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合伙经营合同书合伙人合同:姓名 ,性别 ,年龄 ,身份证 ,住址 。第一条 合伙宗旨: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第二条 合伙名称经营地:农庄牧业养殖基地。第三条 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牧业羊牛养殖。第四条 合伙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 年。第五条 合伙出资金额、方式、期限。(一)合伙人 姓名以 方式出资,计人民币 元。(二)各合伙人的出资,于 年 月 日以前交齐。(三)本合伙出资金共计人民币 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同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第六条 盈余根本与债务承担。(一)盈余分配:以合伙每一股为依据,按
2、照比例均分配。(二)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以合伙企业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每一合伙股为依据,按比例平均承担。第七条 入伙、退火出资资金。(一)入伙1、新合伙人入伙,必须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2、承认并签署合伙协议,承担同等责任,入伙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人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二)退伙:1、自愿退伙。2、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3、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4、退伙人由合伙企业一个月内清算退伙人出资资金,但必须承担入伙企业10%的风险启动金。第八条 合伙负责人及合伙事务执行。(一)全体合伙人共同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二)合伙人协议约定合伙决定:委托 为合伙企业负责人,其权限为
3、:1、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2、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3、出售合伙企业的产品,购进常用货物。4、支付合伙债务。5、 。第九条 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一)合伙人的权利:1、合伙事务的经营权、决定权和监督权,合伙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无论出资多少每个人都有表决权。2、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3、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按合同股份制平均分配,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二)合伙人义务:1、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企业财产的统一。2、分担合伙企业经营损失的债务。3、为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第十条 禁止行为。(一)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企业的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
4、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企业,造成企业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二)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第十二条 合伙的终止和结算。(一)合伙因下列情况解散。1、合伙期限届满。2、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3、出租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被解散的其它原因。(二)合伙的清算。1、合伙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2、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协商当面清算所有事务。3、清算时合伙有亏损,合伙企业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各合伙人平均承担清偿责任。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一)合伙人未缴足出资的,造成合伙企业由于资金不足筹建失败,应当赔偿由此给其它合伙人造成的损失。(二)合伙人因严重违反本协议,或重大过失而导致合伙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第十四条 其它(一)经协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二)入伙合同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三)本合同一式三份,合伙人与合伙企业各执一份,另一份送登记机关存档一份。(四)本合同经各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