场地使用协议 出租人(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人(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相关规定,本着公平、自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一、甲方将自有的商城大厦西南角(天桥下方)场地交给乙方临时使用,使用面积平方米,作为乙方的 场地。二、 使用费用及期限期限:1、 场地租金: 元/月。2、 期限: 。3、 缴纳方式: 。4、 缴纳时间: 。三、乙方使用甲方场地应严格遵守甲方的商场管理制度,消防安全制度。四、在使用期内,未经许可,乙方不得私自变相扩大使用场地面积,场地内的防护措施及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五、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单方面终止合同,收回使用场地,并不承担任何补偿责任。1、乙方利用场地进行非法活动的,损害公共利益的。2、乙方拖欠应缴费用累计达三个月的。 3、乙方未按合同的约定使用场地的。 4、乙方擅自改变场地用途的。六、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议定,其补充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七、本协议一式贰份,甲方壹份,乙方壹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