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租赁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租赁合同法等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其教室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教室事宜,订立本合同。一、 教室地点*一间教室,*党校以北。二、 租赁期限乙方承租该教室从*年*月*日至*年*月*日三、 租金及支付方式1、该教室的租金为* 元整。(大写: * )2、乙方向甲方分 * 次性付清,首次付 * 。其余8月低一次付清。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乙方再行收取任何费用。(水、电、空调、清洁管理、设备保养)四、 乙方义务1、乙方在租赁合同期限内保证在该承租教室内的所有活动均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及当地管理规定,不做任何违法行为。2、未经甲方
2、同意,乙方不得将承租的房屋转租,并爱护使用租赁场地及设备。3、乙方应按本合同的约定合法使用承租教室,不得存放危险品及明文规定的不合法物品。五、甲方义务1、甲方应按约定保证乙方正常开课。2、除有明确约定外,甲方不得干涉乙方正常上课活动。3、甲方向乙方提供桌子、椅子、电扇等设施。5、甲方在约定合同期限内不得单方解除合同。若甲方单方解除合同,乙方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六、合同的解除乙方承租该教室自合同成立起至*乙方*培训全程结束,本合同自行解除。七、续租租赁期满乙方如无违约行为的,则享有次年在同等条件下对场地的优先租赁权。八、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 * 份,乙方 * 份
3、。九、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用书面形式,并由双方签字盖章作为合同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甲方(签字盖章)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乙方(签字盖章)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代理记帐业务约定书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自愿达成以下乙方为甲方提供会计代理服务相关事项的业务约定:一、 乙方为甲方提供以下会计代理服务:建账、记账(总分类账、二级明细账)、填制财务报表、税务报表、国税申报、地税申报(含网上申报)。甲方如有其他服务要求,需在约定书中注明,口头商定无效。 二、甲方在每月25日至次月15日前,按时将本单位所发生合
4、法的经济业务票据传给乙方(乙方可上门取送票据,每月壹次)并提供纳税申报所需要的各种印章(公章、财务章、人名章等)。因甲方票据传递、提供各种印章及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资料不及时,造成乙方延误各种纳税申报的,责任由甲方自负。三、在甲方按时传递经济业务票据及按时提供各种印章的情况下,乙方应按时为甲方代理纳税申报,造成延误各税种申报的, 责任由乙方负责。四、乙方丢失票据,书写、计算错误而引起的税务罚款及滞纳金,责任由乙方负责;甲方账外逃税、提供的虚假票据、提供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引起的税务责任,由甲方负责。 五、甲方的出纳每月应主动与乙方会计核对银行账及现金账余额。六、甲方在签订业务约定书的同时付款,否则
5、无效,到期后乙方接受甲方付款的视为约定延续,若到期后未续约付款的,约定终止,双方不再相互承担责任。七、甲方在业务约定期间内如有地址、电话、开户银行及账号、税务登记、工商登记等发生变化应在非报税期内三天、报税期内(每月25日至次月15日)当天通知乙方,不能及时通知乙方由此而产生的后果,由甲方自负。 八、业务约定到期或终止时,如果甲方聘用乙方工作人员,乙方对业务约定期间的凭证、账目、税务出现的问题概不负责。 九、甲方为:1.纯地税户 2.国地税户3.一般纳税人,每月凭证不超过一本,无特殊核算要求(超出要求范围的,服务费另行协商)。十、约定期限: 年 月至 年 月,付款方式:每 ,另每会计年度账本及
6、报表资料费贰佰元,工商年检代理费贰佰元,残保金代理费贰佰元; 年 月 日合计收取 元。十一、本业务约定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付款后生效。本约定书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进行协商解决。十二、会计每月25日至次月1日联系取票据,以下列举部分单据: 1、企业本月开具的发票及与之相对应的收款凭证(进账单、现金送款单、现金收入凭单、出库单、发票领用存情况等);2、企业取得的购货发票及与之相对应的支出凭证(支票根、电汇单、现金支出凭单、入库单等);3、企业取得的费用发票(交通费、差旅费、通讯费、广告费、业务宣传费、房租、水电费、办公费、运费、汽油费、保险单据等)及与之相对应的支出凭证(支票根、电汇单、现金支出凭单等);4、银行缴税税票,利息单,进账单,支票存根,电汇单及其它各种银行票据;5、企业自制原始凭单:工资单,折旧单等;6、一般纳税人发票汇总表(一套),作废发票(联次齐全),抵扣票认证清单,金税卡;7、其它需要的资料_8、凭证报表由乙方暂存,待工作完成后,年度终了时返还客户。 注意:月末取票后企业如开具收入发票须立即通知乙方。甲方: 乙方: 联系人: 联系人: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电子邮件/ QQ: 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