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仁湾镇卫生院2014年岗位责任制目标管理方案一、 目标及任务:1、 以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为指针,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求真务实,开拓进取,全院上下牢固树立起“院兴我荣、院衰我耻”的大局思想,相互团结,共同努力,克服困难,争取在较短的时间内使我院走出低谷。2、 深化医院人事制度改革,按照公平、公开、择优的用人原则,全员实行聘任制,院领导聘任科室主任,科主任聘科室人员,各科主任或各医疗点的负责人必须具备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或相应的执业资格。3、 以区卫生局2014年度绩效考核细则为准,做好预防、保健工作,切实加强计划免疫、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十一项公共卫生服务工作,降低两率,认
2、真落实预防、保健和计划生育各项指标。4、 加强医德、医风教育及党政廉政建设,使全院干部、职工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一切从病人出发,爱岗敬业、扎实工作、乐于奉献、文明行医、确保我院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双丰收。5、 继续深化医改,落实各项绩效考核指标,彻底打破“大锅饭”思想,拉开分配档次,建立“多劳多得、少劳少得、不劳不得”的分配制度,充分调动广大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开创“人人想事做,人人有事做”的新局面。6、 根据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护士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对我镇医疗机构实行法制管理,坚决取缔打击各种非法行医活动,凡发现本院职工在辖区内从事非法行医活动,本年度考
3、核为不合格,并报上级部门依法进行处理。7、 严格执行医疗操作常规、护理操作规程,狠抓医疗质量,提高医疗安全意识,严防医疗差错、事故的发生。8、 积极宣传落实新农合各项政策及措施,大力开展农村合作医疗以及城镇居民、城镇职工医疗保险门诊及住院业务,切实减轻老百姓看病负担。严格遵守新农合的各项规定,内抓质量,外树形象。9、 积极推进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切实加强乡村医生的管理,强化乡村医生职能。同时建立有效的考核制度,以便更好的开展基本医疗及公共卫生服务工作。10、 凡发生医疗纠纷、医疗事故等,院方实行责任追究制、责任承担处罚及经济赔偿制。但全院从上到下,应树立起敢冒风险,勇担风险的创业精神,在责
4、任之外建立一系列长效的医疗风险保障机制,为新业务的开发保驾护航。二、 行政目标管理(一) 人员安排1、中心门诊:18人 主任:潘剑斌 护士长:周小霞、医生:5人;、护士:6人;、药房:3人、医技:2人;、收款:1人;、农合录入人员: 1人2、公卫组:6人 主任:张街生3、行政管理:1人4、财务联络员(兼院合管员):1人5、后勤(卫生员):1人(二)、工资考核制度1、 各组、医疗点工资考核详见仁湾镇卫生院2014年工资考核方案。 (三)、财务管理制度1、 财务在联系点的局领导、院委会监管下,由院长主管,其支出的审批程序及权限按区卫生局会管中心财务管理制度执行。2、 本院中心门诊、防保组实行统收统
5、支,每天业务收入必须当日存入银行,以存单为主,否则一经查实,扣责任人50元,各机构每月3号前以存单形式交结帐,每延迟一天,扣当事人100元,依次类推,不能以工资抵交帐款。组内收、支数每月由科室主任核算好,无特殊情况5号前交至财务报帐员处,否则每延迟一天,罚主任10元,依此类推。3、 严禁组内设立“小金库”否则一经查实,除没收“小金库”全部金额,处以没收金额5倍罚款外,并移交上级有关部门进行处理。4、 财务报帐员应对单位财务情况了如指掌,每月定期公布财务收支情况,并张贴在财务公布栏内。必须坚持财务制度,及时核报支出,及时核定奖罚,及时建好物资帐目,做到统调统配,定岗使用,定期盘点,凡发现损坏遗失
