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销(赏)

股东竞业限制协议.docx

上传人:精*** 文档编号:1810731 上传时间:2024-05-09 格式:DOCX 页数:5 大小:24KB 下载积分:6 金币
下载 相关 举报
股东竞业限制协议.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5页
股东竞业限制协议.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5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竞业限制协议 协议签订地:宁波市 甲方名称: 法定代表人: 联系地址: 乙方姓名: 身份证号: 住地址: 联系电话: 鉴于:乙方在甲方地位的特殊性及重要性,因身份原因知悉甲方的商业秘密,为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竞业限制事宜达成下列条款,以兹共同遵守:  一、竞争公司 1.  竞争公司指与甲方行业类似、经营范围类似的企业。  2.  竞争职位指与现有职位相同或类似、相近的职位。  3. 竞业限制范围:乙方从甲方离职(包括转让甲方股权)后,开设、投资、就职于竞争公司或相同、相近或类似竞争职位,均视为违反竞业限制协议,构成违约行为。  二、乙方权利义务  4. 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应当遵守甲方规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规章、制度,履行与其工作岗位相应的保密职责。  5. 乙方在职期间也应遵守本协议规定的义务,在职期间不计算竞业限制补偿金,但乙方仍需要履行本协议约定的竞业限制期限内的义务。  6. 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包括持股)和离职(包括转让股权)后 年内不得有下列行为:  6.1 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甲方同类或类似的营业; 6.2 受聘于(包括正式聘用或以其他方式提供劳务、技术指导、咨询等服务)与甲方同类或类似行业的企业,包括但不限于任股东、合伙人、董事、监事、经理、支援、代理人、课程顾问、咨询、授课讲师、研发、商务、渠道推广、财务等相关的工作;  6.3 直接或间接或帮助他人劝诱甲方企业内掌握商业秘密的职工或关键岗位的职工离开企业;不可直接或者间接引诱或怂恿甲方员工对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 6.4 直接、间接影响或试图影响企业的客户关系,包括各大院校、学员和企业合作伙伴等,使其向第三方转移;  6.5 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使用、披露甲方的商业秘密;  6.6 其他影响甲方权益的行为。  7. 在竞业限制期间,乙方在与其他雇用单位洽谈雇佣关系时,应当告知新雇佣单位该竞业限制义务,并向其出示该竞业限制条款。  8.  乙方为证明在竞业限制期间内已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自乙方在劳动关系解除或中止后一个月内,以及在竞业限制期间的任何时间,经甲方要求时,应及时向甲方提交下列证明材料,以证明自己是否履行了竞业限制协议约定的义务;该证明材料至少需含有下列之一但不限于:  8.1 从甲方离职后,与新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能证明与新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其他证据;  8.2 新单位为乙方交纳的社会保险的证明;  8.3 或当乙方处于自由职业或无业状态,无法提供上述证明,可由其所在街道办事处、居委会(村委会)或其他公证机构出具的关于乙方从业状况的证明。  9. 乙方自与甲方解除或中止劳动关系后于每月20日凭本协议第8条规定的证明材料领取当月补偿金。  三、甲方权利义务  自劳动合同终止或者解除之日起,甲方向乙方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  10. 支付方式:在竞业限制期间,甲方根据规定按月支付至乙方银行卡上;乙方应保证银行卡的有效性,如乙方拒绝领取,甲方可以将补偿金由甲方人力资源部代领并保管。  11. 支付金额:乙方自劳动合同终止或者解除之日前一年的月平均工资的30%,如前述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以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为准。  12. 支付期限:自劳动合同终止或者解除之日起12个月。[最长2年,下同]  13. 甲方有权对商业秘密及竞业范围进行解释。  四、地域和期限  14.  竞业限制的地域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  15.  竞业限制的期限为自劳动合同终止或者解除之日起12个月内。  五、违约责任  16. 乙方不履行或违反本协议所规定的义务,除退还取得的补偿金外,还应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万元人民币/次(如多次违约,累计计算违约金金额),同时乙 方因违约行为所得的收益应当归甲方所有。  六、竞业限制义务的解除与终止  17. 甲方申请解除本协议,经同意解除的,自同意之日起解除。  18. 甲、乙双方认为没必要履行本协议,协商一致解除协议的,自双方另行签署解除协议之日起解除。  19、 竞业限制期满。  七、争议解决  20. 因执行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协议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双方确认  21. 在签署本协议前,双方已经详细审阅了协议的内容,并完全了解协议各条款的法律含义。 本竞业限制协议完全出于甲乙双方的真实意图,乙方没有受到甲方的任何暗示、强迫。甲、乙双方完全自愿签署。  九、协议的效力和变更  22、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任何修改须经双方的书面同意。  