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v人们常说,法律是空气、水,或者是面包,是人们一刻也不能离开的东西。法律本来是生活本质的呈现,直接决定了人们的生活态度和行为方式。为证明这一说法,请听一则所罗门的故事。v据希伯莱传说,神赐给所罗门王极大的智慧,“如同海沙不可测量”。天下列王都差人听 他的智语。圣经列王纪上记载了这样 一件事:一日,两*女争夺孩子,久执不下。所罗门王令人将孩子一劈为二,各与半,一女愿劈,一女不愿,宁送子与彼。王遂判子归后者。在故事中,所罗门王判案依据什么呢?v所罗门王依据的是一种生活常识与生活经验生母一般比其他人对孩子有更深厚的感情,舍不得让孩子被劈而死。这种生活常识与生活经验是世世代代积累下来的,可以超越时空
2、岁月,为后世人们所用。所以说,法律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伴随我们从摇篮走向坟墓。从出生时起我们就穿上法律的外衣,直到临近死亡脱下法律的外衣并通过遗嘱加以处置,法律伴随我们人生的始终。请问,如果遇到以下情况,你会如何处理?v1.买手机回来,你会保留购机的发票吗?v2.在手机使用过程中,如果运营商因某项增值业务多收你5元钱,你会怎么办?v3.当手机被盗,你好不容易抓到偷你手机的小偷时,你会如何处理?温馨提示:学习法律后,我们要自觉养成按 照法律思考、分析和解决法律问题的习惯。一.法律思维的含义二.法律思维的特征三.培养法律思维的途径一.法律思维的含义v1.什么是法律思维?所谓法律思维,就是按照法律
3、的规定、精神和 原理,思考、分析和解决法律问题的习惯和取向。v2.在通常情况下,法律问题往往还包含着政治、经济或道德问题,可以从道德的、经济的、政治的角度来思考和处理,但一旦这些问题被纳入法律调整的范围,就应当按照法律的规定、原理和精神来思考与处理。对法律问题的思考和处理,法律思维方式应当优先。例如 欠债还钱是几乎所有社会普遍通行的一项道德原则。法律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利,但法律中有诉讼时效的规定。按照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债权人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债权的诉讼时效为二年。也就是说,如果债权人在二年内既没有向法院起诉债务人,也没有向债务人提出还债要求,而且债务人也没有表示要偿还债务,那么债权人的债权就
4、不再受法律保护。法律虽然不强迫债务人履行义务,但并不反对债务人自行履行,因为从道德上说,一项债务不论过了多长时间,债务人都有义务偿还。在此类情况下,法律思维与道德思维之间即产生了冲突。必须强调的是,在对法律问题的思考与处理上,法律思维应当优先,不能用道德的原则和道德评价取代法律的规则和评价。二.法律思维的特征v1.讲法律v2.讲证据v3.讲程序v4.讲法理1.讲法律v(1)思考和处理法律问题要以法律为准绳v(2)在法与情、法与理冲突时,要遵守法律遇到合理不合法或合情不合法的情况。但是,即使人们感觉到某些法律规定不合理、不合情,也不能漠视违背或搁置法律。一项法律规定,只要它没有被修改或废除,就是
5、有效的,人们就有义务遵守或执行。如果人们觉得某项法律规定不合理,可以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修改或废除的建议,由有关国家机关修改或废除该项法律规定,但在国家修改或废除之前,仍然必须遵守或执行。案例 男子帮助妻子实施安乐死被诉故意杀人 今年43岁的被告人程鹏才是大冶市保安镇塘湾村农民,其妻柯珍英因患风湿病自2000年起一直瘫痪在床,生活不能自理,多次要求程鹏才让她喝农药自杀,在被程鹏才一次次拒绝后,2008年5月30日,柯珍英再次对程鹏才提出这一要求。程鹏才想到妻子多年受病痛的折磨以及在经济上给家庭带来的压力,就同意了妻子的请求,并于当天到大冶市保安镇种子站购回一瓶剧毒农药。6月2日晚,柯珍英与程鹏才
6、商定第二天一早由程鹏将农药给她喝。次日早晨6时许,程鹏到柯珍英睡房,将事先准备好的农药灌进一空牛奶盒里,插好吸管,放在柯的枕边,然后独自出门。柯在吸食农药过程中,不小心将牛奶盒弄到地上,让女儿打电话将程鹏才叫回。程鹏才回家后重新将吸管放在柯的枕边。过了20多分钟,柯珍英喝农药自杀身亡。最后大冶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程鹏才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生命权是公民的一项最重要的权利,任何人未经法律许可,均不得非法剥夺他人的生命。程鹏才的行为符合故意杀人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2.讲证据(1)思考和处理法律问题要以证据为根据证据就是以法律规定的形式表现出来、能够证明案件真
