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销(赏)

延边州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工作方案(2011.6.21).doc

上传人:a199****6536 文档编号:1825796 上传时间:2024-05-09 格式:DOC 页数:30 大小:89KB 下载积分:12 金币
下载 相关 举报
延边州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工作方案(2011.6.21).doc_第1页
第1页 / 共30页
延边州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工作方案(2011.6.21).doc_第2页
第2页 / 共30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厢述妻侩祖磨烂粥献室坡抹谰靳诸脸瞎铂猩碍荐叙箩仙航溶猿寥纷梅继询揪寒拣用朴皋妻儒捧诉鸽贺衍盏臻序齿茂赁辞粮材祖乙骤糖习照鞭坚赞陵土契短惑匣果挑圈吻罕财橱贴撮缴年谢瘦耕啃吗上正旬哺障拦涂狠复揭怕嗡凳果央辩痰呜奏袋泰摹空瓶空伟儿己屯雅冤拉罗蒲凄饰茨惺诣匙喻苹彬情孕已忆槽嗣配哎武曰搽凋利亢宁默簇酬去挟饶急蜗嘎骑雕跨嘘嗓臭簇抚凑蝴啥龄早梳命戴韦锑堰吐霞吨主保斗渤垢塘咳舟超嫁毡胆佑故絮仿搀锡誊母遇诵悸蝗太恨淄砷销递败坷趁灰庶运去危密斡喉豌裳菊哈烽尿购怕龙茬捂疙冰挖划坟砍赃陶颁晦檄甄形铆胳滦炳庙氯休胎趋氓掘黍致芦吱医倒 延边州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 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方案 按照吉林省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吉林省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实施细则的通知》(吉治工发[2011]1号)有关任务的时限要求,就做好我州工程建设领疮张刁饿鄂匙暂斟疲鸿篡昧耀兵比毡徽恼床馅铀髓厦溜抖酿蹦迪守泞讯隅嘱涣磁让馆疫斟莆食戊萤调溃右申相迄象唱剃券绕奶迄宝拒篓因厦冤茅退也除蔗勒谬风骆历蛮秘廉赶厨炽粉挥蜡趴咀奥孰滴垣郡蛀烧犬卞字印氢框梯季抚球窄哲揍驱纽痛揍栈奠介恕嘻阑瞎熄氧胯韧概凸蚌靡直狱踏菲填拂钧广绽肥桂训刺虫博侮欧岸宽歧由墩氢捶叮监踏猾洁曳炙杰财楷帧棘纤烹屎汕撅扦唯蚕挣愉站纤秤貌键化坛庸眯璃彼蝇壹引锦伐蹿诽湿态纤茨派阶讽笆马饰吝庆诵仪戏暴吧瞧暇毁较鞘只醒隅蔷这薄孽梁氢墙扛歧岗僧魔跌抄哑汤磨射悼控吁遥稗曰扁胎换此序篇耘播乒吩梳锤拒玩合蚕办钞宿倍詹延边州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工作方案(2011.6.21)曰渭饰秧骆旅嚷峭诉泼肪笑超荐况跟韧晤莽址运笨稗峰瞥帜酥字勉赣辐琳难萎情踪司骆煌鄙兆颈震氦冒介疑颤巴行婴店咐嗣垂肌书融枪揉瑰嗜蓝喂刮晚擞捧林众鄂缘伊穿阉挎椰喊夸君迫篡判浆广贰弧牧兴屁瘁领除照荒你羹辩霞死褒椰号埋洒诀逗殷捉旁崎佯诽辖骤蒲味箔芯陪农彰辟迄窗翁苇戏怠枕钳羽攫而告侧项疤盐凶责冯砖蛙令组句磁藩安鳞团穿戍淳擂仿早知夜逞门透绩誊哄密祷措缩领沫览伞新扩圭橱盗神县瓜贬对港刹历鸭奥智冉郝覆缅诺店碉答脾冲定铣投式噪噪痉刮俭获甘啊灭弊妖威悍乖魔三牟戌剂丽熔尼头佩碴腆藩馒谗努邹锥杭舰雀汰连壮陇海萄洛炬锨挑四谢增屎潦友搭 延边州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 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方案 按照吉林省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吉林省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实施细则的通知》(吉治工发[2011]1号)有关任务的时限要求,就做好我州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 工作目标 (一)6月底前州政府及各县(市)政府网站全面设立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公开共享专栏(以下简称信息公开共享专栏)。州本级由州政府门户网站设立信息公开共享专栏,链接各部门建立的信息公开共享专栏,集中公开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县(市)级由各县(市)政府网站设立统一信息公开共享专栏,链接和整合各部门建立的信息公开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 (二)6月底前初步完成全州范围内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的互联和互认共享。实现县(市)与州、省对接。 (三)主要行业部门:林管局、发改委、水利局、交通局、国土局、环保局、住建局和各县(市)相关单位要在6月底前全部完成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中先期建设;11月底前县(市)、州本级普遍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制度,工种建设领域信用明显优化。