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维 修 合 同(本合同用于维修的示范文本)合同编号:签订时间:签订地点:甲方(定作人):_ _法定代表人:_ _乙方(承揽人):_ _法定代表人:_ _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签定以下_修缮协议:第一条修缮修理项目、数量、报酬修缮修理项目及内容计量单位数量或工作量报酬单价金额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第二条定作人保证其有权对上述_进行修缮。第三条承揽人保证其具修缮的资格证照,有权从事修缮的企业。第四条材料材料名称商标生产厂家规格型号计量单位数量质量提供人交付日期消耗定额单价价款第五条检验1定作人检验承揽人提供材料的标准:_、方法:_、时间:_、地点:_2承揽人检验定作人提供材料的标准
2、:_、方法:_、时间:_、地点:_第六条修缮修理时间从_年_月_日到_年_月_日止第七条质量要求修缮修理项目应符合_的规定和要求,具体的技术标准、质量要求包括:_第八条资料提供1定作人于_时间,以_的方式向承揽人提供以下技术资料、图纸:_。2承揽人发现定作人提供的图纸、技术要求不合理的,应在_日向定作人提出书面异议。定作人应在收到书面异议后的_日内答复。第九条转包1定作人(是否)同意将定作物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可以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工作包括:_。2承揽人将其承揽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应当就该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负责。3双方必须在得到对方书面批准后,雇佣第三方执行承揽人在本协议
3、中的有关义务,否则,未被通知方有权单方面停止此协议的执行。4承揽人可以将其承揽的辅助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承揽人将其承揽的辅助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应当就该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负责。第十条保密承揽人应当就以下方面保守秘密,未经定作人许可,不得留存复制品或者技术资料。具体包括:1双方同意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了解到的与双方有关的内容及数据或信息确认为机密。2双方负责确保其雇员和受雇第三方应严格遵守保密义务。3定作人对其专有机密信息自行负责。第十一条中途变更的后果定作人中途变更承揽工作的要求,造成承揽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第十二条协助1承揽工作中定作人应对承揽人提供以下协助:_,并满足以下要求
4、:_。2定作人不履行协助义务致使承揽工作不能完成的,承揽人可以催告定作人在_天内履行协助义务,并可以顺延履行期限。3定作人逾期不履行协助义务的,承揽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十三条监督承揽人在工作期间,应当接受定作人必要的监督检验,但定作人不得因监督检验妨碍承揽人的正常工作。 第十四条保管义务承揽人应当妥善保管定作人提供的材料以及完成的工作成果。因保管不善造成毁损、灭失的,承揽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十五条更换部件1部件更换可能会影响_的功能、性能,承揽人要在与定作人协商认同后进行。2定作人为承揽人提供的更换部件必须保证为与设备同品牌原装部件,如有特殊情况,承揽人人需在与定作人协商认同后更换与原
5、部件应用功能与技术指标相近的部件。3更换部件的费用由定作人承担,承揽人有义务提供部件的报价,供定作人参考确认,报价中的部件价格不得高于设备的生产商在_市授权的维修(服务)中心提供的部件价格。定作人可以在经承揽人书面确认的第三家(设备供应商或直接代理商)处购买部件。4承揽人未经定作人同意不应自行更换或雇佣未经定作人书面同意的第三方更换或拆卸部件。第十六条交付修缮修理项目完工后,交付时间:_,交付方式:_,交付地点:_。第十七条验收1双方约定由_来进行本次修缮的验收工作,并向其支付规定报酬_元。该部分费用由定作人来负担。2修缮修理项目检验标准依据_,具体验收时间为:_第十八条修缮费用本次修缮的费用
6、为_元,定作人在_年_月_日前向承揽人预付材料款(大写)_元,在本次修缮结束并经验收合格后_日内将尾款_元全部付清。第十九条结算方式报酬与材料费的结算方式为:_第二十条保修设备修复后,对于该设备的同一故障,承揽人提供_个月的保修。但下列情况不属保修范围:1他人擅自拆装或操作失误造成的损坏;2使用假冒或伪劣消耗材料造成的故障和损伤;3因天灾、人灾等不可抗力的因素引起的损坏;4因未经承揽人同意或雇佣第三方修理而引起的损坏。第二十一条合同的变更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_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
7、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第二十二条合同的终止如果发生下列情况,各方有权单方面立即终止本协议。1在没有特殊原因的情况下,双方有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的义务。2未经定作人同意而私自更换部件。3更换部件时,未经定作人同意私自更换非原装品牌或假冒伪劣的部件产品,承揽人退还定作人所付的部件费用,并免费更换原品牌部件,如果造成设备损坏,承揽人要按市场价格进行赔偿。4未经承揽人同意而拖欠承揽人货款。第二十三条合同的转让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规定双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在未经征得另一
