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精品word文档 值得下载 值得拥有----------------------------------------------
加班考勤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
为了使员工知悉公司的加班规定,明确公司的考勤办法,规范公司的考勤、加班管理,保持正常的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与公司建立劳动关系、劳务关系的全体员工,本制度有特别规定的除外。
第一章 加班及加班管理
第三条 加班
(一) 对于实行标准工时制度的员工,加班包括工作日的加点以及休息日、法定节假日的加班;对于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度的员工,在综合计算周期内,超过总标准工作时间的工作以及法定节假日的工作为加班。加班不适用于与公司建立劳务关系的员工或者实行不定时工时制度的员工。
(二) 以下情形不视为加班:
1、 公司在非工作时间组织的聚餐、旅游等活动;
2、 公司在非工作时间安排的、由员工自愿选择参加的培训;
3、 未经公司安排或批准的超时工作;
4、 员工加班期间的用餐时间;
5、 员工在非工作时间自愿来公司。
(三) 加班的分类
公司的加班分为计划加班与应急加班两类。
1、 计划加班指法定节假日的加班以及标准工时制度下员工休息日的加班。
2、 应急加班指标准工时制度下员工工作日的加班和综合计算工时制度下员工在综合计算周期内超过总标准工作时间的加班。
3、 实行标准工时制度的员工,每天应急加班一般不超过3小时,每月应急加班和计划加班累计不超过36小时;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度的员工,在综合计算周期内,平均每月加班不超过36小时。法律、法规对此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条加班管理
(一) 控制加班原则
公司提倡员工充分利用正常工作时间,提高工作效率,不鼓励员工加班。公司各部门应当合理安排工作,尽量避免或减少加班,以保障员工的身心健康。因工作确需安排加班的,部门主管应安排相应的补休,不能安排补休的,经部门经理书面审批确认后可支付加班工资。
(二) 管理部门
秘书/行政处负责归档管理公司的加班工作,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员工的加班管理工作。
(三) 加班审批
员工加班应当填写《加班审批表》,办理加班审批手续。
1、 计划加班的审批
(1) 实行标准工时制度的员工休息日加班的,应当至少提前一天填写《加班审批表》,提交秘书处核准工时后,报总裁批准。
(2) 员工在法定节假日加班的,应当至少提前三天填写《加班审批表》,提交秘书处核准工时后,报批准。
2、 应急加班的审批
(1) 实行标准工时制度的员工申请应急加班,应当在加班当日15:00前填写《加班审批表》并提交秘书处预核准工时后,交总裁审批。特殊情况不能提前申请的,应当在加班前得到总裁的口头批准,并在次日17:30前补齐加班审批手续。每次加班的《加班审批表》均需在次日17:30前办理完毕实际加班工时的核定手续,并交秘书处转财务部做为发放加班工资的依据。
(2) 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度的员工在综合计算周期内的工作时间已达到总标准工作时间但仍需工作的,应当至少在加班前3小时填写《加班审批表》并提交秘书处核准工时后,交总裁批准。
(3) 上述审批权人应当在加班前完成加班的审批。
3、 公司在活动组织阶段有可预见的月度计划加班需要时,可由项目负责人于每月28、29日统一填写次月的《加班审批表》,并分别按计划加班、应急加班履行上述加班审批手续。
4、 员工应当在最后审批权人审批后、加班前将《加班审批表》交秘书处保管,否则超时工作不计为加班,前述第2条第(1)款的特殊情况除外。
(四) 加班时间的确认和加班的撤销
1、 员工实际加班时间少于事先批准的加班时间的,应当到秘书处备案,并在《加班审批表》“实际加班时间”栏填写实际加班时间。
2、 经批准的加班由于各种原因取消的,申请人应在加班被取消后一天内或原定加班时间后一天内到秘书处备案,并在《加班审批表》上注明。
3、 加班后安排补休的,应在《加班审批表》上注明。
第五条 加班待遇
(一) 实行标准工时制度的员工在工作日加点的,公司按照不低于本人基本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加班工资;休息日加班的,员工可以在3个月内申请同等时间的调休,经直接领导确认不能调休的,按照不低于本人基本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加班工资;法定节假日加班的,按照不低于本人基本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加班工资。
