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危险化学品委托运输管理制度 本公司经营的危险化学品有黄磷和磷酸,黄磷属剧毒化学品。依据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管理规定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确保危险化学品及运输安全,公司规定:(1)公司危险化学品的运输必须与有危险化学品运输资质的单位签订委托协议,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不得委托无危险化学品运输资质、准运证,或资质过期、运输范围和品种不符的单位和车辆运输危险化学品。(2)本公司购销的危险化学品运输由供货方或购买方负责运输(应具有危险化学品运输资质),或由供货方或购买方委托具有危险化学品运输资质的单位承担。(3)公司委托运输时,必须对承运方危险货物运输资质及运输范围(品种)、有效期进行核实
2、并记录。对运输车辆牌照号、驾驶员姓名进行登记。 (4)危险化学品必须指派专人押运,押运人员必须具有有效的押运资质证。 (5)托运人应向公安部门提交有危险化学品的品名、数量、运输始发地和目的地、运输线路、运输单位、驾驶员、押运人员、购买单位资质证书和备案资料,取得危险化学品的公路运输通行证并按指定的时间和路线行驶,严禁在重要设施、繁华街道和人口稠密区停留。严禁将危险化学品匿报或者慌报为普通货物托运。(6)公司业务员在销售危险化学品时必须向购买方(或承运方)说明所购(或承运)危险化学品的名称、理化特性、危险有害因素及危险类别,使用、贮存、装卸、运输禁忌物以及注意事项、安全防护措施和事故应急救援方法
3、。 (7)向供方索要产品安全技术说明书、产品安全标签,并向客户(或运输单位、驾驶员、押运人员)及相关利害方提供。(8)危险化学品的运输必须按指定路线行驶,不得超载、超装。途中停车住宿或者遇到无法正常运输的情况时,应当向当地公安部门报告。(9)危险化学品的运输工具,必须按所承运危险化学品的特性配置适宜品种和数量的消防、灭火、堵漏器材,以及适宜的防护服和工具。(10)严禁将性质相抵触、相互禁忌的货物混装、混运。(11)危险化学品运输工具应有明显的安全标志。(12)危险化学品在公路运输途中发生被盗、丢失、流散、泄漏等 情况时,承运人员及押运人员应立即向当地公安部门报告,并采取警戒、警示、堵漏、追缴等措施。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