7、实情况的事实。(2)证据要有合法性、客观性、关联性 案例 孙中界遭遇“钓鱼式执法”3.讲程序(1)思考和处理法律问题要从法律程序出发法律程序就是法律所规定的法律行为的规定和过程。(2)法律程序的重要性程序公正是保障实现个案实体公正最有力的制度性条件。离开正当的法律程序,法律的公平、正义、秩序、效率、自由和人权等价值都将无法实现。案例 余祥林冤案引发的思考v九十年只代初,四川省夹江县发生一起造假行为,是非法使用别人商标的侵权行为。四川省技术监督局进行打假,按照法律作出了处罚,处罚决定在实体上没有问题。但被处罚人以打假者程序违法为由提起行政诉讼,主张商标侵权应由工商局进行查处,技术监督局是越权行政
8、,程序违法。夹江法院原本准备支持原告主张,判打假者败诉。但当地的人大常委会实行个案监督,让法院院长去汇报。院长说准备判打假者败诉,人大的同志就不理解,认为好人不应败诉。但是按照法治观念,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官不应预设立场,而只能依法裁决,而人大的同志显然持的是人治的观念。后来,该法院逐级请示直到最高法院,最高法院作出了越权行政无效,应判打假者败诉的批复。批复刚下来,还没宣判时,发生一个戏剧性的事件,焦点访谈对该案进行采访报道,并分析认为程序违法不碍实体正确,不能判打假者败诉,这是舆论监督。最后,据说最高院把批复给追了回来。这就是典型的人治社会,其结果只会导致人们对法律、制度、规则的不信任,而相
9、信青天大老爷。不讲究程序,梁山好汉,路见不平一声吼,该出手时就出手。是不是贪官污吏?是贪官污吏。该不该杀?v10多年前,商丘市柘城县老王集乡赵楼村村民赵振晌和邻居赵作海打架后,赵振晌失踪。1年多后,村民在淘井时发现一具无头尸体,以为死者就是赵振晌,其家属报警,柘城警方遂将赵作海带走审讯。据了解,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后经审理认为:1999年5月的一天,赵作海与素有暧昧关系的同村一妇女发生关系时,被村民赵振晌看到。赵振晌与这名妇女也有私情,因此与赵作海发生争斗。赵振晌持刀追打赵作海,打斗中,赵作海夺过刀将赵振晌杀死。赵作海被叛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判决后,赵作海未上诉。6年前,赵作海被羁押于河南省第一
10、监狱服刑。入狱后他两次获减刑,先被改判为无期徒刑,后又被改判为有期徒刑20年。v然而,2010年五一期间,被“杀死”10多年的赵振晌,突然出现。据赵振晌说,他没死,一直在外面做生意。至于当初为什么突然失踪,赵振晌给李忠愿的解释是:当时和赵作海打架时,他砍了赵作海几刀,还以为把赵作海砍死了,就跑出去了。4.讲法理(1)思考与处理法律问题要运用法律理由来支持法律结论法律思维的任务不仅要获得处理法律问题的结论,而且要为法律结论提供充分的法律理由。(2)法律思维对理由有特殊要求法律理由必须公开、有法律上的依据和说服力。案例 一个裁判文书引发的申述v学习法律知识。学习和掌握基本的法律知识,是培养法律思维
11、方式的前提。一个对法律知识一无所知的人,不可能形成法律思维方式。法律知识通常包括法律、法规方面的知识和法律原理方面的知识,这两部分法律知识对于培养法律思维方式都很重要。只有既了解法律、法规在某个问题上的具体规定,又了解法律的原理、原则,才能更好地领会法律精神,养成法律思维,并运用法律思维思考和处理各种法律问题。v 掌握法律方法。法律方法是人们从法律角度思考、分析和解决法律问题的方法。法律方法构成法律思维的基本要素,法律思维的过程就是运用法律方法思考、分析和解决法律问题的过程。我们要培养法律思维方式,必须掌握法律方法。应当指出,法律工作者使用的法律方法相当复杂,有法律解释的方法、法律推理的方法、填补法律漏洞的方法、认定事实的方法等。每一种基本方法又包括一系列的具体方法。大学生有必要了解和掌握一些基本的法律方法。v参与法律实践。法律思维方式是一种在法律实践中训练、培养和应用的思维方式。脱离具体的法律生活和法律实践,不可能养成法律思维方式。只有通过参与各种法律活动,在法律实践中运用法律知识和方法思考、分析、解决法律问题,才能养成一种自觉的法律思维习惯。随着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进程的不断推进,法律对社会生活的调整范围将越来越广泛,人们面临的法律事务必然会越来越多。这既对培养法律思维方式提出了迫切要求,也为培养法律思维方式提供了良好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