8、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给第三者。任何转让,未经另一方书面明确同意,均属无效。第二十四条声明及保证定作人:1定作人保证其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2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定作人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承揽人:1承揽人保证其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2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承揽人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第二十五条通知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
9、采用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第二十六条争议的处理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种方式解决(1)提交_仲裁委员会仲裁;(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第二十七条不可抗力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
10、予中止。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_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
11、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第二十八条合同的解释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的原则、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
12、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触。第二十九条补充与附件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第三十条合同的效力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年,自_年_月_日至_年_月_日止。本合同正本一式_份,双方各执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页无正文)定作人(盖章):住址: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字):承揽人(盖章):住址: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字):代理记帐业务约定书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乙方: (以下简称
13、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自愿达成以下乙方为甲方提供会计代理服务相关事项的业务约定:一、 乙方为甲方提供以下会计代理服务:建账、记账(总分类账、二级明细账)、填制财务报表、税务报表、国税申报、地税申报(含网上申报)。甲方如有其他服务要求,需在约定书中注明,口头商定无效。 二、甲方在每月25日至次月15日前,按时将本单位所发生合法的经济业务票据传给乙方(乙方可上门取送票据,每月壹次)并提供纳税申报所需要的各种印章(公章、财务章、人名章等)。因甲方票据传递、提供各种印章及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资料不及时,造成乙方延误各种纳税申报的,责任由甲方自负。三、在甲方按时传递经济业务票据及按时提供各种印章的情
14、况下,乙方应按时为甲方代理纳税申报,造成延误各税种申报的, 责任由乙方负责。四、乙方丢失票据,书写、计算错误而引起的税务罚款及滞纳金,责任由乙方负责;甲方账外逃税、提供的虚假票据、提供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引起的税务责任,由甲方负责。 五、甲方的出纳每月应主动与乙方会计核对银行账及现金账余额。六、甲方在签订业务约定书的同时付款,否则无效,到期后乙方接受甲方付款的视为约定延续,若到期后未续约付款的,约定终止,双方不再相互承担责任。七、甲方在业务约定期间内如有地址、电话、开户银行及账号、税务登记、工商登记等发生变化应在非报税期内三天、报税期内(每月25日至次月15日)当天通知乙方,不能及时通知乙方由此
15、而产生的后果,由甲方自负。 八、业务约定到期或终止时,如果甲方聘用乙方工作人员,乙方对业务约定期间的凭证、账目、税务出现的问题概不负责。 九、甲方为:1.纯地税户 2.国地税户3.一般纳税人,每月凭证不超过一本,无特殊核算要求(超出要求范围的,服务费另行协商)。十、约定期限: 年 月至 年 月,付款方式:每 ,另每会计年度账本及报表资料费贰佰元,工商年检代理费贰佰元,残保金代理费贰佰元; 年 月 日合计收取 元。十一、本业务约定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付款后生效。本约定书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进行协商解决。十二、会计每月25日至次月1日联系取票据,以下列举部分单
16、据: 1、企业本月开具的发票及与之相对应的收款凭证(进账单、现金送款单、现金收入凭单、出库单、发票领用存情况等);2、企业取得的购货发票及与之相对应的支出凭证(支票根、电汇单、现金支出凭单、入库单等);3、企业取得的费用发票(交通费、差旅费、通讯费、广告费、业务宣传费、房租、水电费、办公费、运费、汽油费、保险单据等)及与之相对应的支出凭证(支票根、电汇单、现金支出凭单等);4、银行缴税税票,利息单,进账单,支票存根,电汇单及其它各种银行票据;5、企业自制原始凭单:工资单,折旧单等;6、一般纳税人发票汇总表(一套),作废发票(联次齐全),抵扣票认证清单,金税卡;7、其它需要的资料_8、凭证报表由乙方暂存,待工作完成后,年度终了时返还客户。 注意:月末取票后企业如开具收入发票须立即通知乙方。甲方: 乙方: 联系人: 联系人: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电子邮件/ QQ: 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