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合同编号:安全验收评价委托协议项目名称:安全验收评价合同委托单位: 受托单位: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甲方:乙方: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加强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与竣工验收工作的通知()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甲方委托乙方对 项目进行安全验收评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为明确双方职责、权力和经济关系,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以下合同条款。1双方责任和义务:甲方:(1)向乙方提供建设项目初步设计说明书、安全专篇及竣工验收有关的文件、合法证照、资料、图纸等(详见附录)。(2)为乙方的现场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食宿及交通条件。(3)为乙方的现场工
2、作配备必要的协助人员。(4)及时整改评价中提出的问题和安全隐患。乙方:(1)按安全评价通则、安全验收评价导则、煤矿安全评价导则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程、规范等对甲方上述项目进行安全验收评价,于本合同签字并提供齐全的资料之日起 天内提供 项目安全验收评价报告四份。(2)乙方保证安全验收评价报告符合安全验收评价导则的要求。(3)乙方保证安全验收评价报告的内容全面准确,评价结论客观、公正。(4)乙方对甲方提供的相关资料负有保密义务。(5)乙方在提交评价报告时,应同时返还甲方要求返还的资料。2合同价款及支付(1)经双方协商,安全评价费用共计人民币 叁 万元整。(2)评价报告的评审费用由甲方负担。(3)付款方式: 甲方在协议签订后,预付评价费用的50%,余款在提交评价报告时一次性付清(一万伍仟元整); 尾款一次性付清(一万伍仟元整)。3违约责任双方出现纠纷首先协商解决,未能达成一致,交由仲裁部门仲裁。4附则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院存档一份。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 方:法人代表(委托代理人):签订日期:开户银行:账 号:单位地址:联 系 人:联系电话:乙 方:法人代表(委托代理人):签订日期: 开户银行: 账 号:收 款 人:单位地址: 联 系 人: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