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作转岗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了促进内部人员的正常流动,合理配置人力资源,特制定此制度。 二、范围:所有涉及到工作转岗的人员 三、责任人:总部人力资源部、各企业人力资源部、各职能部门 四、制度内容: 1、工作转岗的目的 1.1 因员工自我发展的需要,为员工职业生涯发展提供通路。 1.2 因公司业务发展或者工作需要,总部或者子公司调配相关人力资源。 1.3因组织架构调整引起的人员调整。 1.4因为员工生病、受伤、脱产学习、女员工生育、员工绩效等原因,不能胜任原岗位工作或者在其离岗期间原岗位已安排他人,公司对其进行工作调整。 2、工作转岗的定义 2.1 工作转岗:根据公司人力资源部署与调配的需要
2、,或者员工本人的申请得到公司批准后,对工作岗位或者工作地点做出调整,工作期限没有特别的限定,直至下一次工作调整。公司做出工作调动决定时,一般情况下,员工本人必须服从公司的安排。 3、工作转岗的管理部门 3.1 总部人力资源部负责总部以及各企业员工工作转岗的统筹管理工作。 3.2 各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负责本企业的员工转岗的具体管理工作。 4、工作转岗审批权限,见工作转岗审批权限表。 4.1 跨企业转岗:由双方企业负责人与总部人力资源部共同审批;由总部组织任命的,不需要审批。 4.2跨部门转岗:由双方的部门负责人与企业人力资源部共同审批,经理以上层级人员由总经理审批;由企业组织任命的,不需要审
3、批。 4.3部门内部转岗:由部门负责人审批;由企业组织任命的或者由部门负责人做出工作调整的,不需要审批,需至人力资源部门备案。 5、转岗工作程序 5.1 组织任命转岗程序 5.1.1总部或者企业根据工作需要或者对组织架构进行调整时,公布任命。 5.1.2任命文件由人力资源部存档,任命文件复印件需存入员工个人档案。 5.1.3员工本人根据任命做好工作交接与报到事宜。 5.2员工本人、所在部门或者所在企业申请转岗程序 5.2.1工作转岗申请统一使用工作转岗申请审批表。 5.2.2转岗申请被批准的人员,由人力资源部签发工作转岗通知书,员工本人根据通知书要求作好工作交接及报到事宜。 5.2.3工作转岗
4、通知书由人力资源部存档,复印件应存入员工个人档案,并给予一份员工本人。 6、工作转岗后的薪资、福利、津贴、社保、公积金与劳动人事关系。 6.1 跨企业转岗:工作转岗后的薪资、福利、津贴、社保基数、公积金基数按照新岗位标准执行,由接收企业发放;社保关系、公积金关系与劳动人事关系转入接收企业;如果员工本人有特殊要求的,经双方企业协商解决,需有书面申请与审批文件,必须符合总部与企业规定。 6.2跨部门转岗与部门内转岗:工作转岗后的薪资、福利、津贴、社保基数、公积金基数按照新岗位标准执行,社保关系、公积金关系与劳动人事关系不变。五、此制度的解释权归总部人力资源部所有;此制度由总部人力资源部负责修订。 精选范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