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个人与企业合作协议甲方:_ 乙方:_身份证:_ 身份证:_联系方式:_ 联系方式:_ 第一条 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合伙经营北园大街_号,嘉汇环球广场,c座12,13,14层_宾馆。 第二条 合伙期限合伙期限为_年。自_年_月_日起,至_年_月_日止。第三条 出资额、方式、比例1、合伙人_以嘉汇环球广场,c座_房做为出资方式,计人民币_元。所占合伙比例_%。2、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_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房产仍为个人所有,至时返还。第四条 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1、 盈余分配:以_为依据,按比例分配。2、 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由合伙人财产偿还,合
2、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的_为据,按比例承担。3、 前期投入:项目前期装修,设备等所需资金,以融资方式解决,月息_。正常营业后的所有利润,先返还融资。4、 入伙分红:每月15日,进行上月经营利润分配,出上月经营报表。第五条 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一.入伙:1、 需承认本合同;2、 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3、 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二 退伙:1、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伙;2、 不得在合伙不利时退伙;3、 退伙需提前_月告之其他合伙人,并经全体合伙人同意;4、 中途退伙,需赔偿装修,设备等人民币_元。5、 未经合伙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三 出资的转让:1、允许合伙人转让自
3、已的出资,转让时其它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2、如转让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后,第三人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3、内部转让,需通告其他合伙人。4、合伙人,以其入伙资产做为抵押的,需告之其它合伙人。如因抵押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第六条 合伙负责人及其他合伙人的权利一、_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是:1、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2、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3、处理日常经营收支,及人员任免;4、只能支配伍千元内的,正常经营开支外的支出,高于伍千元的,需经其它合伙人同意;二、其他合伙人权利:1、对合伙负责人及合伙事业进行监督;2、每月15日_时,定时召开董事会,听取负责
4、人开展业务情况的报告;3、每月15日,可检查所有合伙帐册,及经营情况;第七条 禁止行为1、 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2、 禁止以合伙人身份,参于日常经营管理;3、 禁止以合伙人身份,按排招待及低价售房;4、 禁止以合伙企业的名义,对外开展业务及法律行为;5、 如合伙人违反上述各条,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除名第八条 合伙约定 (合伙企业的下例行为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1、 改变合伙企业名称;2、 改变合伙企业经营范围及项目;3、 处分合伙企业不动产;4、 转让合伙企业知识产权和其它财产;5、 以合伙企业为他人提供担保;6、 每年经
5、营利润达不到总出资的13%时,合伙人可先择退伙;第九条 合伙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一、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1、 合伙期届满;2、 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3、 合伙事业违反法律被撤消;4、 法院根据当事人请求,叛决解散;5、 合伙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二、合伙终止后的事项:1、 即行推举清算人,并邀请_为中间人(或公证员)参于清算;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比例分配。2、 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合伙人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于分配。3、 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合伙人出资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份,由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承担。第十条 纠纷的解决合伙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
6、,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给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法院。第十一条 本合同自订立并所有合伙人签字时生效。第十二条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合伙人集体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各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第十三条 其它第十四条 本合同正本_份,合伙人各执一份。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年_月_日 年_月_日代理记帐业务约定书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自愿达成以下乙方为甲方提供会计代理服务相关事项的业务约定:一、 乙方为甲方提供以下会计代理服务:建账
7、、记账(总分类账、二级明细账)、填制财务报表、税务报表、国税申报、地税申报(含网上申报)。甲方如有其他服务要求,需在约定书中注明,口头商定无效。 二、甲方在每月25日至次月15日前,按时将本单位所发生合法的经济业务票据传给乙方(乙方可上门取送票据,每月壹次)并提供纳税申报所需要的各种印章(公章、财务章、人名章等)。因甲方票据传递、提供各种印章及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资料不及时,造成乙方延误各种纳税申报的,责任由甲方自负。三、在甲方按时传递经济业务票据及按时提供各种印章的情况下,乙方应按时为甲方代理纳税申报,造成延误各税种申报的, 责任由乙方负责。四、乙方丢失票据,书写、计算错误而引起的税务罚款及滞
8、纳金,责任由乙方负责;甲方账外逃税、提供的虚假票据、提供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引起的税务责任,由甲方负责。 五、甲方的出纳每月应主动与乙方会计核对银行账及现金账余额。六、甲方在签订业务约定书的同时付款,否则无效,到期后乙方接受甲方付款的视为约定延续,若到期后未续约付款的,约定终止,双方不再相互承担责任。七、甲方在业务约定期间内如有地址、电话、开户银行及账号、税务登记、工商登记等发生变化应在非报税期内三天、报税期内(每月25日至次月15日)当天通知乙方,不能及时通知乙方由此而产生的后果,由甲方自负。 八、业务约定到期或终止时,如果甲方聘用乙方工作人员,乙方对业务约定期间的凭证、账目、税务出现的问题概
9、不负责。 九、甲方为:1.纯地税户 2.国地税户3.一般纳税人,每月凭证不超过一本,无特殊核算要求(超出要求范围的,服务费另行协商)。十、约定期限: 年 月至 年 月,付款方式:每 ,另每会计年度账本及报表资料费贰佰元,工商年检代理费贰佰元,残保金代理费贰佰元; 年 月 日合计收取 元。十一、本业务约定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付款后生效。本约定书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进行协商解决。十二、会计每月25日至次月1日联系取票据,以下列举部分单据: 1、企业本月开具的发票及与之相对应的收款凭证(进账单、现金送款单、现金收入凭单、出库单、发票领用存情况等);2、企业取得的
10、购货发票及与之相对应的支出凭证(支票根、电汇单、现金支出凭单、入库单等);3、企业取得的费用发票(交通费、差旅费、通讯费、广告费、业务宣传费、房租、水电费、办公费、运费、汽油费、保险单据等)及与之相对应的支出凭证(支票根、电汇单、现金支出凭单等);4、银行缴税税票,利息单,进账单,支票存根,电汇单及其它各种银行票据;5、企业自制原始凭单:工资单,折旧单等;6、一般纳税人发票汇总表(一套),作废发票(联次齐全),抵扣票认证清单,金税卡;7、其它需要的资料_8、凭证报表由乙方暂存,待工作完成后,年度终了时返还客户。 注意:月末取票后企业如开具收入发票须立即通知乙方。甲方: 乙方: 联系人: 联系人: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电子邮件/ QQ: 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