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合 同甲方: 乙方: 根据双方协商,甲方将公司单立柱 面广告塔整体工程以包工包料形式交由乙方承制。广告塔实际规格总高度为 米,面长 米,画面高 米(含灯架、跑道 米)* 面,为慎重起见,明确双方责任,特签订此制作合同。合同条款如下:一、 前提要求A、 甲方要确认所施工地层范围内有无光电线缆、下水管道及原始基础等(建议请相关部门实地勘察)以免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B、 本着协调合作的精神,甲方要提供施工现场用水、电等的方便,确保乙方按时按质地圆满完成工程。C、 甲方负责与有关单位和部门,如:城建、城管、交通管理部门的关系协调工作,如因此误时误工由甲方负责。二、 安全要求:乙方在施工中做好安全自
2、保、施工人员互保工作。发生所有事故安全问题与甲方无关,乙方自负。三、开竣工日期:_年_月_日至_年_月_日。四、质保要求。A、画面质保期为 年;B、整体广告塔质保期为 年(但甲方须 年左右油漆保养一次,甲方不承担保养义务);C、上两条遇有台风、龙卷风、地震、地陷等不可抗拒的突发特大自然灾害不负质保责任。除此外按国家标准。五、工程总造价为人民币大写 ¥ : 元整。六、以上价格不含税收,如需开票请按国家税务规定开票税费:工程税=0.073%广告费=0.13%七、违约责任甲乙双方签字后,如任何一方违约本合同,违约金 万元。八、合同签订当日甲方预付乙方45% 万元,塔体吊装前甲方付乙方30% 万元,施工结束的当日付15% 万元,15%作为质保金, 年无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以上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此协议一式三份,双方及公证方各执一份,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