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土石方工程内部承包合同工程承包人:中阔浩瀚建设有限公司西安工程分公司第一工程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劳务施工人: (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建设部第124号令)等法律、法规和重庆市有关文件的相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甲乙双方就土石方工程劳务施工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劳务内部承包合同。一、乙方资质情况资质证书号码: ;发证机关: ;资质专业及等级: ;复审时间及有效期: 。二、工程名称:重庆市云阳县三峡移民后期工程拾壹号码头三、工程地址:重庆市龙缸一线工程四、工程范围及工作内容:1、工程范围: 2、工
2、程工作内容:土石方挖、装、运、平及回填。3、工程施工工程量(暂定):土石方共计:5,000,000立方米(小写),伍佰万立方米(大写)。五、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按总包合同有关质量的约定, 本工程必须达到合格标准质量评定等级。双方约定的其他质量标准:与甲方和发包方签订的合同一致。六、工期:开工日期: 以具体开工报告为准 竣工日期: 以开工日期推算竣工日期 总日历工作天数 天。(工期与甲方和发包方签订的总包合同一致,如工期延误导致的罚款及其它一切损失同甲方和发包方签订的合同一致,但不可抗力因素及甲方原因所造成的工期延误除外)七、合同价款的确定1、本工程暂定人民币 元(¥ 元),实际合同价款以实际结
3、算的金额为准。2、计价方式与原则:合同价款采用以下第 (1) 条方式确定:(1)可调价格方式,价款的计算方式 33元/M3 (注:运距:0-5公里不得调整,超过5公里按规定调整单价) ;(2)固定综合单价方式,固定综合单价为 ;(3)总价包干方式 ;(4)其他方式,价款的计算方式: ; 3、上述工程的综合单价或者包干总价均已经包括了为实施和完成合同工程所需要的劳务、材料、设备等所有费用以及合同中明示或未明示但应该预计的所有风险因素,合同期视运距情况决定是否调整。八、结算1、乙方应提交的结算资料:(1)按经甲方审定的实际完成量编制的内部承包结算书;(2)有效的工程变更签证资料;(3)其他与内部承
4、包结算有关的经济技术资料;(4)应本工程业主或甲方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2、结算的办理条件:乙方在满足以下 2 条件时,方可进入结算程序,除此之外均视为结算条件不成立:(1)内部承包工程交工并验收合格后 日内向甲方报送结算资料;(2)内部承包工程交工并验收合格且业主与甲方的最终结算经审定后 日内向甲方报送结算资料。3、进入结算程序,甲方业务部门应在确认结算资料的完整有效后 日内对结算资料进行进行审核并与乙方共同审定内部承包结算,报甲方审计部门确认。4、甲方审计部门在收到结算资料并确认完整有效后 日内进行审计确认,专业结算金额以甲方审计部门确认的金额为准。九、工程价款的支付1、工程进度款的支付:乙
5、方于每月25日向甲方提交当月已完工程量的完整有效的书面资料,次月5日前甲方支付给乙方工程款。甲方按每月实际完成工作量80%进行支付给乙方。工程完工后,甲方按实际完成的工程量支付给乙方工程总款的90%。2、工程尾款的支付:工程经甲方及监理方验收合格并结算完毕,15日内支付给乙方全部工程款。乙方所有工程款不含任何税票。十、民工工资发放1、乙方应按月足额发放民工工资。2、乙方支付民工工资必须严格建立农民工工资发放明细表。农民工工资发放明细表中应有主要工作内容、支付时间、支付对象、支付数额、签领人、签领人身份证号码等栏目,签领人和身份证号码必须是民工本人填写,严禁他人代签或一人多签。乙方每次发放农民工
6、工资后必须将农民工签领后的工资表报项目部一份保存并作为留底备查。3、甲方将严格监督乙方按时发放民工工资。从第二次支付乙方工程款开始每次都核查乙方农民工工资发放明细表,若发现乙方上次未按实际全额发放民工工资时,则从工程款扣除民工工资部分代为支付。十一、双方义务:1、甲方义务(1)组建与工程相适应的项目管理班子,全面履行总包合同,组织实施施工管理的各项工作;(2)进场前向乙方交付具备本合同项内部承包作业开工条件的施工场地;(3)进场前向乙方提供业主方根据总包合同提供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路资料;(4)向乙方进行图纸(含设计变更通知单、技术变更核定单)、施工方案、定位放线、测量、试验等交底;向乙方交
7、底该工程质量、技术、进度、环境保护、安全及文明施工等措施和各项技术标准;做好各项交底资料及记录。(5)在乙方进场前向乙方提供相应的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位置;(6)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统一制定各项管理目标,组织编制年、季、月施工计划、物资需用量计划表,实施对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计量检测、实验化验的控制、监督、检查和验收;(7)负责与工程建设单位、监理、设计及有关部门联系,协调现场工作关系;(8)按本合同约定按期向乙方支付工程款。(9)在收到乙方发现文物或有考古、地质研究价值的物品的报告时,及时与建设单位及有关管理部门协商处理意见并督促、检查乙方做好现场保护。(10)在施工过程中,