6、财务物资等行为及时扣罚到责任人。5、 凡正、副院长、财务报帐员开会学习,因公出差,差旅费由院方开支,其标准按上级文件执行。各组的业务支出计入组内成本,列入组内开支,每月的成本数,在当月结算前由财务报帐员专门列出清单报院长核实并审批。6、 各组内的业务招待用餐必须经分管院长或科主任同意后方可安排,预计费用200元以上,须经院长同意。票据须有经手人、分管院长或科主任证明,院长签字后方可报销,其费用由组内开支。7、 加强经营管理,控制药品收入比例,努力做到业务收入合理增长,今年度收支要有结余,每月按纯收入的8%提取事业发展基金。8、 本院职工节约用电、用水,居住在本院职工水电费由自己负责,各业务组所
7、用水电费列入组内开支。(四)、会议制度为规避医疗风险,保证各项政策、措施在我院能够上传下达。经院委会研究决定实行会议制度:院委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职工大会每半年召开一次,会议内容为传达上级部门的文件精神和通知、医疗质量分析讲评、重大问题讨论以及方案的制定和修改。(五)考勤制度1、建立考勤制度,按时上、下班,特殊原因请休假二天或二天以上,由所在科室主任同意后上报院长批准,否则按旷工处理。2、劳动纪律处罚细则:、迟到、早退一次,扣10元,超过半小时,按旷工处理(即:扣120元,超过3次,当年年终考核为不合格)。、.缺岗一次,扣10元,超过半小时,按旷工处理。造成处方走失,按零售价全额赔偿,赔偿金归
8、院方。、.上班期间打牌或在上班场所打牌,扣100元/次/人, 超过三次,当年年终考核不合格。、严禁与病人争吵,造成不良影响,罚款50元次,导致处方走失,按总价全额赔偿,赔偿金归院方。、.休假前报告主任或自动协调好派班,如影响正常上班,扣责任人:50元次。、医院工作电脑上工作期间不得从事影响工作的娱乐活动,如对工作造成不良影响,扣20元/次、未休假期间,无特殊理由拒绝加班的,扣20元次。、院内各项会议,在明确通知的情况下,不得擅自缺席,特殊情况必须向会议主持人请假,否则按故意缺席处理,扣责任人:100元/次。、.违反以上条款查实后,当事人应立即改正,恢复正常的上班秩序,若不接受处罚或采取抵制措施
9、,处三倍罚款,情节严重的,报上级部门处理。.以上由各门诊主任或护士长负责抓落实,院长不定时检查,如发现以上情况,门诊主任或护士长知情不落实,处同等金额罚款。(六)其他规定:1、各科室应加强团结,相互协作,各科室主任及科室成员应树立集体荣誉感,严禁各科室间相互争斗,相互攻击,发现一次,罚责任人或科室主任100元。2、合作医疗严格按照上级有关规定执行,严禁违规操作,发现一次,处责任人三倍罚款,当年考核不合格,并报上级部门处理,组内损失由所在组承担。凡上级部门检查扣款与组内业务有关的,均落实到组内,由组内落实至个人。3、休假规定:根据我院具体情况规定,休假4天/月,各组在此范围内自动调整,批准的婚假
10、7天(晚婚增加7天)、丧假3天、产假3个月(晚婚晚育增加一个月,领有独生子女证增加一个月,难产、双胎增加15天),小产假15天,婚、丧、产假、小产假、病假均须本人写好申请,经科主任同意,报院长审批后方可,其中难产在休产假期间,须提供难产诊断证明,小产假及病假须提供相关医院诊断证明,如发现虚开假证明等行为,罚相关责任人各200元/次。婚、丧、产假、小产假由单位发放本人基本工资,病假按照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病假期间生活待遇的规定(国发198152号)执行。因公负伤、见义勇为单位负责100%,酗酒斗殴不负担,凡未请假和请假未经批准按旷工处理,休假期间各组的任务数不变,人员由组内自行调整解决,院方不承担休
11、假职工在休假期间的工作任务。4、 进修学习规定:院内选派到上级医院进行定时、定岗进修培训的人员,须与院方签定相应的协议(进修协议),院方负责其档案工资、基础绩效工资以及单位负担部分的五险一金,另补助200元/月的生活津贴。期满按时回单位报到,否则,按旷工处理,年终考核不合格,情节严重的,报上级部门处理。违反进修相关协议的,按协议规定处罚。凡参加成人高考或其他考试,须脱产学习(一年以上)者,本人须提供录取通知书、缴费发票,毕业后提供毕业证,院方保留其工作,相关规定按照停薪留职人员对待。5、 停薪留职规定:、只有在各科室人员富余的情况下,才允许停薪留职。在方案运行期间,院内职工中途外出停薪留职或外
