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张煤机装备产业园一期液力、圆环链分厂
石材幕墙专业分包合同
工程名称:张煤机装备产业园一期液力、圆环链石材幕墙项目
总包单位:
分包单位:
日 期: 年 月 日
张煤机装备产业园一期液力、圆环链分厂
石材幕墙专业分包合同
发包人: (以下称甲方)
承包人: (以下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和特点,为明确甲乙双方在施工中的权利、责任和义务,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1分包工程名称:
1.2分包工程地点:
1.3工程承包范围:
1.4分包方式:包工包料。
二、分包合同价款
2.1工程量(暂定):液力分厂2300m2,圆环链分厂1370m2,合同单价为480元/m2合同暂定金额: 大写:壹佰柒拾陆万壹仟陆佰元 ,小写:人民币 1761600元。(以最终结算为准)。
2.2本合同单价含所施部位生活楼辅房外墙岩棉保温板的安装费,本单价为合同固定单价包含施工过程中所有风险因素(除不可抗力外),最终结算不再调整单价;实际完成各项目数量如有增减时根据本合同单价调整结算价款。
三、工期
3.1.分期施工,满足甲方进度要求,液力分厂8月20日—9月20日;圆环链分厂8月25日—9月25日。
3.2.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严格按甲方制订的进度计划,确保各节点计划的完成。
3.3. 如由于甲方的原因,工期可适当延续(必须经甲方项目经理确认为准,其他人员确认无效),但乙方必须采取积极的赶工措施,确保规定竣工时间的实现。
3.4. 其他工期延误和顺延约定:出现不可抗力(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不可抗力的判别以当地电台、电视台报导为准。一天以上台风,暴雨;由市政府规定的停止施工的各项条件);工期经甲方项目经理签字认可后可相应顺延。
3.5双方签订合同之前,乙方必须按照甲方要求交合同总价10%的工期履约保证金,工程如期完工后一个月内,一次性返还给乙方,若由于乙方责任致使工期延误,甲方有权扣减相应的工期履约保证金。
四、 工程质量标准:
4.1质量验收标准
4.1.1双方关于分包工程质量标准的约定:一次性验收合格,以国家或地方政府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及设计图纸为准,同时满足甲方的施工要求,在施工过程中乙方要严格按照甲方、监理及业主审批合格后的施工方案施工,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4.1.2乙方对幕墙加工、施工中使用的所有配套材料,如石材、型材、结构胶、密封胶等均应提供厂家名称、供应商、品牌、产品规格、型号厚度、并附有产品说明及厂家资质证明。所有备件材料应选用优质产品,并经认可后双方共同封样,作为验收标准。
4.1.3乙方负责各产品交付前的成品保护及交付前的清理直至达到要求;乙方在安装过程中必须采取有效、可靠的措施来确保墙面等不受污染、损坏等,如有污染、损坏则由乙方承担责任及费用。
4.1.4石材应同时符合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同一面中没有明显的杂色、颜色基本一致,板材不应存在以下现象:翘曲,表面裂纹、异色斑点、大面积明显的斜射纹、污点及凹陷。否则,乙方须无条件返工。
4.2工程质量保修
4.2.1正常使用情况下,自各单项工程整体验收合格之日起保修贰年。
4.2.2人为损坏或不可抗力因素损坏不属保修范围。
4.2.3保修期结束之时为本合同终止之日。
4.2.4乙方接到甲方保修通知,必须在24小时内到现场处理。
五、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
5.1协议条款。
5.2工程实物量和设备材料清单、型号、数量、单价、金额。
5.3标准、规范和其它有关技术资料、技术要求。
5.4国家法律、法规、部门条例及地方政府部门的文件。
5.5招标文件中的技术要求。
六.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行政法规及工程建设标准
6.1本合同使用汉语语言。
6.2本合同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本合同文件的适用法律是中国和河北省市法律,法规,及合同文件规定的部门法律、法规。
6.3本分包工程适用的工程建设标准;本合同适用的标准、规范为现行国家及河北省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强制性标准。当对同一问题国家和河北省颁布的标准、规范产生不一致时,以国家和河北省颁布的标准、规范和规定高标准为准。
除以上工程建设标准以外,总包合同中约定的与分包工程相关的工程标准均适用于本分包工程。
七.图纸
