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水产养殖场地租用协议书 出租人: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人: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以期共同遵守:第一条 租赁位置、面积1.1甲方将位于 的 ,面积 平方米,出租给乙方作为鳗鱼养殖使用。第二条 租赁期限2.1 租期限为伍年,即从2018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第三条 租赁费用支付3.1 租赁费用为每年30万元,租赁期限内不得涨价,租金以一年一付,乙方应于每年11月之前向甲方支付完毕当年的租金。第四条 保证条款4.1 甲方保证有权利签署本协议,保证本协议下出租给乙方的场地使用的合法性,同时保证在履行本合同的权利与义务时不存在任何法
2、律的障碍;如因此问题而给乙方的生产经营造成损失,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相应的直接和间接损失;4.2甲方在乙方进驻前,应确保路通、水通、电通,不存在阻碍交通及无法供应水电的情况发生;4.3 除租金外,甲方不得向乙方收取其他任何费用,包括治安联防费、绿化费、村道路硬化费、管理费、土地使用费等一切与乙方生产经营无关的费用,若发生均由甲方负责缴纳或解决;4.4 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乙方在承租场地内的经营行为;4.5 甲方保证乙方承租经营期间地方关系的协调,保证乙方不受当地村民或地方恶势力的阻挠和刁难;4.6 甲方保证不会因任何第三人的权利主张或其他因素而使乙方受到使用上的障碍或其他损失;若因甲方原因,任何
3、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向乙方承担赔偿责任;4.7由于乙方承租该场地是用以养殖水产,水源是关键,甲方承诺除了现有引入场地的水源管外,加一条250MM口径的水源管引水入场地;4.8 乙方保证及时足额支付租金,逾期不支付愿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4.9 本协议签订后 日内,乙方应向双方共同设立的银行联名账户内汇入30万元作为保证金;乙方正式承租使用并第一次投入鳗苗后,甲方应配合乙方将该保证金退还乙方;4.10若乙方逾期未支付租金,或无正当理由拒绝支付租金,则甲方有权将该场地内的所有的水产品抵扣租金,超出部分视为违约金;4.11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转租给第三方,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4.1
4、2承租期内若遇政府征收、拆迁,乙方应承担实际租期内的租金,甲方需承担乙方因搬迁造成的全部损失;4.13未经乙方同意,甲方无任何正当理由单方解除本协议的,应向乙方承担当期投入资金的两倍的违约责任。 第五条 附生效条款5.1 因甲、乙双方另有签订一份合作协议书,约定2017年12月31日前共同投资设立有限公司,经营水产养殖;届时,若经双方确认无法达成合作,则本协议自2018年1月1日起生效,双方均应履行本协议;若双方达成合作,共同设立了有限公司,则本协议自始不生效。第六条 其他事项6.1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可另签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6.2 本协议履行过程中产生的所有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福鼎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6.3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以下无正文)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法人代表: 身份证号: 签约日期: .第3页 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