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协 议 书甲方: 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结合本项目具体情况,甲、乙双方本着互利互惠、友好协商的原则签定本协议,以便共同遵守。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办公楼局域网、电话建设等;2、工程地点:3、工程内容:综合布线;4、工期: 天(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5、协议价款: 元整(大写: 元);本协议承包金额已包括国家和地方规定缴纳的各种税金,由乙方按照规定交纳。二、甲方责任1、开工前两天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场地等条件,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2、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三、乙方责任1、指派工程技术人员进驻工地,负责按甲方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2、并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其他各项事宜。2、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保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按时参加竣工验收。3、遵守建设单位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及设备管线,使其不受损坏。做好施工现场保护和卫生清洁等工作,服从甲方管理规定。4、施工中未经甲方批准,不得随意拆改甲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等设施。5、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备的保护。6、负责对甲方工作人员进行现场技术培训。7、保证信息点的导通率为100%。8、提供的办公楼局域网、电话建设等设备、材料应符合国家相关产业、产品标准。9、负责包工人、包
3、工期、包安全、包安装调试。10、负责质保期内局域网设备及电话通路免费维修并对网路的正常运行进行维护。(备注:质保期为至少三年)四、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1、协议签订后,甲方应预付乙方工程款 元整(大写: );2、工程验收合格后,甲方应支付乙方工程款 元整(大写: );3、乙方确保甲方网络的正常运行1年后,甲方返还乙方质保金 元整 (大写: )。五、关于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1、乙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操作说明,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相关设计规范。2、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消防法规、安全技术规程、安全操作规程等其他相关法规或规范。3、如果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法规等相关规程,
4、致使发生人身、财产、安全事故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损失。六、违约责任1、因一方原因,致使本协议无法继续履行,任何一方应书面通知对方,办理解除协议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的经济损失。2、甲方未能按时提供乙方所需的水、电、场地等设施,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3、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拆改甲方原有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等设施,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4、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乙方未能保护施工现场的一切设备,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5、乙方提供的办公楼局域网、电话建设等设备、材料不合格,或不符合国家相关产业、产品标准,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6、若乙方未能按协议规定的日期如期交工,乙方应在十
5、日内向甲方支付工程款 10 %的违约金。7、工程施工完毕后,乙方应在二日内书面通知甲方验收,如甲方接到通知十五日内不去验收,乙方便视为验收通过。8、工程完工后,甲方验收不合格部分,乙方应在十日内做出整改,无法整改等偏离工程设计方案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9、乙方对提供给甲方的所有设备未及时维修或者未对甲方人员进行现场技术培训,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10、 乙方施工过程中因故意、过失或重大过失造成人员伤亡、物品损毁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七、其他事项 1、本协议履行完毕后自动终止; 2、本协议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的规定处理;3、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
6、律效力。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 方(盖章): 乙 方(盖章):签 字: 签 字: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代理记帐业务约定书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自愿达成以下乙方为甲方提供会计代理服务相关事项的业务约定:一、 乙方为甲方提供以下会计代理服务:建账、记账(总分类账、二级明细账)、填制财务报表、税务报表、国税申报、地税申报(含网上申报)。甲方如有其他服务要求,需在约定书中注明,口头商定无效。 二、甲方在每月25日至次月15日前,按时将本单位所发生合法的经济业务票据传给乙方(乙方可上门取送票据,每月壹次)并提供纳税申报所需要的各种印章(公章
7、、财务章、人名章等)。因甲方票据传递、提供各种印章及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资料不及时,造成乙方延误各种纳税申报的,责任由甲方自负。三、在甲方按时传递经济业务票据及按时提供各种印章的情况下,乙方应按时为甲方代理纳税申报,造成延误各税种申报的, 责任由乙方负责。四、乙方丢失票据,书写、计算错误而引起的税务罚款及滞纳金,责任由乙方负责;甲方账外逃税、提供的虚假票据、提供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引起的税务责任,由甲方负责。 五、甲方的出纳每月应主动与乙方会计核对银行账及现金账余额。六、甲方在签订业务约定书的同时付款,否则无效,到期后乙方接受甲方付款的视为约定延续,若到期后未续约付款的,约定终止,双方不再相互承担
8、责任。七、甲方在业务约定期间内如有地址、电话、开户银行及账号、税务登记、工商登记等发生变化应在非报税期内三天、报税期内(每月25日至次月15日)当天通知乙方,不能及时通知乙方由此而产生的后果,由甲方自负。 八、业务约定到期或终止时,如果甲方聘用乙方工作人员,乙方对业务约定期间的凭证、账目、税务出现的问题概不负责。 九、甲方为:1.纯地税户 2.国地税户3.一般纳税人,每月凭证不超过一本,无特殊核算要求(超出要求范围的,服务费另行协商)。十、约定期限: 年 月至 年 月,付款方式:每 ,另每会计年度账本及报表资料费贰佰元,工商年检代理费贰佰元,残保金代理费贰佰元; 年 月 日合计收取 元。十一、
9、本业务约定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付款后生效。本约定书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进行协商解决。十二、会计每月25日至次月1日联系取票据,以下列举部分单据: 1、企业本月开具的发票及与之相对应的收款凭证(进账单、现金送款单、现金收入凭单、出库单、发票领用存情况等);2、企业取得的购货发票及与之相对应的支出凭证(支票根、电汇单、现金支出凭单、入库单等);3、企业取得的费用发票(交通费、差旅费、通讯费、广告费、业务宣传费、房租、水电费、办公费、运费、汽油费、保险单据等)及与之相对应的支出凭证(支票根、电汇单、现金支出凭单等);4、银行缴税税票,利息单,进账单,支票存根,电汇单及其它各种银行票据;5、企业自制原始凭单:工资单,折旧单等;6、一般纳税人发票汇总表(一套),作废发票(联次齐全),抵扣票认证清单,金税卡;7、其它需要的资料_8、凭证报表由乙方暂存,待工作完成后,年度终了时返还客户。 注意:月末取票后企业如开具收入发票须立即通知乙方。甲方: 乙方: 联系人: 联系人: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电子邮件/ QQ: 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