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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电气产品购销合同范本(低压柜).doc

上传人:a199****6536 文档编号:1808642 上传时间:2024-05-09 格式:DOC 页数:6 大小:61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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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低压柜供应及安装分包合同 合同编号:HD-20160515A需 方:北京亚能电气设备有限公司供 方: 产品名称:低压开关柜签约地点: 北京市密云区签订日期: 2016 年 05 月 15 日合同条款需方:北京亚能电气设备有限公司供方: 为明确需、供双方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充分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第一条 供方向需方提供产品的名称、型号、数量、金额及生产厂家:1. GCL低压开关柜 台(详见厂家报价附表)。2. 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 元整(小写:¥ )(以上总价款不因市场材料价格涨落或汇率变动而调整)。3. 以上价格均为含税价(合

2、同总价款为供方按图完成低压柜生产、安装所需的全部费用,含全部设备材料费、材料检验费、机械费、人工费、运输费、二次设计费、管理费、税费、系统调试检测费、现场安装拼柜、接地等费用)。4. 生产厂家: 。第二条 对合同约定的产品,供方应于合同签订后20日内交货并现场安装调试完毕。第三条 产品质量标准和保修条件:1. 产品质量要求按国家标准执行,供方承诺严格按需方提供图纸、广州市及萝岗区供电部门要求进行制作和生产。 2. 供方承诺,无论需方是否对产品进行并通过了各种检验,均不能解除供方对所提供产品质量的保证责任。3. 供方所供产品必须保证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技术规范和标准,保证产品质量和性能符合本合同约定

3、,并确保通过供电部门的验收。4. 供方保证所供产品,为供方合法拥有所有权的,且可以合法转让产品,是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全新、完整,未使用过的产品。5. 在供需双方约定的保修期内,供方须对产品质量实行三包,即包修、包换、包退。若因设计或外因造成产品相关质量问题,供方应及时给予处理解决,经签证认可后,需方只需提供零配件更换费用。6. 供方所供产品保修期为验收通电之日起计二十四个月。7. 保修期出现因产品质量需要维修,供方在接到需方通知两天内必须派员维修,否则需方有权委托其它单位维修,费用在供方保修金中扣除。8. 因图纸设计变更造成产品更改的,供方应在需方要求的时间内无条件负责更改,涉及到增减费用的,在

4、产品验收送电后需方书面予以确认。为保证整体工程的竣工验收,需方的确认不影响双方关于交货安装日期的约定。若供方不积极配合,造成需方整体工程验收送电延误,需方有权追究供方由此造成需方的相关损失。第四条 货品安装地点及运输方式:供方负责将产品送至北京市密云县十里堡镇靳各寨村村委会西50米并负责卸货、产品就位、安装及调试。运输方式及费用均由供方负责。对因采用运输方式不当而导致的产品质量问题、产品缺陷等,由供方无偿提供包修、包换、包退等服务,并承担由此造成需方的损失。第五条 包装标准、附件及附属资料:供方提供的产品应符合相关产品包装标准,交货安装验收前,供方须按需方要求提供产品备品附件及实验记录、产品合

5、格证、产品证明书等相关资料,否则需方有权不予验收,由此所造成交货日期延误或工程送电延误的损失由供方负责。若在双方约定交货安装日十天内仍不能提供上述备品附件及相关资料,造成需方工程无法验收送电的,需方有权更换供货厂家,由此而造成的损失由供方承担。第六条 产品验收标准及结算:1. 本合同约定产品验收标准以国家、省、市对本型号产品的制造及技术规范标准及设计图纸所要求为准,且需达到相关区域供电主管部门验收要求。2. 产品货到现场并安装完毕后,必须办理验收手续。经需方清点有关规格、型号、柜内开关、所有配件、数量、相关技术资料须与图纸要求及合同约定一致后,由供方填报低压开关柜货品验收证明书并加盖公章,交由

