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门面铺位)租赁合同 合同编号: 甲方:湖南高桥大市场股份有限公司乙方: 根据式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合同订立人资格 甲、乙双方对本合同主体之资格和授权互相进行了审查、确认,认定签订人资格和授权有效。 二、门面位置、面积、经营期限、经营范围 1、甲方商铺地址:高桥大市场酒水食品城 栋 号。 2、门面租赁面积 平方米。 3、租赁期限为五年,从2015年7月1日起,至2020年6月30日止。 4、经营项目为 酒水、食品 ,乙方不准经营其他系列,擅自改变经营项目的按违约责任处理,并且甲方有权提前终止解
2、除合同。(主要品牌: )。 三、押金、门面租金(含市场管理费)一等其他费用的支付方式 1、押金为:¥ 万元(大写 )。合同期满90日内,退还押金本金(不计息),如双方续签合同,则押金转入下一轮合同。 2、租金(含市场管理费):共计为 元月,不含财产保险及垃圾处理等其他相关费用。其中:租金为 元月,管理费(不含财产保险及垃圾处理费等)为 元月;租金和管理费从第二年开始递增,按每年递增6的标准计算。 3、付款方式为:租金(含市场管理费)每半年交纳一次,在签订本合同时,一次性交纳押金和第一个半年的租金(含市场管理费)。下一个半年的租金(含市场管理费)必须提前60天交纳,以此类推。 因当前的国情和经济
3、环境,酒水食品项目经营户请求市场减轻他们的压力。甲方从扶持酒水产品项目和经营户做大做强的角度出发,同意在2015年下半年减免乙方一个月门面租金(含市场管理费);在2016年下半年减免乙方一个月门面租金(含市场管理)。 同时,根据原合同,在2015年7月1日-2016年6月30日这一年内,其中2016年上半年的租金标准应在2015年的租金标准上递增6%,现市场对经营户“放水养鱼”,2016年上半年的租金标准仍按2015年下半年的租金标准执行,与原合同相比,租金在2016年上半年内没有递增。 4、水电费、电话网络费和维修费等费用的缴费方式:4.1 水电费、电话网络费:由乙方自行向有关部门交纳;4.
4、2维修费:租赁期间,维修费用由乙方负责,如导致甲方有关的设施损毁,乙方要负责赔偿。5、在合同期内,乙方应自觉按合同约定付款、须主动交纳租金(含市场管理费),甲方不另行通知催收。如乙方未自觉按期履行付款义务,按违约责任处理。四、门面装修1、门面外装修:乙方租赁门面的外装修按市场统一规划并由市场负责施工、装修,相关的外装修费用按实际结算,由乙方承担。2、门面内装修:乙方租赁门面的内装修由乙方自行负责,装修方案必须报甲方规划设计部审批后方可施工,并按照甲方的要求保证不降低标准和档次。装修必须符合市场规范和消防、建筑、治安安全要求,不得影响门面的主体结构,并与市场门面整体外貌特征保持一致,经甲方和有关
5、部门验收后,方可投入使用。3、合同期满,装修按“来修去丢”的原则,由乙方将门面腾空交还甲方,乙方门面的内、外装修均不予补偿。4、如门面(店铺)内有甲方广告橱窗出入口、公共设施检修口和消防栓的,乙方装修时必须留出相应的位置,以便甲方施工人员进出检修。 五、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1、甲方协助乙方办理工商、税务等合法经营手续,并由甲方配合税务部门进行地税代征工作。 2、甲方有权负责统一市场的整体布局,划行归市,并统一对外宣传,推广市场形象和提高市场的美誉度,营造良好的经营氛围。乙方充分了解甲方有权对市场的宣传进行统一规划;如无其它明确约定,则甲方有权使用乙方商标及经营品牌用于市场宣传用
6、途。3、甲方须为市场内的租赁户提供一个公正、公平、公开的竞争平台,并制订相关的公约管理制度,乙方须自觉遵守,对不服从管理、欺行霸市、打架斗殴、经营假冒伪劣商品、有侵权行为,甚至是不法经营者,甲方有权配合和提请有关职能部门视情节轻重对其给予警告、罚款、没收非法所得和商品、停业整顿、取消经营资格和无条件的解除合同、清退出场等处理。因经营假冒伪劣商品,情节和后果严重且构成犯罪的,交由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4、甲方负责市场门面的用电、给排水的正常敷设和维护,有权要求乙方对损坏市场的各种设备、设施予以修复或赔偿。5、甲方负责市场正常的经营管理工作,维护市场的正常经营秩序,维护乙方从业人员、购货人员及消费
7、者的合法权益。6、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期支付租金(含市场管理费)及其它按规定应缴纳的税、费。7、市场内所有广告的发布与管理权归甲方所有,乙方在市场内需发布广告,必须向甲方申请并另行办理相关手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须按国家相关法规、政策开展经营活动,遵守甲方制定的市场管理制度,维护市场的正常经营管理秩序。乙方必须做到文明守法经营,不得经营假冒伪劣商品,不得有侵权行为。乙方如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其他侵权行为,一切后果、责任均由乙方自负,与甲方无关;且甲方有权提前终止解除合同,收回门面,甲方已收取的相关费用均不退。乙方在做好自身企业宣传的同时,须配合甲方树立良好的市场形象。 2、乙方应按时足额