12、出学习,经本人书面申请,再经科主任同意、院委会研究、院长审批及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否则,按擅自离岗报有关部门处理。停薪留职人员在停薪留职前必须与单位签订停薪留职合同,中途不得再回单位上班,在离岗期间不再享受院方的工资及各类津贴和劳保福利等待遇(含国家政策规定的婚、丧、产假等各类节、假日工资待遇),不得在甲方辖区内从事与院方相关的业务活动,期间所发生的违法、违规、民事纠纷、意外事故、病残、亡故等事件一律自负,与院方无任何关联。各科组内无权直接同意科组内人员外出或停薪留职。 、停薪留职人员按合同规定交纳本人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以及住房公积金等各项基金(含单位部分和个人部分),按
13、相关部门的核算基数,由本人自费全额在每年的12月20日前将次年的缴纳基金全部送交院财务室,否则,由此而影响其后“五保一金”和退休工资等待遇的发放事项,院方概不负责。、停薪留职人员自觉落实计划生育措施,必须按计划生育政策与规定及时回院方做孕检或取得县以上医院的孕检证明。若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与规定,院方则配合相关部门给予行政处罚和出名处理,与此有抵触的合同(协议)一律无效。、其他责任和义务依照区卫生局统一制定的停薪留职合同执行。6、严格执行物价政策,严禁乱收费,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责任方承担。7、规范经济活动决策机制,重大经济活动(5000元以上),必须经院委会集体讨论通过方可实施,设备购置必须经
14、可行性论证,有所在科室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经院委会讨论通过方可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9、全院职工对待工作必须尽职尽责,严格操作规程,凡发生技术性医疗事故及医疗纠纷,补偿金额在2000元以内的,由院内承担,2000元以上的,责任人承担全部后果的20%,组内承担30%,单位承担50%。凡发生明确的责任性医疗事故或医疗纠纷,责任人承担全部后果的80%,单位承担20%。10、抢救危重病人,经治医生必须填写好危重病人抢救通知单,并要求病人家属签字,同时写好危重病人抢救记录单及会诊记录单。各科室人员必须随时听从调配,协调完成抢救任务。抢救时若出现不听从抢救医生的调配,扣当事人100元。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责任人
15、承担,并在当年度考核定为不合格。11、无资质人员安排:凡中途取得资质回单位上班的人员,必须无条件服从单位的统一安排。各科室组内不得擅自安排无资质人员上班,否则,按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追究责任人的责任。12、严格执行计划生育的有关政策规定,严禁出具假证明、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及严禁本院职工计划外生育,违者,除按计划生育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处理外,并实行院内工作一票否决。(七) 药品管理制度1、 院内成立药事管理领导小组,由院长、分管副院长等院领导、财务报帐员及院业务组药房负责人组成,负责药品(生物制品)的进购、销售的监督管理。药品的进购由药事管理小组集体研究决定,具体由业务副院长会同科主任组织实施,
16、其采购程序为:药品计划审核采购监督验收药房验收登记会计帐。各组负责对药品质量把关,若有进购假冒伪劣药品,所造成的后果由组内负责,药品常规性送检,其费用由院方负责,药品针对性抽检,其费用由组内负责。2、 药房:药价按购实价进入药房,药品报损不高于1%,超过标准的,由药房组负责,因管理不善,导致药品虫伤鼠咬、霉烂变质,由药房人员赔偿损失。贵重药品建立统计台帐、麻醉药品设立“五专”,因帐物不符,未建立台帐等造成损失,按其双倍赔偿,并由药方人员负责。3、 药房不准收现金,一律凭处方发药,药房必须坚持每天与收费处对帐,错漏由当事人负责,并追回损失,抢救病人可在抢救过程中收费。抢救中病人死亡,确实无法收回的费用,由科组承担。药房人员每月必须与各科室组内对好消耗物品数据,并抄送一份给财务人员,财务人员核准后,再扣除到各组内,并计入药品收入帐目。本方案从2014年4月1日起实施,至2014年3月31日终止。各科组在此方案的基础上,可制定相应的工作细则,报院委会研究审批后实施。期间若因实际情况更改方案条款的,必须经院委会研究讨论通过后方可更改。未尽事宜,经院委会集体研究决定,做为本方案的补充。 2014年3月25日仁湾镇卫生院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