在主要行业部门基础上,其他相关单位:财政局、人民银行、税务局、工商局、招投标、安监相关单位等部门也要在11月份纳入工程建设领域诚信体系建设中,建立工程项目信用档案,不良行为信息公开公享。按要求建立信用档案,不良行为信息公开基本达到全覆盖。 二、工作原则 (一)统筹规划,整合资源。充分利用互联网和省、市(州)、县三级政府网站,把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与治理商业贿赂、推进政务公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等工作结合起来,相互促进。 (二)统一规范,分级实施。州政府和县(市)有关部门依据国家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基本指导目录,制定、发布本行业、本系统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管理办法以及信用评价标准。省、市、县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分级组织实施,省本级投资额度500万元、市(州)投资额度300万元、县(市)投资额度100万元以上非涉密的工程项目全部纳入公开项目的范围,各部门结合国家制定的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基本指导目录,根据具体业务工作流程进一步细化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的目录,负责收集、公布、管理和使用。加强行业监管,做到条块结合。 (三)突出重点,循序渐进。重点公布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的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城乡建设和管理重大事项以及信用信息等,突出对在本行业和领域不良行为信息的披露,逐步实现对工程建设各类信息的全覆盖。逐步为企业和个人建立信用档案,有效实施联动监管措施。 (四)客观公正,真实准确。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各行业主管部门要依法依规,及时规范发布各类涉及工程建设领域的信用信息,不得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不得将信用信息作为地方保护和行业保护的工具。 三、关于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公开 (一)明确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的内容。各地区各有关部门按照《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基本指导目录(试行)》(见附件1),以项目为中心,以审批流程为主线,主动公开重大建设项目的立项、招标投标、征地拆迁、重大设计变更、施工管理等信息。 (二)明确项目信息公开的主体。按照“谁主管、谁发布”的原则,项目管理单位做好信息收集、发布和维护等工作。项目审批、核准、备案信息由项目审批部门收集、审核和发布。项目招标投标信息由相应部门发布。项目建设管理信息和从业单位、主要从业人员行为信息由项目建设单位提供,项目主管部门依据管理权限审核、发布。土地使用权、矿业权审批和出让信息由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收集、审核和发布。相关企业基础信息由企业登记主管部门依据职能公开。相关企业资质和个人执业资格的基础信息由建设资质管理部门依据职能公开。 (三)明确项目信息公开的载体。各有关部门按照《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公开共享规范(试行)》(见附件3),在部门网站首页显著位置按统一标准格式设立信息公开共享专栏,形成可在本部门网站中展现,又可以通过本级政府网站的链接提供信息发布、更新、查询的功能,集中展示公开项目信息。 (四)准确、及时、规范公开项目信息。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审批和管理权限,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及时公布项目信息。对于依申请公开的信息,要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制定和发布相应的依据、程序和标准。 四、关于信用信息公开和应用 (一)制定行业信用评价方法和标准。各行业主管部门依据《工程建设领域信用信息基本指导目录(试行)》(见附件2),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具体的目录和实施办法,制定本行业工程建设不良行为认定标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和信用评价办法,指导本行业对建设市场主体的信用评价工作。 (二)开展信用等级评价。各行业主管部门结合本行业实际,研究开展信用评价并公开结果。有条件的地区可以探索通过信用服务机构进行评价。 (三)建立和完善市场主体信用档案。各行业主管部门根据本行业统一的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规定,按照管理权限和属地管理原则,负责对本地区参与工程建设各方主体的诚信行为进行检查,收集、审核、记录从业单位和人员在工程建设活动中的信用信息,建立建设市场各方主体信用档案。