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有机农业专业合作社
与
生态园有限公司
合 同
签订日期:2010年 月 日
技 术 服 务 协 议
委 托 人: (甲方)
受 托 人: (乙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本合同由 (以下简称甲方)和 (以下简称乙方)在诚实信用的原则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合同双方就 甲方正式加入乙方合作社,由乙方全权负责甲方基地的基础设施建设、蔬菜生产、经营、销售 等相关服务,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 合同内容:
(一)蔬菜生产技术支持服务
1.1.1 服务内容
1.1.1.1 蔬菜生产的常规技术服务,包括从品种选择、播种育苗到田间管理、采摘收获的全程技术服务。
1.1.1.2 乙方确保甲方在蔬菜生产方面所涉支持政策、服务标准及蔬菜品牌发展、经营方面享受与乙方基地同等待遇。
1.1.1.3 乙方对甲方的服务要求应及时回复,得到甲方确认后,乙方进行实施,具体实施完成时间由双方协商确定。
1.1.2 服务标准
1.1.2.1 乙方提供合同期内甲方基地全程技术支持服务。
1.1.2.2 乙方应严格遵循服务规范,包括完善的日志管理、品牌建设等。
1.1.3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伍年内,乙方为甲方提供以上基地运行维护和技术支持服务。伍年服务期过后,甲乙双方可就继续加入合作社另行协商。
(二)合同总价及支付方式
1.2.1合同总价:
服务费:由甲乙双方在刨除各项生产成本后的纯利润中,按照甲方八成,乙方二成的方式分配利润。
1.2.2支付方式
自合同签定且甲方收到蔬菜产品的收益后,乙方与甲方共同进行核算,双方达成一致后,由甲方向乙方支付服务合同费用。
二、 双方责任和违约处理
2.1 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合同,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密切合作,合同未及问题,双方尽量协商解决。
甲方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和法规,保证蔬菜基地的正常运营及配合乙方的蔬菜生产、质量监督、品牌认证、经营销售活动。
2.2 如合同执行中出现不可抗力,包括地震、水灾、火灾、战争、政府行动、意外
事件或其他非双方所能控制或预见的事件,致使合同内容无法履行或全部履行
时,甲乙双方应在10日内将事件情况书面通知另一方并协商解决。
三、 争议、适用法律及仲裁
3.1 因执行本合同所产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
时,可交由 市仲裁中心 仲裁,仲裁结果对双方均具约束力。仲裁费
用由败诉方承担。
3.2 在仲裁期间,除待仲裁部分,合同的其他部分继续执行。
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日期:
日期:
代理记帐业务约定书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自愿达成以下乙方为甲方提供会计代理服务相关事项的业务约定:
一、 乙方为甲方提供以下会计代理服务:建账、记账(总分类
账、二级明细账)、填制财务报表、税务报表、国税申报、地税申报(含网上申报)。甲方如有其他服务要求,需在约定书中注明,口头商定无效。
二、甲方在每月25日至次月15日前,按时将本单位所发生合法的经济业务票据传给乙方(乙方可上门取送票据,每月壹次)并提供纳税申报所需要的各种印章(公章、财务章、人名章等)。因甲方票据传递、提供各种印章及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资料不及时,造成乙方延误各种纳税申报的,责任由甲方自负。
三、在甲方按时传递经济业务票据及按时提供各种印章的情况下,乙方应按时为甲方代理纳税申报,造成延误各税种申报的, 责任由乙方负责。
四、乙方丢失票据,书写、计算错误而引起的税务罚款及滞纳金,责任由乙方负责;甲方账外逃税、提供的虚假票据、提供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引起的税务责任,由甲方负责。
五、甲方的出纳每月应主动与乙方会计核对银行账及现金账余额。
六、甲方在签订业务约定书的同时付款,否则无效,到期后乙方接受甲方付款的视为约定延续,若到期后未续约付款的,约定终止,双方不再相互承担责任。
七、甲方在业务约定期间内如有地址、电话、开户银行及账号、税务登记、工商登记等发生变化应在非报税期内三天、报税期内(每月25日至次月15日)当天通知乙方,不能及时通知乙方由此而产生的后果,由甲方自负。
八、业务约定到期或终止时,如果甲方聘用乙方工作人员,乙方对业务约定期间的凭证、账目、税务出现的问题概不负责。
九、甲方为:1.纯地税户 2.国地税户3.一般纳税人,每月凭证不超过一本,无特殊核算要求(超出要求范围的,服务费另行协商)。
十、约定期限: 年 月至 年 月,付款方式:每 ,另每会计年度账本及报表资料费贰佰元,工商年检代理费贰佰元,残保金代理费贰佰元; 年 月 日合计收取 元。
十一、本业务约定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付款后生效。本约定书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进行协商解决。
十二、会计每月25日至次月1日联系取票据,以下列举部分单据:
1、企业本月开具的发票及与之相对应的收款凭证(进账单、现金送款单、现金收入凭单、出库单、发票领用存情况等);
2、企业取得的购货发票及与之相对应的支出凭证(支票根、电汇单、现金支出凭单、入库单等);
3、企业取得的费用发票(交通费、差旅费、通讯费、广告费、业务宣传费、房租、水电费、办公费、运费、汽油费、保险单据等)及与之相对应的支出凭证(支票根、电汇单、现金支出凭单等);
4、银行缴税税票,利息单,进账单,支票存根,电汇单及其它各种银行票据;
5、企业自制原始凭单:工资单,折旧单等;
6、一般纳税人发票汇总表(一套),作废发票(联次齐全),抵扣票认证清单,金税卡;
7、其它需要的资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凭证报表由乙方暂存,待工作完成后,年度终了时返还客户。
注意:月末取票后企业如开具收入发票须立即通知乙方。
甲方: 乙方:
联系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QQ: 地址:
第6页 共6页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