7.1甲方向乙方提供图纸的日期;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后三日内。 合同签订后五日内乙方向甲方提供幕墙深化图纸,图纸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签字确认。
八、双方一般职责
8.1现场组织机构
8.1.1乙方项目经理 姓名: 委托 执行本合同。
8.2甲方职责
8.2.1每周由甲方组织生产例会,对一周的生产、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进行总结。并对下周工作进行安排,乙方必须严格执行例会决定的内容。
8.2.3负责该工程全过程管理和协调,并负责同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其他相关单位的联系,协调解决属于甲方职责范围的问题。
8.2.4根据施工图纸及施工说明,在施工前向乙方进行施工技术及安全的交底工作。如图纸变更,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8.2.5负责施工过程中的质量、安全、进度等方面的指导、监督、检查和考核。发现问题及时向乙方提出整改意见。
8.2.6乙方不能及时整改或明显不能履行合同,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进度不满足要求或发生无故停工、媒体曝光、不服从管理等事件,甲方有权责令乙方整改,乙方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8.2.8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发生集体上访给甲方造成任何影响的行为。
8.2.8乙方人员、材料、设备的进退场必须提前通知甲方,获得甲方的同意。
8.2.9甲方负责施工现场内的临时用电接至甲方指定位置的二级配电箱;二级配电箱以后的线缆、箱均由乙方自备,乙方在属于自己的配电箱内自行安装电度计量表。
8.2.11对乙方工程款使用及分配情况的监督与检查。
8.2.12甲方有权根据现场需要对分包工作的数量和内容进行调整。
8.2.13双方约定甲方应做的其他工作: 无
8.3乙方职责
8.3.1乙方须配备足够的常驻现场的管理、技术、生产及专职安全员等人员。
8.3.2乙方应在本合同签定生效后三天内向甲方提交分包工程总体进度计划及施工方案。乙方向甲方提交(月、度、周)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的进度统计报表的时间为:每月25日前
8.3.3向甲方提交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的时间:合同签订后一周内,方案需合理可行。
8.3.4由乙方负责对图纸的深化设计,深化设计图纸作为合同附件,石材幕墙及型材的品牌、样式、颜色必须符合建设单位的要求,相应的五金配件必须达到标准。
8.3.5乙方人员在施工中应爱护甲方财物,并做好成品保护。对因施工不当或施工质量未达到国家工程质量验收标准造成的设备、材料、工具及其他损失,应负责赔偿。
8.3.6乙方必须保证足够的款项支付工程所需人工、材料、机械费用,不得以任何理由作为拒绝支付该款项的条件。
8.3.7施工过程中的各项工作必须符合甲方的一体化程序及业主的贯标要求,乙方必须提供项目管理和工程所需的任何文件,并按时提交合格的工程竣工资料。
8.3.8乙方进场时需提供全体现场施工人员花名册、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三份,按照甲方实名制管理办法执行,由甲方统一办理进场手续及出入证,工本费由乙方承担,严禁未办理手续的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8.3.9特殊工种必须持有有效的上岗操作证并遵守各项操作规程。
8.3.10乙方有按照甲方统一要求进行文明施工的义务,及时清理由自身施工所产生的建筑垃圾,保持施工场地的清洁。施工完毕应严格按甲方要求做到工完场清,材料机具堆(停)放整齐。做好施工期间车辆进出场的保洁。施工人员按甲方要求统一着装,费用自理。人员进入现场必须按要求佩戴安全防护用品。
8.3.11乙方人员的交通、吃饭、食宿由乙方自行解决,安全保卫等责任由乙方承担;如乙方人员在甲方生活区住宿按照甲方规定收取房屋租赁费、水电费。
8.3.12施工现场内乙方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发生打架、斗殴的事件、封堵甲方大门(不管是自己单位或其他单位造成的)。若发生上诉行为等,乙方需向甲方交纳10000元/次的违约金,造成的人员伤亡或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8.3.13施工现场内用电由乙方派人管理但必须符合甲方施工现场相关规定,乙方承担并负责自身施工所需的各种机械、工具的配置,符合安全法规。
8.3.14乙方进入施工现场的材料和工具,由乙方自行负责保管。积极配合好甲方做好材料、设备的进场报验工作。