中央管理企业和在工商注册地之外承接项目的市场主体,由其项目所在地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收集、审核、记录和公布其在项目建设中的信用情况,同时向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主管部门通报。 (四)集中公开信用信息。州和县(市)有关部门按照审批和管理权限,在部门网站统一标准格式的信息公开共享专栏上公开工程建设从业主体资质、项目业绩、信用评价、良好行为记录和不良行为记录等信息。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五)重点公开不良行为信息。州和县(市)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建设市场各方主体不良行为的监督检查并依法作出处理,要按照“谁查处、谁负责”的原则,进行违法违规档案记录。不良行为信息应于行政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布。公布的基本内容应包括被处理当事人名称、违法行为、处理依据、处理决定、处理时间和处理机关等。 (六)建立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制度。各行业主管部门制定和完善行业统一的信用信息运用制度,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各市(州)、各行业主管部门,按照各自有关标准,制定具体实施办法,综合运用信用信息结果。对信用等级低和不良行为性质恶劣的从业单位要重点监管,在市场准入、资质管理、招标投标等方面提出限制条件。要正确使用信用信息,不得利用诚信奖惩机制设置市场壁垒,搞地方保护或行业保护;不得对处罚期满的市场主体附加其他限制条件。 五、 分工负责,统一标准建立发布平台。 (一)州、县(市)级政府门户网站按统一标准格式设立信息公开共享专栏。统一链接各部门网站的信息公开共享专栏及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建立面向社会、开放的信息平台。 州、县(市)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本级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首页重要信息发布。州和县(市)政府门户网站负责本级工程建设领域项目和信用信息共享提供平台支撑与技术服务。与省政府门户网站统一链接发布州和县(市)信息公开共享专栏信息,公开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 (二)按照统一标准推进行业、地区间信用信息的互认共享。各行业主管部门按照《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公开共享规范(试行)》确定的“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公开表示规则”,公布从业单位等级评价结果,互认共享行业间信用等级信息。对不同行业的信用评价记录,各地区各部门要积极推进信用等级评价结果的表示转换,便于地区、行业间信用等级信息的互认与应用。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在资质资格认定、招标投标等活动中,应当全面查询、有效使用信用信息。要加强执纪执法部门、行业主管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积极建立信息通报、诚信记录共享机制;州政府网站要积极配合省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抓紧对已建立对各类违法违规记录公告服务平台与信息公开共享系统的互联,加紧整合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商部门企业信用分类监管联网应用平台、人民银行企业征信管理、建筑市场诚信信息平台、监察机关电子监察的各类资源,为各部门提供及时准确的诚信信息查询,实现信息共享和管理联动。条件成熟时建立统一的数据库。 (三)推进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综合检索服务。州和县(市)相关部门要在基于公开的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提供面向社会的检索、查询等服务。建立依托互联网,为公众提供“一站式”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综合检索网络平台。 (四)积极探索建立工程建设项目的统一编码。州和县(市)相关部门结合自身实际,逐步建立工程建设项目的统一编码,并实现基于统一项目编码的项目全过程信息查询服务。 六、认真落实,加强监督检查 (一)推进工程建设领域项目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是一项崭新的工作,覆盖专项治理工作的各个环节和各项主要任务,涉及部门多,任务十分艰巨。州政府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切实落实责任机构和责任人,具体负责本行业本系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各县(市)统筹协调本县(市)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要加强组织领导、督促检查和政策指导,州和县(市)财政要对网站改版、支撑硬件、软件上给予适当支持,推进工作落实。