6、需方现场项目经理和工程部经理共同确认并加署意见,作为支付货到款的文件依据,否则不予办理货到款。3. 全部工程经供电部门验收合格送电后,由供方提供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书加盖公章及上报工程量,交由需方现场项目经理和工程部经理共同确认并加署意见后,作为支付送电款的文件依据,否则不予办理送电款。4. 如经需方验收不合格的,由需方出具整改通知单,供方应在签收该整改通知单之日起5日内进行商品更换、补发。5. 凡牵涉到设备改型及零部件更改的或增减设备的,供方须在整体工程验收送电后15天内提交结算凭证,否则视为放弃对合同外增加设备或零部件造价主张。第七条 需方委派蒙丹、供方委派 为双方合同履约代表,共同负责本合同

7、产品交货、验收签证、款项收取、质量处理、下发相关通知等事宜。第八条 合同价款支付:1. 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七天内,需方支付总价款的20%给供方作为预付款。2. 产品全部到达现场且安装完毕,并经需方按照需方提供的图纸初步验收合格后,需方再支付总价款的50%给供方作为货到款。3. 全部工程经供电部门测试验收合格送电后30天内,需方再支付总价款的70%给供方作为送电款。4. 按本合同要求,供方送齐竣工结算资料并经需方审核完毕后四个月内,供、需双方算清双方的违约责任,需方于结算完毕后10天内支付至合同结算价的95%。5. 合同结算价的5%作为质保金,保修期满(扣除相应责任款)一次性付清。6. 每笔货款

8、支付的同时,供方均需提供等额的正式发票给需方。第九条 违约责任:1. 本合同签署生效后,供方原因造成延期供货安装,每延误一天,需方有权从供方货款中扣罚人民币伍仟元作为违约金。超过合同约定时间10天供方不予供货或安装调试完成时间延期10天或以上,即作为供方无故不予供货处理,需方有权解除合同及另行更换供货厂家,供方应无条件退场,供方除支付上述违约金及全额退回需方已付款项外,还须按合同总价款的30向需方支付违约金,由此造成需方工程的竣工工期延误的相关损失由供方赔偿给需方。2. 需方逾期付款的,工期按相应逾期的天数顺延。3. 确因现场施工条件及供方不可抗力造成的工期延误,由供方提供施工现场签证单,经需

9、方工程部核实确认后方为有效,工期按相应确认影响的天数顺延。4. 若供方所供元器件不符合需方所提供图纸标注的厂家、品牌、规格等相关要求或非原装产品及因产品质量原因造成事故发生,需方有权要求供方进行整改并暂停货款支付,供方须无条件更换产品,赔偿需方相关损失,并同意下浮总价款30作为违约金。若在需方发出整改通知书10天内供方仍无法整改完毕、达到供电部门验收要求及符合需方图纸要求的,需方可不经通知自行整改,供方按需方自行整改总价款三倍支付违约金。5. 供方不配合需方整体工程验收送电,导致需方送电延误的,需方有权按合同总包价下浮30给予结算。6. 供方必须保证提供的发票为合法有效,如经税务局验证为假发票

10、的,供方负责无条件将假发票更换为等额合法有效的发票,并需按每张假发票人民币壹万元的标准支付违约金,该违约金可由需方直接在支付合同款时扣除,供方需同时承担由此引起的税局对需方的经济处罚及一切相关经济责任。第十条 其他约定事项:1. 有关本工程的设计图纸,双方往来信函、传真,双方共同同意的设计变更签证等相关往来资料也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2. 供方需遵守工地现场要求以及国家的有关安全、文明施工、质量事故、防火等规章制度,否则,因安全、质量等事故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均由供方负责。3. 因设计变更及供电部门验收造成货品修改或费用增减,必须由需方工程部确认核实并书面确认签证后,方为认可。供方应在验收送电后

11、15日内,将有关变更、签证等原始凭证交付给需方,做为办理结算的依据。如供方逾期或不能提供,需方则按无变更、签证处理。4. 供方在需方整体工程完工后,供方需接通临时电源对已拼装的低压柜进行调试试验,及时出具试验报告给需方,并需派出技术人员配合验收送电。第十一条 本合同若发生争议,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向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二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六份,双方各执三份。本合同附件:设计图纸、报价单、技术要求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同等法律效力。第十三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1(此页无正文)需方:企业名称:北京亚能电气设备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签约代表人:开户银行及帐号:公司地址:北京市密云区十里堡镇靳各寨村村委会西50米联系电话:3839 0088签约日期: 年 月 日供方: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签约代表人:开户银行及帐号:公司地址:联系电话: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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