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专线业务受理单
受理日期: 20 年 月 日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辽宁有限公司抚顺分公司
客户填写
客户名称
客户现地址
客户原地址
邮政编码
业务类型
□新增 □迁移 □拆除
联系人姓名
联系人电话
身份证号
(如为个人客户请填写)
付费方式
□集团付费 □个人付费 □托收 □支票 □现金 □预存款
开户银行
帐户名称
银行帐号
传输速率
100 (M/K)B/S
公有IP地址数量
单位盖章/客户签字
移动公司人员填写
场所类型
□ 独立 □ 大厦内 □小区内 其他
客户类型
□公司/单位 □个人 其它
资费标准
1000元/月
VPN类
□是 □否
终端设备提供情况(详细的文字说明:)
客户经理签字
客户经理手机号码
业务受理员签字
受理单位盖章
注:如果客户未能真实填写,中国移动公司有权中止服务。
本受理单具有协议效力,用户应遵守以下内容:
1、对申请所获得的IP地址拥有使用权,但不得私自转让或他人使用。
2、由于信息的内容、服务等方面导致的纠纷,如不正当使用中国移动提供的信息通道产生客户投诉,由使用方负责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3、应遵守互联网接入用户安全规定。
(1)用户在使用CMNet互联网业务时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制度。
(2)用户不得利用互联网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漏国家秘密等犯罪活动;不得利用因特网查阅、复制和传播危害国家安全、妨碍社会治安和淫秽黄色的信息,用户若发现此类信息需向国家主管部门报告,并同时告知中国移动。
(3)用户在使用互联网业务时,应遵守因特网的国际惯例,不得向他人发送恶意的、挑衅性的文件和商业广告,包括垃圾邮件、垃圾短信息等;不得向任何网络发动任何形式的攻击。
(4)用户有责任对自身系统的安全状况负责,并定期对其系统进行安全状况进行检查。
(5)用户单位应承担如下责任:
1)向所属员工宣传国家及电信主管部门有关使用因特网的法规和规定。
2)建立健全使用者档案,加强对使用者管理、教育工作。
3)有健全的网络安全保密管理办法。
(6)对出现来源自用户的互联网攻击,中国移动将通知用户限期进行处理,对未按照要求及时处理的,中国移动有权采取相应措施,以避免安全事件的进一步扩大;当出现紧急事件时,为保护广大用户的合法权益,中国移动有权在事先不通知用户的情况下采取相应措施。
(7)用户应积极配合国家主管部门和中国移动进行网络安全事件的跟踪,并提供相关的、合法的资料。
(8)用户在开办网站前,必须向中国移动提出申明,并主动办理网站备案,一旦发现擅自开办网站的情况,中国移动有权中断为其提供服务
4、本受理单具有协议同等的法律效力,自受理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三年。
5、如果未能执行本受理单(代协议书)项下内容,均视为违约行为,将对移动公司为此工程已支付的各项材料、人工、设备等费用进行赔偿。如有异议双方可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将提交抚顺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6、每月15日前结清上月帐单费用
客户对以上内容确认签字并盖章:
时间: 年 月 日
展开阅读全文