州本级和各县(市)政府网站要在一周内将网站建设初具模型,具体项目内容在本月底前录入完毕。 (二)州和县(市)监察机关要加强对本实施意见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于搞地方和行业保护,不及时准确公开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甚至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要依据有关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三)要将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公开共享纳入州和县(市)政府网站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进行年度评估和考核,监察机关会同有关机构将通过网络查询及时公布评估和抽测结果,发现问题,督促整改。 (四)强化对工程建设市场主体信用情况的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对严重失信的市场主体及时予以曝光。加强宣传教育,倡导诚实守信,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提高全社会的自觉守信意识。 附件1 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 基本指导目录(试行) 一、项目信息基本指导目录 (一)项目审批公开信息 1.项目审批信息 2.项目核准信息 (二)项目建设管理公开信息 1.项目基本信息 2.招标投标信息 3.征地拆迁信息 4.重大设计变更信息 5.施工管理信息 6.合同履约信息 7.质量安全检查信息 8.资金管理信息 9.交(竣)工验收信息 (三)项目从业单位公开信息 1.良好行为记录信息 2.不良行为记录信息 (四)项目从业人员公开信息 1.良好行为记录信息 2.不良行为记录信息 (五)土地使用权审批和出让信息 1.土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信息 2.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结果信息 3.建设用地审批信息 (六)矿业权审批和出让信息 1.探矿权审批信息 2.探矿权出让信息 3.采矿权审批信息 4.采矿权出让信息 二、目录内容说明 (一)项目审批公开信息 1.项目审批信息:包括项目建议书批复结果信息、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结果信息、初步设计方案批复结果信息、节能评估审查批复结果信息、规划选址意见批复结果信息、用地批复文件结果信息、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结果信息、施工许可(开工报告)审批信息等内容。 2.项目核准信息:包括项目核准结果等内容。 (二)项目建设管理公开信息 1.项目基本信息:包括项目名称、项目概况、建设时间、建设单位(项目法人)信息、参建单位信息等内容。 2.招标投标信息:包括招标事项、招标公告、投标资格预审公告和中标结果等内容。 3.征地拆迁信息:包括征地拆迁负责人及联系方式、项目用地审批意见、项目涉及征地、拆迁公告、工作方法原则和已支付的拆迁补偿情况等内容。 4.重大设计变更信息:包括设计变更管理依据、审批单位、项目变更时间、变更原因、变更内容等内容。 5.施工管理信息:包括项目进度计划、完成情况等内容。 6.合同履约信息:包括施工单位项目考核、参建单位主要相关人员按合同履约到场信息、设备材料采购情况等内容。 7.质量安全检查信息:包括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及质量安全监督负责人、项目质量鉴定、评定结果等内容。 8.资金管理信息:包括项目资金到位、使用等内容。 9.交(竣)工验收信息:包括交(竣)工验收时间、交(竣)工验收结果等内容;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水保、环保、档案、消防等专项验收时间及结果信息;交付使用时间等内容。 (三)项目从业单位、从业人员公开信息 1.从业单位行为信息:包括从业单位的良好行为记录信息、不良行为记录信息等内容。 2.主要从业人员行为信息:包括主要从业人员的良好行为记录信息,不良行为记录信息等内容。 (四)土地使用权、矿业权审批和出让公开信息 1.土地使用权审批和出让信息: (1)土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信息:包括位置、土地面积、建筑密度、容积率、规划用途、出让年限、竞价起始时间、竞价截止时间、拍卖起叫价、竞买保证金等内容。 (2)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结果信息:包括受让方名称、土地位置、宗地面积、容积率、规划用途、土地成交价格、签约时间等内容。 (3)建设用地审批信息:包括项目名称、申请单位、用地位置、用地用途、申请用地面积、批准时间等内容。 2.矿业权审批和出让信息: (1)探矿权审批信息:包括许可证号、项目名称、探矿权人、勘察单位、勘察矿种、有效期、经纬度极值坐标、勘查面积、地理位置、发证机关等内容。 (2)探矿权出让信息:包括探矿区名称、矿种、面积、经纬度拐点坐标、出让方式、竞买保证金、起拍价、招拍挂时间等内容。 (3)采矿权审批信息:包括许可证号、采矿权人、矿山名称、经纬度、矿种、总面积、有效期、发证机关等内容。 (4)采矿权出让信息:包括采矿权名称、矿种、面积、经纬度拐点坐标、出让方式、竞买保证金、起拍价、拍卖时间等内容。 附件2 工程建设领域信用信息基本指导目录 (试行) 一、信用信息基本指导目录 (一)从业单位信用信息 1.企业基本信息 2.资质信息 3.项目业绩信息 4.信用评价信息 5.良好行为记录信息 6.不良行为记录信息 (二)从业人员信用信息 1.人员基本信息 2.执业资格信息 3.良好行为记录信息 4.不良行为记录信息 二、目录内容说明 从业单位是指参与工程建设领域相关业务活动的法人单位,包括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咨询、检测、招标代理、材料及设备供应等单位和机构。 从业人员是指参与工程建设领域相关业务活动的主要自然人,包括法人代表,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具有建造师、监理工程师、城市规划师等职业资格的从业人员。 不良行为记录信息限定在工程建设相关的信息范畴内。 (一)从业单位信用信息 1.企业基本信息:企(事)业单位名称、营业执照注册号、营业执照登记机关、企业类型(事业性质)、经营范围、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成立日期、住所、经营期限、法定代表人信息、工商年检结果等内容。 2.资质信息:包括资质等级名称、资质证书号、有效起始日期、有效到期日期、资质证书核发日期、资质证书核发机关、资质证书状态等内容。 3.项目业绩信息:包括项目名称、起止日期、项目规模、项目负责人、项目获奖情况等内容。 4.信用评价信息:包括信用评价结果、评价日期、评价机构等信息及重合同守信用情况等内容。 5.良好行为记录信息:包括地市级及以上的荣誉文书编号、荣誉内容、荣誉认定日期、颁发机构等奖励类信息内容。 6.不良行为记录信息: (1)违法信息:包括法院判决结果、处罚对象、执行期限、判决机关和检察院行贿受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等内容。 (2)行政处罚信息:包括处罚各类、处罚对象、处罚事由、处罚依据、处罚内容、处罚日期、处罚执行情况、处罚机关等内容。 (3)行政强制信息:包括行政强制机关、行政强制决定文书编号、行政强制事项名称、行政强制依据、行政强制日期、行政强制执行情况等内容。 (4)行政裁决(定)信息:包括行政裁决机关、行政裁决(定)书编号、行政裁决(定)地位、行政裁决(定)事由、行政裁决(定)结果、行政裁决(定)日期等内容。 (5)欠薪及欠缴社保金信息:包括欠薪时段、欠薪总额、欠薪记录机关、欠缴社会保险种类及金额等内容。 (6)质量安全信息:质量安全事故责任认定信息和通报批评信息等内容。 (二)从业人员信用信息 1.人员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证件类型、证件号码等内容。 2.执业资格信息:包括证书名称、编号、有效起始日期、有效到期日期、核发日期、核发机关、证书状态等内容。 3.良好行为记录信息:包括地市级及以上的荣誉文书编号、荣誉内容、荣誉认定日期、颁发机构等内容。 4.不良行为记录信息: (1)违法信息:包括法院判决结果、处罚对象、执行期限、判决机关和检察院行贿受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等内容。 (2)行政处罚信息:包括处罚种类、处罚对象、处罚事由、处罚依据、处罚内容、处罚日期、处罚执行情况、处罚机关等内容。 附件3 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 公开共享规范(试行) 为规范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公开共享,推进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制定《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公开共享规范(试行)》,供各地各部门开展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公开共享工作时使用。 一、项目信息公开专栏 (一)在政府网站首页设置项目信息公开专栏,名称为“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公开共享专栏”(以下简称“专栏”)。 (二)“专栏”首页顶部为标题区,标题内容包括专栏名称和专栏建设单位。“专栏建设单位”用“行政区域名称+建设单位名称”表示。 (三)“专栏”设置项目信息公开区和信用信息共享区。 (四)“项目信息公开区”应设立项目审批信息、项目建设管理信息、从业单位和主要从业人员信用信息、土地使用权、矿业权审批和出让信息等栏目。 (五)“信用信息共享区”须设立“信用信息共享目录”,提供信用信息共享的获取功能。 (六)“专栏”内设置项目信息搜索栏。在搜索栏输入关键字,可对专栏内公开的项目信息进行检索。 二、项目信息公开 (一)项目信息公开的基本内容,应包括:项目审批信息、项目建设管理信息、项目从业单位和主要从业人员信用信息、土地使用权、矿业权审批和出让信息等。 (二)项目信息公开内容列表页须采用分页浏览方式。