23、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甲方:    (盖章)                乙方签字:  负责人签字:                                  乙方手印: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办公场地租赁合同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办公场所租赁给乙方使用的有关事宜,双方达成协议并签订租赁合同如下: 一、 出租办公场所情况 甲方租赁给乙方的办公场所坐落在重庆北部新区星光五路8号19楼,建筑面积为300平方米。(甲方办公场地的一半)。 二、合租期限: 1、租期自2014年9月11日起,至2015年3月10日止。 2、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办公场所,乙方应如期归还,乙方需继续承租的,应于租赁期满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要求,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三、 租金: 甲乙双方约定,上述办公场所租金为100000元(大写:壹拾万元整)。一次性交清方可进场。 四、 其他费用 租赁期间,水、电、物业管理费、清洁工工资、花草养护费等费用甲乙双方各承担50 %。 五、 办公场所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1、 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和爱护甲方办公场所及其全部设施、 设备,不得随意损坏,如有损坏,应照价赔偿。(详见公物登记表) 2、 乙方不得随意改变设施设备现状,如需装修和改变,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按照相关规定,向有关部门申请审批后,方可进行。 3、 在租赁期间,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不得利用甲方办公场地进行黄、赌、毒及其他违法犯罪活动。 4、 严格遵守消防、安全、卫生等相关规定,严防安全事故的发生,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肇事方自行负责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5、 租赁期满,甲方如继续出租该房时,乙方优先,如甲方不再出租,乙方应如期搬迁。均不得随意损坏甲方设施设备。 六、办公场所转租和归还 1、乙方在租赁期间不得转租 2、租赁期满后,上述办公场所归还时,应当符合正常使用状态。 七、其他条款 1、上述办公场所租赁期间,如甲方提前终止合同而违约,应赔偿乙方三个月租金。租赁期间,如乙方提前退租视为违约,应赔偿甲方三个月租金。 2、租赁期间,如因产权证问题而影响乙方正常经营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一切责任并给予赔偿。 3、租赁和同签订后,如企业名称变更、可由甲乙双方盖章签字确认,原租赁合同条款不变,继续执行到合同期满 八、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必须依法共同协商解决。 九、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出租方: 承租方: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电话: 电话: 签约地点: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苗木供应合同书 甲方: 乙方:周至县哑柏镇绿星苗圃 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  (以下简称甲方)从周至县哑柏镇绿星苗圃(以下简称乙方)购买银杏苗木,(用于渭政办发[2010]205号文件,渭南市区绿化),并就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 苗木数量: 二、 苗木规格:胸径15cm以上,主干通直,树头完整,枝条匀称、丰满,无病虫害,树形美观。 三、 苗木价格:每株计人民币 四、 该价格包括:苗木费、挖掘费、包装费、装车费、拉运费五项。合计人民币( ) 五、 付款方式:任务完成后,10日内一次付清。 六、 有关事项: 1、 土球规格:苗木所带土球直径1.2米以上,厚度60cm以上,卸车前完整不破裂。 2、 包装规格:土球包装腰带无间隙宽度12cm以上,纵扎草绳间隙在2cm以下。绳杆高度40cm,缠冠高度2米。 3、 所有苗木必须是播种培育,均为本苗圃苗木,严禁从外省、外地调动,由此产生的不良后果,由乙方负责。 4、 乙方必须按照甲方时间、地点、数量要求按时送苗。(送苗地点,渭南市城区)并保证我县任务完成居全市前三名。 5、 苗木结算数量以接收方接收单上的数据为准,因不符合合同条款中苗木规格要求的,接收方拒绝接收的苗木由乙方自行处理。 六、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同意协商解决。 七、合同条款违约,造成经济损失,由造成损失方全额赔偿。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二0一0年十二月
展开阅读全文

开通  VIP会员、SVIP会员  优惠大
下载10份以上建议开通VIP会员
下载20份以上建议开通SVIP会员


开通VIP      成为共赢上传

当前位置:首页 > 包罗万象 > 大杂烩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抽奖活动

©2010-2026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0574-28810668  投诉电话:18658249818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微信公众号    抖音    微博    LOFTER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