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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窗基地合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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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门窗市场场地租赁合同书银川晶峰玻璃有限公司制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就租赁场地从事经营的事宜达成协议如下:第一条 租赁房屋场地乙方租赁甲方玻璃门窗市场 座 号房屋场地,租赁面积 。第二条 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计 月。第三条 租金费用及交纳方式出租房屋及场地按建筑面积计收租金:1、租金 元/月(),租金总额 元;2、承租方应当预交租金,在签订本合同时一次性交清 个月租金,共计 元;3、承租方需向出租方交纳房屋场地保证金 元,水电保证金 ,期满后或合同解除后该保证金可抵作租金或由承租方收回,保证金不计息。4、在

2、租赁期间内的水、电、暖、卫生、物业服务等各种费用由承租方按时(规定)交纳。第四条 保证金1、自本合同签订之日,乙方应向甲方一次性支付 元的保证金,作为全面履行本合同约定和提供商品服务质量的担保。2、本合同履行期间因乙方的商品、服务存在缺陷导致顾客投诉、索赔,经确认属于乙方责任的,甲方有权从乙方的保证金中扣除相应的费用补偿顾客或承担先行赔偿责任。3、因乙方原因造成所承租场地的设备、设施、建筑物、构筑物或其它属于甲方所有的财产损坏或灭失的,乙方应负责修复或照价赔偿,如乙方在甲方发出书面要求后7日内未进行修复或照价赔偿的,甲方有权从保证金中直接扣除赔偿金。4、乙方违反市场卫生制度、消防管理、治安管理

3、、停车管理、管理公约等,在甲方做出处罚决定之后三日内,乙方须以现金形式交纳罚款,逾期不交的,甲方有权直接从保证金中予以扣除。5、本合同履行期间或终止后,乙方若拖欠税费或行政管理机关罚款的,甲方有权使用乙方保证金进行支付。6、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承担赔偿责任的,甲方有权从保证金中直接进行支付。7、乙方违约时,甲方有权以保证金优先受偿。8、乙方因自身原因未经甲方同意擅自解除合同的,乙方的保证金不予返还。9、保证金使用后,乙方应负责在保证金使用后3日内补足保证金。逾期未补足保证金在30日之内,自应补足保证金之日起至实际补足保证金之日止,乙方按日向甲方支付逾期应补足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逾期

4、超过30日后,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按本合同租金总额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本合同租赁期满或其他原因终止时,乙方应按约办理交接工作,乙方办妥交接工作并经甲方书面确认后,甲方将剩余保证金无息退还乙方。第五条 甲方权利义务1、享有银川晶峰玻璃有限公司门窗市场的统一经营权和物业管理权。2、有权制定有关治安、消防、卫生、用电、营业时间等内容的各项规章制度并负责监督实施。3、协助各级行政管理机关对违反相关规定的乙方进行监督、教育、整顿,直至单方解除合同。4、在乙方按约定支付租金等费用后,为乙方提供场地及相关配套设施和经营条件,保障乙方正常经营。5、除有明确约定外,不得干涉乙方正常

5、的经营活动。6、自签订合同后,公共设施的维护和保养由乙方自负,或甲方修理由乙方出资。7、按国家和银川市有关部门的规定以及市场行情收取物业服务费等费用。第六条 乙方权利义务1、应具备合法的经营资格,营业执照确定的经营范围应于本合同的经营用途一致;不得超出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进行经营活动;不得擅自改变经营范围;应按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经营范围经营。2、按照各级行政管理部门的规定,本着公平合理、诚实信用的原则合法经营,不得损害国家利益及其他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并承担因违法经营造成的一切后果。3、遵守银川晶峰玻璃有限公司门窗市场管理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作息时间、卫生制度、消防安

6、全规定、物业管理规定、治安保卫规定等),否则,造成的损失除应自负责任外,并按银川晶峰玻璃有限公司的相关规定接受处罚。4、自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索票索证制度,服从甲方的监督管理。5、乙方须按本合同约定合法使用租赁场地,并不得擅自改变约定的经营用途和规定场地用途。6、不得以甲方名义从事经营活动。7、向甲方提供符合甲方要求的本人或本企业的备案资料。8、应按约按时支付租金。9、租赁期间所发生的一切税费(包括但不限于现有或将来发生的水电、暖、卫生费及物业费、行政性收费、税及其他可能发生的责任赔偿等)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并按时交纳。10、租赁期内,租赁场地和设施、设备的维修和养护由乙方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乙方

