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北京华夏心理培训学校、_学院_系合作建立实习实训基地协议书北京华夏心理培训学校、_学校_系合作建立实习实训基地协议甲方:北京华夏心理培训学校乙方: 为了职业教育事业的发展,发挥双方的资源优势,本着共同建设,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共同建设建立_学校_系实习实训基地达成如下协议:1. 合作项目内容:双方就_学校_系在北京华夏心理培训学校实习实训开展合作。2. 双方责任: 2.1甲方责任2.1.1 按照双方商定的实习工作计划为乙方派遣的本专业实习生提供实习实训场所。2.1.2按照双方商定的实习工作计划,选派企业内水平较高、有较强指导能力的员工指导实习生进行实习活动。2.1.3在实习生结束实习
2、时,做好实习总结与评定,为实习生做出实习鉴定。2.2.4组织员工与乙方派遣的实习生开展专业技能等方面的交流活动。2.2乙方责任2.2.1提前将教学实习工作计划送交甲方,主动与甲方协商,安排落实。2.2.2按双方商定的实习工作计划按时组织本专业实习生到甲方参加实习。2.2.3实习生须遵守实习基地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完成甲方根据实习工作计划交给的各项工作。2.2.4组织乙方实习生与甲方指导人员开展专业技能等方面的交流活动。3. 合作期限: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有效期一年。协议到期前30天之内双方就是否继续合作进行协商,在此期间内,若双方均未提出解除合作意向,则协议自动延续。4. 附则: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方各执一份。甲方: 乙方:单位名称: 单位名称: 北京华夏心理培训学校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公章) (公章)年 月 日 年 月 日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