8.3.15乙方已经了解和熟悉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要求并承诺严格遵照执行。违章作业及违反甲方管理制度的处罚按甲方制定的标准执行。
8.3.16乙方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办理保险。若因乙方施工人员在施工现场违规操作、违章指挥等自身原因发生伤亡事故时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及经济赔偿等所有相关费用。
8.3.17乙方不得将承揽的工程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8.3.18如施工现场情况发生变化或设计变更等造成乙方的人员、机械的停工费由乙方自行承担。
8.3.19施工过程的监控由乙方负责,随时接受甲方、监理及业主的监督和指导。
8.3.20为确保工程施工的连续性和施工进度的要求,凡遇农忙和节假日,乙方事先必须制定详尽的劳动力安排计划,组织好劳动力,保证工程施工进度。乙方不得因农忙、节假日等原因影响工程施工,若因人员问题影响工程进度,乙方须承担相应责任。
8.3.21乙方进场前须与甲方相关部门签订安全协议、临时用电协议、消防保卫协议、后勤管理协议等并履行相关协议内容。
8.3.22乙方自行负责测量各单位工程辅房石材幕墙尺寸、位置,并对其结果负责。
8.3.23乙方必须确保施工资料的完整,不得因资料问题影响甲方备案手续的办理,否则必须承担由此对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九、质量与安全文明施工
9.1乙方必须遵守国家的各项安全法规并严格按照安全协议内容施工。
9.2达到河北省安全文明工地及工程公司质量标准化施工之要求。
9.3乙方需负责因甲方及建设方等各类检查而需进行的宣传、整改等工作及所发生的费用。
9.4石材幕墙中的石材、型钢、铝材、角钢等必须提供样品,经甲方确认后封样。
9.5所提供的二次深化设计中的技术要求不得低于招标文件中的要求,并满足承诺时的要求。
9.6乙方提供的深化设计图纸由郑州六院确认,必须有郑州六院的签字盖章,现场交付各单位。
9.7乙方负责所施项目的各项检测试验,并确保工程能够顺利验收交工。
9.8石材幕墙和负责与围护板、钢结构、玻璃幕墙厂家协调细节处理,石材幕墙和玻璃幕墙结合处,由最后施工的一方负责打胶,但必须与玻璃幕墙尺寸相结合好,否则甲方有权协调给另一方施工,但费用从乙方扣除。
十.合同价款与支付
10.1本合同价款采用固定单价方式确定。单价内包括幕墙石材制作、安装工作中所需人工费、材料费(含材料损耗)、辅材费、机械费、运输费、检测试验费、五金配件、赶工费、夜间施工费、保洁费、现场安全、环保及文明施工费、施工期间政策性调整及汽油、柴油涨价费、人员保险费、风险费、利润、税金等费用,甲方提供脚手架,脚手架局部变动由乙方自行承担费用。一切工作所产生的费用均摊销到工程量清单中的每项单价中,且每项单价在整个工期中固定不变。
10.2本合同单价在本合同签订后不会因国家、行业及政府相关部门发布的政策性文件进行费用调整,一切价格风险均由乙方承担。
10.3合同价款包括的范围:合同工作范围内的所需人工、材料、机械使用等施工现场内所有涉及石材幕墙制作、安装(门窗洞口收口)工程的一切工作内容。
10.4合同价款的支付:合同签订生效后7日内,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20%作为预付款,液力分厂完成后,支付合同总价的30%,圆环链分厂完成后,支付合同总价的30%。全部验收合格后支付至结算价款的95%,剩余5%作为质保金,满两年后一个月内付清所有余款。
10.5本合同单价含税金3.53% 如乙方不能提供工程所在地可抵税建安发票时,甲方将按照3.53%标准扣减结算价款,甲方代扣代缴该部分税金。
十一、竣工结算
11.1工程完工后,需经过甲方及监理单位验收,验收合格后,结算书须经甲方相关部门签字并满足甲方的结算审核程序后才能最终获得确认。
11.2.结算依据:工程量按石材可视面积计算,按照合同单价办理结算。
11.3乙方被清退出场或解除合同的,甲方按照实际完成合格工程量和相应结算单价的70%给乙方办理工程结算。
十二、保险
12.1、甲方投保内容和责任:负责甲方自有的人员生命财产和机械设备的保险。
12.2、乙方投保内容和责任:乙方办理自己在施工场地的人员生命财产和机械设备的保险,并支付相应的保险费用。
十三、违约责任
13.1出现以下几种情况时,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13.2、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每天5000元的违约金,违约金从工期保证金中扣除。
13.3、乙方人员未持有相关上岗证件导致甲方被行政机关处罚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每人 1000 元的违约金。
