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广东省客运包车协议书甲方(包车方):乙方(承运方): 为保障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明确各自权利和义务,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双方就合同的有关条款达成如下协议。一、 包车事项1、包车事由: 。2、包车时间:自 年 月 日 时至 年 月 日。3、包车起讫地自 省 市 县至 省 市 县。为 (单、双)程包车,约 公里,其中:主要途经地点: 上客地点: 下客地点: 4、包车人数(含导游,但不含包车司乘人员)共 人。二、承运车辆1、 座以上大型客车 辆,其中:中级车 辆,车牌号: 高级车 辆,车牌号: 2、 座以上中型客车 辆,其中:中级车 辆,车牌号: 高级车 辆,车牌号: 3、其它: 上
2、述承运车辆的车籍地应在包车起讫地任意一端,且均具有有效检验合格的车辆行驶证和道路运输证,并按规定购买了相关保险。三、 包车费用1、包车费用按以下第 项办法计算,总计为人民币 元(大写: 万 仟 佰 圆 角 分整)。2、包车期间产生的路桥费、停车(保管)费、油费及司机的食宿费用、差旅费用由 方负责,或按以下办法处理: 四、 结算方式:1、甲方应在用车前付给乙方 元。2、 五、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甲方权利及义务1、甲方有权对乙方提供的车辆进行核实,如不符合合同约定可拒绝使用,并要求乙方改换与合同约定相符的车辆。2、甲方不得以包车名义,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包括设点销售客票、招揽散客等;不得从事盈利性
3、的客运代理活动。3、甲方应保证乘客不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乘车。4、甲方人员不得要求驾驶员违章驾驶。5、甲方因故取消用车或变更合同事项的,应提前 小时通知乙方。乙方权利义务1、乙方提供的车辆应取得相应的包车客运许可,符合营运的相关条件,配备具有相应从业资格的驾驶员。2、乙方应按照合同的约定起讫地和线路进行承运,不能招揽合同外的旅客乘车。3、乙方应在起运前核实包车的真实性。发现与本合同不符的,乙方有权中止承运,并立即报告有关部门。4、乙方应将乘客安全运送至协议指定终点,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更换车辆或转交他人运输。5、乙方应当为甲方提供良好的乘车环境,确保车辆设备、设施齐全有效、保持车厢清洁、卫生,
4、并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在运输过程中发生侵害甲方人身、财产安全的违法行为。6、如包车期间因车辆原因影响正常运行的,乙方应尽快更换与合同约定相符的车辆完成承运任务,或双方协商解决。六、违约责任1、合同签订后,乙方无正当理由不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和车辆等承运的,须赔偿甲方由此引起的相关经济损失。2、合同签订后,甲方不租用乙方车辆或变更合同事项双不提前告知的,或不按合同约定方式结算费用的,须赔偿乙方由此引起的相关经济损失。具体赔偿方式和金额双方应在补充条款中约定。3、甲方利用包车从事班车客运或其它非法经营活动,造成乙方受到处罚的,须赔偿乙方由此引起的所有经济损失。4、甲乙双方若不按合同约定执行,造成一方其他损失的,由责任方负责赔偿。因不可抗力因素不能履行合同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应及时通知对方,并提供事件原因的详情。5、调解仲裁方式: 八、本合同一式两分,具有同等效力。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并每车复印一份(须双方签字盖章确认)随车同行。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甲方: 乙方:代表签名(盖章): 代表签名(盖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