7、应保证租赁场地的使用安全,爱护并合理使用所承担的场地及附属设施、设备。因乙方原因造成房屋及设施、设备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自行修复或承担赔偿责任。1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改动所租厂区内原有的各项设施。12、不得擅自转让、转租、转借、交换或变相转让、转租、转借、交换租赁场地及营业执照。1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在建筑物外立面及建筑物内部设置任何形式的招牌或广告设施。14、必须严格遵守消防安全规定,做好消防安全工作。15、严格遵守本合同其它条款约定的义务。第七条 租赁场地的装修1、乙方对租赁场地进行装修时,须向甲方提出装修申请并提供装修方案,如甲方认为装修方案可能损害房屋主体结构、相

8、邻关系或危害建筑物本体安全及公共安全等不利情况时,有权要求乙方修改装修方案;乙方对装修全面负责并承担责任,甲方对装修方案的意见并不能免除乙方因装修所发生的各项责任,甲方不对装修承担任何责任。2、乙方的装修申请及装修方案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进行装修。未经过甲方书面审批同意,乙方擅自装修的,甲方有权采取措施阻止乙方装修并有权解除租赁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3、乙方装修租赁场地必须符合相关规定,并应自行办理需要的相关手续。4、乙方在装修的过程中须遵守甲方管理部门的管理。5、装修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租赁期满或合同终止后,乙方的装修应留在租赁场地内并无偿归甲方所有,甲方无须对乙方的装修费用

9、进行任何补偿。第八条 广告1、建筑物外立面及建筑物内部的广告发布权归甲方所有。2、乙方在租赁场地外立面、与租赁场地相关的建筑物内部或外立面及相关部位设置广告设施时,必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并与甲方另行签订广告位使用合同或类似协议后方可进行。第九条 合同的解除1、乙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租金总额10%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不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包括因违法经营被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吊销、收回经营执照的。(2)乙方逾期 日进场经营的。(3)未按照约定的经营用途和 规定的场地用途使用场地,经甲方书面通知未改正的。(4)利用承租房屋或场地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

10、共利益的,包括但不限于加工、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5)进行其他违法活动或被新闻媒体曝光造成恶劣影响的。(6)擅自以甲方名义进行经营的。(7)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将租赁房屋或场地转让、转租、转借给第三方,或擅自与其他租户交换场地的,或者擅自改变经营范围的。(8)逾期10日未支付租金的。(9)拖欠各项税、费达一个月的。(10)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装修或擅自改变承租房屋或场地结构和设施的。(11)装修时,出现未按甲方同意的装修方案进行装修、损害租赁场地主体结构、严重影响建筑物本体安全、危及公共安全、其他违反装修规定的情形时,经甲方书面通知,乙方未在限定期间内按甲方要求采取有效措施或纠正的。(12

11、)租赁期内未经甲方同意连续停止经营活动超过10日的。(13)违反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情节严重或拒不服从甲方管理的。(14)违反银川晶峰玻璃有限公司及国家的法律法规,造成严重后果或经处罚仍不能改正的。2、本合同有其它特别约定的解除条款的,按该条款执行。第十条 续租乙方有意在租赁期满后续租的,应提前90日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租赁期满前对是否同意续租进行书面答复。甲方同意续租的,双方应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及租金是否上调等问题。租赁期满前甲方未做出书面答复的,视为甲方不同意续租。甲、乙双方未就续签租赁合同达成一致的,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将租赁场地交还给甲方。第十一条 租赁场地的交还租赁期满未能续约或因合

12、同解除等原因提前终止的,乙方应于租赁期满或合同终止之日起3日内将租赁的场地及甲方提供的配套设施以良好、适租的状态交还甲方,同时乙方在租赁期内的装修及增加、增建、改造的固定设施无偿留在租赁场地内归甲方所有;乙方必须与甲方办理交接手续并经甲方书面确认方可视为交还。第十二条 合同终止后存留物品的处理1、本合同租赁期满或因其他原因终止,乙方应在租赁期满或协议终止之日起3日内搬离租赁场地,该搬离期到期后,乙方在租赁场地内的遗留财产视为乙方已自行放弃其所有权并同意甲方有权根据需要自行决定处理,乙方对此表示同意并不表异议。2、本合同租赁期满或因其他原因终止时,若因本合同中乙方联系方式发生变化,乙方未书面通知