8、交纳租金(含市场管理费)及水电费、电话网络等费用,按章缴纳各项税、费,地税由甲方代征,乙方须按照税务部门的规定及时交纳税费。3、乙方应在合同规定的门面范围内从事店内经营活动,不得在走廊、通道等区域店外经营。门面及门前卫生实行“三包”,如有违反,须向甲方缴纳2000元次的容貌维护费。门面消防安全以消防责任书为准。4、如遇甲方进出橱窗施工或铺设广告等,乙方必须无条件配合;乙方不得损坏橱窗及广告,如有违反,由乙方负责全额赔偿。5、乙方自签订本合同之日起,须自行办理人身、货品、财产保险,如发生生产经营、人身财产安全事故,由此所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并负责处理好善后工作。 六、门面的交还1、 合同期满
9、,本合同自动终止解除,乙方应当即腾空门面交还甲方,并保证门面的完好性。 2、 乙方在撤离门面前应当结清所有应缴纳款项和费用。否则,甲方有权依法阻止乙方撤离其财产,由此所引起的一切损失和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3、乙方未能按期完成撤离,或未能按期交还门面给甲方,由此造成甲方、第三方等一切损失和后果,均由乙方自负。 七、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如因不可抗力因素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时,本合同自动解除,并互不承担违约和赔偿责任。 2、如乙方要求提前变更或解除合同,则乙方向甲方缴纳的押金、租金(含市场管理费)和外装修费等费用均不退,且乙方门面的内、外装修均不予补偿。3、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乙方严重违约,
10、甲方有权提前终止解除合同,收回门面,甲方己收取的门面押金、租金(含市管理费)和外装修费等费用均不退,且乙方门面的内、外装修均不予补偿。乙方须按甲方规定的时间腾空门面交还甲方。3.1乙方将承租的门面转让、转借、转租或将门面私自分割为数个门面的;3.2在合同期内,乙方违反约定的经营 酒水、食品 项目,改做其他项目的;3.3利用所经营的门面进行非法活动或销售假冒伪劣商品,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利益的;3.4甲方将门面钥匙交付乙方后,乙方未能及时进场装修的;或未能按时完成装修并开业,影响项目整体的;或在经营期间以任何借口擅自歇业、关门的;或擅自撤场的;3.5破坏房屋结构和设备,造成较大损失的;3.6严重违
11、反市场各项规章制度的;3.7不遵守市场经营秩序,进行店外经营的;3.8不按期履行交租(含市场管理费)、缴税、水电费等各项付款义务的;3.9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有其他侵权行为的。八、违约责任1、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约,均按双方以上约定承担责任。2、乙方如拖欠租金(含市场管理费)及其它应交款和税、费等,除必须如数补交外,甲方有权无条件终止解除本合同,收回门面,甲方己收取乙方的门面押金和租金(含市场管理费)、装修费等相关费用不退,且乙方必须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腾空门面,合同期内门面的所有装修等费用甲方不作任何补偿。九、特别约定乙方租赁甲方门面经营食品、酒水等项目,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省市食品安全及食品流通
12、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乙方经营时出现任何食品安全、侵权等问题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十、争议解决方式1、在合同期内,双方如发生争议,应及时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时,可直接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本合同签订后,:如有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亦可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市场所制定的各项符合法律政策的管理制度和责任书,均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一、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原于 年 月 日签订的门面(铺位)租赁合同废止。十二、本合同一式3份,甲方执2份,乙方执1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湖南高桥大市场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地址:长沙市东二环路578号 住所:电话:84687089 电话:邮编:410014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