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眼保健操检查细则为了进一步增强学生保护视力、预防近视的意识,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规范学生眼保健操的动作,提高学生眼保健操的质量,特制定眼保健操检查细则如下:(一)对教师的要求:1.学生做眼保健操时,由该节课任课教师负责组织。眼保健操期间,教师必须认真查看学生做操的情况,督促学生专心做眼操。2.科任老师要在眼保健操音乐响起时,提醒学生停止正在进行的活动,跟随眼操音乐认真做眼保健操。任课老师不得占用眼保健操的时间。3.上音乐、美术、信息技术、体育等课的班级,学生必须在教室先做完眼保健操,再排队至相应的功能室,其眼保健操的管理工作均由该堂课的任课教师负责。4. 班主任利用班会课及其他时间对学生进行
2、眼操复习指导。以保证眼操动作准确规范。(二)对学生的要求:1做眼保健操音乐响后,学生不能做其他事,认真做眼操。2要求从音乐中“闭眼”的口令开始做到全体学生闭眼,到音乐结束睁开双眼,中间不得睁眼。3. 做眼保健操时,要闭眼,坐端正,找准穴位。做时要身直头直,头不动,手肘必须支撑在课桌上。4做眼保健操时,应随节拍静心做眼操,桌面上不摆放任何书本或学习用品。(三)评分标准(总分5分)眼保健操的评比按优、良、中、差进行等级评定。其中, 5分为优,4分为良,3分为中,2分及2分以下为差。总分为5分,以下1-4情况,每发现1人扣0.5分。1. 发现该班学生在教室说笑、打闹、走动及外出教室、做其他事情或不做眼保健操。2. 做眼操时,手按在穴位上不动,或睁开眼睛做或乱做。3. 眼操时间,班级桌面上摆放书本或学习用品。4. 做眼操时手肘没有支撑在课桌上。5. 任课教师没有及时到位或没有监管学生做眼操,直接扣1分。眼保健操由大队部进行检查,校医进行抽查,评比考核表由校医进行填写。眼保健操每天量化考核评比一次(特殊情况除外),一周累计后进行统计,并纳入静心校园的考核评比。精选范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