13、甲方,导致甲方按本合同联系方式无法送达合同期满通知、终止(解除)合同通知、搬离场地通知或交还场地通知等书面通知,乙方应自行对乙方未尽通知义务产生的后果承担责任,如因此导致乙方按本条第1款处理乙方财产的,乙方无权向甲方主张任何权利。第十三条 通知及文件送达本合同明确记载的各方地址即为合同履约期内文件送达的地址,如有变动,应立即通知对方。否则,按本合同所签的地址发出通知视为有效。乙方联系地址:第十四条 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或申请有关部门协调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1、提交银川仲裁委员会仲裁;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五条 其他约定事项1、在租

14、赁期间,如果甲方将房屋或场地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无须征得乙方同意,但应告知乙方所有权转移情况,所有权转移后,租赁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2、合同因期满或其它原因终止,自终止之日起3日内,乙方应向原登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3、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采用书面形式,并有双方签字盖章作为合同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4、甲方单方制定的规章制度也作为本合同的附件,规章制度的内容与合同约定相冲突的,以本合同为准,但国家法律、政策另有规定的除外。5、合同期内,如甲方同意进行市场改造或经营业务调整,甲方有权提前终止本合同,乙方对此表示同意并不表异议。甲方按上述内容提前终止

15、本合同的,必须提前3个月通知乙方,并负责向乙方退还合同期内剩余租期的租金及费用。第十六条 生效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一份。甲方:银川晶峰玻璃有限公司 乙方: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电话: 电话 身份证编号: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 2 -经 营 管 理 协 议甲方:银川晶峰玻璃有限公司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友好、自愿的基础上,就乙方租赁银川晶峰玻璃有限公司门窗市场 座1号,接受并遵守甲方统一经营管理和物业管理的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内容甲乙双方共同确认,

16、乙方在经营和使用上述场地的过程中,必须全面服从甲方为统一经营管理银川晶峰玻璃有限公司门窗市场而进行的商业管理和物业服务管理等(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二、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享有对银川晶峰玻璃有限公司门窗市场实施统一经营管理、物业管理的权利,对管理范围的场地、设备、设施、环境卫生、治安消防、经营秩序及各项经营活动等事务全权实施管理,维护银川晶峰玻璃有限公司门窗市场的正常运行。2、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和修改银川晶峰玻璃有限公司门窗市场的各项规章制度。3、甲方享有依法向乙方每月收取 元管理费、每月 元垃圾清运费公共设施维修基金及相关费用等权利。在签订

17、本合同时交 个月,共计 元。乙方不按规定交纳相关费用,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每逾期一天5的滞纳金,逾期15天不缴纳的,甲方不再有义务提供各种管理服务,对所欠费用可采取必要措施,直至诉诸法律,并有权终止合同。(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接受并服从甲方的统一经营管理和遵守各项管理制度。2、依法享有在银川晶峰玻璃有限公司门窗市场经营范围内的自主经营权,服从甲方统一管理及整体业态的统一规划、统一布局,维护银川晶峰玻璃有限公司门窗市场的整体形象。3、保证遵守银川晶峰玻璃有限公司门窗市场的各项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和规定。按时足额向甲方缴纳物业管理费及各种相关费用。4、严格遵守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保护消费者的利

18、益,执证经营,依法纳税。5、对经营销售的商品自觉建立质量保证体系,确保所销售商品不损害消费者的利益。6、对经营场地雇用人及来访客等违反银川晶峰玻璃有限公司门窗市场管理制度所造成的损失、损害等承担赔偿责任。7、乙方对经营场地进行装饰、改造、添附、门头广告制作等行为时,必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否则,甲方有权予以制止并有权要求乙方恢复原状,由此产生的费用及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上述行为如影响市场整体建筑安全或甲方对银川晶峰玻璃有限公司门窗市场统一规划,经甲方制止乙方拒不听从的,乙方同意甲方有权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用于承担违约责任书并有权不再向乙方提供任何服务,如因此造成甲方或其它第三方损失的,乙方还