(二) 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度的员工在综合计算周期内超过总标准工作时间的加班,公司按照不低于本人基本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加班工资;法定节假日加班的,按照不低于本人基本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加班工资。
第三章 考勤管理
第六条 日常考勤管理
(一) 管理部门
公司的考勤管理部门为秘书处,负责员工日常考勤的统计与管理。
(二) 考勤统计周期
公司的考勤统计周期为每月29日至28日。
(三) 考勤方式
1、 公司通过考勤设备记录考勤。除实行不定时工时制度的员工、无需坐班的员工,以及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劳务合同或其他合同中约定无需记录考勤的员工外,所有员工每日上、下午上下班都需在考勤设备上记录考勤。未在考勤设备上记录的,按照缺勤统计。
2、 公司的考勤设备出现故障无法正常使用时,员工应当在《考勤登记表》上记录出勤,并作为考勤统计的依据。
3、 员工因公外出的,应当填写《因公外出单》,并报直接领导审批。
4、 员工身兼数职的,以其担任的主职所在的办公地点为第一考勤记录地,到其余地点办公时按照公出处理。
5、 员工的出勤记录以考勤设备导出的数据以及《考勤登记表》、《因公外出单》和《请/销假单》的记载为准,上述设备或表单均无出勤记录的工作时间按旷工计。
(四)迟到早退
1、上班时间开始至15分钟以内(含15分钟),按迟到论处,每迟到一分钟,扣5元;提前15分钟以内(含15分钟)下班,按早退论处,每早退一分钟扣5元。
2、一个月内累计迟到或早退三次,扣半天工资;累计迟到或早退三次以上五次,扣一天工资;累计迟到或早退五次以上,扣两天工资,也可按照公司《奖惩制度》第十四条处罚。
(五)旷工
员工未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擅自缺勤的为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旷工计:
1、骗取、伪造、篡改、涂改休假证明的,休假期间计旷工;
2、利用公出时间办私事的,公出期间计旷工;
3、未在公司指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岗位从事指定的工作的。
(六)请、销假程序
1、除法定节假日和部分公民可以享受的特殊节假日外,无论何种休假,员工都应当事先安排好工作,填写《请/销假单》。请假时间及需持证明文件
请假类别
请假时间
需持文件
婚假
提前一周
出示结婚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丧假
事前告知
亲属的死亡证明(可假后补交)
产假
在怀孕之初,应当向直接领导说明大致的预产期,并报秘书处备案。预产期前15天开始休假。
预产期证明。男员工休晚育假的,应当提交配偶单位出具的未休晚育假的证明。
产前检查假
提前半天
医院要求产检的证明
计划生育假
提前3天
医院证明
哺乳假
员工申请一次性休假的,提前10天;
孩子的出生证明
年休假
5天以下(含),提前5天;超过5天,提前10天
病假
休假前申请
1天以上(含)需提交社保定点医院出具的、由医院盖章的休假证明
事假
一天以内的事前请假,一周以内(含)的,提前三天申请。
备注:
紧急情况下不能事先办理请假审批手续的,员工应当及时电话通知审批权人,经审批权人口头批准后方可休假,并于返岗后第一时间办理补假手续。未办理补假手续或经核实不符合休假条件的,休假期间按旷工计。
所有经批准的休假申请,均应报秘书处备案。
2、销假
除法定节假日、部分公民可以享受的特殊节假日外的所有休假,员工提前结束假期的,均应于返岗后第一时间向直接领导申请销假,由直接领导确认后转至秘书处销假。
第五章 附则
本制度自 年 月 日起执行,由秘书处负责解释。
北京 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精品word文档 值得下载 值得拥有----------------------------------------------
-----------------------------------------------------------------------------------------------------------------------------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