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江苏丹绿米业有限公司营销总监聘用合同甲方:(聘用单位): 乙方:(受聘人): 甲方同意聘用乙方为公司高层管理人员,职务为市场部销售总监,双方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在双方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共同协商签定本聘用协议,望双方共同遵照执行:甲乙双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同意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第一条 合同期限1、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期限为 年。2、聘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聘用合同。本合同期满后,任何一方认为不再续订聘用合同的,应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第二条 合同工作内容根据甲方工作需要,特聘乙
2、方为本公司营销总监。第三条 乙方岗位职责 1、服从公司领导,执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执行公司年度营销计划,确保任务完成。2、组织营销工作,承担产品销售与资金回收责任。3、建立营销体系,评估销售业绩。 4、定期向董事长进行述职,上交述职报吿。第四条 工作条件1、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保证乙方的人身安全及人体不受危害的环境条件下工作。2、甲方为乙方提供相应的食宿及相关出差费用。第五条 工作报酬1、甲方按月支付乙方工资,工资由基本工资、佣金提成、股份利润分红三部分构成。2、基本工资:根据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及乙方的工作岗位,甲方按月支付乙方基本工资为第一年每月2万元人民币,共
3、计12个月,计24万元人民币。3、佣金提成:佣金提成按营销业绩比例提取:年销售额在4500万元以下、佣金按照销售总额万分之四提取;年销售额在4500-6000万元的,以4500万元为基数,超出部分按照销售额4提取;年销售额在6000-8000万元的,以6000万元为基数,超过部分按照销售总额3提取;年销售额在8000-1亿元的,以8000万元为基数,超过部分按照销售总额2提取,销售额在1亿元-1.5亿元的、以一亿为基数,超过部分按照销售总额1提取;销售额超过1.5亿元的,超过部分按照销售额的0.5提取。5、以上所指销售额均指销售并回笼的资金数额。第六条 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 1、甲方依法制定的各
4、项规章制度和相关政策应向乙方公示,乙方应严格遵守执行。2、 乙方应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甲方给乙方公司资料,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公开和泄露。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商业秘密泄露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依法应承担赔偿责任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3、乙方如违反劳动纪律或合同有关规定项,甲方可依据本单位规章制度,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行政处理、经济处罚)等,直至解除本合同。第七条 双方约定其他事项1、甲方在乙方任职期间,甲方要相信、尊重乙方的建议、营销计划,充分授权,最大限度为乙方确保完成工作计划提供空间。4、乙方在合同期间不得在其他企业兼职或经营。5、为确保甲方的商业秘密不外泄,双方终止合同后的一年内,乙方在一年内不得
5、从事与农业加工、销售的有关业务;不得在农业加工、销售的有关企业任职。第八条 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或解除本合同。2、甲方解除本合同,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3、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自2012年起,在公司各个部门配合完善条件的基础上(如:生产部、设计部、售后服务部)3年内销售业绩相对上一年增长50%;从第四年起,三年内年销售业绩增长40%的。 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公司规章制度的。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劳动教养的。4、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6、5、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甲方应当支付相应的劳动报酬: 甲方以暴力、威胁、监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工作的 。 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甲方所制定的销售任务不符合现状、不尊重客观事实、恶意隐瞒会计统计数据、提出非分要求的。6、 本合同期限届满,劳动合同即终止。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第九条 经济补偿与赔偿 1、甲方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工资的,从发薪日次起,每天按拖欠乙方本人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五十赔偿乙方损失,直至支付工资之日止,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2、乙方违反公司规定或本合同约定,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损失的,乙方应依法赔偿。第十条 劳动争议处理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可以申请调解;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协商解决;与今后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等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第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乙方:(签名) _年_月_日 _年_月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