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停车场地租赁协议书出租方: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特制定以下租赁事项:一、租赁车位:甲方停车场内车位;二、租赁期限:2014年6月1日至2015年1月31日止。三、承租方式: 1、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租金为1000元/月,(大写人民币:壹仟元整)。 2、付费方式:乙方必须于每月缴纳租金,逾期则视作自动放弃继续租用该车位,管理处有权自动中止,禁止乙方车辆进入。四、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权依法循章对车辆进行管理,并制定车场车辆管理条例。 2、甲方应安排车场管理人员24小时值班及智能化监控管理。 3、甲方应负责停车场内消防设施、清洁卫生处于良好状态。
2、五、乙方权利与义务: 1、签订本协议时,必须提供车主身份证明、车辆行驶证等复印件。 2、乙方必须将车辆锁好,贵重物品、车辆出入证切勿放置于车内。否则造成车辆遗失(包括车内物品)及意外损坏,甲方不负任何赔偿责任。 3、乙方办理停车出入证后,该车辆享有者不限次数出入停车场的权利。 4、乙方必须将车辆停放在指定的车位界线内,否则造成的一切责任与后果由乙方承担。 5、若乙方租用指定车位被其他车辆占用,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协助撤离,甲方应尽量配合提供。 6、乙方必须遵照出入证的专车专用制度,禁止转借、交换、超期使用。 7 、乙方应自觉按时缴纳停车位租金。六、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经签字后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商订。 甲方: 乙方: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