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墙体材料购销合同
合同编号:NO.【墙材】
订购方: 江苏南通六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芯哲项目部 (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方: 上海仁厚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规范墙体材料购销行为,保护供需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购销合同,以便共同遵守,依法执行下列条款。
1、墙体材料供应用途概况:
1.1 工程名称: 表面贴装IC封装测试项目(二期)
1.2 工程地址:上海市奉贤区环城东路323号
1.3 供货范围: 本项目全部内墙蒸压加压砼砌块
2、墙体材料供货要求:
产品名称
备案证号
规格型号
产品强度
计量单位
数 量
单价
金额(万元)
蒸压加气砼砌块
由乙方供货时提供
按材料计划单
A3.5
M³
4500
215元/m³
96.75
合计总金额(大写):
玖拾陆万柒仟伍佰元整(¥ 967500.00 元)
备 注
(1)以上金额为暂定金额,最终金额以实际收料单的结算金额为准。
(2)如蒸压加气砼砌块市场行业价格调整,双方协商解决。
(3)上述单价为蒸压加气砼砌块各种规格型号的综合单价。
2.1交货批数、品种、规格、数量、地点与日期
交货批数
品种
规格
数量
交货地点
交货日期
第一批
根据材料计划单
根据材料计划单
根据材料计划单
根据材料计划单
根据材料计划单
第二批
根据材料计划单
根据材料计划单
根据材料计划单
根据材料计划单
根据材料计划单
第三批
根据材料计划单
根据材料计划单
根据材料计划单
根据材料计划单
根据材料计划单
2.2本合同中的单价是指墙体材料 蒸压加气砼砌块 价。
2.3 费用负担(运输费、装卸费等) 运输费、装卸费等均由乙方承担,均已包含在合同单价中 。
3、结算和付款方式:
3.1结算方式: 按实际双方签收的供货量*合同单价
3.2付款方法与期限: 主体结构完成后付合同总价的50%,过四个月后付合同总价款的25%,再过四个月后付剩余的25%的价款。
4、技术要求:
4.1乙方供应的产品应严格执行并符合 国家相关技术规程及行业
标准,如对产品有特殊要求,由甲、乙双方商定后并在4.4一栏中写清。
4.2 乙方应随每批产品提供《产品质量保证书》、《质量合格证明书》、《产品检测报告》、《备案证》。
4.3甲、乙双方商定的运输方式及包装标准 执行上海市行业标准
4.4其他要求: (1) 乙方供货必须满足甲方的施工进度计划要求
(2)产品质量必须符合当地政府部门的要求。
5、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
5.1验收标准,按该产品的现行国家标准验收;如尚无国家标准的则按行业标准或已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的企业标准验收。
5.2验收方法,货到甲、乙双方约定的地点卸货、当面清点验收,验收后以甲方收货代表签收的回单为准,同时明确货物数量,运输损耗由乙方负责。卸货地点:环城东路323号甲方指定的地点。
5.3 甲方在验收时,如发现产品的品种、规格、产品标识和质量不符合规定,应妥善保管,并在 7 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在托收承付期内,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甲方因使用、保管不善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5.4如发现产品有严重质量问题,应在48小时内向上海市建材质量监督站和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墙体材料分中心报告,同时用书面通知乙方并及时分析解决。在问题未查清之前该批产品必须封存不能使用,甲方因此受到的损失,由乙方按违约责任承担。
6、违约责任:
6.1 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各项条款,如合同一方违约,由违约方承担责任,并参照合同法有关条款及双方的约定,向对方偿付违约部分货款的 5 ﹪的违约金。
6.2 如另行商定责任赔偿规定的,应在8.5“其他约定”一栏中予以写明赔偿方式、方法与金额。
7、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7.1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产生争议。甲、乙双方当事人应本着友好坦诚的积极态度进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提请墙体材料分中心进行调解或按下列第 (一) 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仲裁机关进行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8、其他约定事项:
8.1 如是甲方指定的交货地点,甲方应提供堆放场地,场地道路应当畅通,并及时做好相应的验收工作,出现问题应及时协商解决。
8.2 乙方如遇特殊原因不能正常供货时,应提前 3 天通知甲方协商解决,否则造成后果乙方负责(如有特殊情况双方协商解决)。
8.3 甲方如遇特殊原因不能按合同规定缴付货款时,应及时主动通知乙方协商解决,否则造成后果由甲方负责。
8.4 如遇人为不可抗拒因素(如台风、洪水等)和其他不可预见事故发生而不能履行合同时,免除承担违约责任。
8.5 其他约定: (1)砌块的试验费由甲方承担,乙方负责达到设计值,若达不到费用由乙方自负,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2)乙方在运输途中所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与甲方无关。
(3)甲方付款时,乙方必须提供正式有效的税票。
(4)为确保工程质量,在供方产品质量保证的前提下,需方承诺在同一墙体中不得使用其他厂家的同类产品。
(5)在需方提供工程开工许可证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红章的前提下,供方负责提供交易凭证及备案证明。
9、本合同所订一切条款,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修改。如一方单独变更、修改本合同,对方有权拒绝生产或收货,并要求单独变更、修改合同,其擅自变更或修改方承担一切损失。
10、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另定附则附于本合同之内,所有附则在法律上均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11、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到乙方将全部订货送齐经甲方验收无误,并按本合同规定将货款结算以后作废。
本合同共一式叁份,由甲、乙双方各执正本壹份,副本壹份报上海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墙体材料分中心备案。
甲方: 乙方:
单位名称(盖章) 单位名称(盖章)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银行账户: 银行账户:
税务登记号: 税务登记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