13.4、乙方人员配置不符合要求或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变更现场管理人员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每人 1000 元的违约金。
13.5、乙方违反甲方相关规章制度和管理要求的,应向甲方支付每次1000元的违约金。
十四、争议
14.1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双方可进行友好协商,协商不成或不愿协商时,双方约定向工程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4.2发生争议后,无论争议是否已解决,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工作连续,保护已完成工作成果,除非双方已同意解除合同或人民法院要求解除合同。
十五、合同解除
15.1、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追求乙方的责任:
15.2、乙方施工期间不遵守现行法律法规或国家强制性标准,如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达不到甲方标准要求(出现严重质量事故或存在严重隐患且整改不力时)。
15.3、因乙方原因停工十天及以上者。
15.4、施工进度严重滞后,虽经努力仍无法改变现状时。
15.5、不服从甲方现场管理,经甲方二次书面通知整改仍无改进时。
15.6、内部组织管理混乱,已无能力组织正常施工时。
15.7、未严格遵守协议或协商约定,不履行或恶意拖欠、拒发工人工资或挪用工程款造成不良后果。
15.8、工人蓄意闹事、围攻甲方场所或群体上访、媒体曝光的。
15.9、将工程再分包、转包的。
15.10、乙方人员在现场发生群殴的。
十六、其他
16.1、双方另签订的其他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6.2、招投标文件中的技术要求作为合同附件。
16.3、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16.4、其他合同附件:单位资质、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等复印件(盖公章)、收款人信息及安全生产管理协议等。
16.5、本合同正本两份,由甲乙双方各一份;副本陆份,甲乙双方各持三份;正、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16.6、双方履行合同全部义务,乙方向甲方交付竣工的分包工程后,竣工结算价款及质保金支付完毕,本合同即告终止。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开户行: 开户行:
账 号: 账 号:
电 话: 电 话:
地 址: 地 址:
附件
张煤机装备产业园一期液力、圆环链分厂石材幕墙项目技术要求
一、工程概况及招标范围
1、工程概况:生活辅楼为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车间为钢结构。
1.1 工程名称:张煤机装备产业园一期液力、圆环链分厂石材幕墙施工。
1.2 工程地点:张煤机装备产业园内
1.3 建筑面积:总建筑面积11.65万平方米。
2、招标范围
本招标工程项目的范围详见本须知前附表。
二、室外装饰工程技术规范及技术要求
1、技术规范
1.1标准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JGT102-2003,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工业行业标准TG3035-1996,以及其中所列的所有国家标准。
1.2相关的技术规范及标准
《建筑幕墙物理性能等级》 GBJ/75225-94
《绝热用岩棉、矿棉及其产品》GB/T 11835-98
《建筑幕墙空气渗透性能检测方法》 GB/T15226-94
《建筑幕墙风压变形性能检测方法》 GB/T15227-94
《建筑幕墙雨水渗透性能检测方法》 GB/T15228-94
2、石材幕墙系统要求:
2.1、圆环链分厂霞红面材采用25厚光面花岗岩,液力分厂白麻面材采用25厚火烧面花岗岩,但必须与封样的石材一致。
2.2、钢型材:墙面区采用8#镀锌槽钢;窗间墙采用6.3#槽钢。
2.3、石材挂件采用4mm厚不锈钢挂件,石材板块间打密封胶(黑色胶),缝宽8mm,要求立面分格效果简洁、明快。
2.4、石材幕墙背部为50mm厚岩棉板。
2.5石材幕墙施工必须符合国家规范《金属与石材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133-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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