体事务的执行,有高度的自主权。
5.3 乙方无权以酒店的全部或部分资产,或以酒店经营所取得的财产进行抵押、信托。
乙方无权签署任何期票、担保书、贷款合同或其它负债性质的文件或代甲方(或酒店)借入任何款项作为营业支出的一部分。
5.4 乙方在酒店的依法经营,和大的经济开支(指人民币贰千元)要接受甲方代表的监督。
5.5 乙方将会代表甲方执行所有适当及必要的日常业务管理服务,包括:
A、 酒店组织架构。
B、 人事管理,依照中国有关法律,乙方作为甲方的代理人将有挑选、雇请、训练、指派、调动或解雇所有雇员的决定权。
总经理将由乙方委派,在甲方的授权下全权负责酒店的日常经营及管理,每月向甲方报告酒店经营管理情况。
C、 制定和支付薪酬和酒店雇员所有福利。
D、 制定酒店所有价目,收费标准,及与此有关的监督和控制酒店经营中的任何性质收入或各类服务的收费的相关制度等。
E、 制定酒店物业的相关商业用途及店面的档次,以确保与酒店的星级水准相匹配并且不会影响酒店的正常营业。
F、 制定酒店采购政策包括以下:商品、供应品、和物资的选择,建立及维持酒店正常经营操作需求之所有存货,协助甲方选择供应商,为确保最优惠条件下谈判供应合约。
G、 制定酒店对供应商和酒店顾客赊帐的政策,以及制定酒店与信用机构、发信用卡机构之间的合作安排。
H、 在有关酒店经营中,乙方若认为需要或合适,经甲方批准后,可以甲方的名义采取法律诉讼及其它法律行动。
I、 监督并控制住客、租客、承包者及其雇员的活动,包括对住客及租客因、承包者的不付费用而采取之债项追讨行动,和终止与其的关系。
K、 商讨及签署有关酒店正常营业所需的合约。
L、协助甲方对酒店进行财政及会计管理。
附件5: 人事与培训
1. 乙方将于签订合同之后视酒店、项目开发的实际需要聘请酒店各级管理人员及工作人员,整个酒店管理层最晚不应在少于开业前2个月全部到任。
2. 乙方将为筹备开业准备如下计划与方案:
2.1 人事组织结构;
2.2 招聘计划;
2.3 培训计划和预算;
2.4 工资福利方案。
3. 乙方在开业后每年的年度计划与预算中,将会准备如下计划与方案:
3.1 人事组织结构;
3.2 招聘计划;
3.3 培训计划和预算;
3.4 工资福利方案。
4. 在年度培训计划和预算中,乙方将酒店的培训经费定为总营业额的1%或工资的8%,两者取高者;其中培训经费中的80%须用于乙方指定的培训课程与活动,其余20%将由酒店管理层决定,报乙方批准后执行。
5. 乙方在长沙有定点培训基地,能为其成员酒店输送学员,酒店管理层可按乙方与各培训基地签定协议的基础上申请学员名额,须按乙方统一管理办法执行。
附件6: 年度计划与预算
1. 筹建期计划或预算
1.1 在酒店筹备开业期,乙方须提交筹备开业计划和预算给甲方。
1.2 乙方制作的筹备开业计划和预算,包括:
A、采购及印刷品计划,包括采购清单和预算
B、招聘计划及预算
C、组织架构图、开业前和开业后的人员配备计划
D、工资福利方案
E、培训计划和预算
F、市场推广计划和预算
1.3 在筹备开业期,乙方须向甲方提交首年度的酒店营业预算与5年或10年的经营测算。
1.4 在筹备开业期,乙方须向甲方提交酒店开业典礼计划和预算。
2. 年度经营计划和预算
2.1 在乙方的指导下,酒店管理层每年年末在总结本年工作的基础上,制作酒店下年的年度经营计划和预算。
2.2 在酒店开业后六十天内或最少在下一个财政年度开始前四十五天内,酒店管理层将向甲方提交经乙方审阅过的年度经营计划和预算。
2.3 甲方在收到年度经营计划和预算后三十天内,没有提出书面反对意见,该计划被视为获得甲方批准。
2.4 酒店管理层每财政年度必须按照年度经营计划和预算行事。如遇到除特别情况或不可抗力外,而不能过于偏离对该年度经营计划和计划有重大影响时,须与甲方商讨对策,必要时重新制定计划和预算,巨大额外支出,不能在没有甲方批准时,对酒店的经营管理方式作大的改动。
2.5 甲方不能无理拖延审批年度经营计划和预算。
2.6 乙方对年度经营计划和预算不作任何担保、或保证声明,所有计划内的推算、估算只可作为合理预测。
附件7: 公司管理系统
1. 管理机制
1.1 在酒店的日常操作中,甲方与乙方需要委任指定代表,与酒店管理层来履行在合同中的各项工作。
1.2 甲乙双方在本合同生效后 7 天内向对方通报其委任代表。
1.3 如甲乙双方任何一方须要更换委任代表,需在 7 天内通知对方。
1.4 乙方向甲方递交的重要文档资料需要进行登记备份,主要包括:
A、公司软件;
B、年度经营方案及预算;
C、预算修改报告;
D、月度经营报告;
E、市场推广计划及报告;
F、经营概念监控报告;
G、酒店管理质量监控报告;
H、人事架构及工资福利方案;
I、主要管理层人事聘用及任命;
J、各种培训计划与报告;
K、重大经营计划及报告;
L、各类重大发展计划及报告;
M、各类重要商业关系事宜。
2. 酒店政策与程序
2.1 在酒店管理合同签订后,乙方会向甲方提供一套酒店标准管理操作手册。
2.2 酒店管理层须按乙方所编制的标准管理操作手册、酒店本身的硬件环境条件和人事架构,在酒店正式开业前或挂牌前编制好本酒店的标准管理操作手册,并呈交一份至乙方项目管理部进行备案。
2.3 标准管理手册包括酒店各部门的运作系统、服务标准和岗位职责。
2.4 乙方会将更新版本或修改即时地提供给各成员酒店。
3. 经营概念监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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