19、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三、双方约定遵守的管理公约(一)经营秩序和经营行为的管理约定:1、乙方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银川晶峰玻璃有限公司门窗市场的各项管理规定商品明码标价,严禁经销假冒伪劣商品和违禁物品。2、乙方承诺接受甲方管理人员的监督、检查,不得扰乱市场秩序。3、不得有使用大音量音响或高声叫卖、产品展示而发生异味、占用公共过道、张贴等影响他人正常经营和损坏公共财物的行为。4、不得有赌博、酗酒闹事等不文明行为。5、经营场地以大门口为界,禁止在界外陈列商品,禁止任何占道行为并执行门口“三包”内容。6、严格遵守甲方规定的营业时间,按时开门营业,并遵守:(1)非营业时间不得在经营场所留人过夜,如有

20、特殊情况须进入的,应征得甲方管理人员同意;(2)未经甲方同意不得迟开门和早关门;(3)严格遵守甲方因季节变化或营业需要调整的营业时间。(二)遵守甲方治安、消防、保洁管理的各项规定1、乙方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严禁在银川晶峰玻璃有限公司门窗市场范围内动用明火及其他影响银川晶峰玻璃有限公司门窗市场安全的行为。2、不得收藏、携带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汽油、鞭炮等)违禁物品。禁止打架斗殴、干扰管理人员工作等行为,严禁偷窃、挪用银川晶峰玻璃有限公司门窗市场的公共设施、财产和他人物品等违法行为。3、乙方需保证营业时间内经营场所及周边环境的干净

21、整洁,维护银川晶峰玻璃有限公司门窗市场的形象。(三)对银川晶峰玻璃有限公司门窗市场设施设备的管理规定1、严禁动用送配电、消防及照明设施,不得私自开关各电源、动力装置以避免造成损坏,严禁擅自动用消防管道用水。2、照明及其他设施严禁私自拆除、乱拉、更改和增加用电负荷和线路。3、如乙方因经营需要需改动内部设施及结构,需书面申请甲方,并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动工,否则甲方有权制止乙方的一切改造工程。(四)对其它方面的管理规定1、因房屋、设施、设备等故障必须及时抢修,如因市场改造或业态调整需让出经营场地时,乙方需无条件配合。因城市建设、市场改造需要拆迁或停止使用场地设施,乙方需无条件服从配合。2、不得擅自撕扯

22、、涂污、毁损甲方设置的封条、通知、宣传、告示,不得损坏移动各种告示、警示牌、导向牌。3、乙方依照规定,须按时向甲方缴纳各项应付费用,不得拖欠。4、服从甲方关于门面统一形象的安排和要求。5、遵守银川晶峰玻璃有限公司门窗市场的门前管理秩序,不得随意停放车辆、占用位置、堆放货物或杂物,阻挡通道等。6、乙方在市场内悬挂广告牌,须经甲方批准,并交纳相关费用后,方可悬挂。四、违约责任1、乙方若违反本协议约定内容之一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予以纠正并有权要求乙方向甲方支付1000元的违约金并承担全额赔偿责任。经甲方书面指出后在限定的期限内乙方仍不能纠正违约行为的,乙方除承担上述违约和赔偿责任外,乙方同意甲方采取

23、一切必要的措施。2、本协议由特别约定的,按特别约定执行。五、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协议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1、提交银川仲裁委员会仲裁;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六、其他1、本协议一式三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甲方:银川晶峰玻璃有限公司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银川晶峰玻璃有限公司门窗市场消防管理规定一、总则1.1 为加强银川晶峰玻璃公司门窗市场的消防安全工作,保护各方生命、财产安全,明确各方责任,特制定本制度。1.2 银川晶峰玻璃公司

24、门窗市场管理方、经营业主等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共同严格遵守本规定。1.3 根据本规定,由银川晶峰玻璃公司门窗市场管理方负责本规定的实施并指派消防专管人员负责具体实施事宜。1.4 与银川晶峰玻璃公司门窗市场管理方签订银川晶峰玻璃有限公司门窗市场消防安全责任书的经营业主等有关单位和个人为消防安全责任方。1.5 本规定中的消防安全责任区为:营业场所及门前包干责任区。1.6 本规定中的营业场所为:厂房,具体以租赁合同中的租赁场地为准。1.7本规定中的门前包干责任区的范围为:横向为建筑物沿通道的总长,相邻单位由空档的以二分之一间距为界,纵向为建筑物的外立面至通道的路牙,无路牙的,以通道中心为界。因各经营场所

