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常年法律顾问聘请合同书编号: 2016-07-03- 甲方: 村民委员会乙方: 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为深入贯彻落实聊发201531号、茌发20161号文件精神,实施法律服务“一乡镇一团队一村居一顾问”工程,全面实现基层法律服务全覆盖,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甲方聘请乙方人员担任 民委员会法律顾问,就双方间的权利义务订立协议如下:一、法律顾问人员 根据甲方要求,乙方指派 担任甲方法律顾问。 二、法律顾问试用期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三个月为试用期,如果试用合格本合同顺延;如试用不合格,本合同终止,并由甲方另行选聘法律顾问。试用期内顾问费按照茌平县“一乡镇一团队一村居一顾问”工程法律顾问工作考核办法(
2、试行)(以下简称考核办法)予以考核结算。三、法律顾问期限期限自2016年5月1日至 2017年4月30日。四、法律顾问费金额及支付方式 根据茌发20161号、茌综发20164号文规定,法律顾 问费金额根据考核办法的规定确定,按月结算,由乡镇(街道)每半年支付一次。 五、服务范围1、担任村居(社区)“两委”法律顾问,促进依法决策、依法管理。解答村居(社区)“两委”成员的法律咨询,参与重要决策的法律审查把关,重要合同、协议的起草、审查、修改,村务管理制度的法律审查,村规民约的法律审查把关;及时将工作开展中遇到的普遍性问题和重大法律事务报告乡镇(街道)党委政府及其法律服务团;2、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依
3、法履行村居(社区)居民的法律援助义务;3、担任村居(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指导员,化解农村社会矛盾。为调委会提供法律咨询、指导调解纠纷、担任特邀调解员参与重大纠纷的调处;4、担任农村法治宣讲员,开展农村法治宣传教育,定期为村民上法制课,解答法律咨询,提高农村干部群众的法律素质;5、代理村居(社区)委托的行政复议、诉讼、仲裁等法律事务。六、服务方式法律顾问应当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提供现场法律顾问服务。对于不需要提供现场法律顾问服务的,法律顾问可以根据甲方的要求,通过书面、电话、网络、微信等方式为甲方及时提供服务。七、甲方权利与义务1、甲方应当建立法律顾问工作室,配备必要办公设施,为法律顾问开展工作
4、提供场所和便利;2、做好村居(社区)委法律顾问基本情况的信息公示;3、为法律顾问提供全面的法律服务信息和资料;4、在聘用期间,乙方指派的人员不能胜任法律顾问工作要求或有其它不适合继续担任法律顾问的情形,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更换人员;5、指定1名人员为固定联络人,负责处理甲方履行本合同的具体事务;6、配合完成乙方人员其他履行工作职责的行为;7、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法律、法规提供法律服务。八、乙方权利义务 1、监督、指导乙方担任法律顾问的人员开展法律咨询、普法宣传、人民调解等工作; 2、为乙方指派的法律顾问人员提供工作支持和保障; 3、乙方指派的担任法律顾问的人员,因客观原因暂时无法提供顾问服务时,
5、及时指派本所其他人员代为履行职责;4、在合同期内,乙方指派的法律顾问未能按本合同的约定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的,乙方应及时与甲方协商更换指派其他人员; 5、乙方及所指派担任法律顾问的人员,对甲方所提供的资料、文件、情况以及有关图纸、谈话记录、录音应当严格保密,非由法律规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泄露;6、法律顾问在履行职责时,可以独立发表咨询意见,不受单位或个人的干涉;7、乙方开展工作情况应及时记入工作日志,对提供法律服务的时间、对象、内容和结果详细记载,一事一记,一次一记。并根据法律服务业务档案的要求,分别建立法律顾问卷和诉讼卷,作为考核评估和兑现奖惩的重要依据。8.甲方与乙方的其他顾问单位产生法律纠
6、纷,乙方可在双方同意的前提下,对双方的法律纠纷进行调解。如调解不成,双方形成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利益冲突时,乙方不得作为任意一方的代理人。九、争议解决合同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由司法行政机关依法调解解决。十、合同终止合同履行期间,双方遇法定事由、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变更等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或遇茌综办发20161号、茌司发20166号文规定的合同终止情形的,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结算顾问费,终止本合同。十一、合同生效本合同经双方代表人或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并盖章后生效。十二、文本份数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市、县司法局各备案一份。甲方: 乙方:法定代表人: 代 表 人: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电话: 电话:2016年4月27日 2016 年4 月27日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