8、如甲方考核时发现乙方无力完成本内部承包合同的有关条款时,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2、乙方义务(1)乙方需将其作业人员登记造册(须写明姓名、性别、年龄、籍贯、工种、级别、工作证号码及身份证号码),作为本合同附件。(2)乙方派驻的管理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施工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不得低于80%,特殊操作工种持证上岗率为100%。本内部承包工程禁止使用老年工及未成年人,严禁家属和小孩进入施工区域内,如上述人员进入现场出现事故,其责任由乙方承担。(3)在施工生产过程中,乙方必须保证人员相对稳定,不能随意变更注册人员,保证按期、按质、按量完成内部承包工程,服从甲方的统筹安排,统一调动。(4)乙方人员必须按施工图纸
9、及说明施工,如有合理化建议应征得甲方及业主同意,并办理书面洽商变更手续后方可改动施工。在施工中应与其他各内部承包队伍或劳务内部承包队伍配合,保持有序生产,保护其成品、半成品。(5)乙方应对工人进行安全生产、食品卫生、交通安全及预防煤气中毒等方面的教育。乙方人员必须遵守甲方有关安全生产、消防保卫、场容卫生等规章制度,服从甲方有关人员的指导、教育、监督和检查、并及时向甲方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6)现场乙方项目经理负责日常施工的管理、协调工作,解决内部承包工程施工过程中各工种、各工序的协调问题,解决内部关系问题,处理自有人员的社会矛盾等。(7)乙方应负责工程的质量、进度、现场安全、文明施工;(8)开
10、工前5日内乙方应向甲方提交内部承包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经甲方批准后方能进行施工;(9)乙方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工艺程序进行操作并作好工程质量自检工作,自觉接受甲方的质量监督,如因质量不合格造成返工,或者因乙方违反设计要求、操作规程、材料以次充好、偷工减料、粗制滥造、不听指挥等自身原因造成的质量事故,由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10)乙方每月初提供施工进度计划给甲方。(11)工程完工后,由甲方会同业主、监理单位、质检站、专业检测机构对内部承包工程进行检测、验收,乙方单位应积极配合。(12)涉及工程的全部技术经济资料,乙方必须随工程进度向甲方报送原件两套。(13)工程完工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交经业
11、主、监理单位等签字认可的竣工资料一式肆份。十二、安全文明施工、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处理1、本工程安全检查标准为JGJ59-9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标准。甲乙双方必须贯彻、执行国家和政府、行业主管部门颁布实施的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各项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如本工程未达到上述标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整改,整改期间,工期不得顺延。2、本工程文明施工标准为重庆市建筑工地文明施工标准中的渝建发200039号文标准。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符合标准的施工条件,为乙方提供现场食宿条件。乙方应加强现场科学管理,坚持文明施工,随时接受各部门的检查。本工程如未达到重庆市建筑工地文明施工标准中的合格 标准,甲方
12、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整改。3、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处理:(1)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甲乙双方应采取紧急措施防止事态扩大并全力组织抢救伤者,工伤事宜由乙方自行处理,工伤处理费用由乙方先行垫付,同时保护事故现场,如因抢救伤者必须移动现场设备,须作出书面记录或拍照。(2)按照有关规定,双方应分清事故责任,由事故责任方承担相应的责任及费用。双方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十三、工程质量验收与保修1、本内部承包工程质量双方约定为: 合格 2、乙方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的质量检验标准、施工验收规范和施工图组织施工。在施工中发现设计有误,须立即向甲方提出,取得文字变更洽商手续后方可继续施工