25、的位置不同,除营业场所所在位置按照上述规定方法能明确包干责任区范围的外,其他以晶峰玻璃公司门窗市场管理方具体划定范围为准。1.8 本规定相关各方除须严格遵守本规定外,还须严格遵守相关消防法律、法规、规章、政策。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2.1 银川晶峰玻璃公司门窗市场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应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和“谁主管、谁负责”的方针,由各消防安全责任方负责本营业场所的消防安全工作并承担消防安全责任。2.2 消防安全责任方应实行逐级防火责任制(既各消防安全责任方、消防安全责任方负责具体经营的负责人、各消防安全责任方指派的义务消防员三级),以保证有效地贯彻落实各项安全防火制度。2.3 消防安全责

26、任方必须指派义务消防员负责其消防安全责任区内的具体消防安全工作,并将义务消防员名单上报消防专管人员。2.4 消防安全责任方根据营业场所大小和有关消防安全规定,必须配备充足的消防器材和灭火设施,学习防火知识,实习扑救方法,做到“五会”即:会报警、会使用灭火器具、会扑救初期火灾、会抢救受伤人员、物资、会自救、并负有管护消防设施和器材的责任。并建立健全经营场地内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实防火防盗防抢劫、防事故的岗位责任,把消防安全工作落实到实处。2.5 消防安全责任方必须作到“四严禁”:严禁流动吸烟,严禁在消防安全责任区内吸烟,严禁使用明火取暖、做饭,严禁私自乱接电线和超负荷用电。并有责任在消防安全责

27、任区内设有明显的禁止吸烟和禁火标志,有责任主动阻止客户及其他消防安全责任区内的人员吸烟和其它可能存在火险隐患的行为。2.6消防安全责任方须适时对消防器材和灭火设施进行维护和保养,保证完好有效。2.7 消防安全责任方负责本营业场所内的电器、线路安全。必须定期对线路、电器、保险装置的安全进行检查,及时排除隐患;进行电器安装、维修时须委托专业电工人员进行;电气设备须安装漏电保护装置;下班前要认真检查,关闭电源、电器,及时主动消除火险隐患。2.8 消防安全责任方在经营、装修、安装电器时,不得改变消防设备、设施的位置及影响其功能效果;不得将消防安全责任区内的消防设施设备、安全监控设施设备挪用、损坏、拆除

28、、停用、埋压、圈占、丢失。2.9 消防安全责任方不得堵塞、封闭、占用消防通道(包括不得堆放货物、杂物、垃圾、设置障碍等);必须严格遵守消防安全法规。2.10消防安全责任方不得在经营场所内经营、存储、放置易燃易爆等影响消防安全的危险品;必须定期检查在经营场所存储、放置的货物是否存在安全隐患,主动、及时、有效地杜绝消防安全隐患的发生。2.11 消防安全责任方要服从公安消防监督部门、银川晶峰玻璃公司门窗市场管理方及消防专管人员的监督检查、指导,并负责落实。2.12 银川晶峰玻璃公司门窗市场管理方如发现消防安全责任方的消防安全责任区内存在不安全因素时,有权要求消防安全责任方整改,消防安全责任方必须服从

29、并按整改时间和要求及时整改。2.13 消防安全责任方应根据消防安全责任区内的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消防应急预案”,提高消防预警能力,保障消防安全。2.14 消防安全责任方除及时、主动防止和消除火险隐患外,发现火险隐患时还须及时向消防专管人员、银川晶峰玻璃公司门窗市场管理方、公安消防监督部门反映;一旦发生火险,先拨打119,后应通知银川晶峰玻璃公司门窗市场管理方及消防专管人员并应全力配合相关单位、人员和义务消防队奋力扑救,抢救人员,维护市场内外秩序。2.15消防安全责任方由责任关心消防安全责任区以外的银川晶峰玻璃公司门窗市场消防安全工作,有权就消防安全工作向银川晶峰玻璃公司门窗市场管理方提出意