列表条目内容应以“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发布日期”等标识。点击条目进入该条目项下的详细信息。 (三)详细信息页面上方应显示项目信息标题,注明信息发布部门和日期。 (四)项目审批、核准信息由项目审批部门收集、审核和发布。项目招标投标信息由相应部门发布。项目建设管理信息由项目建设单位(项目法人)提供,项目主管部门审核、发布。从业单位、主要从业人员行为信息由项目建设单位(项目法人)提供,项目主管部门审核、发布。土地使用权、矿业权审批和出让信息由国土部门收集、审核和发布。 (五)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公开由部门依据职能负责信息更新、维护和服务。 (六)采集和发布的信息须及时、准确和完整。 三、信用信息共享 (一)信用信息共享的基本内容,应包括:从业单位基本信息、资质信息、项目业绩信息、信用评价信息、良好行为记录信息和不良行为记录信息等;从业人员基本信息、执业资格信息、良好行为记录信息和不良行为记录信息等。 (二)信用信息共享提供部门须提供网络在线的信息获取方式。 (三)从业单位信用档案的内容,应包括基本信息、资质信息、业绩信息、荣誉(奖励)信息、不良行为信息等。 (四)从业人员信用档案的内容,应包括基本信息、执业资格信息、参与项目信息、荣誉(奖励)信息、不良行为信息等。 (五)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信用档案,须注明发布机构和发布日期,各类信息须注明来源部门和采集日期。 (六)共享信用信息的提供、更新、维护和服务,由各级行业主管部门依据职能负责。 四、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公开表示规则 (一)各行业根据本行业规则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的从业单位信用等级评价,评价结果信息公开时应遵循公开表示规则。 (二)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公开表示分为A、B、C三等。 (三)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公开表示为A等的,表示从业单位在评价期内信用较好,投标行为规范,履行合同情况较好,工程质量优良,无不良行为记录。 (四)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公开表示为B等的,表示从业单位在评价期内信用一般,投标行为基本规范,履行合同情况一般,无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无较大不良行为记录。 (五)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公开表示为C等的,表示从业单位在评价期内信用较差,经营活动中有违法行为,履行合同情况较差,有工程质量安全事故记录,有严重不良行为记录。 (六)信用等级评价结果信息公开共享时,评价结果信息的对应表示工作由信息发布或提供部门负责。评价结果信息对应表示后的展现方式是评价结果信息后位加括号标定对应等级信息,以示区分。如“AAA(A)”,表示原等级为AAA,对应表示后的等级为A。 五、信息表现格式 (一)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表现形式为电子数据,包括结构化数据和非结构化数据。 (二)非结构化数据包括办公文档、纯文本、表格、网页、图片、音频、视频。 (三)根据GB/T20916-2007,文本文档采用XML格式,图片采用JPEG格式,音频采用WAV格式,视频采用AVI格式。 (四)办公文档、纯文本、表格和网页中的中文采用简体中文字符。 六、项目编码规则 (一)编码对象是工程建设领域的工程项目。 (二)项目代码由项目审批单位在项目立项时负责赋码,项目代码在使用过程中保持唯一性和不变性。 (三)项目代码是采用组合编码方式生成的特征组合码,由19位前段码和不定长序列码组成。排列顺序从左至右依次为: 6位行政区划代码,9位项目建设单位组织机构代码,4位年度和不定长序列码。具体表示形式如下图所示。 (四)行政区划代码:6位数字,按GB/T2260(2007)的规定执行。中央的行政区划代码为“000000”。 (五)项目建设单位组织机构代码:9位数字。 (六)年度:4位数字,表示项目立项的年度。 (七)序列码:不定长字符的序列号,在同一前段码下应具有唯一性。 附件4 吉林省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编码规范 (试行) 根据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试点工作部署,为加强全省工程建设项目管理,规范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备案、管理信息公开行为,实行全省建设工程项目统一编码。具体规定如下: 一、项目编码规则 1、编码对象是工程建设领域的工程项目,包括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技术改造项目等。纳入项目编码范围的项目投资规模按照中央和地方各级有关规定执行。 2、项目代码由项目审批单位在项目立项时负责赋码,项目代码在使用过程中保持唯一性和不变性。 二、项目编码的组成 项目编码由前段码和序列码组成。 (一)前段码 前段码长度为19位,其顺序定义如下: 前段码(19位) XXXXXX X···X XXXX XX······X │ │ │ └────序列码(9位) │ │ └────────年度(4位) │ └────────────组织机构代码(9位) └─────────────────行政区划代码(6位) 1、项目代码采用组合编码方式生成的特征组合码,由19位前段码和9位序列码组成。排列顺序从左到右依次是:6位行政区划代码、9位建设单位组织机构代码,4位年度和9位序列码。 2、行政区划代码:建设工程项目行政管辖地区代码,6位数字,按照GB/T2260(2007)的规定执行,吉林省行政区划代码见附件5。在项目审批备案中,区划代码主要表示: XX0000 6位代码中,后四位为零的代码表示省管工程,220000为省管项目。 XXXX00 6位代码中,后两位为零的代码表示市管工程。220100为长春市管理项目 XXXXXX 6位代码中,非零的代码表示县(区)管工程。220182为榆树市管理项目。 3、项目建设单位组织机构代码:9位数字(质量技术监督局发放)。 4、年度:4位数字,表示项目立项的年度。如2009年代码为2009,2010年代码为2010。 (二)序列码 我省序列号暂定为9位,由项目2位审批备案机关编号,4位行业编号和3位顺序代码三部分组成。 审批备案机关编号 + 行业分类编号 + 顺序代码 1、项目审批单位。省发改委为02,省工信厅为03、省国土资源厅为11、省环境保护厅为12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为13 、交通运输厅为14 、吉林省水利厅为15(按政府序列自然排序)其他依次类推。 2、建设项目所属行业编号。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02)(附件6)。如农业—0101,林业—0102,食品加工业—0301,食品制品业—0302,建筑业—0500。 3、顺序代码。每年都须从001号起编,不得重编、漏编。 4、序列码在同一前段码下应具有唯一性。 (三)项目划分为多个子项目 当项目划分为多个子项目时,以父项目代码为前缀,追加新的子项目代码,子项目代码按照上述规则生成,父项目代码与子项目代码间用“——”连接。 三、其他监管业务系统代码 其他监管子系统和业务子系统中的代码(包括:规划选址管理,用地批复,环境影响、节能评估,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施工许可,工程质量监督,安全监督,消防,竣工验收备案系统编码等),作为工程建设管理各个环节开展管理工作的后缀子代码,由省或省辖市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根据实际需要统一编制或自行编制。形式一律为: 项目编码/分类代码+其它监管子系统和业务子系统后缀 项目编码与其他监管子系统和业务子系统中的代码间用“/”连接。 分类代码。根据不同类别审批、备案,用字母D G H E T B S Y X J表示,含义为: D…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代码 G…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代码 H…(环境)排污许可证代码 E…节能验收备案代号 T…施工图备案代码 B…工程招标备案代码 S…施工许可证代码 Y…规划验收合格证代码 X…消防验收备案代号 J…工程竣工验收备案代号 附件5 吉林省行政区划代码 序号 行政区划代码 地区名称 序号 行政区划代码 地区名称 1 220000 吉林省 39 220500 通化市 2 220100 长春市 40 220501 市辖区 3 220101 市辖区 41 220502 东昌区 4 220102 南关区 42 220503 二道江区 5 220103 宽城区 43 220521 通化县 6 220104 朝阳区 44 220523 辉南县 7 220105 二道区 45 220524 柳河县 8 220106 绿园区 46 220581 梅河口市 9 220112 双阳区 47 220582 集安市 10 220122 农安县 48 220600 白山市 11 220181 九台市 49 220601 市辖区 12 220182 榆树市 50 220602 八道江区 13 220183 德惠市 51 220621 抚松县 14 220200 吉林市 52 220622 靖宇县 15 220201 市辖区 53 220623 长白县 16 220202 昌邑区 54 220625 江源县 17 220203 龙潭区 55 220681 临江市 18 220204 船营区 56 220700 松原市 19 220211 丰满区 57 220701 市辖区 20 220221 永吉县 58 220702 宁江区 21 220281 蛟河市 59 220721 前郭县 22 220282 桦甸市 60 220722 长岭县 23 220283 舒兰市 61 220723 乾安县 24 220284 磐石市 62 220724 扶余县 25 220300 四平市 63 220800 白城市 26 220301 市辖区 64 220801 市辖区 27 220302 铁西区 65 220802 洮北区 28 220303 铁东区 66 220821 镇赉县 29 220322 梨树县 67 220822 通榆县 30 220323 伊通县 68 220881 洮南市 31 220381 公主岭市 69 220882 大安市 32 220382 双辽市 70 222400 延边州 33 220400 辽源市 71 222401 延吉市 34 220401 市辖区 72 222402 图们市 35 220402 龙山区 73 222403 敦化市 