13、。3、隐蔽工程具备覆盖、掩盖条件的,由乙方提前2天书面通知甲方进行隐蔽工程验收,甲方应在接到通知后1日内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甲方出据书面材料后,乙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验收不合格的,乙方须在2日内整改完毕,重新验收。4、本工程验收以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质量检验标准及施工图为依据,自工程施工完毕后28日内由甲乙双方共同办理书面验收手续;十四、工期延误1、对于以下原因造成完工日期推迟的,经甲方和业主方施工代表确认,工期相应顺延。(1)因战争、动乱、自然灾害或非甲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等不可抗力;(2)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3)乙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但仍未能从业主方获得施工必须的书面指示、
14、工程材料、图纸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4)一周内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停气或安排任务不及时造成停工、窝工累计超过24小时;(5)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2、乙方应在上述情况发生后7日内,就延误内容向甲方提出书面报告,甲方应于7日内就延长完工期限给予书面答复。乙方逾期未提出书面报告的,视为其放弃此项权利;甲方逾期未答复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其承认此事实。十五、材料机具供应1、本工程由甲方提供的机械设备、工具用具为: 2、乙方自备的机械设备、工具用具:所需全部机械设备、工具用具3、防护用具由乙方自备。甲方提供的防护用品不收取乙方费用,但乙方应妥善保管,如有损坏或丢失由乙方按购价赔偿。4、本
15、工程的炸药、雷管、油料等材料由甲方提供至现场交由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材料费用每月结账时从工程款中扣除。5、其他材料的供应方式 按现场实际施工情况甲乙双方协商 。6、乙方应遵守和执行甲方的材料领用规定,对领用的材料要与甲方共同清点,履行书面领、还手续,对租用的甲方机具,要严格按操作规程使用,加强维修保养,并按甲方规定支付租用费用。7、乙方自供材料的检验由甲方负责,检验试验费由乙方承担。乙方自行承担自供材料不合格造成的工期、费用损失,并承担给甲方造成的直接及间接损失。8、为加强现场材料管理,乙方进场材料必须经甲方登记并堆放至甲方指定地点,若借用甲方材料必须先办手续,不得未经许可私自搬用,否则给予重
16、罚;十六、合同履约金及安全保证金 十七、违约责任1、若乙方签订本合同后未按甲方指令延期7日仍未进场施工的或乙方中途退场,视为乙方单方解除合同。2、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施工质量不合格及做错的,由乙方负责返工、整改,但工期不顺延。3、乙方必须服从发包人的管理,因乙方不服从管理给甲方造成损失的,按损失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十八、争议的解决1、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自行和解或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任何一方不愿和解、调解或和解、调解不成的,甲乙双方约定采用下列第 2 种方式解决争议:(1)向重庆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法院起诉。2、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甲乙双方都应继
17、续履行合同,保持工作连续,保护好已完工作成果:(1)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甲乙双方协议终止合同;(2)调解要求停止合同工作,且为甲乙双方接受;(3)仲裁机构要求停止合同工作;(4)法院要求停止合同工作。十九、合同生效与终止合同生效: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终止:工程完工,工程款及各费用结清后本合同自行终止。二十、本合同未尽事宜,以甲方或发包方与业主所签总包合同的约定为准;其它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二十一、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 贰 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理人: 法定代理人: 地 址: 地 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