30、见和建议。三、消防、安全管理办法3.1 为加强晶峰玻璃公司门窗市场的消防、安全管理,保证全体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依据国家和地方政府的有关规定,结合银川晶峰玻璃公司门窗市场具体情况,制定本办法。3.2 因消防安全责任方违反防火安全规定或疏于防范,造成火险事故和经济损失的,由消防安全责任方承担全额赔偿责任;造成重大火灾事故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3.3 对于下列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行为之一的,银川晶峰玻璃公司门窗市场管理方有权对消防安全责任方进行一千至三千元的处罚:3.3.1 违反消防和安全管理规定或安全操作规程引起的,除接受公安消防部门处理外,还应接受现场处罚;3.3.2 不按公安机关或银川晶峰玻璃

31、公司门窗市场管理方下达的消防和安全隐患通知整改或限期不能消除隐患的;3.3.3 消防安全设施不健全,在银川晶峰玻璃公司门窗市场管理方提出的整改时间内未落实到位的;3.3.4 发生火灾不报警或延误、阻挡报警和不向办公室报告的;3.3.5 违反前述“四严禁”规定中任何一项的;3.3.6 经营、存储、放置易燃易爆等影响消防安全的危险品的;3.3.7 堵塞、封闭、占用消防通道的;3.3.8 不按规定配置消防器材的货损坏、挪用消防器材的(对损坏器材者另追罚器材造价五倍罚款);3.3.9 未经批准随意搭设临时建筑影响消防安全的;3.4 凡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发生事故造成一定损失的,除处以经济处罚外,要视情

32、节轻重,送交公安机关和有关部门处罚。3.5 接到处罚通知后1日内将罚款上缴,此款将用于安全工作方面。3.6 被罚单位和个人,接到处罚单后,无正当理由逾期不交的,可按日增加处罚五至十元罚款或从租赁合同的保证金中扣除。3.7 本办法在实施中可以两条或两条以上合并处罚。四、附则4.1 本规定由银川晶峰玻璃有限公司负责解释。银川晶峰玻璃有限公司门窗市场消防安全责任书甲方:银川晶峰玻璃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切实加强晶峰玻璃公司门窗市场的消防安全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有关条款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防火安全工作方针,在双方责权一致的原则下制定本责任书,以明确进入本市场经营者的防火安全责任,本责任

33、书一经双方签订,必须严格履行。一、凡进本市场的经营业主,必须认真遵守市场各项消防管理制度。二、各经营业主根据经营面积大小和有关消防安全规定,必须配备灭火器材,学习防火知识,熟悉扑救方法,做到“五会”即:会报警、会使用灭火器材、会扑救初期火灾、会抢救受伤人员、物资、会自救、并负有管护消防设施和器材的责任。并建立健全经营场地内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实防火防盗防抢劫、防事故的岗位责任,把消防安全工作落到实处。三、严格遵守市场“银川晶峰玻璃有限公司门窗市场消防管理规定”和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做到“四严禁”:严禁流动吸烟,严禁在生产车间棚内吸烟,严禁使用明火取暖、做饭,严禁私自乱接电线和超负荷用电。四、各

34、经营者必须服从市场消防专管人员的领导,按要求上报义务消防员名单,负责本经营场地的消防安全工作,下班前要认真检查,关闭电源、电器,主动清除火险隐患。五、发现火险隐患应积极向市场管理人员反映,一旦发生火险,先拨打119,后应全力配合市场管理人员和义务消防队奋力扑救,疏散顾客,抢救人员,维护市场内外秩序。六、乙方在经营、装修、管辖区域内的消防设施设备、安全监控设备设施,不得挪用、损坏、拆除、停用、埋压、圈占、丢失;因违反防火安全规定或疏于防范,造成火险事故和经济损失的负有全额赔偿责任,造成重大火灾事故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七、乙方有责任关心市场消防安全工作,有权向市场管理部门就消防安全工作提出建议和意见。八、银川晶峰玻璃有限公司门窗市场消防安全责任书有效期与营业场地租赁合同期限相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九、本责任书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后补充修改。十、本责任书解释权属银川晶峰玻璃有限公司。甲方:银川晶峰玻璃有限公司 乙方: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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