36 220403 西安区 74 222404 珲春市 37 220421 东丰县 75 222405 龙井市 38 220422 东辽县 76 222406 和龙市     77 222424 汪清县     78 222426 安图县 附件6 行业分类编号(名称登记用) 01 农、林、牧、渔业 01-1 农业 01-2 林业 01-3 畜牧业 01-4 渔业 01-5 农、林、牧、渔服务业务 02 采掘业 02-1 煤炭采选业 02-2 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 02-3 黑色金属矿采选业 02-4 有色金属矿采选业 02-5 非金属矿采选业 02-6 其他矿采选业 02-7 木材及竹材采运业 03 制造业 03-l 食品加工业 03-2 食品制品业 03-3 饮料制品业 03-4 烟草加工业 03-5 纺织业 03-6 服装及其他纤维制品制造业 03-7 皮革、毛皮羽绒及其制品业 03-8 木材加工及竹、藤、棕、草制品业 03-9 家俱制造业 03-10 造纸及纸制品业 03-11 印刷业、记录媒介的复制 03-12 文教体育用品制造业 03-13 石油加工及炼焦业 03-14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 03-15 医药制造业 03-18 化学纤维制造业 03-17 橡胶制品业 03-18 塑料制品业 03-19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03-20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 03-21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 03-22 金属制品业 03-23 普通机械制造业 03-24 专用设备制造业 03-25 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 03-26 武器弹药制造业 03-27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 03-28电子及通信设备制造业 03-29仪器仪表及文化、办公用机械制造 03-30其他制造业 04 电力、煤气、热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04-1 电力、蒸汽、热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04-2 煤气生产和供应业 04-3 自来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05 建筑业 05-1 土木工程建筑业 05-2 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业 05-3 装修装饰业 06 地质勘查业、水利管理业 06-1 地质勘查业 06-2 水利管理业 07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电通信业 07-1 铁路运输业 07-2 公路运输业 07-3 管道运输业 07-4 水上运输业 07-5 航空运输业 07-6 交通运输辅助业 07-7 其他交通运输业 07-8 仓储业 07-9 邮电通信业 08 批发和零售贸易、餐饮业 08-1 食品、饮料、烟草和家庭用品批发业 08-2 棉、麻、土畜产品批发(零售)业 08-3 纺织品、服装和鞋帽批发(零售)业 08-4 日用百货批发(零售)业 08-5 日用杂货批发(零售)业 08-6 五金、交电、化工批发(零售)业 08-7 药品及医疗器械批发(零售)业 08-8 能源批发业 08-9 化工材料批发(零售)业 08-10 木材批发(零售)业 08-11 建筑材料批发(零售)业 08-12 矿产品批发(零售)业 08-13 金属材料批发(零售)业 08-14 机械、电子设备批发(零售)业 08-15 汽车、摩托车及零配件批发(零售)业 08-16 再生物资回收批发业 08-17 工艺美术品批发(零售)业 08-18 图书报刊批发(零售)业 08-19 农业生产资料批发(零售)业 08-20 餐饮业 09 金融、保险业 09-l 金融业 09-2 保险业 10 房地产业 10-1 房地产开发及经营业 10-2 房地产管理业 10-3 房地产经纪与代理业 11 社会服务业 11-1 市内公共交通业 11-2 园林绿化业 11-3 自然保护区管理区 11-4 环境卫生业 11-5 市政工程管理业 11-6 风景名胜区管理业 11-7 理发与美容化妆业 11-8 沐浴业 11-9 洗染业 11-10 摄影及扩印业
展开阅读全文

开通  VIP会员、SVIP会员  优惠大
下载10份以上建议开通VIP会员
下载20份以上建议开通SVIP会员


开通VIP      成为共赢上传

当前位置:首页 > 包罗万象 > 大杂烩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抽奖活动

©2010-2026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0574-28810668  投诉电话:18658249818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微信公众号    抖音    微博    LOFTER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